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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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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南百科] 向一种精神致敬——从《柯南》里提到的那些有关福尔摩斯的人物事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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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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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8 21:53:2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本帖最后由 玛莉蓓尔 于 2011-2-9 14:13 编辑

说明:
1这篇帖子由三个部分组成。
2 第一部分是关于福尔摩斯的内容,是这篇帖子的基础;
  第二部分是从《柯南》的原作和剧场版来总结,所要涉及的剧集如下:
   TV001 《云霄飞车杀人事件》(VOL1File1)
   TV057 《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上集)》(VOL12File7-VOL13File1)
   TV058 《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下集)》(VOL12File7-VOL13File1)
   TV286 《工藤新一纽约事件(事件篇)》(VOL34File1-VOL35File4)
   TV344 《便利店的陷阱(后篇)》(VOL42File2-File4)
   TV464 《黑衣组织的影子 谜一样的高报酬》(VOL53File7-VOL54File2)
   TV509 《红白黄色与侦探团》(VOL60File3-File4)
   File734 《魔犬》
   File743-752 “伦敦篇”(《福尔摩斯的弟子》-《棘手的困难事件》)
   Movie6《贝克街的亡灵》
  第三部分是我的感评。
3这篇总结只负责原作和剧场版,不负责动画原创、ova或其他。如有遗漏,欢迎补充,补充时,您给出缺少的集数即可,具体的我来写。
———————————————————————————————————————

  众所周知,江户川柯南——也就是工藤新一同学——是福尔摩斯的铁杆粉丝,他要是逮到机会提起自己这位偶像,基本就会像注射过7%的可卡因溶液一样两眼放光兴奋异常,要是有机会去伦敦亲眼见识一下福尔摩斯博物馆,那就更要乐得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了。
  而这位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正如传说中那样,哪怕是对他办的案子一个也不了解的人,都能意识到他的名字意味着什么。作为道尔爵士笔下最为经典的一个探案系列故事的主人公,他在理论上是个虚构的人物,于是,只要举一个例子就可以证明他的神奇:2002年,英国皇家化学学会授予他荣誉会员称号,以表彰他将精深的化学知识用于探案工作的业绩。
  新一显然没有这样的荣誉——和自己的偶像还很有差距。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一些其他的不同之处,比如福尔摩斯好几次自作主张没有捉住犯人而新一绝少这样做。在本次总结完成之后,我将试着探讨这些问题。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总共4个长篇故事和56个短篇故事。它们当中的绝大多数都由福尔摩斯的好朋友华生医生记载并发表。华生将自己初见福尔摩斯的经历写在了长篇故事《血字的研究》中,这个故事就是华生最早发表的福尔摩斯的案件。
  但是在这之后,福尔摩斯的案子们的发表时间和发生时间就基本是两回事了。比如,《恐怖谷》这个案子,明显应该——并且实际上华生医生的记载也是如此——发生在《空屋》一案之前,可是就发表时间来看,《恐怖谷》却是在整个《回忆录》之后。跟《柯南》系列有明显不同的是,一方面福尔摩斯办的案子有不少是有相对确切的发生时间的,而《柯南》系列,大多数的故事采取散点叙事,案件的发生时间在年份上基本无从推定;另一方面,整个《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主线基本只是时间,而《柯南》系列有一个贯穿始终的与黑衣组织斗争的主线。
  不过,福尔摩斯的案子们确实更经典更具多样性(至少比《柯南》系列是如此),福尔摩斯本人在这些案件中的表现,也确实堪称精彩纷呈。

  华生医生是一个很可爱的人,在他的叙述中,这个探案系列有如下两个基本点:
  第一,发表出来的案子,基本都是比较奇特的;
  第二,案件过程中见到的年轻女性,基本都是比较好看的。
  关于第二点,需要指出,这些不是女子千篇一律的某种好看,而是各种好看各种美。美丽的,漂亮的,娇俏的,娴静的,温柔的,清纯的,迷人的,端庄的……基本不重复。当然,个别相貌平平的也有,但是好看的占大多数。
  那么话说回来,福尔摩斯的样子当然也要写一写的。道尔爵士对福尔摩斯的容貌的描述很清楚:长挑身材,脸色苍白,动作娴熟,目光锐利(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只有文字的描述当然单调了些,于是在《海滨杂志》出版这些案件的时候,原作有御用插画家Sidney Paget绘制了许多很棒的插图。这位插画家最有爱的一点是,他画福尔摩斯的时候有参考他自家弟弟的长相。
sh101.JPG
  可以看出画得非常符合原著的描述。
  当然,给福尔摩斯的故事画插图的并不只有Sidney Paget,在Sidney之前,当《血字的研究》第一次在《比顿圣诞年刊》上连载的时候,D.H.Friston也曾画插图,后来这个故事成册出版的时候,道尔爵士的父亲也曾画过。在1908年Sidney Paget去世之后,还有多位继任者继续画。在前后这么多位画家中,Frederic Dorr Steele是值得特别提起的,因为他为福尔摩斯画了一个弯柄烟斗——原著中的福尔摩斯常常吸烟。
  除了长相和道具之外,穿着也是外观的一个重要的方面。我们的《柯南》系列会给主人公一行做这种打扮,让大家能一眼就认出这是在表达对福尔摩斯的敬意:
sh102.jpg
  那么也正如我们知道的,对福尔摩斯这种头戴猎鹿帽身着风衣的打扮最直接的印象来源,也是Sidney Paget的插画。
sh103.jpg
  在福尔摩斯出城办案的时候,会穿成这样。后来的福尔摩斯电影中,理所当然要出现这个戴着猎鹿帽叼着烟斗还举着放大镜的形象。
sh104.jpg
  而如果是在伦敦的大街上,他会穿上那个时代的绅士们常穿的黑色礼服再戴上圆顶礼帽。
sh105.JPG
  在电视剧中可以很容易看到这样的形象。
sh106.jpg
  其实我个人的印象中,插画中的福尔摩斯,穿普通的上衣的次数也很多,但是这两种打扮,无疑很有福尔摩斯的特色,也很有时代特色。需要说明的是,福尔摩斯问世的这一百多年来,前后有很多人在影视中或是舞台上扮演过他,其人数之和恐怕不少于上面刚提到的年份数,所以若是全都拿图来看,无疑是一件太费工夫的事,而且也不是我这次的主题,所以,我只用两个比较常见的影视形象给大家看一看服饰。至于原著,也很少描写福尔摩斯的外在打扮,无论猎鹿帽还是礼帽,都绝少提及。
  而之所以决定先说外观而不是直接开始读故事或介绍人物,是因为我觉得读福尔摩斯应该首先摆对心态。这心态不只是针对福尔摩斯,也针对那个时代,要明确那个背景,不然的话读着读着产生诸如“有指纹识别的话就解决了”“怎么总穿得这么正式啊”这类想法,就可能失去读这套书的乐趣。只要心态平和,那么在读完这套书之后,还是很容易发现福尔摩斯这个人物乃至整个故事历久弥新不受时代局限的魅力的。

  那么说完了外观,还是要回到案子,也就是真正的故事本身。全部的60个故事按照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如下:
===========================================================================

1886.12 血字的研究 A Study in Scarlet
1890.2 四签名 The Sign of Four
冒险史:
  1891.7 波希米亚的丑闻 A Scandal in Bohemia
  1891.8 红发会 The Red-Headed League
  1891.9 身份案 A Case of Identity
  1891.10 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 The Boscombe Valley Mystery
  1891.11 五个桔核 The Five Orange Pips
  1891.12 歪唇男人 The Man with Twisted Lip
  1892.1 蓝宝石案 The Blue Carbuncle
  1892.2 斑点带子 The Speckled Band
  1892.3 工程师大拇指案 The Engineer's Thumb
  1892.4 单身贵族 The Noble Bachelor
  1892.5 绿玉皇冠 The Beryl Coronet
  1892.6 铜山毛榉 The Copper Beeches
回忆录:
  1892.12 银色马 Silver Blaze
  1893.2 黄面人 The Yellow Face
  1893.3 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 The Stockbroker's Clerk
  1893.4 “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 The “Gloria Scott”
  1893.5 马斯格雷夫礼典 The Musgrave Ritual
  1893.6 赖盖特之谜 The Reigate Squires
  1893.7 驼背人 The Crooked Man
  1893.8 住院的病人 The Resident Patient
  1893.9 希腊译员 The Greek Interpreter
  1893.10~11 海军协定 The Naval Treaty
  1893.12 最后一案 The Final Problem
1901.8~1902.4 巴斯克威尔的猎犬 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
归来记:
  1903.1 空屋 The Empty House
  1903.11 诺伍德的建筑师 The Norwood Builder
  1903.12 跳舞的人 The Dancing Men
  1904.1 孤身骑车人 The Solitary Cyclist
  1904.2 修道院公学 The Priory School
  1904.3 黑彼得 Black Peter
  1904.4 米尔沃顿 Charles Augustus Milverton
  1904.5 六座拿破仑半身像 The Six Napoleons
  1904.6 三个大学生 The Three Students
  1904.7 金边夹鼻眼镜 The Golden Pince-Nez
  1904.8 失踪的中卫 The Missing Three-Quarter
  1904.9 格兰其庄园 The Abbey Grange
1904.12 第二块血迹 The Second Stain
最后的致意:
  1893.1 硬纸盒子 The Cardboard Box
  1908.9~10 威斯特利亚寓所 Wisteria Lodge
  1908.12 布鲁斯—帕廷顿计划 The Bruce-Partington Plans
  1910.12 魔鬼之足 The Devil's Foot
  1911.3~4 红圈会 The Red Circle
  1911.12 弗朗西丝•卡法克斯女士的失踪 The Disappearance of Lady Frances Carfax
  1913.12 临终的侦探 The Dying Detective
  1917.9 最后致意 His Last Bow
1914.9~1915.5 恐怖谷 The Valley of Fear
新探案:
  1921.1 王冠宝石案 The Adventure of the Mazarin Stone
  1922.2 雷神桥之谜 The Adventure of Thor Bridge
  1923.3 爬行人 The Adventure of the Creeping Man
  1924.1 吸血鬼 The Adventure of the Sussex Vampire
  1925.1 三个同姓人 The Adventure of the Three Garridebs
  1925.2 显贵的主顾 The Adventure of the Illustrious Client
  1926.1 三角墙山庄 The Adventure of the Three Gables
  1926.11 皮肤变白的军人 The Adventure of the Blanched Soldier
  1926.12 狮鬃毛 The Adventure of the Lion's Mane
  1927.1 退休的颜料商 The Adventure of the Retired Colourman
  1927.2 带面纱的房客 The Adventure of the Veiled Lodger
1927.4 肖斯科姆别墅 The Adventure of Schoscombe Old
===========================================================================

  华生对他的好朋友办的这些案子,有一些并没有给出确切的发生时间,但是他又不总是什么信息都不给,于是,推测案子们发生于什么时候就是件很有乐趣的事情了——至少对很多福迷来说是这样。即使只对人物感兴趣,那么通过列一张表单,然后考据一下“福尔摩斯是什么时候出生的”、“华生是什么时候跟梅丽结婚的”,也是蛮有意思的。
  当然,这并不是看福尔摩斯真正的意义所在,只不过,与刚才看外观一样,由外而内,由浅及深,才能更接近真正的目标,这个过程是有意义的。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我现在直接将一张福尔摩斯时间表放在这里,可以一目了然。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案子都在这张表里能找到,因为确实有很多案子实在无从推测发生时间。
PS:没加任何种类的括号的就是案件。
===========================================================================

