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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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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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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20:05:03 |显示全部楼层
天草薰 发表于 2014-11-12 18:27
@明月格格 @毛利兰公主 请在24小时内出现并解释下,如果未按时出现则按照版规处理  ...

小薰版主你好呀!
你和大伙都猜得没错,我确实是明月格格的马甲。

但我注册这个马甲其实并无他意,就纯粹只想着——
我看到在这儿有好几个人他们都有着自己的马甲,所以我就突发奇想,于是便在昨天也为自己新注册了这么一个马甲了。
然后我就想着,既然是一个新的账号,那么想必就能为这一新的账号也来顺便领取一份属于它的、各类的新红包吧!正是基于这种想法,因此我在昨天就又重新去那“红包中心”领取了一遍那里的红包(可由于毕竟是一个新的账号,而那里的红包又被设了各式各样的领取条件,所以说实话,尽管那里的红包众多,但其实我能顺利领到手的却并没有几个啊)。可我此刻却刚刚获悉,原来马甲是不能参与领红包的呀?那可真是抱歉了,我真的是此时此刻才刚刚知道这儿居然还有这么一条版规啊?!
那么我想,不知者无过,就请你和各位原谅我这一回吧,好吗?那么大不了我今后一定会记得不再用这个马甲去领取那些红包了,想必这样总该行了吧?哦,对了,既然说到这个方面了,那就请允许我干脆再顺便一并问问清楚:是不是马甲和主号也一定不能同时参加一个活动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呢,那我以后也一定会记得不再重复犯这种错误了(之前我也并不能确定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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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4-11-12 20:09:29 |显示全部楼层
安素子 发表于 2014-11-12 18:33
毛利兰公主顺带还在新兰刷了个屏呢

其实我并不是故意要这么刷屏的,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的真正原因是——
我昨天在为这个新号领取那些红包的时候,只见那里的绝大多数的红包都要求“必须先回帖,然后才能再领取红包”,所以最后才会变成了这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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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1-12 20:38:08 |显示全部楼层
茉儿 发表于 2014-11-11 21:35
披正马来一发,表示这两个ID的上次登录IP地址都是同一个呢~~呵呵呵笑而不语飘过,我才不是公报私仇 ...

你好!
你之前给我的那个“你以为你换个马甲换个版块我就认不出你来了吗?这注册时间也真是销魂,在光棍节注册是打算诅咒自己一辈子嫁不出去的吧”的留言,我都已经看到了。

我想说的是,我注册这个马甲其实并无他意,就纯粹只想着——
我看到在这儿有好几个人他们都有着自己的马甲,所以我就突发奇想,于是便在昨天也为自己新注册了这么一个马甲了。
然后我就想着,既然是一个新的账号,那么想必就能为这一新的账号也来顺便领取一份属于它的、各类的新红包吧!可没想到却不慎触犯了这儿的版规了,之前我并不知晓,但此刻既然已经获悉了,那我以后记得大不了不再犯就是了。

再者,我注册这一新号其实纯粹就是心血来潮、突发奇想、仅仅为了好玩而已。并且我在这儿的时间也已经不多了,因此即便我从今天起每天都同时登录这两个号一起来参与这儿的回帖,又能真正地逗留在这里多久呢,是不是?况且就算我的这个新号一直都不被你们大家发现它是明月格格的马甲,那我实际上也早就已经想过了:只要明年的1月12日那天一到,我就一定立马会完全地、彻彻底底地离开这儿了吧,这两个账号我从此以后就一定不再来登录了!我这人一向言而有信,说到就一定会努力做到的,因此这一点我始终都没变,也请你可以尽管放心好了!

而你知道我为什么早不注册马甲、晚不注册马甲,却偏偏决定在昨天才注册这个马甲吗?那是因为昨天乃是我的生日啊!尽管这只是我的马甲,但我却想让它能多多少少地有些意义,所以我就在昨天、我当寿星的时候,才在这里注册了它。唉,我的生日原本一向都好端端的,却不知从何时起、也不知道究竟是哪个缺德的人居然把我的生日给变成了什么光棍节了,然后现在竟然又变成了全民的网购狂欢日了,真是岂有此理、竟有此事啊,所以只要一想起这件事,我就一直都有着一种说不出来的郁闷感啊!不过如今这么一来其实也挺好的:每到这一天,就好像全国人民都在为我庆生一样,只要这样一想,我就会感到特别开心哈!

至于我将来是否嫁得出去,我想这事就不劳你费心吧!再说了,我一直都觉得像这种事情一定要心态好、随缘才行的,不能为了嫁人而嫁人、为了结婚而结婚,因此急也是急不来的,你说是吧?!

点评

染柒。  顺便说一句老娘跟茉不是一个人,看来你丫真就是个瞎子  发表于 2014-11-12 22:11
染柒。  你以为老娘愿意给你费心吗!!!少特么臭美!!!自己不掂量掂量自己!!!CCC!!!  发表于 2014-11-12 20:43
染柒。  开个玩笑你丫叽歪个毛啊你!!  发表于 2014-11-12 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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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20:53:03 |显示全部楼层
染柒。 发表于 2014-11-12 20:36
你丫这个理直气壮的德行真特么让我想揍死你,你丫以为版规都是当摆设的吗?你丫是瞎啊还是故意无视啊?不 ...

请你消消气,也请你别这么骂人,行不?我之前不是都已经说了吗?我到昨天为止,真的不知道这里还有这么一条版规啊,否则我还会这样傻傻地故意去犯它,把自个儿置于风口浪尖上,来任由你们大伙这么批评我吗,是不是?
我不是说了吗?不知者无过,因此就请你们大伙高抬贵手、饶了我这一次吧,我保证以后一定会记得不再犯了,这样还不行吗?
如果这样真的还就不行的话,那么大不了我现在的这个“毛利兰公主”账号里的柯币请管理员都清零吧,这样总该可以了吧?!

另外,虽然我在这儿待了也快有一年的时间了,但说实话,我却始终都并没能仔细看过这儿各个版块区域里的那些版规啊,所以才会在不知不觉中就犯下了这次的无意之过了吧!我在这里再次向包括楼主在内的各位致歉了,请你们多多包涵,谢谢!

PS:说到这个马甲,我本来一开始是想起名叫“毛利兰”或是“工藤兰”的,但由于都有人先注册了,所以我思来想去,就只能无奈地在“毛利兰”的后面再加上了“公主”两个字啊!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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茉儿 发表于 2014-11-12 20:42
其实我真不懂你打那么长一段字是不是想要证明你很有文化……
但事实证明大家都在怀疑你是不是小学生,文 ...

