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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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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活动] 45sDN---------_(:з」∠)_CA2716你可真拉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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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21:08:4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活动类型:
版杀
开始时间:
2014-4-14 21:07 至 2014-4-30 21:07 商定
活动地点:
45s
性别:
不限
已报名人数:
19
剩余名额:
0 人

本帖最后由 天草薰 于 2014-4-16 23:12 编辑

版权由IC提供=。=


Death Note 死亡笔记(为IC原创规则--作者为TT)

背景介绍
IC的原创游戏,根据同名漫画《死亡笔记》改编的杀人游戏,在前期不断发展完善后逐步成型。现有规则根据原著以真名杀人、笔记转移、笔记收回等内容设计,具有很强的可玩性。是IC游戏的一大特色。

游戏规则
DN规则电子版:http://www.ictruth.net/ICfiles/IC_GameRules_DN.pdf  【旧版,以文字版为准】(因为服务器采用了防盗连设置,请不要直接点击下载,下载请使用快车、迅雷等下载工具新建任务,再贴上该地址。)

I.死亡笔记Death Note
拥有杀人能力的神秘笔记本,游戏中共有2本。只有拥有死亡笔记的玩家才具有杀人的能力。

II.游戏角色Player
所有玩家均拥有2个身份:原身份和游戏身份,其中原身份为报名参加游戏的玩家的论坛ID;游戏身份为玩家在游戏中所扮演的游戏角色ID(如:夜神月、L等)。法官将在游戏正式开始前以非公开形式将游戏角色的ID以及登录密码分发给每位玩家。游戏过程中,所有玩家一律以游戏身份的ID发言,玩家之间互不知道对方的原身份。建议参加游戏人数为16人~18人。游戏未结束前禁止玩家以任何形式暴露自己或他人原身份。

III.基拉Killer
游戏中的特殊身份,死亡笔记的拥有者。游戏初始基拉人数为2人。法官将在所有玩家中随机选择2名玩家,分别给予死亡笔记使其成为基拉。2名基拉的身份不公开,也互不知道对方身份。其余的游戏角色均为好人。

IV.杀人Killing
2名基拉在不互知身份的情况下,轮流杀人,即每回合只有一名基拉可杀人。每个基拉在其自身行动回合内杀人,以非公开形式向法官提交“被杀对象的游戏ID以及其所对应的原始身份”(例:杀夜神总一郎,他的原身份是某某)。 每本笔记每回合只可杀1人。

i. 杀人成功:基拉所猜测的游戏身份与该玩家的原身份吻合。法官在收到杀人信息后第一时间回复基拉“杀人成功”;并在下一幕会公布死者的游戏ID以及其是否为基拉。(例:基拉杀夜神总一郎成功。夜神总一郎为好人/基拉。)

ii. 杀人失败:基拉所猜测的游戏身份与该玩家的原身份不吻合。法官在收到杀人信息后第一时间回复基拉“杀人失败”,同时告知该基拉此玩家正确的原身份;并在下一幕会公布杀人失败及被杀者的游戏ID(例:基拉杀夜神总一郎失败,并已得知其原身份)。


若其中一名基拉杀死另一名基拉,则可获得被杀基拉手中的笔记(按本规则“VII.笔记的转让与收回” 不可被基拉收回的笔记除外),此时该基拉每行动回合可杀2人。
基拉可放弃自身行动回合的杀人权利,但必须向法官明示,否则视为自殺。


V.基拉的联手Killer Join Hands
基拉寻找同伴,增强杀人能力的一种方式。在自身行动回合时,基拉可放弃杀人而选择联手,但基拉凭一本笔记只可在杀人和联手中选择其一。

基拉联手的方式为基拉向法官指出自己认为可能同是基拉的游戏ID(需注明“联手”字样;例:选择联手,联手对象是夜神月)。


i. 联手成功:对方身份为基拉。法官告知双方已成功联手。联手后基拉杀人不再轮流进行,每次均可同时杀人。法官在下一幕游戏里面告知所有玩家基拉已联手成功。(例:基拉选择联手,并联手成功。)
ii. 联手失败:对方身份不是基拉。法官告知所有玩家基拉选择联手且失败,但不会公布联手的对象。(例:基拉选择联手并失败,无人被杀。)
iii.联手后,若基拉被投杀,其笔记本也将会随被投出的基拉一同消失。