1854年[出生]
1881年(27岁)[与华生结识,合租了贝克街221号B]
       血字的研究(3月)
1883年(29岁)斑点带子(4月)
1887年(33岁)赖盖特之谜(4月)
       四签名(7月)
       五个桔核(9月)
       贵族单身汉(10 月)
1888年(34岁)恐怖谷(1月)
       波西米亚丑闻(3月)
       驼背人(夏季)
       证券经纪人的书记(6月)
       第二块血迹、海军协定、疲倦的船长(7月)
       临终的侦探(11月)
       [发表《各种烟草的鉴别》《脚印探索》《职业对手形造成的影响》等文章]
1889年(35岁)歪唇男人、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6月)
       工程师大拇指案(夏季)
       巴斯克维尔的猎犬(10月)【注:《柯南》M6设定此案发生于1888年】
1890年(36岁)红发会(秋季)
       蓝宝石案(12月)
1891年(37岁)最后一案(5月4日)
1892年(38岁)威斯特里亚寓所(3月)【注:原作记载如此,但恐怕是个bug.】
1894年(40岁)空屋(4月)
       [回到贝克街]
       诺伍德的建筑师(8月)
       金边夹鼻眼镜(11月)
1895年(41岁)三个大学生、孤身骑车人(4月)
       黑彼得(6月)
       布鲁斯-帕廷顿计划(11月)
1896年(42岁)带面纱的房客
       失踪的中卫
1897年(43岁)格兰其庄园(冬季)
       魔鬼之足
1898年(44岁)跳舞的人
       退休的颜料商
1902年(48岁)修道院公学(5月)
       三个同姓人(6月)
       显贵的主顾(9月)
       红圈会
1903年(49岁)皮肤变白的军人(1月)
       王冠宝石(夏季)
       爬行人(9月)
       [退隐]
1907年(53岁)[离开伦敦,到塞克斯养蜂,享受田园生活,偶尔与华生共度周末]
       狮子鬃毛(7月)
1912年(58岁)最后致意【注:这个任务福尔摩斯实际上办了两年,1912年是开始】
1914年(60岁)[出版《养蜂实用手册,兼论隔离蜂王的研究》]
===========================================================================

  作为说明,我需要试着分析一下“华生是什么时候跟梅丽结婚的”这个问题。这里面涉及“四签名”一案具体的发生时间。现有的主流意见似乎认为“四签名”发生在1888年。
  这个意见的根据在于委托人梅丽•蒙斯坦小姐的叙述:“他在1878年12月3日失踪——差不多已有10年了,”“大约6年前,确切日期是1882年5月4日。”而“四签名”案件本身发生在9月,于是按照一般的习惯,认为案件发生在1888年是合理的。
  但是接下来就有问题了,因为“波西米亚丑闻”明确记载发生在1888年3月,当时华生已经结婚了。另外“贵族单身汉”也明确记载发生于华生婚前数周,而且是秋天。
  所以,更合理的解释是,“四签名”发生在1887年9月。(需要说明的是初次连载的“四签名”有印刷错误,把9月印成了7月,道尔爵士有提醒他们改过来。)
  如此一来,所有福华早期合作的案件提到的“我婚后那年”恐怕都要变成1888年,“驼背人”和“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就是如此,“第二块血迹”、“海军协定”、“疲倦的船长”这三个连载一起的案子,大约也是这一年,“临终的侦探”就不太好说——华生在大约1903年又结了一回婚——但是查到的资料显示大家集体认为它也发生在早期,所以,我没有做大幅度的改动。

  另一个需要说明的是华生与福尔摩斯相遇的时间,这是根据不可改变的历史——迈旺德战役发生的时间1880年7月——推测的,华生在战斗中受伤,经过了大约几个月的调养,最终还是不得不回英国,在9个月的假期中遇到了福尔摩斯。换句话说,大约1881年,最迟1882年年初,华生肯定结识福尔摩斯了,两人1883年一起破了“斑点带子案”。
  说到“斑点带子案”,还有一点需要指出,就是道尔爵士有的时候会错写一些东西。比如在这个案件中,犯人用口哨声训练蛇,但其实蛇听不见声音。再比如“蓝宝石案”,这一篇的标题在英文原著中是‘blue carbuncle’,但是实际上,carbuncle虽然颜色丰富,却唯独没有蓝色。至于案件中福尔摩斯的某句台词说这个蓝宝石是结晶碳,就更是有问题了。因为尽管carbuncle的拉丁语原意有细小的石炭的意思,但在矿物学上它指红榴石或红宝石,红榴石的主要成分是硅酸镁铝,红宝石和蓝宝石的主要成分是氧化铝,都跟结晶碳没有太大关系。不过如果不看英文原版的carbuncle,而是只看中文版,倒还可以说是蓝钻石,虽然钻石通常贵在纯净透明,但一颗大约13克拉(原著是40谷)的蓝钻石,也是相当值钱的了。

  当然,搞不清楚这些时间,其实也都不耽误看故事,只不过,捉bug之后,反倒可以更坦然地说,即使有bug,福尔摩斯和他的故事依然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成为了经典,这是经典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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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001 《云霄飞车杀人事件》(VOL1File1)
sh201.jpg
  作为全剧的开篇,新一提到的也正是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的开始——华生初见福尔摩斯时的情形。初次见面,如新一所说,福尔摩斯握了握华生的手,之后就说华生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对此,华生当然一直十分困惑,从打跟福尔摩斯住在一起,他就没少研究福尔摩斯(当然他承认这里有他养伤养到实在无聊的因素),他甚至开列了一张福尔摩斯的知识体系表,给福尔摩斯的文学和天文学全部打零分(其实我们能从后面的故事看出福尔摩斯还是有这两方面的知识的),也弄不明白福尔摩斯到底是干什么的,直到有一天——
  华生看了杂志上的一篇文章并发表自己的评论,他认为福尔摩斯的理论完全不切合实际。由此,引发了福尔摩斯自己的说明:“啊,我有我自己的职业。我想全世界上干这行职业的人恐怕只有我一个。我是一个‘咨询侦探’……”
  consulting detective, 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职业,不是官方侦探也不是私人侦探,他是咨询侦探。这个职业很特别,显然,新一也不是这样的侦探。不过,他们仍然都是detective.
  至于看出华生的底细,那就要用到他的演绎法了:“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那么,显见他是个军医。他是刚从热带回来,因为他脸色黝黑,但是,从他手腕的皮肤黑白分明看来,这并不是他原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这就清楚地说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历尽了艰苦。他左臂受过伤,现在动作起来还有些僵硬不便。试问,一个英国的军医在热带地方历尽艰苦,并且臂部负过伤,这能在什么地方呢?自然只有在阿富汗了。”
  这个过程解释出来之后就会变得容易理解了,但是福尔摩斯的头脑能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这个过程,并且他喜欢先说结果,于是,就有了在《波西米亚丑闻》中华生的那句:“我亲爱的福尔摩斯,你简直太厉害了。你要是生活在几个世纪之前,一定会被用火刑烧死的。”
  华生表示,就福尔摩斯的表现,一定会被判定是个巫师之类的异端分子。

TV057 《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上集)》(VOL12File7-VOL13File1)
TV058 《福尔摩斯迷杀人事件(下集)》(VOL12File7-VOL13File1)
  这两集涉及到很多福尔摩斯的元素,比如旅馆的名字叫‘Mycroft’,是歇洛克的哥哥的名字。
sh202.jpg
  开始是一群人各说各自最喜欢的篇目。清水奈奈子表示她最喜欢《血字的研究》,川津郁夫最喜欢《红发会》,新一最喜欢《四签名》,毛利小五郎喜欢《无人生还》。我们还了解到,平次喜欢艾勒里•奎因。
  在这里,新一并没有对《四签名》发表见解,但是正如片中所言,这一篇确实是公认的佳作,案件本身很精彩。道尔爵士为福尔摩斯写的长篇(其实只是比短篇长而已,就字数而言是中篇小说)虽然只有四篇——更见功力的还是短篇,但是《四签名》还是非常出色的。
  唯独小五郎比较倒霉,他遭到了大家的集体鄙视。究其原因,固然这些福迷是没那么喜欢阿加莎•克里斯蒂,但是更重要的是在那个情形下说《无人生还》,确实是很煞风景。因为《无人生还》的故事是十个人被叫到孤岛上结果没一个活下来。
  不过需要承认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本身确实是非常出色的。
  说到案件的模式,其实后来的《被召集的名侦探 工藤新一vs怪盗基德》就有些像《无人生还》,只不过,73是很仁慈的,我们的TV219只有一个人倒霉了,而女王陛下,则是很残酷的。阿婆的作品很多,我承认自己也没有读全,只是目前读过的几本,都让我觉得她的书总有某种残忍的东西存在,跟道尔爵士不同,跟73更不同。
  人到齐之后有一段剧情,是大家纷纷说小五郎跟福尔摩斯绝对差好多,其实这个话的实质就是新一跟福尔摩斯即使单论水平也还差好多。可是新一似乎很服气,倒是小五郎很愤怒,说“输给纸上写的人物那我还算什么”。他并不知道他自己也是纸上写的人物,这一点,我们谁都不能太有自信。如果诸位看过《苏菲的世界》,就会知道我在说什么。

sh203.jpg
  柯南开始做题,第240题很简单。但是《最后一案》却是很纠结的。大家都知道,想当年,福迷们对这个结局是相当不满的,这很容易理解。因为在《最后一案》之前出版的故事里,道尔爵士对莫里亚蒂这个人物的存在并没有任何铺垫,他只是觉得写福尔摩斯写得厌了,于是就做出让两个人一起掉到瀑布里这种决定。可以想见,拿到新出版的《海滨杂志》,福迷们先是震惊、悲伤,继而失望——数以万计的人退订了杂志,最后,他们以实际行动表达了自己的愤怒——道尔爵士家的玻璃为此付出了代价。
  但是福迷们依然等待了十年才等到了福尔摩斯真正意义上的回归,道尔爵士最终改变了主意并且庆幸自己当初写的不是没有转圜的余地:“在事隔颇久以后,我还能不太费力地响应读者的要求,把我当初的鲁莽行为一推了事。”