啊,原来那个“染柒。”居然是你的又一个马甲呀?!要不然,为何我在这第8楼明明是回复给“茉儿”的帖子,但下面的点评却是“染柒。”呢?没想到你在这儿的马甲还真多,真是一个接着一个的!

至于我打了这么长一段字,并不是想要证明我自己很有文化,而是想要和你进一步说明我的原因和想法罢了!
况且,我老早就已经和你说起过吧:我多年以来就一直都会情不自禁地写长篇大论来着,尽管我也不想,但其实早已养成了习惯了,恐怕这辈子想改也难以改得掉了吧!

至于婚恋方面,说实话,我是宁缺毋滥的。况且,如今社会上80、90后的人,据说离婚率很高,所以我想在这世上新娘也不在乎少了我这么一个人吧?再说,我就不信,在这世界上终生不嫁娶的难道就只有我一人吗?!成家有成家的欢乐,单身也有着单身的自由和快乐吧!

好了,我就不再和你多说什么了,免得这么一直说来说去,似乎是有些没完没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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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14:33:29 |显示全部楼层
安素子 发表于 2014-11-13 10:39
路过,顺手扔两个链接
http://bbs.aptx.cn/thread-242142-1-2.html
http://bbs.aptx.cn/thread-242260-1-2. ...

谢谢你的这一回帖!
唉,我之前要是能早些看到这两个主题帖子里的内容就好了,否则我现在也一定不会犯这种错误了啊!要不然大伙想啊——有谁会蠢到故意把自个儿往“枪口”上撞呀,是不是?!

唉,不过如今说啥都已经晚了,因为我刚刚获悉了一条不幸的消息:“对于你用马甲和主ID同时领取红包的事情,水区这边处理结果是这样的,毛利兰公主的ID在水区单版永久禁言,明月格格的ID在水区禁言一周,禁言时间从11.12  22:30生效,过时如果没有解禁请PM我”,这条短信是由水区的天草薰版主发给我的。唉,事已至此,既然如今自己做错了事,那么也只好甘愿认罚了,做人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嘛!

我此刻思来想去,我在想,很有可能就是因为尽管我在这儿待了有快一年的时间了,可是我在平时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几乎是从来都根本就不会想到要去这个“警察局大厅”的版块区域里来浏览的,所以你此刻给我看的这两个链接的主题帖子,说实话,我今天却还是第一回看到呢!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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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柒。 发表于 2014-11-12 20:36
你丫这个理直气壮的德行真特么让我想揍死你,你丫以为版规都是当摆设的吗?你丫是瞎啊还是故意无视啊?不 ...

我此刻有这么两个疑问想要请问你一下——

1、既然你说你和茉儿并不是同一个人,那么我在这帖中的第8楼的那篇回帖明明是回复给茉儿的,但你却为何偏偏要在这帖的下面参与点评呢?

2、如果你和茉儿并不是同一个人,那么会不会你是之前和我有过过节的、那些人之中的一个马甲呢?否则的话,你为何会知道我的那个主号之前在水区里被屏蔽过一回的事呢?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倘若你并不是茉儿,同时也并不是之前和我有过过节的、那些人之中的一个马甲,那么就说明我之前和你应该是属于那种彼此无任何交集与矛盾的、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喽?那你为什么此刻却对我这么得恶语相向、脏话连篇呢?我究竟是哪里招惹到你了呢?你在生活中遇到不顺,那是你自己的事,你怎么能借故全都发泄到我的头上、拿我当你的“出气筒”呢?!你这种言行是不是有些过分了呢?

再者说了,现在的这件事,我真的是由于之前没认真看版规,真的是不知道这儿还有这样的规定,这才在无意中犯下的错误。否则有谁会明知故犯、故意找气受啊,是不是?并且我现在也已经受到了严厉的处罚了,这样还不够吗?如果还不行,那么我在昨天、在这帖里参与回复时就已经说过了:“如果这样真的还就不行的话,那么大不了我现在的这个毛利兰公主账号里的柯币请管理员都清零吧,这样总该可以了吧?!”否则你究竟还要我怎么样呢?事情现在都已经出了,我能怎么办呢?世上又没什么后悔药可吃!

况且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我这次是做了错事,可也不至于从此就硬是揪着我的这一错误紧紧不放了吧?!你居然还硬是扯到了什么杀人犯法的这种严重层面上去了,至于吗?!我这么和你说吧,在现实生活中的我,别说我去杀人放火了,就是连出家门我却也办不到啊!具体原因我不愿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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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柒。 发表于 2014-11-12 21:09
都快一年了还特么不主动去看版规,无法无天到处惹事,你丫以为你是45s老大啊?想干啥就干啥?你丫注册这 ...

首先,我承认这么久以来我一直都没能细看各个版块区域里的那些版规,在这一点上我确实是有做得不对之处。

但其次,话又说回来了,我哪里有什么无法无天到处惹事啊?回想我在这儿的将近一年的时间以来,我与那几个人的矛盾实际上就单单起始于“那一次,我在水区里回帖询问有关于‘如何制作论坛里的那种大的、长的大头像’的问题,我为了能彻底弄懂这个问题而在日后的一段时间里总是继续回帖追问这事,所以致使那几个人对于我的不断追问逐渐产生了不满和反感所致的吧”。

再加上,我多年以来早就已经养成了那种情不自禁就会在发帖或是回帖时渐渐把帖子的内容给写成了长篇大论型的习惯了啦!尽管我也不想,但其实早已养成了习惯了,恐怕这辈子想改也难以改得掉了吧!否则有谁会每次都故意爱写那么多字啊,写多了,我的手还嫌酸、屁股还坐麻了呢!所以我猜这大概就导致了茉儿那一次在水区里屏蔽了我的那个主号一周的时间吧,因为她总以为我之所以会把帖子的内容给一直写得这么长,大概是想要故意以此来向大伙炫耀自己的多有文化,或是故意骚扰大家之类的,因此她那次才会屏蔽我。可事实却并不是这样的:我一直以来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把帖子的内容给写长、写多了,别说我在这儿了,就是我以前在别的论坛里写起帖子来也一直都是这样的,但我也真搞不懂,以前我在别的论坛里都一直能和那里的大伙相处融洽,可却为何单单在这儿却一直都是招来骂声呢?我真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再说了,自从我的那个主号那次被水区给屏蔽了一周之后,我就吓得再也没敢、没能继续追问那件有关于“如何制作论坛里的那种大的、长的大头像”的问题了,致使我说实话,至今我却还没能真正地弄懂并掌握这一技能呢!唉~~~算了算了,我原本真的是想要向大家虚心请教这一学问的,可结果却万万没想到居然会导致了如今的这种严重的后果与局面,若早知如此,我当初如果不问这个问题就好了,那说不定今天就会是截然不同的另一种局面了,因此我可真是感觉悔得肠子都青了啊!可又能如何呢,时光又不会倒流!