VI.投票Vote
所有玩家以非公开集体投票的方式投杀基拉,投票一律投向所怀疑对象的游戏ID,无须猜测其原身份。法官在投票截止时间过后统计投票并宣布得票数高的玩家出局,同时公布出局玩家是否为基拉。

基拉被投出局后,其笔记随之一起销毁(按本规则“VII.笔记的转让与收回” 可被基拉收回的笔记除外)。


i. 投票的递交:所有投票必须在法官规定时间内完成,一律以非公开形式向法官私下递交。当手持笔记的基拉数量为2时,每个玩家可在自己的投票中写上1-2个自己所怀疑为基拉的游戏ID(例:夜神月向法官递交投票:投L和夜神总一郎。);当手持笔记的基拉数量为1时,每个玩家只可以投1个游戏ID。
即:当幕的投票数≤当时手持笔记的基拉人数

*注:每一轮的“手持笔记的基拉人数”以法官发帖时的统计为准。

ii. 投票的统计:法官在投票截止后对所有投票进行统计,按以下第iii点认定并公布出局者及其是否为基拉(例:此次出局者为夜神月-基拉、L-好人)。


iii. 出局的认定:每次投票轮出局的人数不得大于当幕的最大投票数。即当投票人数为2人时,出局得票最多的2人。若最高票为2人或最高票和次高票分别为1人,则此2人出局;若最高票为1人次高票为2人或以上,仅最高票1人出局;若最高票为3人,则该轮无人出局。当投票数仅有1人时,只有当最高票为1人时该人出局。

iv.自殺的处理: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法官提交投票的玩家,一律按自殺出局处理。因自殺出局的玩家人数与投票出局认定的人数限制不冲突。


VII.笔记的转让与收回Transfer and Recapture DN
i. 笔记的转让
①场上存在两本笔记且游戏存活人数多于9人时(不包括9人)基拉可以选择将持有的笔记转让给其他游戏者,使其获得基拉的身份且自己仍保留基拉身份。
②场上仅存一本笔记且游戏存活人数多于8人时(不包括8人)基拉可以选择将持有的笔记转让给其他游戏者,使其获得基拉的身份且自己仍保留基拉身份。
笔记一经转让即时生效,被转让人不得拒绝接受笔记,也不可获知转让人身份。
每本笔记只可被转让1次,笔记的转让可在该基拉未出局前的每天投票结束前1个小时的任意时间(按本规则“VIII.死神之眼” 因使用死神之眼而不得被转让的笔记除外)。转让笔记的动作和时间将在下一幕游戏里面公开。(如:第一基拉 2011-11-29 10:30 转移笔记给 第三基拉)
除非转让人能按规则将笔记收回(见下ii.)或手中持有另一本笔记,否则转让人将在笔记宣布转让后的2回合后自动出局并由法官公布出局原因;若期间该转让人被杀或被投出局,法官将宣布其身份为普通好人出局处理。

*若其中一名基拉杀死一名初始基拉,若该被杀基拉手中持有未易手过的笔记则获得被杀基拉手中的笔记,该笔记仍具有转让权,转让后不可再被回收。(2012-11-28 红字修正)
*转笔记时,被转移对象若因自身原因导致错过当幕行动直接被死亡出局。

ii. 笔记的收回
笔记被宣布转让后的两回合内,有任何一个基拉被投或被杀出局,转让人将收回他手中的笔记本,并再次获得基拉身份。出局的基拉身份被公开但法官同时宣布笔记未销毁且已被收回。
注:笔记转移当幕(即未宣布转让前一幕)若该转移对象以任何形式出局,视为转让人回收笔记,该笔记不可再转让。
当1名基拉出局时,若同时有2人有权收回笔记,那么该本笔记将归还原持有人。另一人两局期满仍判出局(两局期限不重新计算),除非再次有基拉出局。
拥有2本笔记的基拉被投出局后,若有人可收回笔记,那么他只可收回自己原有的那本笔记,另一本将被销毁。

