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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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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谜题] 《每期谜题》第8期(总第127期)——[昔日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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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 23:02:05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银色·子弹 于 2012-4-7 23:15 编辑

参与ID:银色·子弹
IC对应ID:银色子弹APTX
答案楼层地址:23L
答案:(此项需答案公开后才可编辑!)

如果我的推理没有错的话,凶手是颜文。

开始令人在意的有三点。其一,凶器刀的手柄没有任何指纹,刀身有明显被擦过的痕迹,其他刀具或多或少都有丁颖和林秋毫的指纹,壁橱门把手有林秋毫和丁颖的指纹,厨房门把手有林秋毫、丁颖和刘朝阳的指纹。假设丁颖是凶手,一家之主在自家的刀具上留下指纹很正常,根本没必要擦掉,就算要擦也会把凶器和壁橱门把手的指纹都擦掉,不然不是更容易引人怀疑吗?因此丁颖不是凶手,壁橱门把手上她的指纹应该是更早之前留下的。但是凶手难道会戴着手套打开壁橱门再脱掉手套拿出刀行凶吗?显然不可能。文中提到了案发现场有沾满血迹的棉质枕巾,据此我认为,凶手为了避免留下指纹和血液飞溅,就用棉质枕巾隔着手打开壁橱拿出了刀,正欲行凶时不料被林秋毫发现,搏斗中林秋毫打掉了刀和枕巾,凶手情急之下直接用手捡起地上的刀把林秋毫杀害,事后再用枕巾擦掉刀上的血迹和指纹。因此,凶器刀的手柄没有任何指纹,刀身有明显被擦过的痕迹,壁橱门把手上也没有留下凶手的指纹。能知道枕巾和刀具的位置说明凶手一定是对林家很熟悉的人,所以林秋毫的三个朋友都有嫌疑。其二,厨房桌上的钥匙每一把都只有死者的清晰指纹,如果是人经常使用的钥匙的话怎么可能会留下清晰的指纹,应该是模糊重叠的指纹才对,所以钥匙上的指纹是凶手拿死者的手按上去的。门卫老周并没有提到他在厨房看见了钥匙,所以凶手应该事先拿走了被害人的钥匙,但为了隐瞒此事,才把钥匙上自己和死者的指纹都擦掉,然后用死者的手把指纹给按回去。其三,林秋毫的手机在9:45给戴倩妮发了信息,让戴倩妮10点到。林秋毫说过必须在930前回家,因为丁颖会在10点后回来,那他怎么可能让小姐10点来家里过夜?所以,这条信息一定不是林秋毫发的。

林秋毫的死亡时间在晚上9:00~11:00。酒馆老板可以证明,何兵喝醉后睡在酒馆里直到凌晨1点多才离开,因此何兵不是凶手。假设戴倩妮是凶手,那她只能在刘朝阳走后行凶,但林秋毫公寓楼下的门卫老周否认晚上10点多看到的陌生女子是她,就算外表可以乔装,那身高怎么乔装?女人经常会穿高跟鞋,所以女人通过加高鞋底增加身高的空间不大,不至于让只远远见过一次的老周戴着老花镜就能看出身高的差异,再加上戴倩妮缺乏充足的杀人动机,因此她也不是凶手。老周说刘朝阳在晚上9:30送林秋毫回到公寓后,过了10分钟就走了,如果他走后又回来的话老周不可能没看见,刘家人也证明刘朝阳回家后没有出去过。所以如果刘朝阳是凶手的话,那他只能在安置林秋毫的10分钟内杀人并在9:40离开,那林秋毫的手机晚上9:45发给戴倩妮的信息是怎么回事呢?虽然手机有定时发送信息的功能,但是信息上有收件人戴倩妮的名字,这说明凶手知道小姐的名字。根据何兵的口供可以知道林秋毫是第一次把照片拿给大家看,另外,何兵和刘朝阳都提到了照片的事情,他们也都说不知道小姐的名字,只有颜文没有提到照片的事,他只是说对那位小姐有点印象,还说小姐的名字叫戴倩妮。这样看来,凶手只有可能是颜文,而且林秋毫应该早就和他说过戴倩妮的事情,那天只是刚好在他走后才展示的照片。

案发那晚老周并没有看见颜文进出公寓,但在10点多看见了一个长发高个打扮时髦的女人走出公寓。颜文公寓的门卫阿姨说颜文9点回家后没有出过公寓,但也说出去买东西的都是他女友,刚好这个女友就是个高个时尚的人。这真的只是巧合吗?如果她就是凶手的话有什么动机杀害林秋毫呢?她对颜文的几个朋友来说只是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而已,警察根本不会调查她。颜文就是利用了这一点,虚构出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女友,然后自己来假扮她,他的外表给人一种病态的美感,扮成女人应该不难。虽然门卫阿姨说颜文曾经托女友送给自己一盒高档蜂蜜,但是没有人真正看见颜文和女友同时出现过,加上门卫阿姨看见的人戴着墨镜,谁能保证就一定不是颜文呢?声音什么的只要会装就行,至于门卫阿姨说的女友个头好像比颜文高,我想是因为当时颜文穿着高跟鞋的缘故吧。

案发过程恐怕是这样。颜文早就预谋好了要杀害林秋毫,当聚餐得知林秋毫9:30前要回家后,他认为时机到了,于是偷走了林秋毫的钥匙并以女友在家等他为由先一步离开,走之前关照刘朝阳送林秋毫回家是为了保证林秋毫不会因为醉倒在半路上而没能回到家。颜文回家后乔装成所谓女友的样子,拿上林秋毫的钥匙去到林家躲了起来,门卫老周大概晃神了所以没看到他进来。9:30刘朝阳准时把林秋毫送了回来,待刘朝阳走后,颜文为了避免留下指纹和血液飞溅,就用棉质枕巾隔着手打开壁橱拿出了刀,正欲行凶时却被林秋毫发现,搏斗中林秋毫打掉了刀和枕巾,颜文情急之下直接用手捡起了地上的刀把林秋毫杀害,然后用枕巾擦掉了刀上的血迹和指纹并把刀放回原位。颜文为了嫁祸成戴倩妮谋财害命,就用林秋毫的手机给戴倩妮发了那条信息,并拿走了林秋毫的钱包,然后又用枕巾擦掉了钥匙和手机上的指纹,再用死者的手重新给钥匙和手机按上了指纹。完成这一切后颜文乔装成女人快速离开,被老周看见也没关系。但是他没想到自己的假长发会掉了一根在死者身上,也不知道戴倩妮不知道林家的地址,刚好那天戴倩妮陪着别人,如果那陪客肯承认的话戴倩妮就有不在场证明了,只能说颜文运气好碰上个不敢作证的证人;或者颜文知道戴倩妮不知道林家的地址,也想到了就算那天戴倩妮刚好陪着别人,那陪客也不会承认这种事实。

动机可能是情刹,证据当然是那根长发了,假发也有很多是用真人头发做的,只要能在颜文家里搜出与那根长发DNA一致的假发和他用来乔装成女人的衣服鞋子帽子墨镜等,他就无法抵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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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1 22:22:42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银色·子弹 于 2012-6-21 22:38 编辑

回复 BOSS@13 的帖子

真的不好意思啊,过了一个月才注意到这个通知。。。。。。
自定义头衔就要“第三发银色子弹”吧,呵呵~~

点评

BOSS@13  颜色。。。。。。要什么颜色的  发表于 2012-6-22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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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2 21:25:20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银色·子弹 于 2012-6-22 21:26 编辑

回复 BOSS@13 的帖子

要深蓝色吧~能渐变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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