自从上次的屏蔽事件之后,我基本上就主要是在这儿(用我的那个主号)积极去参与各项有奖的活动了。尤其是在水区里的那个《每周话题》的活动,以及在边缘区域里的《拼图游戏》和《找茬游戏》我都一直是凭着自己的努力去积极参加的。特别是那个《每周话题》的活动,你与大家若是不信,可在有空时去那儿看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每次都是很认真地把它当作一篇篇作文来写的,并且几乎每次的字数也写得很多!所以我哪里有什么
无法无天到处惹事啊?!我一向就并不是那种无聊到爱处处惹是生非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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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3 15:50:34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毛利兰公主 于 2014-11-13 15:51 编辑
染柒。 发表于 2014-11-12 21:09
都快一年了还特么不主动去看版规,无法无天到处惹事,你丫以为你是45s老大啊?想干啥就干啥?你丫注册这 ...


哦,对了,还有就是,我之前所说的那个“突发奇想”其实是指——
我看到在这儿有好几个人他们都有着自己的马甲,所以我就突发奇想,于是便在本月的11号那天也为自己新注册了这么一个马甲了。
而你知道我为什么早不注册马甲、晚不注册马甲,却偏偏决定在本月的11号那天才注册这个马甲吗?那是因为那天乃是我的生日啊!尽管这只是我的马甲,但我却想让它能多多少少地有些意义,所以我就在那天、我当寿星的时候,才在这里注册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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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毛利兰公主 于 2014-11-13 16:33 编辑
染柒。 发表于 2014-11-12 21:09
都快一年了还特么不主动去看版规,无法无天到处惹事,你丫以为你是45s老大啊?想干啥就干啥?你丫注册这 ...


哪天你要是搞死人了你也说自己不是故意的不要判死刑吗!

哦,对了,对于你所说的这句话,我却觉得确实是有着不同之处的。根据我多年看有关的各种法制节目看下来,我渐渐地知道了——
如果是无意中致人死亡的,那叫做过失杀人,那么想来就不一定会被直接判处死刑了吧,基本上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吧,只不过通常会被判得刑期比较长吧;倘若是故意致人死亡的,那就是故意杀人了,那就肯定会被判处死刑的,即便不立即执行,轻判那也基本上会被判处一个死缓吧。
因此虽然都是致人死亡,但据我所知,相比较而言,过失致人死亡罪要比故意杀人罪的罪行要轻一些的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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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藤夏洛゛ 发表于 2014-11-12 21:43
买了用户组来说几句

1、我今年初二了,但要是没看你的过往发言我还以为你是小学生呢,朋友吃辣条么

嗯,相信之前你也应该早就看到过我的那种回复内容了,我说:“我多年以来早就已经养成了那种情不自禁就会在发帖或是回帖时渐渐把帖子的内容给写成了长篇大论型的习惯了啦!尽管我也不想,但其实早已养成了习惯了,恐怕这辈子想改也难以改得掉了吧!否则有谁会每次都故意爱写那么多字啊,写多了,我的手还嫌酸、屁股还坐麻了呢!”所以由此可见,写得多、写得长,是我在不知不觉中多年来早就养成的一种习惯使然了,而并不是想要故意显摆、找茬或是其它的任何原因。因为有句话不是这样说的吗:习惯成自然嘛!因此在这点上,不瞒你说,我也多次对于自己的这一多年的习惯而深感无奈啊,想改却总也改不掉耶!

而对于你所说的
这次的期中考题目《成长路上,有你真好》的这件事情,请问你是什么意思,是故意来向我挑战写作文吗?是想向我炫耀你有能力写出来,而故意看扁我,认为我写不出来,是吗?我想告诉你的是,我由于只有小学生的写作水平,所以如果真的要写一篇什么作文的话,我通常在题材上也只会写写记叙文而已。但若是抛开写作水平的高低不论,就先单单只说写作的字数的话,那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我向来都不会为字数达不到要求而担心,我就只会担心有没有足够的时间可以让我把一篇文文给顺利地写出来啊!因为我电脑打字的速度要远比别人慢许多,而我的手用笔写字的速度则比电脑打字还要慢很多。再加上既然是要认真地写一篇这么多字数的文章,那么想来在着手开始写之前,理应先要在脑子里形成一个大致的写作思路或是最起码要先在肚子里暗暗地打个腹稿才行吧,只有先大致地想好这篇文文究竟要写哪些方面的内容、准备要具体写些什么事,然后再尽量努力地围绕着题目、围绕着它的中心思想来写,那么想必基本上就能顺利搞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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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发表于 2014-11-13 16:56
马甲的问题,去论坛的操作后台,不出一分钟就能查出来。

被举报人不要猜了,我可以给你证实两点:一,楼主 ...

管理员大人您好!谢谢您为我证实的那两点,我知道了,真是多谢您的及时告知啦!

至于这次的事情确实是我不对,因此我甘愿认罚,没有异议,做人想来就应该要勇于担当、用于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尽管我之前由于一直没能认真看各区的版规(尤其是这个“警察局大厅”板块区域里的那些版规,我在平时就压根儿没想到要来这儿浏览看看,否则也就没这次的违规事件了),对于这次的犯规真的是无心之过。但我现在转念一想,错了就是错了,人们平时也在很多的时候,据说通常也只看结果而并不会仔细地看经过,所以这事的结果就是我这次确实是违规了、犯错了,无论是无意还是故意,但这次的违规却总归是我自己没错,因此我心甘情愿地受罚,并在此再次衷心地向您和在座的各位真诚地致歉了,对不起,请你们多多海涵,谢谢啦!我这次也就算是得到了一个深刻的教训吧,它会督促我今后尽量努力记得不再重新犯同样的错误!