sh204.jpg
  接下来的第241题,要求把《跳舞的人》当中所有的人形密码都写出来。想说明这题为什么是“想忘也忘不掉的超级大难题”,可以先试着把答案写出来。
sh205.jpg
  这样就很明显了:不够聪明或者不是铁杆福迷(他们可能会亲自动笔推导),不可能记得住全部的密码。
  值得说清楚的是,《跳舞的人》是非常好的一个解密案件,在《恐怖谷》的一开始,福尔摩斯也有一个解密过程,不过现在我们只看《跳舞的人》。
  故事中,委托人希尔顿•丘比特先生给福尔摩斯带来了人形图①并说他的妻子看到这东西之后就感到非常不安。福尔摩斯当然很容易地看出这些人形各自分别代表一个英文字母,但是当时因为信息太少,福尔摩斯暂时只能确定字母E的人形是: sh206.JPG
  除此之外他还看出这里面有的小人举着小旗,这可能表示这个字母是这个单词的结尾。
英文字母出现的频率如下面这张统计图所示:
sh207.jpg
  所以,如福尔摩斯所说,要在这么一个短句子里“把每一种组合都试一遍,直到得出一个意思来,那会是一项无止境的工作。所以,我只好等来了新材料再说”。以后,图②到图⑤就全部送来了,最后一次送来的是最后一句(此处“最后一句”指图中句⑤)。福尔摩斯知道这些东西可能是一个美国人写给希尔顿的妻子ELSIE(埃尔茜)的,于是,在最后一句话送来之前,他就基本确定这些密码的意思了。最终他利用这些密码抓到了凶手,成为了一个密码学上说的主动攻击者。
  似乎是由于福尔摩斯给出了一个经典的破解密码的过程,他本身的形象也足够经典,于是即使是已经发展出公钥密码的今天,密码学的教材仍然会把他写进来,编造习题。在《密码编码学与网络安全——原理与实践》(第四版)中,他就为大家主导了好几道题。
  那么我们来选一个题做一做,灰原哀曾经说过,如果题目是设计给我们做的,那么我们没有理由做不出来。
例如第9章第11题,题目如下:
-------------------------------------------------
  “我想告诉你,福尔摩斯,”华生激动地说,“你最近进行的网络安全活动让我对密码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在昨天,我发现一次一密的加密方法是可行的。”
  “噢?真的吗?”福尔摩斯从睡意朦胧中醒过来,“这么说,你找到了一种生成强密码序列的确定性方法了?”
  “千真万确,福尔摩斯。这个想法倒是挺简单的。对给定的单向函数F,通过将F应用于某标准的变量参数序列,就产生了一个长伪随机数序列。假使密码分析者知道了F和序列的一般性质,这个性质可能很简单,比如S,S+1,S+2,……,而不知道S,由于F的单向性,没人能够对某i,从F(S+i)推出S,即使他得到了序列的一段,也不能确定其他部分。”
  “华生,我担心你的想法并非无懈可击,至少它要求F满足一些附加条件。我们考虑一下。例如,RSA加密函数F(M)=M^K mod N,K是保密的,这个函数被认为是单向的,但是我不赞成将这种方法用于类似M=2,3,4,5,6,…这样的序列。”
  “为什么,福尔摩斯?”华生大惑不解,“为什么你认为,如果K是保密的,那么像2^K mod N,3^K mod N,4^K mod N,…这样的序列不适合一次一密?”
 “因为它至少是部分可预测的,亲爱的华生,即使K是保密的,如你刚才所说,假定密码分析者知道了F和序列的一般性质,再假设他能截获一小段输出序列,在密码学界这种假设是可行的。对于该输出序列,已知最前面的两个元素,即使他不能预测出所有元素,但他可预测出序列中的许多元素。瞧,已知序列中的一般性质和序列的前面两个元素:2^K mod N,3^K mod N,就很容易计算出后续元素……”
  请说明这是如何做到的?
--------------------------------------------------
福尔摩斯差不多已经都说出来了,我们只要看看后续的元素是不是有一部分能从已知的推出来就可以了。
sh209.jpg
如下依此类推即可。

标准答案就不会这么罗嗦地把这个过程也写出来了,它很简洁:
        3rd element, because it equals to the 1st squared,
        5th element, because it equals to the product of 1st and 2nd,
        7th element, because it equals to the cube of 1st,
        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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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说起跟福尔摩斯有关的人物,那么除了华生和莫里亚蒂之外,艾琳•艾德勒,这个女人是一定会出现的,其出现的频率甚至要超过整天帮福尔摩斯做饭的赫德森太太。道尔爵士也在《新探案》的序言中写道:“冷酷的事实是,福尔摩斯是在《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里初露头角的,那是1887年和1889年之间出版的两本小书。此后问世的一系列短篇故事,头一篇叫做《波希米亚丑闻》,1891年发表在《海滨杂志》上。书出之后,似乎颇受欢迎,索求日增。”
  也就是说,艾琳出场的《波西米亚丑闻》,对福尔摩斯的故事受欢迎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虽然福尔摩斯能够如此经典更多的还是因为他自己,但是至少在那么一个时刻,艾琳和福尔摩斯的较量,以及那个涉及波西米亚王的丑闻,使福尔摩斯比之前更受欢迎。
  要想完全说明个中缘由,无疑是很费商量的事情,毕竟福尔摩斯在丑闻案中的表现并不比之前或之后更精彩,精彩的恐怕是艾琳的表现,但要说对手表现很精彩的案子,那也不在少数,所以我们分析从简的话,大概只有承认原因在于艾琳是个女人。她是福尔摩斯唯一尊称为‘The Woman’的女人,读者有理由认为,女人只有这样,才能跟福尔摩斯相提并论。
  于是说回《艾琳•艾德勒的嘲笑》这个书名,确实如某位犯人所说,太难以置信了,因为事实上,虽然艾琳看出了福尔摩斯的计划并成功地金蝉脱壳,但这一次跟福尔摩斯对决之后,她在信中承认福尔摩斯是一个非常可怕的对手,正是这一点让她打定主意再不回来。这样一个女人固然聪敏过人,但是她还不至于会嘲笑福尔摩斯。
  想来新一大概是很能够理解这个凶手,才在他自己说出动机之前就看出来了。

TV286 《工藤新一纽约事件(事件篇)》(VOL34File1-VOL35Fil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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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又装模作样地学起了福尔摩斯,这次的这句话出自《血字的研究》第二章:“推断和分析的科学也像其他技艺一样,只有经过长期和耐心的钻研才能掌握;人们虽然尽其毕生精力,也未必能够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这是福尔摩斯写的一篇文章《生活宝鉴》里的话,华生就是在看了这篇文章之后,说福尔摩斯写的东西不实用。
  英文原文是这样的:Like all other arts, the Science of Deduction and Analysis is one which can only be acquired by long and patient study, nor is life long enough to allow any mortal to attain the highest possible perfection in it.

TV344 《便利店的陷阱(后篇)》(VOL42File2-Fil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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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话出自《四签名》第六章,当时福尔摩斯正跟华生说话:‘How often have I said to you that when you have eliminated the impossible, whatever remains, however improbable, must be the truth?’从这句话来看,他已经跟华生说了不止一回了。
  在《皮肤变白的军人》也出现过(案子是福尔摩斯自己记录的):‘That process’, said I, ‘starts upon the supposition that when you have eliminated all which is impossible, then whatever remains, however improbable, must be the truth. It may well be that several explanations remain, in which case one tries test after test until one or other of them has a convincing amount of support. ……’

TV464 《黑衣组织的影子 谜一样的高报酬》(VOL53File7-VOL54Fil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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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开始对瑛佑的案子表现得很不感兴趣,因为他在怀疑瑛佑。但是瑛佑说,他感觉事件很像《红发会》,新一当时就上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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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波洛咖啡馆的女招待总结能力一流,一句话就说明白这个案子是怎么回事了:罪犯们让这位红头发的店主抄百科全书,实际却是从他家挖地道去银行盗窃。
  而这个故事,从华生这个叙述者的角度来看,解开的过程自然要有趣得多。故事中的红头发的店主先生,他一点也弄不明白,这个“红发会”当初招人的时候,弄得满城红头发的人都去应征,可是他们单是看中他,一周付他4英镑,结果两个月之后就宣布解散,到底是怎么回事。于是,在这个红发会突然结束的星期六,他直接来找福尔摩斯了。
  福尔摩斯当然解决了这个案件,并且,他料定那些盗贼会在这一天晚上动手(因为红发会解散意味着地道已经挖好,周末动手,逃跑的时间就很充裕),于是福尔摩斯叫了警察事先等在银行,抓住了罪犯们。
  值得深思的是福尔摩斯的解释:“……他们合谋保证他每周每天上午离开他的店铺。从我听到那伙计只拿一半工资的时候起,我就看出,显然他到那当票当伙计是有某种特殊动机的。”
  “可是,你是怎么猜出他的动机的呢?”(华生问。)
  “如果在那店铺里有女人的话,我本来会怀疑无非是搞些庸俗的风流事。可是,根本不是那么回事。这个当票老板做的是小本经营的买卖,当票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值不得他们如此精心策划,花那么多钱。因此,他们的目标肯定不在当票。……”
  现实的生活中,很多人经常上当受骗,其实,如果他们注意不要过分相信那些白送上门的好处,这种事就会少得多了。原因很简单,如果某人无端示好,那么他必然有事求对方,如果没事求对方,就像故事中的那位伙计一样,那么他必然动机不纯。
  将欲取之必先与之。这个道理其实非常简单,总结起来就是——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正如福尔摩斯所说,如果店铺里有女人,那么有可能是庸俗的风流韵事,不然的话,基本就是冲着钱了。至于是哪里的钱,那是另外的问题。
  在《柯南》中,英理初次登场那集,某个男人就扬言,女人这种生物,只要甜言蜜语哄骗一下,就能搞定了。新一听到后十分愤怒,后来告诉给园子,园子也拂袖而去。其实这当中的警示就是,如果某个人太会示好的话,那么,他的动机甚至能力都是值得怀疑的。遇到这种人,最好是不要相信。

TV509 《红白黄色与侦探团》(VOL60File3-Fil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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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是冲矢昴说完了新一想说的话,而且还很完整地给出了出处。
  这是《铜山毛榉案》中的话,原文如下:“My dear Watson, you as a medical man are continually gaining light as to the tendencies of a child by the study of the parents. Don’t you see that the converse is equally valid.……”
  这一次的案件一开始比较有趣,福尔摩斯收到一封委托信,信上写着:
  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
  我急切地想找你商量一下关于我应不应该接受人家聘请我当家庭女教师的问题。如果方便的话,我明天十点三十分来拜访你。
                 你的忠实的维奥莱特•亨特
  当华生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信纸已经被福尔摩斯揉成了一团。因为就是这封信,把福尔摩斯气得说自己的事业“无可挽回地一落千丈”了。而在说这句话之前,福尔摩斯因为心情不好,对华生的记叙还发了一番议论,让华生觉得他是“似乎带点情绪地对我文笔上的缺点教训了我一顿”。
  华生开导他说也许这次的事件也像“蓝宝石案”那次,一开始看起来没什么,后来就变成很严肃的案件。福尔摩斯表示但愿如此。
  当然,无论如何福尔摩斯对这位亨特小姐还算绅士。维奥莱特小姐其实很有主见,这次之所以要来问福尔摩斯,主要是事情太过奇怪而她又没有亲人可以商量。而最终的结果,如华生所料。

File734 《魔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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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侦探事务所的三人一起看电视,不知看的哪个版本,也不知是电影还是电视剧还是动画还是什么。说起来不能怪柯南以为毛利父女早已知道这个故事,因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确实是非常有名的一个案子,以目前比较常见的影视剧来看,出现得最多的案子就是它。一般的文学名著套装如果精选福尔摩斯的案子,经常也会选它。我自己最早读到的福尔摩斯的故事就是这个《巴斯克维尔的猎犬》,那是一本中英对照的简写本,大约八年前的事了。
  三人看电视这个情节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是却与M6有个很严重的矛盾存在,因为M6中的兰不但知道这个故事,并且凭借达特莫尔这个地方就意识到需要问时间,然后再凭借9月30日这个时间点就和柯南几乎同时断定他们被安排在了“猎犬案”发生的时间——两个人破案是去了哪里她也知道。然而在漫画原著中她却显然不知道这个故事,还吐槽柯南是个福尔摩斯宅。可见73的头脑很清醒,剧场版制作组却失误了。这跟漫画出得晚没有关系,因为制作组应该很清楚毛利兰对福尔摩斯毫无兴趣,不可能随手拿出一个时间地点就能想到是哪个案子。按照原著,即使是新一常说的福尔摩斯的话,她也不一定记得下来才对。