*注:已联手的2个基拉一经选择转让笔记,联手状态即遭打破;凡曾经已联手的2位基拉再次同时拥有笔记,联手状态自动恢复。

流程图解:
①第N幕:宣布转让→②第N+1幕→③第N+2幕
有基拉在②③中出局,笔记被转让人收回。
无基拉在②③中出局,转让人若手中无另本笔记则在③被判出局。


VIII.死神之眼 Eye of The Death
死神之眼是基拉的附加能力,拥有死神之眼的基拉可直接得知指定游戏ID对应的原身份,基拉一旦使用死神之眼,将在公布基拉用眼的2次自身行动回合后死亡出局(基拉联手后每回合均视为自身行动回合)。

i. 获得:
整场游戏里仅有1次死神之眼可以使用(即有一个基拉申请使用,另一个基拉不可再申请使用)。每个基拉(包括因被转让笔记而获得身份的基拉)均可在自身行动回合内向法官申请使用死神之眼。法官将在下一幕公布此信息(例:基拉使用死神之眼。)。
*注意:基拉获得死神之眼后,其所持有的笔记不能易手(不能转让或回收)。

ii. 使用:
死神之眼只可在基拉自身行动回合内使用,每回合限用1次。使用方法为:基拉向法官提交游戏身份(需注明“使用死神之眼”字样),法官告知其对应的原身份。死神之眼对基拉使用时可同时看见其基拉身份。法官只会公开最终被杀对象以及杀人成功与否,死神之眼的具体使用对象不会公开。
死神之眼的使用与笔记的使用相互独立,即使用死神之眼的回合亦可使用笔记。但在同一回合,死神之眼必须先于笔记使用,且杀人失败后不可得知对象的原始身份。


iii.死亡:
在公布基拉获得死神之眼的2次自身行动回合后,自动死亡出局,持有的笔记被销毁。

无联手状态下流程图解:(联手状态下每回合均为自身行动回合)
①第N幕:基拉A动作回合使用死神之眼→②第N+1幕:公布基拉A用眼,基拉B行动→③第N+2幕:基拉A行动→④第N+3幕:基拉B行动→⑤第N+4幕:基拉A行动,当幕结束后死亡→⑥第N+5幕:公布基拉A死亡


IX.游戏结束End
当2本笔记本全部被销毁,游戏结束。好人胜。
当存活的好人已无法再投杀基拉,游戏结束。基拉胜。
当基拉使用死神之眼后在杀死最后一名好人后死亡,游戏结束。平局。
为防止游戏过早夭折而采取的官方保护措施。当剩余游戏人数大于一定数量且两本笔记都已被销毁,法官将重新分配笔记,在剩余游戏者中选择新的基拉,笔记原主人可指定新主人,若无指定法官随机分配。
当大于13人,重新分配2本笔记,保留着转让能力的笔记仍可被转让。
当大于8人(不包括8人),只重新分配1本笔记,且不具有转让能力。


X.游戏的进程Game Process
(见DN规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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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2716 2014-4-19 15:31
甘楽

这里是森森0 0

2014-4-19 10:29
宇kite

够人了,那我就来游戏好了,如果法官想玩也可以跟我换噢~

2014-4-18 13:00
基路仔

我不是小宇,虽然我是,但玩游戏的时候就不是啦- -

2014-4-17 17:36
Aschere

熊帅来喽

2014-4-17 13:16
九尾木野狐 2014-4-17 12:25
小炎

我要报名

2014-4-16 11:10
天草薰

帮西瓜报名,id就是西瓜

2014-4-16 08:54

暂未通过 (1 人)

  留言 申请时间
回不去的17岁 2014-4-19 16:20
[发帖际遇]: 天草薰啃咬小服服电线时不幸触电,送医院急救,花费10 柯币 金钱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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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21:09:0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天草薰 于 2014-4-19 15:44 编辑

报名加群:170277565


参加玩家(19/22):


小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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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际遇]: 天草薰被台风吹到了藏宝洞,获得宝藏11 柯币 金钱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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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21:23:3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心意之兰 于 2014-4-14 21:25 编辑

SF!!!!!!