至于长篇大论的那件事,其实是这样的:“我多年以来早就已经养成了那种情不自禁就会在发帖或是回帖时渐渐把帖子的内容给写成了长篇大论型的习惯了啦!尽管我也不想,但其实早已养成了习惯了,恐怕这辈子想改也难以改得掉了吧!否则有谁会每次都故意爱写那么多字啊,写多了,我的手还嫌酸、屁股还坐麻了呢!”在现实生活中的我说话也一向都比较啰嗦,但我也一样想改却也改不了,尽管我也知道这种习惯不好,并且我说多了、写多了自个儿也会感觉很累,但偏偏就是改不掉这一多年的习惯,说实话,我对此也深感苦恼和无奈呀!因此望您能多多见谅,再次谢谢您了。我父母也经常说我:“从小就这么啰嗦,等以后成了老太太,一定会由于啰里啰嗦而惹人烦的!”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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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藤夏洛゛ 发表于 2014-11-12 21:43
买了用户组来说几句

1、我今年初二了,但要是没看你的过往发言我还以为你是小学生呢,朋友吃辣条么

谢谢你的建议。但有句名言叫做:“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所以我想,对于我这个说话啰嗦、情不自禁就总会写成长篇大论的多年的习惯来说,即使我真的从现在下决心想要开始努力改,那么想必也是一个很漫长的时间过程吧,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立马被彻底改过来的吧!唉~~~

PS:由于我的这一新号等级现在是最最低的,所以想必你也该知道:它目前是没有那个“点评”的功能的,因此我就只能在这儿回复你刚才的那些点评内容了,谢谢!

再说,反正如今都已11月份了,时间过得很快的,再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我这个令你与其他几位深感厌恶的家伙就会立马卷铺盖彻底走人了,届时一切都会结束、都会恢复往日的平静,并且你与那几位,包括我在内,到时候我们大家就都会深感从此彻底地获得解放,再也不会生气、纠结、难过之类的啦!大家都会有着新的开始,我与你们几位之间的那些恩恩怨怨也会从此一笔勾销,这不愉快的一页就将会被完全地翻篇了。

况且就算我的这个新号一直都不被你们大家发现它是明月格格的马甲,那我实际上也早就已经想过了:只要明年的1月12日那天一到,我就一定立马会完全地、彻彻底底地离开这儿了吧,这两个账号我从此以后就一定不再来登录了!我这人一向言而有信,说到就一定会努力做到的,因此这一点我始终都没变,也请你与那几位看我不顺眼的人都可以尽管放心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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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4 12:41:05 |显示全部楼层
柯小獭 发表于 2014-11-14 02:14
我来凑个热闹额
我当时被普渡录取的红包和这次申请博士的红包好像 被举报人 都拿了……还有当时自爆的照片 ...

你好,你的那个红包是我的主号明月格格拿的,我的这个小号并没有再拿过啊!
我想对于那个红包,我就只用明月格格拿了一次,这样应该并没有违规吧!再说了,你的那个红包本来就已经设置了一些限制条件了,所以我的这个小号如今的等级是最最低的,想必即便想要再拿,但却依旧是无法顺利地领取到的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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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4 13:23:49 |显示全部楼层
染柒。 发表于 2014-11-13 19:17
说一下上诉相关的想法。

1.我认为明月格格这个人的认错态度非常不诚恳,话不对题,尤其是昨天。而且在今天 ...

嗯,请恕我直言——

对于你的这番上诉内容,我在看后是表示坚决地不服并强烈地抗议!我现在就把我的具体理由说一说,请在座的各位也能为我评评理,看看我所说的理由究竟是不是有道理。

我的具体理由如下所示:

1、你说我认错态度非常不诚恳,话不对题,尤其是昨天。而且在今天也回复连了好几楼,又是一点违规。
对于这一点,我想要说的是,虽然这次的犯错我真的是无意的,但我已经就这次的事件多次向你和各位真诚地致歉了,不是吗?并且我还说过了,我说:“以前我是不知道有这条‘马甲不能领红包’的版规,但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了,并且也已经甘愿受罚了,那我以后一定会记得不再犯这种错误了!”而且我还说过:“如果这样真的还就不行的话,那么大不了我现在的这个‘毛利兰公主’账号里的柯币请管理员都清零吧,这样总该可以了吧?!”对吧?我都已经这样真诚地多次致歉了,你却还依然说我认错态度非常不诚恳,因此我真不明白,请问在你看来,我究竟要怎样做才算是你认为的认错态度诚恳呢?我究竟要怎样做才算是你认为的那种认错态度非常诚恳呢?难道我还要向你痛哭流涕着下跪吗?但问题是,我即便真的这么做了,可你在电脑的另一端,你却也看不到啊!

2、你说我在回复的时候话不对题,可我昨天的那些回复内容,却一直都是针对着你之前所说的那些话来回复你的呀,不是吗?即便这当中有些内容会写得有些偏题,但那也是我在经过了这次的事件后,自己内心深处的一些真实的想法与感受、以及我的决心与表态啊!再说,面对着大家这么多的评语、评价和一些不理解,我总归要依次回复,以表尊重吧?否则我如果在看后一直都不及时回复,那么会不会有人又认为我这是在默认、理亏、批评了我,投诉了我,而我却竟然连一点儿反应都没有,这是对他们的一种不尊重的表现呢?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恐怕弄不好就又是我的不对了?!

3、况且我之前也已经说过了,我一向会在不知不觉中就写了好多的字、说了好多的话,所以我能不把我所想要讲的内容给分成好几楼来给你和大家依次进行回复吗?就算是我在昨天连续回复了好几楼,但想必你和大家就都能发现,我在每一楼的回复中也都写了好多好多的字了,对吧?那么如果我再把我想要说的这些内容都一律写在了一、两篇回帖里的话,那么想来岂不是字数就会显得密密麻麻地更多了吗?那样的话,你与大家还有耐心看吗?看后不会觉得眼花缭乱吗?假如你们大伙有着足够的耐心看、看后不会觉得眼花缭乱,那么我以后就尽量把我的这些想要说的内容都一并写在一、两个回帖里面,想必这样总该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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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4 14:34:15 |显示全部楼层
染柒。 发表于 2014-11-13 19:17
说一下上诉相关的想法。

1.我认为明月格格这个人的认错态度非常不诚恳,话不对题,尤其是昨天。而且在今天 ...

继续——

4、关于你骂我的事,我觉得你这骂人的程度可并不是一般的骂啊!至少你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在破口大骂,说的几乎都是不堪入耳的那些污言秽语,反正什么难听的、什么恶毒的话都给一股脑儿地全骂出来了!更何况你在生活中遇到不顺,那原本是你自己的事,但你却借着这次的事件把你的那一股子怨气全都发泄到我的头上,拿我当你的“出气筒”,把我骂得狗血淋头,就像是遇见了世仇宿敌似的!你这样做过分不?对我而言是不是很不公平公正呢?