File743-752 “伦敦篇”(《福尔摩斯的弟子》-《棘手的困难事件》)
  从伦敦篇可以看出,十五年过去了,从周围的群众封的“现代的福尔摩斯”到新一自己的定位“福尔摩斯的弟子”,73是一定要并且一定会无休止地榨取福尔摩斯的剩余价值的。但是73脑子还很清醒,问新一自己的话,他很乐意成为贝克街小分队的一员——一个非常可爱而精准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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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得出来,新一明显已经乐懵了:达特姆国家公园确实在英国德文郡,可是莱辛巴赫瀑布在瑞士啊,新一你要去的只是英国不是整个欧洲吧……
  关于散步,其实福尔摩斯经常散步,什么宅院周围啊,沼泽地啊,荒原上啊,伦敦街上等等,他都能散步。估计就是因为这样他才对土质有深刻的了解。至于公园散步,《黄面人》中有一处提到:“早春的一天,福尔摩斯清闲起来,居然有时间陪我到公园去散步。”
  关于大英博物馆,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第十五章福尔摩斯曾经提到:“我由大英博物馆得知,他在这一门学问里还是个公认的权威呢,而且有一种飞蛾是由于他在约克郡居住时期首先发现的,所以也就永久以凡戴勒为名了。”而在《威斯特里亚寓所》中,华生也有写这样的话:“有一天的上午他是在城里度过的,我偶然了解到,他是去大英博物馆了。”换句话说,福尔摩斯确实常去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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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吃饭的问题,在《王冠宝石案》中写得非常清楚,福尔摩斯专心办案子时,对赫德森太太的“几点吃饭”的问题,会回答“后天七点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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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句话,福尔摩斯是用一种教授对学生讲课的语气说的:“it is not really difficult to construct a series of inferences, each dependent upon its predecessor and each simple in itself. If, after doing so, one simply knocks out all the central inferences and presents one’s audience with the starting-point and the conclusion, one may produce a startling, though possibly a meretricious, effec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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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是《恐怖谷》,新一把英文都背出来了,那么我就不再重写。到这里为止,全部的四个长篇故事就到齐了。《恐怖谷》是一个挺特别的故事,被害人和犯人是一个人,而这个人又是个很好的人,他早年在美国的表现,可以说也当得起一个侦探故事的主人公了,所以我读《恐怖谷》的后半部分读得很过瘾,不像《血字的研究》,且不说完全没有任何过渡就一下跳转故事的中心,单就犯人的故事本身而论,也实在不好看。所以最初看的时候,我在想如果后面的故事全是这个样子,花一半篇幅解释犯人是怎么回事,那可太糟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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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放心是因为单单用眼睛看无法观察到”这句话,似乎是那句“你没有观察,而只是看”。福尔摩斯通过让华生对纸张做推理,知道他们收到的是一封来自波西米亚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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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案》中的福尔摩斯十分可爱,他碰到一个明明是人家女孩的继父,却为了钱把自己伪装成别人来跟女孩谈恋爱的骗子。法律拿这种人没辙,可是福尔摩斯是这么认为的: “再没有谁应该比你受到更大惩罚的了。假如这位年轻姑娘有兄弟或朋友的话,他们应当用鞭子抽你的脊梁!真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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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就去拿鞭子要打,不过那个骗子跑得快,福尔摩斯也就笑着说这么下去那人早晚真的犯罪。而对那个因为未婚夫不见而来求助于他的萨瑟兰小姐,福尔摩斯很坦然地表示,告诉她真相她也不会信的,打消女人心中的痴想就跟从老虎那里抢虎仔那么危险,还是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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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血字的研究》第四章的话:“There’s the scarlet thread of murder running through the colourless skein of life, and our duty is to unravel it, and isolate it, and expose every inch of it.”
  这句话在M6中也出现了。

Movie6《贝克街的亡灵》
  这是我最喜欢的剧场版,所有的人的表现都很好,其主旨也很值得深思。弘树最后的那句话“现实的生活一点都不像游戏这么简单”,跟道尔爵士说的如出一辙:“小说幻境乃是避世消愁的唯一途径。”只不过区别在于爵士很仁慈,没有在故事中这样说也没有触及这一点,而《柯南》制作组则要现实一些,说出了这句话。
  至于剧情,M6也很有创意,虽然内部有一些问题,但是以伦敦曾有过的真实的案件为背景,还是很值得赞赏的。
  说起来福尔摩斯也算是很倒霉的了,他的敌人和对手,在原著中有莫里亚蒂,出了原著有亚森•罗平,在现实中居然还有一个开膛手杰克。于是新一和孩子们在M6中也要面对莫里亚蒂加开膛手杰克的强大阵容,这个世界的犯罪和谋杀是不是太多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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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有希子这张图的背景开始,英伦的氛围就来了,大家都知道这是泰晤士河边,后面是大本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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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是优作和博士站在贝克街221B的门口。这个门的实物版大致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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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一点可以看见‘B’写在“221”的右上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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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B’的意思是有两户人家住在这里。这个门不是按照现如今的福尔摩斯博物馆画的。博物馆大门的图想必大家见得多了,就不贴了。下面一个场面是柯南站在了起居室的壁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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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场面基本就是按博物馆画的,但是也已经经过了明显的放大空间简化物件的处理。这些变化都是正常的,制作组在这一方面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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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斯垂德警官是苏格兰场的警官中的佼佼者了,办案子的时候经常得到福尔摩斯的帮助,在《六座拿破仑半身像》的最后,他对福尔摩斯这样说:“福尔摩斯先生,我看你处理过许多案件,但是都不像处理这个案件那样巧妙。我们苏格兰场的人不是嫉妒你,不是的,先生,而是引以为荣。如果明天你能去的话,不管是老的侦探还是年轻的警察,都会很高兴地向你握手祝贺。”
  这句话很稀有地感动了福尔摩斯。平常的话,福尔摩斯会很幽默地讥讽他,比如在《贵族单身汉案》中有一段情节——
  雷斯垂德说:“……一个园丁发现这些东西在湖边漂浮着的。已经认出这些是她的衣服,我认为既然衣服在那儿,尸体也不会太远了。”
  对此,福尔摩斯说:“通过同样英明的推论,每个人的尸体,都应该在他的衣橱附近找到。请问你想通过这个得出什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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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适应剧情需要,原著中对福尔摩斯十分厌烦的兰在M6中变成了一个随口就能解说福尔摩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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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两个动作都很像福尔摩斯,如果只是指尖相对而不是把手掌扣起来的话就更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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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莫兰上校即将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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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柯南还在说这句话的时候哀已经到后面找福尔摩斯的笔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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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很及时地给出了莫兰教授常去的地方,看起来像是先想到了柯南需要什么一样。
  关于莫兰常去的地方,制作组的根据当然是《空屋》,福尔摩斯推测,莫兰上校谋杀阿德尔的原因就是因为被发现作弊,阿德尔可能要求莫兰不再去俱乐部打牌,不然就揭发他,但是莫兰不能接受这个要求。
  在《空屋》中,福尔摩斯当然成功地捉住了莫兰上校,不过当时的莫兰也实在是思维定势到相当可以的地步了,居然分不清蜡像和真人的影子之间的区别。也许是等了三年,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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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到那次公寓的“决斗”,莫里亚蒂教授把福尔摩斯好一顿数落:“一月四日你阻碍过我行事,二十三日你又碍了我的手脚;二月中旬你给我制造了很大麻烦;三月底你完全破坏了我的计划。在四月将尽时,我发现,由于你不断迫害,我肯定有丧失自由的危险。事情已经是忍无可忍了。”
  由此可见福尔摩斯这四个月都在干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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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不只毛利兰,所有的人物——甚至包括福尔摩斯、艾琳和莫里亚蒂——全都适应剧情需要了。
  剧情需要的是莫里亚蒂谋杀艾琳的动机,或者是艾琳在剧中出场的理由,总之,是一个最终追上JTR之前的小高潮的因由。
  其实单论“想要福尔摩斯伤心”这个动机本身,莫里亚蒂明显应该打华生的主意。福尔摩斯对艾琳仅仅是尊敬,而不是爱慕,相反,有明确的证据表明华生如果出事,福尔摩斯绝对会有反应。在《三个同姓人》中,福尔摩斯和华生接待了一位“满口谎言的委托人”,这个家伙实际上是杀人犯,他想弄到一位加里德布先生家地下室里的假钞机。于是,趁他把加里德布先生骗走开始采取行动的时候,福尔摩斯和华生做好准备去抓他。
  可是这位杀人犯非比寻常,从地下室上来的时候,明明有两把手枪对准他,他居然还敢掏枪去打伤华生,当时真的把福尔摩斯弄得着急生气又伤心,当场抡起手枪砸破了犯人的头。把华生扶到椅子上之后,他更是说出了两句特别缺乏理智的话:“你没受伤吧,华生?看在上帝的份上,说你没事!”(“You’re not hurt, Watson? For God’s sake, say that you are not hurt!”)
  尽管华生只是腿上小伤而已,但福尔摩斯仍然对犯人说:“算你走运。如果你杀了华生,你不用打算活着离开这间屋子。”(“By the Lord, it is as well for you. If you had killed Watson, you would not have got out of this room alive.”)
  回到M6,更荒谬的还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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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八卦,通常都只是说福尔摩斯要艾琳的照片是别有用心,而对艾琳的心意基本没有这一说,因为艾琳说得很清楚,她要嫁给她爱的诺顿先生,并且诺顿先生也爱她。也就是说这事最多是单恋。但是在我们的剧场版里,刚结婚半年的艾琳离婚了,而且,明摆着她也爱慕福尔摩斯,至于福尔摩斯是否喜欢艾琳,就算不问他本人也已经完全不是问题了。
  对此我必须佩服剧场版制作组,73恐怕也不及他们。73写爱情经常失误,还带无心插柳柳成荫的。但是制作组这边,一切顺理成章。要不是看过原著的谁也说不出不对劲来。但是有种说法讲,第一流的爱情小说是写出无情胜有情,第二流才是真诚换热泪,而至于煽情之类,则还要更往后排。或许也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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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高潮是火车上的最后一关。不要怪新一失去信心,说实在的,在那么紧张的情况下,被破坏计划还听到“莱辛巴赫瀑布”,对于一个铁杆福迷来说,很容易大脑一片空白。所以呢,“诺亚方舟”当然很清楚这一点,很给面子地让福尔摩斯出现在新一面前,于是,新一立刻来精神了。
  这充分证明,福尔摩斯和案件能让新一变得有斗志。这一点,制作组把握得非常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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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场版制作组去伦敦拍了实景,这里面可以看见贝克街的福尔摩斯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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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一的“肯定会赖着不走”一定是实话,作为福迷是能够体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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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想为新一写一篇文,纯粹讨论作为一个侦探的他。但是动起笔来就发现,有一个人的名字,无论如何也绕不过去,而且,这个人,并不是一个可以让我做分析时直接将注意力放在文本之上的人。换句话说,只是在分析新一的时候提到他,一定是不到位的,最多能够讨论到新一的观念和新一的信仰,无法触及新一的本质。
  所以我必须正视这个人,我必须把这个人也理解得足够到位。(只是我确实没有想到我也会喜欢上他。)
  然后,我才可以试着探讨这两个人相通的地方。
  为了更好地达到目标,这一次直接从信念说起,关于这两个人,有四点要先列在这里。
  第一点,是福尔摩斯说的,in the interests of the public, 为了公众的利益;
  第二点,是新一说的,人救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第三点,能清醒地做到以上两点,但不过分执念于它们;
  第四点,两个人真正的精神力量:强大,但从不强求。