因为我喜欢你,比世界上的任何人都要喜欢
落花独立微雨当时在,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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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4 21:27:14 |只看该作者
数字4,嗯就是这样凑热闹神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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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08:29:34 |只看该作者
[发帖际遇]: 天草薰踩到了大P的18 柯币 金钱大礼包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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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成的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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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10:14:53 |只看该作者
下周新赛季冲战阶,没时间的那个就是我,尽管保到最后,因为我不可能是基拉~
爱卖萌,爱痴汉,爱天然呆
爱JQ,更爱皮绳,最爱的还是蜀黍
打开方式不对的时候用折扇敲一下就好了
腐魂燃烧不过如此,丢掉节操才是王道
我就是我,腹黑年下抖诶斯小十三
生活技能为零的路痴伪宅女你们上不起!!!(尼采是故意的尼全家都是故意的=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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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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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10:16:07 |只看该作者
我只是看看我有多少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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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12:50:25 |只看该作者
唔……这个看起来智商好高啊……我等高三学渣还是算了吧。而且刚刚来45s才三个月二十来天根本不会学别人说话
本回复发送自“二重屏幕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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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16:16:22 |只看该作者
我就回个帖玩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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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18:12:07 |只看该作者
嗯,不够人找请@我来当法官,够人了请@我来报名
[发帖际遇]: 宇kite参加抽奖时遇到小兰让其帮忙抽奖,结果中了一等奖,获得8 柯币 金钱 幸运榜 / 衰神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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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22:00:42 |只看该作者
蓝之国度 发表于 2014-4-15 16:16
我就回个帖玩玩

你玩这种肯定坑

点评

蓝之国度  我可以查水表的,也不能玩这个=。=  发表于 2014-4-21 17:29
贯彻爱与真实的邪恶.
勇敢绽放的邪恶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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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22:09:23 |只看该作者

RE: o( ̄ヘ ̄o#) 十三说名字不够显眼所以谁来冠个名的不知道起什么名字好的小服服DN

Angel的守护 发表于 2014-4-15 22:00
你玩这种肯定坑

绝对不会玩的(/ω\)
规则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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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22:44: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记得好像每天要有150字的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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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5 23:03: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好像很好玩的样子,我来凑个热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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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银色子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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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10:36:46 |只看该作者
名额上限可以到22的好像。
下限18个比较好吧?

点评

丶君如陌上尘  +1  发表于 2014-4-16 13:06
[发帖际遇]: tanhua和电线杆君,yiqi在水楼聊天,一不留神成了水王,获得奖励14 柯币 金钱 幸运榜 / 衰神榜
他终于在无物之阵中老衰,寿终。他终于不是战士,但无物之物则是胜者。
在这样的境地里,谁也不闻战叫:太平。
太平……。
但他举起了投枪!
-----------------------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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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围了个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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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出工藤味 发表于 2014-4-15 12:50
唔……这个看起来智商好高啊……我等高三学渣还是算了吧。而且刚刚来45s才三个月二十来天根本不会学别人说 ...

- -。
那我等新人怎么破。
刚来45S不到一个星期的说。
[发帖际遇]: 丶君如陌上尘向大P加盟了“叮太疯”烤虫子餐厅,投资花费9 柯币 金钱 幸运榜 / 衰神榜
或许,只是想让她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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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22:14:07 |只看该作者
Mleaf 发表于 2014-4-16 21:20
_(:з」∠)_CA2716你可真拉恨
500CB

名字起啥?五百太多了,两百就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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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16 22:40:13 |只看该作者
天草薰 发表于 2014-4-16 22:14
名字起啥?五百太多了,两百就成

_(:з」∠)_CA2716你可真拉恨

点评

天草薰  好的  发表于 2014-4-16 23:10
[发帖际遇]: Mleaf被台风吹到了藏宝洞,获得宝藏11 柯币 金钱 幸运榜 / 衰神榜
薯条最爱夏奈酱w 头像也不是本人w
总有不期而至的温柔会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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