唉,我真搞不懂了,就算我这个人平时说话比较啰嗦、经常情不自禁地就总写长篇大论的帖子;就算我这个人遇事爱追根问底、不懂得你们大家的那些网络语言和表情等等之类的,但是难道说就因为这些,致使你与那几位从此就孤立我、不睬我,这样还不算,并且还一直都这么狠命地咒骂我、只要一逮到机会就千方百计地找我的茬吗?你与那几位也不换位思考一下,倘若换作你们是我,面对着这种一直都被孤立、一直都被辱骂的处境,你们会怎样、你们的心里又都会咋想呢?!

而我并不是自夸,也不是想要以此来突出我的高尚、以及其它的方面,我就只想说一种事实,那就是:
从我与你、以及其他的那几位产生出这种矛盾和过节以来,你们基本上已经多次对我这么口出秽语地恶言相向了,不是吗?你们是骂得爽了、骂得痛快了,可我呢?作为一个老是被人这样痛骂的被骂者来说,你们有谁真正地考虑过我的感受呢、顾及到我也有自尊心呢?!即便我真的在你们眼中有着这样的错、那样的不对,可你们对我的这种一直以来的言行难道就真的一点儿错误之处都没有吗?而每当你们在这么骂我的时候,我如果一旦为自己辩解几句吧,你们就立刻会说我“这是说不起、娇气、有着公主病、玻璃心的表现”等等之类的。那我敢问,面对着你们经常对我的这种辱骂,难道我还要始终都只能是默默忍受、对你们深表感谢、甚至还必须要对你们笑脸相迎吗?!

而每次你们骂我,无论你们骂得如何难听、多么恶毒,但我却始终都并没有向你们那样地口出恶语来“回击”你们啊,对吧?因为我深知“恶语伤人六月寒”的道理。而我现在想要借此顺便再告诉你与那几位看我不顺眼之人的是,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自尊心和尊严,所以即便这个人真的有什么做错的地方,只要他(她)能真心改过,那么其他人也应该给他(她)改过的机会,而不应该老是揪着不放、得理不饶人吧!就请各位都得饶人处且饶人,为自己积点德吧,同时也为犯错之人留条活路吧!

既然这事务所论坛已无我的容身之地了,那我再留在这儿自取其辱也并没多大的意思了吧,因为我相信人想来应该都是渴望被认同与被尊重的才对吧!所以我决定了,与其让你们大家都这样一直排挤我、想方设法把我赶走,那倒还不如干脆就让我自己保有尊严地从此离开这个伤心之地呢!所以我发誓,只要明年的1月12日一到,届时我就会立马彻底走人了。如果我对于这个事情将来万一后悔了或是食言了,那我就一定会遭到天打雷劈,不得善终!即便以后有人再邀请我重新加入这儿,但我却依旧绝对不会“吃回头草”了!因为你与那几位对于我的伤害真的是太深太深了,那些恶毒的咒骂声,使我对于这里心凉透了、感觉毫无眷恋可言,更使我产生出了很深很深的心理阴影了!而我之所以会选择明年的1月12号才彻底离开这里,主要是因为我的那个“明月格格”的主号我是在今年的1月12号注册加入这儿的,所以我就想着:就让我干脆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走吧,这样也算是我对于这儿有始有终了。我现在就是为了遵守我当初所许下的这一诺言,所以才苦撑到如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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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5 19:53:38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毛利兰公主 于 2014-11-15 19:56 编辑
染柒。 发表于 2014-11-14 14:15
1.我从来没见过道歉的时候先振振有词说自己“突发奇想”,“并无他意”的人。没有人废话那么多。你注册这 ...


1、嗯,对于“突发奇想”,我之前就已经在这帖中的第25楼里向你详细地解释过了,因此就请恕我在这儿不再重复说一遍了,以免你又嫌我废话太多、啰嗦;对于“别无他意”,其实我就只想要说明,对于这次的犯规我真的是无心之过,否则别人或许就会误解我是故意为之的,那岂不是更麻烦了吗?


对于细看版规的事,说实话,因为我通常只去水区、新兰区、平和区、边缘区这几个地方参与活动和回帖,所以那几处的版规我是有看过的。但对于现在的这个“警察局大厅”的板块区域,我在平时就压根儿没想到要来这儿浏览看看,那就更别提看看该区的那些版规内容了。更何况连你自己此刻也告诉我说:“那些关于‘马甲不能领取红包’的规定是在第二页里才有的。”但我之前从来都没有想到要进入这个“警察局大厅”的板块区域看看,那更何况是它的第二页内容呢!因此说实话,我现在也很后悔:如果我以前能早些这个“警察局大厅”的板块区域里经常地浏览看看,倘若我能及时地看到这第二页里关于“马甲不能领红包”的那些版规内容,那我又岂能傻到去明知故犯?那不也就没有此次的这一事件了吗?可世上没有后悔药,如今既然事已至此,我除了致歉与受罚外,试问我还能咋办呢?


2、至于在解释马甲的时候为什么会谈及自己的生日,我则是想要向包括你在内的大伙进一步地解释清楚,我为什么早不申请马甲、晚不申请马甲,而偏偏就要在11月11日那天才申请的原因。你们现在不正在处理我的这个马甲吗?那我就想要把它的“身世”一并详细告知呀(其中包括我为什么会起“毛利兰公主”这个名字的原因我也一起说了,怎么样,我说得够坦白、够详细、也够具体了吧)!请问这有什么不对吗?至于你所说的嫁人这方面的事情,我承认这是有些说了题外话,但我这也是有原因的,因为当茉儿在发现我的这个马甲的时候,她给我的第一句点评就是:“你以为你换个马甲换个版块我就认不出你来了吗?这注册时间也真是销魂,在光棍节注册是打算诅咒自己一辈子嫁不出去的吧。”那么我觉得既然她的这句话是对着我的这个小号说的,并且既然她现在也在这个“我要举报”的主题帖里参与回复了,那么我想,就干脆在这儿针对她的那句点评内容,我在这儿直接回复给她吧!不过即便如此,大伙没看到吗?我在那篇回复的最后一句话不是有清楚地写明:“好了,我就不再和你多说什么了,免得这么一直说来说去,似乎是有些没完没了了吧!”吗?我此举其实就是想要以此来声明:尽管此回帖的内容有些扯远了,但我却还是想要及时终止这一话题的讨论的,并不是想要扯得更远啊!(详见这帖里的第20楼所示)

