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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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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真郁闷啊…… 转一个老曹支持者在论坛上的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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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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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5-5 14:20:59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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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说说
第一条:他举的例子是古人的诗句和现代的歌词,是按时间前后来说的,对吧? 那我要说了,日本的《棋魂》是什么时候出的了?难道不是在曹XX出书之前吗? 自己举的例子和事实根本前后矛盾!最基本的语文语法都没学好,还有什么好说的!!!
第二条:日本可以出《棋魂》,中国也能出《棋魂》,但象这样只换了名字就几乎原封不动的抄来,这能允许吗?就象出书,作家都不用写了,就按一个人的作品抄一下,换个人名地名什么的,以自己名义出书不久好了?多方便!不用说,这肯定不行!难道不抄国内抄国外就没人知道了吗?也是不可能的。
第三条:照他这么说前面抄袭,后面不抄就不叫抄袭了吗?若你在考试,看了别人的卷子,老师说你抄袭,你能回答:“你不看完我的答案,怎么能说我抄袭呢?”吗?有脑子的人都知道不可能!
第四条:的确,因为中国没有引进《棋魂》,我们看的是盗版。但我们也不愿意呀!他这样说也就抖了自己的底,曹XX是看了这为支持者所说的“盗版”的《棋魂》,才写了自己的《棋魂》的书,不就是看了盗版,再去盗版?而他支持曹XX,不就是在支持盗版?那他还有什么跟我们漫迷说“盗版”!!!不打自招!(没大脑,编谎话也不编象样点,全是破绽!)
第五条:上法庭???算了吧,一个形式是“漫画”,一个是“小说”,图画和文字实质是没有相同处的。但为什么会有图和文这两种形式去表达同一个事物呢?是因为表达效果一样,也就是所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若小说“棋魂”的作者是自己想出来的内容,我们无话可说,只能说“巧合”,但曹XX是在看过日本的《棋魂》漫画后写的,几乎一样的剧情,这不明摆着的“抄袭”吗?难道只有在什么地方注明了“抄袭”二字才算抄袭吗?真理是站在我们这边的~~~~~~~~
“我要成为最会赚钱的幻想家!” —— 工藤丽香(火の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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