  前两点可以放在一起分析。
  对生命和公众的利益的敬重和付出,二者缺一不可。这里的“敬重”指的是尊敬并将之视为至关重要的存在,“付出”是指愿意为之贡献自己的力量。
  这里我必须指出,剧场版《瞳孔中的暗杀者》中新一的某句台词是有问题的,正像哀的那句“想要忘记过去”如果是认真的就肯定不合原著一样,新一的那句“将兰姐姐摆在第一位”也是不合原著的。因为原著中,除非兰同样生病或遇到危险,否则,在兰和案件之间新一的选择始终是案件。至于生病或遇到危险,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新一对所有的人命都是持先救人的态度,哪怕对罪犯也是如此。因此,剧场版中的有些台词只是在适应剧情和噱头的需要而已,并不能当真。
  那么回到原著,新一对生命的珍视,从他不顾自己危险去救码头一案中的被害者就可以看出来,至于对公众的利益的敬重,则可以从纽约事件看出来。纽约事件中,新一在临走之前,明确表示这次是罪犯侥幸,如果再被他碰到,就没有这么简单,他一定会把这个犯人的罪证找齐让犯人没有机会翻供。也就是说,尽管新一伸手救了这个犯人,但是他心里非常清楚,救这样一个杀人魔于公众并无益处,他应该做的是抓住这个人。
  新一并不是一个知道了“救个人不用理由”就心满意足的人,他考虑到了更多人的利益。什么人都救并且毫无原则地再不做更多思考,这不是新一的信念。在他伸手的同时说的那句“真是个惹麻烦的家伙”,也轻微表达了他并不是特别想救这个人的心思。
  极端邪恶的人要不要救,始终是摆在生命和公众利益之间的两难选择,如果救过之后就能立刻诉诸法律以惩戒,那么倒还容易做决定,但如果不是这样,就会更加困难。新一还没有碰到过这么困难的局面,但是福尔摩斯碰到过。
  在《米尔沃顿》一案中,米尔沃顿这个人,专门搜罗私人信件,特别是女人们写的情书,然后威胁要去破坏别人的婚姻。他就这样勒索再勒索,直到把别人的财产榨干为止,也不少弄得很好的家庭家破人亡。这个情况,除非有人愿意冒身败名裂的危险起诉米尔沃顿,否则,法律是没有办法的。而起诉他,也不过是让他坐一阵子牢而已。福尔摩斯接到伊娃小姐的委托,于是决定潜进米尔沃顿家将信件销毁。
  结果在福尔摩斯和华生晚上行动的过程中,两人正好目击了米尔沃顿遭到一个女人枪杀的全过程,华生曾经想跳出来阻止,但是被福尔摩斯拦住了。后来雷斯垂德拿这个案子找福尔摩斯,他说:“我知道米尔沃顿这个家伙,我认为他是伦敦最危险的人物之一,并且我认为有些犯罪是法律无法干涉的,所以在一定程度上,私人报复是正当的。……我的同情是在犯人的一面,而不是在被害者的一面,所以我不会去办理这个案件。”
  福尔摩斯选择了保持沉默。
  我个人认为,福尔摩斯的选择是正确的,至少也是无可厚非的。为了公众的利益,保持沉默——当然不是指使杀人——是他的权利。要知道福尔摩斯并不是一个不敬重生命的人,在《带面纱的房客》中有这样一段:
  我们这时已经站起来要走,但那女人的声调中有一种东西引起了福尔摩斯的注意。他立刻转过身去对她说:
  “你的生命不属于你自己,”他说,“你没有权利对自己下手。”
  “难道它对别人还有任何用处吗?”
  “你怎么知道没有用呢?对于一个缺乏耐心的世界来说,坚韧而耐心地受苦,这本身就是最可宝贵的榜样。”
  这段话救了一个曾经试图谋杀别人但自己其实也很可怜的女人。
  而能说出这段话的人,他要选择保持沉默,我觉得无可指责。
  之所以还要特别说明“不是指使杀人”,是因为新一在救Vermouth那一次,有人认为他没有叫兰放手是很高尚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让兰放手就成了指使兰杀人,那是肯定不行的,福尔摩斯也不会那么做。在整个过程中,新一既有救人,也有考虑到公众的利益,这才是很高尚的。

  那么,现在要说的是放走罪犯的问题。
  新一放人的次数很少,他确实曾经因为知道偶像们只是一场误会就没有多做什么,也曾经让罪犯改口供,避免新出医生家的女仆受到牵连,但是这跟福尔摩斯那种放人比较的话,在程度上还是有区别的。
  总是有人认为新一捉住犯人之后拒绝放走,等于想要(请注意这个词)将犯人扔进监狱,这种看法其实是不准确的,且不说新一根本没有关注过法庭的判决,没有因犯人被关起来而得到快乐(他早在抓住犯人的时刻就已经满足了),单说被抓住的人是否有罪这一点,也是取决于法庭的判决结果,无论法官判还是陪审团判都是如此。
  鉴于新一所抓住的犯人,基本都是刑事犯罪中最严重的一种:杀人。而福尔摩斯的案子并不都是如此。所以为了解释清楚新一的做法的合理性,我们接下来对于犯人的讨论,前提是他们本身已经杀了他人,跟民事案件的性质完全不同。
  我们必须先明确一点,在英美法系的国家,本身就是有一个陪审团在法庭上判定被告有罪还是无罪的。如果谈及福尔摩斯的时代,那么英国还有一个大陪审团有权决定是否对人提起诉讼,1948年之后代之以检察官制度。关于陪审团,从它发挥的作用来看,它是一个临时性的由合法公民组成的审判团,请注意,这个审判团是来审的,不是来陪审的,被告是否有罪,由他们决定。至于陪审团成员的选择,则是十分复杂的,各国不尽相同。除了基本的要求(如全部的成员都须通过原被告双方的律师的资格审核),还有其他的习惯,比如美国的法庭不喜欢太富有、太贫穷、教育水平过高、教育水平过低、政治意见太左等类别的人群。并且,被指控谋杀的人有罪与否,需要12个人意见达成一致。
  日本属于大陆法系,却也使用了裁判官制度,而且这个审判团责任不小。一般情况下,6名“裁判员”和3名法官共同审理案件,他们不仅要决定被告是否有罪,而且判定有罪时还参与决定被告的量刑。需要说明的是这个制度是在被停用了六十多年之后重新启用的——这一点恰好可以说明问题。
  在《格兰其庄园》中,福尔摩斯在决定放走犯人之前,曾经叫华生充当陪审团成员(华生确实符合陪审团成员的标准),他问华生认为犯人是否有罪,结果华生说:“无罪。”于是福尔摩斯当场决定对此案保持沉默。事实上,这里面做了判决的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个人。虽然人数没有12个之多,但是本质并无二致。《魔鬼之足》也是一样,华生完全赞同福尔摩斯的决定。
  福尔摩斯当然也曾独自做出决定,比如曾经放走《蓝宝石案》的小偷,没问过华生同不同意。那么在这里,福尔摩斯因为已经看出这个小偷已经吓得再不敢做坏事,因此决定饶他一次。
  于是问题来了,新一该不该这样对杀人的人独自做决定呢?
  我个人认为,不应该。
  原因有三。
  其一,除了人命关天之外,我们不能忽视一个基本的事实,就是工藤新一只有17岁,这个年龄在日本属于未成年,单这一条就决定了他不能担任法官,所以新一不独自做决定是非常正常的。即使他可以担任陪审员,他也应该至少跟另一个适合担任陪审员的人达成一致意见才能把人放走。但是要求新一以未成年的年纪开始思考每一个杀人者是否应该放走并亲自寻求他人的意见是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这是法庭的职责。
  其二,虽然陪审团做出的决定可能不利民众,但是侦探个人做决定可能糟糕。诚然,陪审团做出的选择对社会未必有益,民众所做的选择未必是正确的,而如果侦探足够英明(如福尔摩斯),那么他完全有可能比整个陪审团都正确。但是现实是,“侦探足够英明”,是靠不住的,极其靠不住。无论个人如何出色,他都是人,和所有的民众一样,他是人,不是神,指望一个人永远正确绝对是不现实的,特别是在他有可能欺骗法律的条件下。相比之下,指望很多人在一起讨论,拿出正确的决策,要现实得多,毕竟,更多人一起,能考虑到的层面更多,看问题的角度更多。没有人有特权,谁也不能随心所欲。这是多个合法的、有判断是非的能力的公民,共同做出判决。所以,交给陪审团,至少是个最不坏的选择。
  其三,新一碰上的犯人,基本上是不但蓄意谋杀他人,而且属于不见棺材不落泪的类型,不把证据拿出来,他们就不承认。比如新一自己还很喜欢的那位足球明星,新一已经把过程说得一清二楚,他却仍然要求新一拿出证据。相比之下,《魔鬼之足》中的斯特戴尔虽然也属于谋杀,但他在福尔摩斯讲出过程后就把自己的动机照实明说,没有要求证据。而对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人,不要说是犯人,就是即将被害的人,福尔摩斯也从来就不客气,比如《住院的病人》中的布莱星顿,因为不肯跟福尔摩斯说实话,福尔摩斯就不帮助他。所以即使跟福尔摩斯比较,对这种认为“你不能证明我有罪,你的说法就只是你的推理”的人,新一把他们交给警员是无可厚非的。
  综上,我个人认为,抱持“新一不私自放走罪犯是没有学到福尔摩斯的精髓”的观点的人,根本上,把除侦探之外的警察、律师、检察官、陪审团、法官等等全部认定为不可靠,忽视了其实侦探也未必可靠的事实。
  至于福尔摩斯总是如此正确,且不说福尔摩斯其实也有判断失误的时候——比如《黄面人》一案——就算他总能正确,请注意,他是福尔摩斯,是那个人民群众想要他回来的人,这本身就说明了他是多么非比寻常的一个人物,即使我们不论他是虚构人物这一点。
  其实,人们想要一个像福尔摩斯那样的人,想要新一像福尔摩斯那样在所有的环节上做出正确的选择,一个人充当侦探到法官的全部角色,这是可以理解的,就像人民群众想要明君一样可以理解。但是请大家想到,一个人拥有全部的这些权限,实际上是非常可怕的,因为这样一来,这些权限能否用于公众的利益,就完全取决于这个人的道德水平和责任心,而一个人的道德水平和责任心是最难有保障的。
  请记住,现实是我们两千年的历史上能称为“明君”的没有几个,现实是开膛手杰克满街跑而没有人能抓住他,这才是我们的世界。
  应该看到的是,“曾经有一两次,我深深意识到,由于我查出罪犯而造成的害处要比犯罪事件本身所造成的害处更大”固然是可能的,但是这仅仅是一两次而已,相反,倘若所有的侦探都认为自己应该且必须自作主张,那么,所造成的伤害就将是难以估量的。因为这会使人心存侥幸:“如果碰上的是能够理解我的侦探,我就可以私自报复而不被制裁”,而实际上此人的报复是否正当完全是另一回事。
  我们这个时代,跟一百年前已经大不相同。我们已经没有理由再去认为依靠单个人能做得比法律更好(更不要说福尔摩斯自己也没有这样认为)。我们真正的课题是,如何能让更多人一起做得更好。在《柯南》中,警视厅有一大批非常优秀的警员,服部平蔵那样的警官更是完全不逊色于年轻一辈,法律界有妃英理那样优秀的律师,而不是像福尔摩斯的世界那样,警官中,雷斯垂德就是最不错的了。
  所以真正危险的是“不会自作主张就是没有福尔摩斯的精髓”这种观点本身。事实上,福尔摩斯真正的可贵之处在于他在他的故事背景和实际阅历下,坚持了他的价值观念,他会放人是因为他敏感地意识到他在某种极特殊条件下可以保持沉默,但他决没有认为其他的侦探也该这样做,相反,他很清楚他这是欺骗法律而法律基本还是公正的,他只偶尔需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种精神才是能经受得住时间考验的东西,而不是普通的仁慈和自作主张。而新一的可贵之处也正在于此,他也在他自己的故事背景和实际阅历下,坚持了他的观念:仅仅探出真相,社会一齐努力是正确的方向。他不会放人是因为他也敏感地意识到,现在已经是向这个方向前进的时刻了。
  而至于前进的过程,当然会是很艰苦的,各国有各自不同的情况,这个只能叫做“最不坏”的方向还有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比如民众心里对真正的审判还是会很不安,谁都怕自己给出的判断是错的,但无论如何,我们应该做的是向前走,而不是向后。