况且,你说我把话题在无意间扯到了嫁人之类的、和这次事件一点也没啥关联的方面了。那你呢?就说你在这个“我要举报”的主题帖里的表现吧!你在举报了没多久之后,就在后面开始用恶毒、难听的言语直骂我;你还说什么“有种的滚过来直接跟老娘对决!老娘上学期挂科这学期也挂科留学去不了正特么槽心着!!!老娘不好好教育教育你老娘直播吃一盒洗衣粉!就不信整不了你!”、“
哪天你要是搞死人了你也说自己不是故意的不要判死刑吗!”等等之类的话,对吗?我并没冤枉你吧?于是我就想请问你,同时也请大伙都来评评理,你说的这些内容和这次的事件有关吗?即便你后面的一句话是想要来举例说明我这次违规的严重程度,但我却觉得(并且我也已经在之前的回帖中回复过你同样的理由了),我们不妨来假设一下喔:即便,我是说即便,即便我在这个事务所的各个版块区域里都乱发广告帖(我想这种行为总归比我现在的这种违规的程度要远远严重得多了吧),那我想,即便是到了那种非常严重的违规程度了,可你却好像也不该把我的这一行为给擅自一下子就提升到了那种“杀人犯法要被判死刑”的极端层面上吧?毕竟那是人命关天的事,而我再怎么违规,想来却也理应是远远并没有达到那种杀人放火要被处以极刑的超级严重的地步吧?我又不是亡命之徒喽!更何况,我这次真的是由于没有看到那些有关于“马甲不能领取红包”的版规而在无意中违规犯错的,又不是故意的,因此我觉得你有必要、至于把我的这次犯错与那么严重的刑事犯罪相提并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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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5 20:52:56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毛利兰公主 于 2014-11-28 15:12 编辑
染柒。 发表于 2014-11-14 14:15
1.我从来没见过道歉的时候先振振有词说自己“突发奇想”,“并无他意”的人。没有人废话那么多。你注册这 ...


而对于你所说的“我是不是马甲,我和别人什么关系,那不是你分内之事,无需你操心。”这一点,我的想法却是有着与你截然的不同,具体的理由是——


本来你在这事务所里究竟有多少个马甲、究竟有多少个密友之类的,当然是全都不关我什么事了。但现在的问题是,你却用你如今的这个马甲来这帖中举报了我;其次就像我刚刚说的,你在举报了没多久的时间,就在后面跟帖一直狂骂我,那你说、依各位看来,如果换作你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人是我,你们会不会都情不自禁地会猜想:这人究竟是谁呀?倘若真的是之前与我并没什么过节的人,那么我与之无冤无仇的,可他(她)却为什么一直都要对我这么口出恶语地、像是在咒骂龟孙子似的不停地辱骂我呢?你们说,有谁会不去猜测、不想迫切地能尽快知道真相呢?这事能说与我无关吗?因此依我看来,不但都与我有关,并且关联还是大大的呢!



3、至于你所说的什么“化繁为简”之类的,我又何尝不想呢?我一下子打了这么多字,你以为我就不累吗?你还真就以为我会对此乐此不疲吗?可我之前就已经说过了,我说:“我多年以来早就已经养成了那种情不自禁就会在发帖或是回帖时渐渐把帖子的内容给写成了长篇大论型的习惯了啦!尽管我也不想,但其实早已养成了习惯了,恐怕这辈子想改也难以改得掉了吧!否则有谁会每次都故意爱写那么多字啊,写多了,我的手还嫌酸、屁股还坐麻了呢!”所以由此可见,写得多、写得长,是我在不知不觉中多年来早就养成的一种习惯使然了,而并不是想要故意显摆、找茬或是其它的任何原因。因为有句话不是这样说的吗:习惯成自然嘛!因此在这点上,不瞒你说,我也多次对于自己的这一多年的习惯而深感无奈啊,想改却总也改不掉耶!有句名言叫做:“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所以我想,对于我这个说话啰嗦、情不自禁就总会写成长篇大论的多年的习惯来说,即使我真的从现在下决心想要开始努力改,那么想必也是一个很漫长的时间过程吧,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立马被彻底改过来的吧!唉~~~



并且说到我的这一多年习惯,其实它与我第一次在水区里被处罚是有着很大、很密切的关联的。你以为我那第一次被处罚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不管你与大家是如何以为的,但就我个人来说,我一直以来都认为那第一次在水区里的被处罚的前因后果实际上应该是这样的:我与那几个人的矛盾实际上就单单起始于“那一次,我在水区里回帖询问有关于‘如何制作论坛里的那种大的、长的大头像’的问题,我为了能彻底弄懂这个问题而在日后的一段时间里总是继续回帖追问这事,所以致使那几个人对于我的不断追问逐渐产生了不满和反感所致的吧”。再加上,我当时在追问大家那个问题的时候,我也是像此刻这样一回帖就基本上都会写上这么一大段的文字内容,而在那时包括茉儿版主在内的各位其实都并不知道实际上这是我多年来的一种难以改得掉的习惯,我即便在别处写帖子或是给亲友们写手机短信的时候,我一直以来也都是这样的。因此他们当时就一方面觉得我老是追问着那个问题,令他们都逐渐感到心烦与反感(而我当时却还对这事都浑然不知),并且大家的打字速度都很快,而我的打字速度却又一向都是比较慢的,所以当我好不容易写了一大段回帖内容发布出去的时候,却只见大伙早就已经连了好几楼,并且也早已改换了新的话题了,而我刚刚发上去的内容却还依然停留在原先的那个旧话题上,于是就不免会让他们产生出了一种“怎么我老是揪着旧的话题不放,他们想换新话题聊了,但我却还不让”的感觉。于是久而久之,他们就开始说我的不是,而我在看到后总会想要与他们辩论、或是争论几句吧!可这么一来,我每次的回帖内容写的字数就不免会显得更多了,然后茉儿版主与大家就误以为我是在用这种回帖的方式故意刷屏、找茬、骚扰、妨碍大伙的闲聊,再然后,他们就说感觉忍无可忍了,说看我的帖子总觉得是眼花缭乱的、烦死人了,再然后,茉儿版主就由于这个原因才在水区里屏蔽了我的那个主号一周的时间了,详情请看这帖里的第333楼所示:http://bbs.aptx.cn/thread-211696-17-1.html