  在这个现实下,要讨论的是前文写过的第三点:不过分执念于正义和生命。
  这部分必须要提到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那位同样著名而可爱的侦探波洛,以及岛田庄司笔下那位惊人而出色的侦探御手洗洁对福尔摩斯的评价。
  在《幕后凶手》中,波洛追踪了一位极为特殊的“罪犯”,与福尔摩斯和新一碰上的所有犯人都不同的是,他很难被定罪。至于很难被定罪的原因,在于他不过是针对人的心理弱点挑拨别人而已,根本不自己行动。他像催化剂一样使反应物发生反应,自己却最终保持或恢复原样。他利用每个人都有杀人的潜质这一点,瓦解能阻止因仇恨或欲望而杀人的理智,他能把一句只是气话的“我真想弄死他”变成现实。
  可他的话本身却是厌恶暴力和犯罪的。如果有人说自己认为生命有一些根本是无用的,应该除去,那么他就会说,这只是年轻人不成熟的观点罢了,他们自己根本不会有胆量去清除无用的生命,他们说说而已。所以单就言辞本身,无法确定是出于恶意,甚至根本就很正常。但是波洛最终发现,这些话确实是出于恶意。为了达到使别人杀人的目的,这位罪犯还喜欢吞吞吐吐欲说还休,故意制造能够使人互相猜疑的效果。他善于使用言辞,善于利用人的心理弱点。他就这样制造了至少六起谋杀,却始终能逍遥法外。
  对这个罪犯,波洛绞尽脑汁也没有想到一个合法的让他停手的方法。所以波洛最后的这个案子,是以他自己谋杀这个罪犯告终的。
  在写给好友黑斯廷斯的信中,波洛承认,他也许是过分自信过分执着于正义了。他这么一个从来尊重生命的人竟然也去谋杀了别人。但是他并不后悔,他早年做警员时就曾经射杀了一个站在街上乱开枪的人,为了更多无辜的生命——这一次他自己就是法律。
  对此,我想我们首先还是要承认,波洛是非常勇敢而值得钦佩的,就事论事,他在实际上惩罚了一个虐杀成性的人,救了更多可能被伤害的人。不过,需要指出,一个站在街上乱开枪的人和《幕后凶手》中的这名罪犯还是有区别的,区别在于法律判前者有罪是理所当然证据确凿而判后者有罪却并非如此。
  如果法律可以从一个人的言辞而判定他有罪,那么所有的杀人犯都可能声称自己是受了某人的言辞影响而且那人是出于恶意,如此一来,可能被诬陷为“借刀杀人”的人就将是极其众多的。所以法律必须要求波洛有证据证明这个罪犯的言辞确实出自虐杀的意图。但实际上,如果没有确实的谋杀行为,从话语本身来证明“出于恶意”基本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推测是不能作数的,必须是明确的证据。
  举个《柯南》中的例子,外交官事件中,平次来到侦探事务所,说了这样一番话:“你不觉得很奇怪吗?他既然会不时地打电话过来,至少应该问一下对方的近况。你觉得他是那种毫不关心你的人吗?他没有问起你的理由只有一个,就是他一直在某个地方注意着你。”
  这一番话是很厉害的,因为它几乎立刻瓦解了兰对新一的信任。
  如果我们可以从言辞去揣测一个人的用意,那么平次说了这么一番话,不免要被说成是“离间兰和新一”。但是,没有证据能证明这一点。(至于我们知道那是诬陷,则是另一回事。)
  所以,与之同理,波洛和法律拿那位罪犯毫无办法,对波洛和那些被害者来说是悲剧,但是对更多的人来说,未必是悲剧。人们更应该做到的是在心理上有一定的抗打击能力,对人有自己的判断但不过分自以为是。同时要注意一定程度的谨言慎行。正如新一和平次碰到的那位释莲住持所言,一定要小心自己的措辞,否则,语言也会成为凶器的。这一点,新一和平次已经尽力了,他们都曾经不想把蜘蛛公馆案的真相告诉凶手,新一还有一次特意支走了目击水无车祸的孩子,因为不想让他知道父亲就是凶手,所以可见新一和平次都是会考虑到他人的心理的。
  只不过即使如此,言辞的影响仍然是难以控制的,如果用意不善就该被惩罚,那么追究凶手就是个无止尽的工作,而最终的效果也未必佳。所以作为个体的人,原本就没有义务或资格代表正义。不陷入对实质正义的执着,也不对他人过分怨念,才是合适的。波洛虽然是在生命将尽之时才选择亲自动手,但也略有些极端的意味。
  新一和福尔摩斯则很不极端。一方面,新一无论如何不能认同谋杀行为,不管有多么正当的理由都是如此,他虽然看重生命,但不会为救更多人而夺走生命,这在本质上是没有执念的。另一方面,新一始终以探出真相为终极目标,至于法庭审判结果如何,他是不去关心的,他自己也几乎不私自放走罪犯,这一点足以证明他对实质正义根本没有执念,更不会去自己充当法官和行刑人员。至于福尔摩斯,他虽然曾经私自放走犯人,但他也曾明确表示,找不到证据的时候,对莫兰上校:“我能拿他怎么办呢?总不能一看见就拿枪打他,那样我自己就得进法院。”而对《显贵的主顾》中的格鲁纳男爵那样的人,虽然福尔摩斯确信他谋杀了前妻还打伤了别的侦探,但是福尔摩斯仍然只以委托人的委托为目的,救下梅尔维尔小姐,没有对格鲁纳男爵进一步追究。
  正是由于这样的原因,福尔摩斯后来过起了退隐养蜜蜂的生活,在《最后致意》中还帮助英国政府对付德国间谍。在岛田庄司的《占星术杀人魔法》中,主人公御手洗洁对此颇为反感,他是这样说的:“那时正值一战爆发,他(福尔摩斯)坚信帮政府逮捕德国间谍是正义之举,并且参与了这项工作。……英国就是一个阴险的国家……为这种国家工作怎么能算得上正义呢?……犯罪和政治是无关的,真正的正义超越了国家,超越了种族……”
  这段话的道理——真正的正义超越国家种族——当然是正确的,但是有个问题,问题在于福尔摩斯没有认为“帮政府逮捕德国间谍是正义之举”。他从来就不曾执念于正义,即使他能为公众的利益从不认为自己将才智用错了地方——他会坚定地为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但他不是御手洗理解中的那个“正义的代表”。
  福尔摩斯帮助英国政府的原因很简单,为了自己祖国的人民不被德国伤害而已,正像他对冯•波克说的:“不管怎么说,你为你的国家尽了最大努力,我也为我的国家尽了最大努力,还有什么能比这更加合乎常情的呢?”
  换言之,这工作符合常情,也符合福尔摩斯的价值观而已。新一还不曾去为其他的人物、团体或组织工作,最多与FBI合作,所以暂时无法从工作的角度讨论新一,但结论是不变的,从探案本身即可看出两人的态度。

  要讨论的第四点是两个人的精神力量。
  虽然福尔摩斯和新一都没有对正义和生命过分执着,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他们又确实是很固执的,这个角度就是精神力量。可以说,正是由于这种精神力量,他们才能够做到为公众利益不倦不悔地付出,旁人眼里探案危险可怕,他们却能怡然自乐;当然也正是由于这种精神力量,他们才能做到不走极端。
  强大,但是不强求。
  福尔摩斯毫无疑问是能够做到的,即使面对的莫里亚蒂教授的组织,他也并不认为那是不可战胜的,即使莫里亚蒂说“你所阻挠的不单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强大的组织。尽管你聪明过人,但你还是不可能认识到这个组织的雄厚力量”,他还是要这样坚持。
  新一也是如此,无论是对手居高临下地贬低他的理想,还是看客们戏谑他的爱情会因为女友听到了Love是0而面临危机,他都能让他的对手知道他的厉害,能以更强势的信念赶走他喜欢的女生不坚定的想法。即使不可避免的毁灭在冷冷地看着他,他依然能够勇敢地走向那些死亡扑鼻的地方。所以新一能告诉兰不用去在乎那个杀人犯罗斯说什么,所以他能跟平次说平次一点都没错。直至他无力思考的时刻,侦探团也是还是能沿着他的思路走下去;所以就算不是FBI的一员,秀一和茱蒂也还是信任他,一个愿意跟他合力策划,一个希望他保护哀。
  福尔摩斯曾在《最后致意》的结尾处说:“会刮东风的。这种风在英国还从来没有刮过。这股风会很冷,很厉害,华生。这阵风刮来,我们好多人可能就会凋谢。但这依然是上帝的风。风暴过去后,更加纯洁、更加美好、更加强大的国土将屹立在阳光之下。……”
  所以也许有人认为福尔摩斯的最后致意是堕落,但我认为,这是升华。
  只有有了这样的精神,才总能走出阴影。比如福尔摩斯为了保持头脑的活力,曾经使用过可卡因。新一也有类似的情况,比如说他一旦发现自己喜欢的东西有瑕疵,就会郁闷半天,没有案子发生也会觉得无聊。但可贵的是,福尔摩斯能够听从以华生为首的医生们的意见,而且他停用可卡因也能坚持下来;新一看到平次来逗他开心就能重新快乐起来,听到哀说“偶尔休息一下也不错,总是用脑会变秃头”也会陪孩子们看电影。
  真正的强大不是身体的强,甚至不是头脑的强,而是精神的强。面对忽然变小的现实,新一能带领一个少年侦探团继续正义事业,面对世界大战,福尔摩斯相信祖国能挺过去。

  以上整体分析了新一和福尔摩斯的相通之处,请注意不是相同之处,因为上面的分析本身就已经列出了他们很多的不同点。接下来将要证明的是,即使对新一和福尔摩斯来说,理性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但是从普通人的感情的角度去分析他们,也断不至于无话可说。只不过,他们的相通的那种精神,依然会使他们魅力非凡。