其实天晓得,我真的是由于一直都难以改掉那个多年的习惯所致的啊,又并没犯什么别的错误喽!你们若是不信,可以去细问茉儿版主当初此事的前因后果的。虽然在那次屏蔽之前,茉儿版主、蓝之国度、天草薰版主等人都和我说过例如像是“你能不能化繁为简,否则通常人人都会懒得看,以为你在故意找茬、骚扰我们大家”之类的话的,可我并不是不肯听劝,我也想能简练一些,这样自己也能乐得轻松,并且别人也不会烦我了。可我却偏偏就是想改却也一直都改不掉嘛!要不然我曾经也不会和人说这么一段话了:“我要么不在论坛里注册马甲,否则只要大家一看到我的说话语气,尤其是经常都会是那种长篇大论般的内容,那么无论是谁就立马都会清楚地知道那一定就是我的马甲了吧!”唉,现在看来,我果然在这方面有着自知之明,当初是猜得一点儿都没错啊!我若能改早就改了,又何必会等到今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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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毛利兰公主 于 2014-11-28 15:13 编辑
染柒。 发表于 2014-11-14 14:15
1.我从来没见过道歉的时候先振振有词说自己“突发奇想”,“并无他意”的人。没有人废话那么多。你注册这 ...


接下来,我准备回复你在第50楼下面给我留下的那些点评内容(由于我的这个小号如今的等级是最最低的,还没有参与点评的能力,再加上我下面又基本上会写很多的字,所以我觉得即便能点评,却也远远不够我写的)——



你现在一方面承认你骂我不对,表示愿意受罚,但另一方面你却至今都还是一口一个“老娘”地自称,那你倒来说说看,你今年究竟有多大年岁,能有我大吗?再说了,你的这种一口一个“老娘”的自称,以及连你自己都说了,你说你想当年出去打群架的时候,比这骂得还要难听多了,szq满天飞,都没好意思拿出来骂,对吧?那你这话的意思,难道我还要感谢你这次其实算是已经“口下留情”了吗?你以为你的那段经历属于是光荣史吗?请恕我直言,你的这种言行与自称,让我在第一时间就情不自禁地联想到了那种社会上的不良少年、或是在影视剧里所看到的那些黑帮老大之类的啊!



你说我不是你的出气筒,而是你的世仇。这句话我就更不明白了,我自从加入这儿以来,究竟是哪里得罪你,并且居然还真就已经得罪的这么深了,都承认是世仇了?如果你要说,正是由于我之前的那种像是平时说话比较啰嗦、经常情不自禁地就总写长篇大论的帖子;我这个人遇事爱追根问底、不懂得你们大家的那些网络语言和表情等等之类的,但是难道说就因为这些,致使你从最初的对我不满、看我不爽,直至逐渐发展成了如今的世仇了吗?假如这种说法真的成立,那么我敢问,如果我在现实生活中万一与你的亲人有了什么肢体冲突了,那么想必是不是要远比如今的情况要严重得多呢?那届时我又该被称作是你怎样不共戴天的仇人了呢?




至于那次初犯的、整件事情当初的前因后果,我刚刚都已经在这帖的第61楼中详细地向你和各位说明过了,因此请恕我就不再重复说一遍了。我只想说,上次的屏蔽原因和这次的屏蔽原因是截然不同的,我觉得根本就是属于那种完全不同的性质和概念,两者之间根本就不能混为一谈,所以也就不存在你之前所说的那种什么“上次是初犯,这次是重犯,因此必须要严惩不贷”的事了。




我所说的那种“回击”的意思其实有两层,一是反驳、为自己辩护;二是你们一直都在用恶语骂我,而我虽然在听后感觉很愤怒、很羞辱、很伤心难过,但我每次即便与你们反驳,我却一直都强忍着,始终都没有像你们那样用污言秽语来狠狠地回骂你们啊!这不是我自夸,这总归是事实,对吧?因为我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要礼貌待人,因此像这么恶毒、这么不堪入耳的话,我是感觉自己无论如何却也骂不出口啊!而我不骂你们,却并不代表着我就软弱地可以任由你们这么肆无忌惮地一直骂下去,我就只能有默默忍受的份了,兔子急了都还会咬人呢!因此我也总会时不时地就为自己辩护几句,总不能就一直都这么人善被人欺吧!还有就是,你以为我真的没有什么很好的语句与理由来回击你们吗?一是由于我打字速度远远慢于你们,并且一旦争执起来,我一个回帖内容就会比平时还要写得多,于是我在很多时候也就懒得再回帖来还击你们;二是由于我如今在这事务所里毕竟得罪了你们这些人,况且你们之前对我的那些恶劣的言行也深深地伤害了我,使我觉得这儿已经变成了我的伤心地,所以我才决定届时要彻底离开这儿,这样我也能重新开始新的生活,逐渐地走出阴霾;并且你们也能因为如愿以偿(顺利把我这个厌恶的家伙给赶走了)而深感无比的高兴,那么这样一来,一切都会归于平静,我们之间的恩恩怨怨也会随之而从此一笔勾销,想来岂不是对我们大家都好吗?但就算,我是打比方说就算啊,就算我真的没有什么回击能力,那你们就真的好意思这么一直恃强凌弱吗?这样的话,即便你们赢了,但在这种基础上,你们又有什么好得意的呢?说出去很光荣吗?也不怕被人暗暗笑话!




你就与那些人默默祈祷,期待着明年的1月12日尽早到来吧,反正时间如流水一晃而过,眨眼间一会儿就会到了。我是一向都说话算数的,因为我父母从小就教育我要“言必信,行必果”,更何况我在这事上也早已发过毒誓的啦!至于送,我也从未指望过你们这些与我有矛盾的人届时都会来主动地送我,当然啦,即使你们真要送,我却还不稀罕呢,八成你们会是猫哭耗子假慈悲!




好了,我言尽于此。因为既然我已经决心要在明年的1月12号就彻底离开这儿了,那么我想这事就到这儿吧,反正我觉得对于此次的这一事件,我该解释的,想来基本上绝大多数我也已经都认认真真、详详细细地解释过了。我在这儿的时间正在一天比一天减少了,不是吗?因此就请恕我不愿再在这事上多费唇舌与花费掉过多的时间了,否则我岂不是会感觉非常郁闷吗?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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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之国度 发表于 2014-11-14 16:14
这句话我不认同,几个人的矛盾不要上升到人民内部矛盾。有人对你有看法,不代表事务所对你有看法,也不代 ...