  谈到感情,大抵不过解析成亲情、友情、爱情。
  福尔摩斯从没提过自己的父母,但是可能会求助于自己的哥哥。从《失踪的中卫》里他自己的话“欧沃顿先生,你的生活范围和我的不一样,你生活在一个更愉快更健康的范围里”来推测,他可能是因为对父母从开始就没什么印象,于是没什么可说的。新一不同,新一虽然也不经常提到父母(除了剧场版中的“我老爸在夏威夷教过我”之外),但是从他男女不拒交友众多来看,他小时候还是在父母的爱中长大的,他不总提到父母无非是因为他现在比较独立而优作和有希子也比较让他放心。也就是说,新一比福尔摩斯更多地“生活在一个更愉快更健康的范围里”,他即使做侦探,也是不忘去看足球比赛的。而福尔摩斯的爱好是小提琴,来自一种相对高雅的艺术,其气质本身也跟体育大不相同。很多体育运动,例如足球、橄榄球,都有一种来自的绿茵场的充满阳光的气质,而小提琴并非如此。
  但是福尔摩斯的小提琴也会营造出很温馨的意境。比如《四签名》中,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个人出去查案,早上才回家。吃过饭后华生当然想睡觉,福尔摩斯就即兴作了一首低沉的催眠曲拉给华生听,效果很好,华生很快就睡着了,还梦到了他刚爱上的梅丽。
  所以福尔摩斯其实是一个知道关心朋友的人,只不过很多时候也确实显得太喜欢支使华生了而已,比如在《爬行人》中,福尔摩斯写给华生的“如有时间请立即前来——如无时间亦来”,可以很明显地看出这一点。再如,福尔摩斯还曾经请求华生出让诊所搬回贝克街来住。华生几年以后才知道一口答应自己开的高价的那个买主,是福尔摩斯的远亲,钱是福尔摩斯给的。所以,虽然福尔摩斯没有华生也可以活得很好,但是如果可能,他更习惯跟华生一起住,而华生也能接受请求。足见两人感情很好。
  而在他们合作的早期,大概福尔摩斯还不太确定华生更看重什么,所以还不至于直白到要求华生“无时间亦来”。在《海军协定》中,他心里希望华生跟他一起破案去,然后——
  “我的医务……”我开始说道。
  “啊,若是你觉得你的那些业务比我这案件更重要……”福尔摩斯有些尖刻地说道。
  “我是想说我的医务不妨耽搁一两天,因为这是一年里最清淡的时候。”
  “太好了,”福尔摩斯说道,他又恢复了高兴的心情,“那我们就一起来研究这件案子吧。……”
  ——只是“尖刻地说”而已,显得很可爱。
  显然在华生眼里,医务比不上案子,他没有顶上一句“我的业务怎么就不重要了我那也是帮助别人”之类的。也许作为一个善良的医生,华生爱护人是绰绰有余的。在他眼中,福尔摩斯可能根本就是非常可爱的。一个简单的证据就是他不止一次用‘mischievous’(调皮的,淘气的)来形容福尔摩斯,《马斯格雷夫礼典》、《海军协定》里都出现过,《雷神桥之谜》中甚至还有‘imp-like’(小魔鬼、小淘气一般的)这样的形容。
  至于新一,他说过的最“尖刻”的话大概是那句“早知道这样直接给我一百粒不就好了嘛”——简直跟福尔摩斯一样可爱——在说这样的话的时候,其实他们的心里是很希望、很感谢好朋友的帮助的。一个平时总在努力帮助别人的人,偶然表现出这一面,总是很可爱的。也只有对最好的朋友,才会有这样的表现。
  对福尔摩斯和新一来说,友情都是非常重要的存在,不管他们自己是否承认。
  相比之下爱情就很不重要了,至少,从“需要”的角度讲是这样。
  曾经我也疑惑过:诺顿先生娶到了美貌又果敢的艾琳;波西米亚王有了纳维亚国王的二公主做王后;电学家西里尔•莫顿与曾被孤身骑车人追的维奥莱特•史密斯小姐终成眷属;无论是丢了海军协定的珀西•费尔普斯还是丢了重要信件的崔洛尼•候普,最终都与爱人涛声依旧;霍尔得芮斯公爵也将写信迎回他的夫人;就连那个人品不怎么样的金矿大王吉布森,都载着他的精神伴侣快乐地回家了;更不要说曾和梅丽喜结连理的华生医生;那么,为什么,成全了这一切的福尔摩斯,那个机智勇敢又绅士的福尔摩斯,自始至终没有遭遇爱情?
  我知道他早说过他不结婚,他说感情会影响理智。但是,这不表示他不能被人喜欢吧?
  说起来,福尔摩斯和华生各自有一个关于订婚的桥段,但是华生是认真的,他和《四签名》中的委托人蒙斯顿小姐订婚了,而福尔摩斯则是在《米尔沃顿》一案中,为了弄明白讹诈专家米尔沃顿家的房子的细节,以期能够闯进他家把他用于敲诈别人的信件文件全部毁掉,扮成了一个管子工,谈了一场恋爱。最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他跟华生说明了这一切,原著中的记述非常有趣:
  “华生,我想你不会把我当作将要娶妻的人吧?”
  “不,当然不会。”
  “告诉你,你一定会觉得有趣,我已经订婚了。”
  “我亲爱的朋友,我祝——”
  “和米尔沃顿家的女仆。”
  “天啊,福尔摩斯!”
  “华生,我需要情况。”
  “你做过头了吧?”
  “这是必须的一步。我装扮成一个生意兴隆的管子工,名字是埃斯柯特。每天晚上我都和她出去,和她谈个没完。天啊,谈的是什么呀!可是,我弄到了我所要的情况。我现在对米尔沃顿的家了如指掌。”
  “福尔摩斯,可是这个女孩子呢?”
  他耸耸肩。
  “亲爱的华生,没有别的办法。桌子上的赌注是这样的,你只好尽力出牌。然而,我庆幸我有个情敌,我一转身他准会把我挤掉。今晚的天气多好!”
  所以,这一次他只是想要这个女孩告诉他米尔沃顿家那幢大房子窗户朝哪开文件在哪摆,他不是真的要去谈婚论嫁。至于这个小女仆失去他之后会有多伤心,他不在乎。他不认为一个女孩子失去一个爱人有多么不可接受——还可以再有一个的。至于他自己,则是根本不想去有什么恋爱的经历的。
  我对福尔摩斯的选择表示理解:无论聪明的愚笨的老的少的俊的丑的,只要是跑去谈恋爱,就无非是那个样子,那些风花雪月泪洒大街的桥段——“天啊,谈的是什么呀!”
  福尔摩斯在这句话里如此生动地表达了谈恋爱是有多么令他崩溃,难怪一百年后他的一位忠实粉丝站在西敏寺桥上更加崩溃地说:“你真是叫我伤脑筋啊!总是这么情绪多变,我就是福尔摩斯也不可能了解啊!”
  这句话跟之前的“我真是搞不懂女人”一样,可以看出,从开始到现在,新一对女人的观点没有什么变化。这句话也正好应了福尔摩斯在《显贵的主顾》中说的那句话:“女人的心理对男人来说是不可思议的谜。杀人罪也许可以得到宽宥或辩解,但小小的冒犯也许会刺到痛处。”
  那么福尔摩斯,就由着他自己一个人孤单好了。反正,他是那么一个即使只跟蜜蜂呆在一起,也能写出《养蜂实用手册》来的人。进一步说,他是那么一个归隐田园也要养蜜蜂这种辛勤而又会蜇人的动物的人——连养的动物都很适合他的个性。
  他根本不想要也不需要有一个女人陪伴,尽管他会帮助女性。道尔爵士很精准地控制了福尔摩斯对待女性的态度。一方面,福尔摩斯从不信任女性,但另一方面,“如果一位女士迫切需要帮助,一位绅士不应过多考虑个人安危。”
  与福尔摩斯相比,新一没有认为女性都不能信任,他会“有喜欢的女孩子发来的mail什么的”——自己也会喜欢女孩子,如果一个女孩表示一星期不见他就睡不着觉,那么他是不会置之不理的(《偶像密室杀人事件》,是新一第一次跟兰说等他回来,这是因为兰在此之前表示想让他回来。从那以后,他们始终没有走出“你快回来”、“我在破案,回不去,你再等等”的循环)。唯一的相同之处是,新一也是没有办法推理出女人的想法的,他对有这种要求的女人只能报以“伤脑筋”的回应——女人的心理是不可思议的谜。即使他知道了什么,那也不是通过推理知道的。
  于是那种强大的精神在福尔摩斯的身上表现为对女性只能助而远之,即使因此无法结婚生子也无所谓,而在新一身上则表现为公平竞争时决不让步,但也决不会耽误查找真相。证据在于面对瑛佑时的“我说不可以就不可以”,而在看到兰跟新出手牵手之后虽然一时被影响了思路,但马上就能重新把精力放在案子上。
  没错,他们应该如此,为真相伤脑筋是值得的,但是为小女人心性伤脑筋就毫无意义了。
  他们就是这样潇洒。

  对一部以推理为题材的作品来说,案件本身的推理过程有何区别,也许只除了福尔摩斯不怎么被要求给出证据——他更精彩的表现在于将犯人当场逮住。
  《柯南》中唯一比普通的推理作品能引发我的兴趣的大概要数新一等人与组织的斗争,但是与更多正邪斗争主题的作品相比,73的编排给我的感觉是他缺乏专注于此的诚意,更多的只是为让读者掏钱而取悦于人的努力,而不是那种坚韧的、几近拼尽全力以求生存的努力。其实73是很有实力的,即使不谈黑衣组织,无论是《1200万人质事件》的惊险,还是《星星月亮太阳》的密码推理,他都能画得很精彩很实在。但那种与实力不相称的缺乏诚意造成的结果就是他用十几年的时间累积的细节塑造了一个个出色的人物,却又缺少真正能够与这些人物相匹配的故事。
  至于诡计、手法、科学知识等等,我始终认为小说、动漫、影视剧都是给人看的,不是给人学的。从科技类书籍那里学习,亲自动手做做实验都是更好的训练思维的方法,就像要进入密码学的领域还是要耐心读书计算一样。(逻辑思维是思维中的思维,决不是读小说就能训练出来的,谋略思维和科学思维也是如此。)总之,真正重要的是通过理智去发现真相,而不是仅仅满足于感情,而要以理智控制感情,为一项事业奋斗,则要能够耐得住寂寞。不怕黑暗,不相信眼泪。
  回到事业,破案也好,为祖国工作也好,不是坚持损人利己,而是坚持那些值得认同的事业。在福尔摩斯对抗莫里亚蒂的时候,在柯南站出来说他是福尔摩斯的弟子的时候,福尔摩斯不是为了名和利,新一也不是真的想让人承认这个头衔,更不是为了让密涅瓦把奖杯分他一半,他们是为了他人的幸福和生命,是为了公众的利益,更可宝贵的是,他们的兴趣就在于此,在于一个如此有价值的事业,这就是值得钦佩的。
  “在一个缺乏耐心的世界,坚韧而耐心地受苦,这本身就是最可宝贵的榜样。”
  这曾让我想起《幽灵公主》中的那句“要活下去”,有人把它理解为“好死不如赖活着”,但这是错的,这句话真正的意思是要付出生命全部的能量做该做的事。面对最大的困难依然坚定不移地前行,那才叫做活着。
  新一和福尔摩斯都是这样的人。也许他们不是最聪明的,不是最帅气的,不是最绝对的,不是最谦和的,但他们,是最坚韧的。
  所以,抛开所有自己认为不重要的东西,真正美丽的是原石磨砺自己直到成为宝石的过程,这个过程会很辛苦,或许也会不被人理解,甚至被人嘲讽。就像无论是新一拒绝放人还是福尔摩斯的法外开恩,无论是新一的谎言还是福尔摩斯的欺骗,都逃不了可能有的争议。
  但争议他们的行为本身恰恰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理解那行为背后的精神。如果只看到福尔摩斯一边说着“我的未婚妻”一边却始终只把那个女孩看作自己设的局中的一枚棋子,那么难免对他不满,如果只看到新一无论如何不肯交代实情,难免要对他产生埋怨,但是如果看到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和无奈,以及他们是出于怎样的精神这样做,那么就一定能理解他们的想法,对他们不悲不弃,不怨不怒——一个真正理解了他们的人一定做得到这一点,也只有这样才能做他们理想的朋友或妻子,而不仅仅是棋子。
  这样的人始终是很少的,“和你关心的人一起经受苦难,也许就是希望。”他们是愿意的,但是很少有人愿意和他们一起经受苦难,所以他们的内心经常是寂寞的,如果碰到知己,一定会倍加珍惜。然而,他们其实也耐得住寂寞,他们能从有意义的事业中获得乐趣。他们不会真的在意别人的不理解,即使新一被骂推理狂,即使福尔摩斯被诅咒下地狱,他们也不会放在心上。
  美好的并不是完美的状态,而是使自己变得有意义的过程。福尔摩斯和新一坚持了一项如此危险却又有利公众的事业,同时又能清醒地让自己不陷入困惑,不走向极端。他们付出了全部的精力,做得如此出色,我相信,这除了因为他们本身的优秀之外,更本质的原因,在于那种强大的精神力量。
  他们只需要理解,不需要辩护,因为他们,是真正的强者。
———————————————————————————————————————

  限于主题,本帖没有讨论到更多的东西。比如对推理相关的作品,应该也视诡计手法为重点,但我始终觉得,就像《名侦探的守则》当中的大河原警官说的那样:花这么大力气做这种装置,不如直接雇个杀手……况且即使都与推理有关,推理、悬疑和侦探作品本身也有很多不重合的地方。再比如我对御手洗说福尔摩斯用可卡因的时候会很可怕这一点很怀疑,因为我完全没这个印象。还有像是福尔摩斯本身的推理方法,他的那句“这位先生,具有医务工作者的风度,但却是一副军人气概”实在可以说明,这个推断的开始就是长期感受别人的气质的结果,像是新一这样的17岁的孩子很难具备这样的能力,所以我也没有做这类的对比。
  在此感谢所有能坚持看完这张帖子的读者,我必须为它近三万字的长度表示歉意——这个长度超出了我的预期。然而我相信在总结的过程中尽可能多地提到了关于福尔摩斯的细节,全部都是他的形象的组成部分,不是简单地考据,而是多角度的呈现。在最后,我试着去触及新一本质的东西,也试着去看福尔摩斯的形象之下更深的东西,希望这样的思考过程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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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9 01:30:18 |只看该作者
LZ好强悍,先占坑,再拜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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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莉蓓尔  十分感谢阁下支持,某非常荣幸!O(∩_∩)O~  发表于 2011-2-10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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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莉蓓尔  谢谢!谢谢斑竹嘉奖,鞠躬。 O(∩_∩)O~  发表于 2011-2-10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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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篇相当精彩的文章
华丽丽的我去拜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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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莉蓓尔  谢谢支持哈~O(∩_∩)O~  发表于 2011-2-10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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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过去的在过去 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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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9 11:13:22 |只看该作者
簡直是神貼=v=GJ!
我最近再重溫偵探電影,福爾摩斯當然不能忘...新一是鐵杆粉絲,買本小說什麼的...不能忘!
我對《跳舞的人》那幾個小東西深感興趣啊...
強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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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莉蓓尔  不能忘,不能忘,说真的,我可以理解新一的心情,福尔摩斯真的很棒啊! 《跳舞的人》是我唯一在开始是跟上了老福的思路的案子呢~ 谢谢支持哈~  发表于 2011-2-10 20:47
...我的千秋霸业 只为与你岁月河山...
...你爱的那个人 一生都会很开心的...
...我的东方姑娘 你永远留在我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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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9 11:44:05 |只看该作者
膜拜啊~~LZ太强大了!真的是分析的很全面的啊~~顶起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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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莉蓓尔  谢谢,谢谢支持!我希望我写得够全,嗯!握拳~O(∩_∩)O~  发表于 2011-2-10 20:54
A secret makes a woman wo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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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p.bravo 该用户已被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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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9 11:45:1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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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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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9 15:51:25 |只看该作者
几年前刚开始喜欢《名》那段也看过福尔摩斯探案集,可惜还有一些没看完,总体感觉,短篇比长篇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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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莉蓓尔  我是几年前看了一部分,喜欢上柯南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的全部看完了,觉得很棒。短篇是比长篇给力~  发表于 2011-2-10 22:57
《名侦探柯南》里有两类人,一类是毛利兰,一类是其他人。
柯兰王道,快兰天道,琴兰神道,兰哀人道。新兰…………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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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之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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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9 19:54:31 |只看该作者
楼主好耐心,膜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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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0 16:17:4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yuyukkll 于 2011-2-10 16:21 编辑

神贴啊神贴。
其实我对福尔摩斯的故事反而不是很上心,虽然觉得故事曲折婉转,迷雾重重,但是那种翻译腔……还是比较喜欢欢乐轻松风格中透点严肃的柯南啦~
就推理而言,柯南自然是比不上,但是这种温柔的风格,却是福尔摩斯没有的啦~
就人物形象而言,福尔摩斯和新一都是让人敬佩喜爱的人,lz对两人的性格分析实在是太精到了~每一点都戳中我的小心肝啊~还有很少有人提到的两只别扭撒娇的可爱感觉~“真正的强者”说得实在太好了~

唔,看完帖子心情澎湃,对新一和福尔摩斯的爱统统再上一层楼,语无伦次鸟,看看考完试回来能不能在编辑一下……如此好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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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莉蓓尔  谢谢,谢谢!我也同时敬佩喜爱某新和福~~  发表于 2011-2-10 2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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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0 22:34:0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b.p.bravo 的帖子

这么好的回帖,当然我也是要认真回的呢~~

我也对伦敦篇的那种引用很是不满,直接的表现就是我总结伦敦篇的时候,图是用了不少,话却说不出几句。伦敦篇嘛,单看新一的表现我还是可以接受的,从里面可以看出很多的东西,我也很喜欢所谓“弟子”的定位,这个新一自己的定位让我觉得新一这孩子很好,还有那句“我就会赖着不走”,让我很感动,也感同身受。但是看剧情的话,特别是前半部分,真是味同嚼蜡。

说起来,我最初想做这个帖子的原因就是我读福尔摩斯的时候明明怎么看怎么跟柯南系列不同,却又总是觉得有一致的东西在里面,就是这种奇怪的感觉。所以我有仔细思考,是什么让我读福尔摩斯的时候感到“原来如此,难怪让新一上了心”,又是什么让我喜欢上了福尔摩斯。而思考的结果让我很高兴,因为后来发现跟福迷有异曲同工之处~
于是关于放走犯人这一点,我知道有很多人做了这种比较,而结论各不相同,比如很多人就认为新一不放走犯人是根本没有福尔摩斯的精髓而福的精髓是藐视法律。那么我不赞同这种观点。我首先想要指出,福尔摩斯是很尊重法律的,虽然华生代表不了法庭上那个陪审团。其次就是我这半年也有跟一些福迷交流,我看到有些福迷恰好是不会去找正当理由的(当然也有很多是会的),他们甚至想要“摘掉正义的光环”。
所以我想说的是,我承认新一的做法和福尔摩斯不同,我也承认新一和福尔摩斯的做法都可能有问题,甚至福尔摩斯为英国工作,从正义的角度讲,更有问题。但是我想说得更进一步,那就是他们就本质而言,都在他们的世界中,同样尊重法律、生命和正义,又坚定不移地依自己的信念而行。

至于正义的光环,固然坚持的是正义的事业这一点非常重要——比如一个人如果是坚定不移地损人利己,那我就不会认可——但是我最喜欢的是那种让他们能够这样坚持的精神,那种能以此为乐的精神。我最喜欢的就是他们接到案件的时候,什么都不管不顾也要去破案。
这一点对新一非常重要,我觉得,其实光环套的越多越缺少实际意义,要想探寻一个人物真正值得人花时间的东西,就要把这些光环统统摘掉。什么女神的光环天使的光环正义的光环,统统都是作者用于吸引人的外在的东西,耀眼,但是不真实。摘掉它们之后如果还能剩下有价值的东西,那才是值得欣赏的,于我这个不从事与打击犯罪有关的事业的人,才是有启发意义的。

当然,我想我能找到的相通之处,大概也只是两个主人公身上的这种精神。别的就不行了。我很赞同“如果总想着柯南与福尔摩斯完全相同的话,不是对柯南的奢望,就是对福尔摩斯的亵渎”这句话,我相信在新一跟小五郎说“你的对手是福尔摩斯嘛”这句话的时候,他也是赞同这一点的。

—————————————————————————————————

接下来,讨论到爱情。
表示我也已经对青梅竹马嗤之以鼻了,但还没到不想多说,而是一提起来就只想吐槽……倒塌。
另外我对新一和老福在爱情问题上相似的观点表示不动摇,嘿嘿~~在某新大喊“你伤脑筋,总这么情绪多变,我就是福尔摩斯也不了解”的时候,我森森地感觉到,这个孩子对老福的理解和认同已经深入骨髓——福确实不了解……我也不了解,虽然我是女生,但我不明白小小的冒犯如何能比杀人的罪过更严重,又如何能比正义的事业更重要。

关于温柔的风格,这倒确实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喜欢。我也不能说自己就只喜欢福尔摩斯系列的这种风格,我也很喜欢温和的,比如《绿山墙的安妮》、《侧耳倾听》,小说电影都行。自己的ID都来自纯治愈系动画~~~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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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圭子  难得看到女性也这么理智这么逻辑的,我曾经以为女性都是感性+无逻辑的……  发表于 2011-5-21 22:19
柯南路尔  只是作文吧····(佩服ing)  发表于 2011-4-30 16:57
M22真是太好看了,回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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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1 23:47:42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尖叫魔女 于 2011-2-11 23:49 编辑

具体想说的都在贴吧里回复了……表示我只是来这里致敬的。
嗯,首先对我所爱的老福和新儿致敬,然后对写出这篇神作的玛莉姐鞠躬……=u=
By: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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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莉蓓尔  禁林~来抱一个~~谢谢你来这边支持我!!  发表于 2011-2-14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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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16:24:43 |只看该作者
神贴,先膜拜一下,但是很多东西看不懂,可能跟没全部看完福尔摩斯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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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莉蓓尔  谢谢,谢谢支持!看不懂不要紧的,可以具体指出~~  发表于 2011-2-14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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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2 23:25:33 |只看该作者
天哪天哪剧透了!!我唯独没看过恐怖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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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莉蓓尔  剧透了也不要紧,相信我,老福的故事全剧透了看着也会很精彩的,真的!  发表于 2011-2-1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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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3 19:26:58 |只看该作者
的确是强帖,得慢慢看,佩服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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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莉蓓尔  某很荣幸,谢谢支持哈~~~  发表于 2011-2-1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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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4 01:08:35 |只看该作者
认真看完了,膜拜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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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莉蓓尔  谢谢,谢谢!感谢认真的看完!  发表于 2011-2-14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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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4 13:29:39 |只看该作者
福尔摩斯是侦探小说中的经典,靠的是精彩的案件和推理
柯南不能说是经典,但总归是73的得意之作,连载了十几年,靠的就只是剧情了,案件也逐渐无聊了,到时候搬黑衣组织来提高收视率。随着读者群的年龄增大,还参合了点爱情成分,什么青梅竹马的- -
到现在一切都还是浮云。。。

lz分析的很到位-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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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莉蓓尔  我正想从浮云中找点——至少对我来说——不浮云的东西,于是写了这篇,从赚钱的角度讲,73算是成功了,当然貌似福最初也是道尔用来赚钱的~~  发表于 2011-2-14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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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0 20:16:48 |只看该作者
写得相当不错 有自己个性的见解 很有想法~~拜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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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莉蓓尔  谢谢!~O(∩_∩)O~只要能提出自己的想法,我就觉得很高兴了~  发表于 2011-2-21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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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28 23:39:24 |只看该作者
好长呀!真佩服,LZ各方面知识都很丰富!看来我一定要恶补一下有关福尔摩斯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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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莉蓓尔  谢谢支持!补知识什么的不着急啦,看得开心就好啊~~  发表于 2011-3-4 11:58
好好过生活,不轻言放弃,向着目标去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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