我想你大概是有些误会了我的意思了,我真正的意思其实是想说——


我已经在这帖里的那第61楼中,把我当初为什么会和那几个人产生矛盾的前因后果、以及为何我的那个主号当初会被屏蔽的具体原因都已经详详细细地说过了,你与大家若是想要了解,可以去那层楼里细看的,当然啦,你与大伙若是不愿意细看,那也随你们的便,我也勉强不了。反正对于这次的事件,我也已经在这个主题帖子里具体地说了事情发生的整个经过,也已经说了我为何会犯规的具体原因,以及也已经多次向包括楼主在内的诸位真诚地致歉过了,但如果各位与楼主还依然对我的致歉不满意的话,那我也没办法可想了吧!我就只能说,这次的犯规我真的是由于没能细看这“警察局大厅”里的那些版规而导致的无心之过,否则有谁会明知故犯地硬是想要让自个儿来挨众人的批评啊,是不是?不过毕竟是我自己不好,以前没想到过要来这儿细看版规,这才导致了这次的犯规事件,所以我也甘愿受罚。


而我之所以会说出“既然这事务所论坛已无我的容身之地了,那我再留在这儿自取其辱也并没多大的意思了吧,因为我相信人想来应该都是渴望被认同与被尊重的才对吧!”这么一句话来,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你想啊,自从我与那几个人产生了矛盾之后,反正现在给我的感觉就是,他们在平时嘛,要么就对我不理不睬,要么就对我极尽辱骂与挖苦,千方百计地想要把我从这事务所里给彻底赶走。而从此以后我要么不在这事务所里犯规,一旦要是真的犯规了(比如说就像是这次的事件吧),那么包括发这帖的楼主在内的那几个人,不管我是有意的还是无心犯规,反正楼主给我的感觉就是,多次异常强烈地要求管理员大人能够严惩我,好像我真犯下了什么十恶不赦的大罪似的了!所以楼主的这一言行就使我不得不怀疑,楼主十有八九就是和我有着矛盾的那些人的其中之一吧(我此刻根据她这次的言行、她厌恶我的程度、以及从她骂人的那一贯的语气上来判断,我猜测她很有可能会是安素子吧)!想来大概只有这次我被重罚了、严惩了,那么届时包括楼主在内的那几个人才都会觉得解气、才会很有可能在一边偷着乐、看我的笑话了吧!


我不论你与大伙是怎么想与看的,反正在我的印象中,自从我当初由于那件“如何制作论坛长头像”的事与那几个人发生矛盾之后,他们就先是不让我再去那个水区里的“聊天水楼”中参与《抢百楼》的那个活动了。然后从此便开始在那个水区里的“聊天水楼”中用尽各种恶毒、难听的语言来咒骂我。其中尤其是水区的版主茉儿,她一边在说什么“在聊天水楼里不许人身攻击”之类的话,但另一边却立马转身便带头骂我,像是那种什么“白莲花、绿茶婊、神经病、不要脸、白痴、幼稚、傻逼、装嫩、恶心、不懂得看人脸色、表里不一”、“ 已经脑残了就赶紧吃脑残片儿好吗?继续残下去您老人家就要脑瘫了”之类的污言秽语,据我所知,就全都是出自于她之口的。她曾经还对大伙洋洋得意地表示:“骂人也要骂得有水平,最好是能骂得尽量不带脏字,但能气死被骂者才好!”你看看,这不是明显的表里不一、非常的虚伪做作吗?!当得知我决定要在明年的112日就彻底离开这儿的消息之后,他们就更是高兴地说什么“到那时我要马上放鞭炮庆祝,或许还得开瓶香槟”、“ 届时我准备要发红包,大家随便领”之类的话啊!到后来,竟然逐渐发展到了即便我在那个水区里的“聊天水楼”中一直都自言自语式的回帖,但那些人(其中以子目为代表)只要一看到就会立马说我这是在故意刷存在感、搅局、找茬之类的,表示要去投诉我,试问:我这又究竟碍到了他们什么事了啊!直到后来,他们竟然连我换头像的事都表示出了不满的情绪来了,请问,我换我自己的头像,这又关他们什么事呢?!因此最后,我被他们吓得连那个水区里的“聊天水楼”都已经不敢再进去继续参与闲聊了啊!




我之前就已经说过了,即便我在你们大家的眼中真的有着这样那样的错,即使我这个人平时说话比较啰嗦、经常情不自禁地就总写长篇大论的帖子;就算我这个人遇事爱追根问底、不懂得你们大家的那些网络语言和表情等等之类的,但是难道说就因为这些,就致使那几位从此就孤立我、不睬我,这样还不算,并且还一直都这么狠命地咒骂我、只要一逮到机会就千方百计地找我的茬吗?你与那几位也不换位思考一下,倘若换作你们是我,面对着这种一直都被孤立、一直都被辱骂的处境,你们会怎样、你们的心里又都会咋想呢?!





如果换作你是我,即使往后一直都留在这事务所里,但只要一想到那些曾经被骂的恶毒语言和难听的挖苦声,一想到往后只要多留在这儿一天,就很有可能会被他们那几个人给像是骂龟孙子似的来对待,就很有可能会被他们那几个人给抓住一切的机会来找茬,在平时也对你像是过街老鼠似的人人喊打,一个个地一直都对你口诛笔伐、恶语相向,像是在整天对你开着批斗声讨大会似的,那么敢问你能受得了这种四面楚歌的艰难处境吗?因此不瞒你说,当茉儿版主在那时对我骂出那种超级恶毒难听的话的时候,我就曾经在睡梦中因为这事而哭醒过好几回了啊!这件事在我的心里真的是留下了很深很深的心理阴影了,所以我才会说“既然这事务所论坛已无我的容身之地了”,因为这儿已经由于这事而变成了我的伤心之地了,我真的没法、也不愿再在这里继续待下去了吧!唉,反正如今都已经到了11月底了,时间过得很快的,再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我这个令他们几位深感厌恶的家伙就会立马卷铺盖彻底走人了,届时一切都会结束、都会恢复往日的平静,并且那几位,包括我在内,到时候我们大家就都会深感从此彻底地获得解放,再也不会生气、纠结、难过之类的啦!大家都会有着新的开始,我与那几位之间的那些恩恩怨怨也会从此一笔勾销,这不愉快的一页就将会被完全地翻篇了。如此一来,想来岂不是对我们大家都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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