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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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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共赏 ] S.S.凡迪恩的《探案小说二十条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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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户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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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8 18:22: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1、探案小说必须给读者与侦探同等的机会去推理,因此所有的线索都要交代清楚。

2、除凶手对侦探布置的迷团之外,作者不应故意向读者设置诡计,诱导读者发生混乱。

3、探案小说不应加入恋爱故事,因为这容易使纯粹的斗智游戏,渗透不纯粹的情绪,以致引起推理的混乱。

4、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因为这样做,有愚弄读者之嫌。

5、凶手必须从严格的逻辑推理过程中得出。不可凭借偶然或巧合,以及无推理根据的自供。

6、探案小说需要设定侦探,由他来侦察案情及收集解谜的线索,并从而找出真凶。

7、探案小说绝对要有杀人案件,事件显露的疑点越多越好,因为杀人案件最易引起读者兴趣。

8、探案小说的谜团必须以严格而自然的方式去解决。不可使用占卜、魔术以及诸如读心术、降灵术、水晶透视术等超自然的方法去解谜。

9、侦探应只有一人。过多侦探往往会分散读者的注意力,搅乱读者逻辑思考的脉络。

10、凶手在故事中,必须是主要人物之一。作者不可故意将凶手定为与故事毫无瓜葛的局外人或无足轻重的小角色。

11、不应设定那些极有可能被怀疑为凶手的人为凶手,比如秘书、马夫、园丁、佣人、守门人、厨师等人。凶手在故事中,须具社会地位,最好是以常理判断不会犯案的人物。

12、不管被害人有多少,凶手应只有一个。不过可以设定共犯,只是案件的全部责任必须由一个凶手承担。

13、不可以用秘密结社、黑社会犯罪组织等作为探案小说的主体。这类小说应属政治小说。

14、杀人方法须合理且具科学根据。如杜撰发现一种科学新元素,或是发明了一种新奇毒药并以此作为杀人方法,那是对读者不公平的戏弄。

15、案件自发生到侦察到破案,须保持连贯性,以便读者参与推理。作者不可以故意隐藏重要的破案线索,那无异于欺骗读者。

16、不需要用很长的篇幅来描述与案件进展无关的事物。比如文学性的粉饰、完美的写景等。因为读者只想参与案件的智力游戏,其余皆无关紧要。

17、不可将凶手最终设为强盗、山贼、海盗、杀手等职业犯罪者。如此的设定,对于破案毫无斗智的魅力可言。

18、解决案件时,应避免未到最后关头,以凶手自杀或意外身亡的情节做结束。这样做是虎头蛇尾,纯粹拿读者开玩笑。

19、探案小说中的犯罪动机必须是纯个人性的。如国际阴谋、政变、战争等等,属于间谍小说的范围。

20、最后列举几项凡是认真的探案作家,都应竭力避免的几种用滥了的手法:

A、犯罪现场留有烟蒂、指纹、毛发,借此找出凶手。
B、假造受害者魂魄显灵,以致使嫌疑人自白。
C、故意留下假造的指纹在犯罪现场。
D、找替身制造不在场证明
E、犯罪现场的狗没叫,或是门锁完好,因此判断凶手和被害者是熟人。
F、揭开谜底时,才告知读者凶手是双胞胎之一。
探案小说是一种智力游戏 更像是一场比赛 作者必须公平地和读者玩这场比赛 他必须在运用悬念和推理的过程中 保持诚实并以智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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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8 18:27:5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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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为纽约知名美术评论家和文艺批评家的凡迪恩
是美国最著名的探案小说家
被称为“美国古典探案小说之父”
其制定的《探案小说二十条守则》
首次给探案小说以严格的界定
所有作品都由“杀人案件”命名

而主角菲洛·凡斯则是一名
兼艺术鉴赏家身份的业余侦探
主张以心理分析为中心的分析推理法
被评论界称为学富五车、玩世不恭的“黄金神探”
探案小说是一种智力游戏 更像是一场比赛 作者必须公平地和读者玩这场比赛 他必须在运用悬念和推理的过程中 保持诚实并以智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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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2 17:43:17 |只看该作者
11、不应设定那些极有可能被怀疑为凶手的人为凶手,比如秘书、马夫、园丁、佣人、守门人、厨师等人。凶手在故事中,须具社会地位,最好是以常理判断不会犯案的人物
不一定吧
12、不管被害人有多少,凶手应只有一个。不过可以设定共犯,只是案件的全部责任必须由一个凶手承担。
《东方快车谋杀案》就是违反这一条才精彩
F、揭开谜底时,才告知读者凶手是双胞胎之一。
这个73干过,仔细一看73违反不少,难怪柯南有很多集不精彩
能不能别让福尔摩斯和花生搞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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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2 19:15:24 |只看该作者
范的小说是去年十一看的哦,其实蛮赞的~我从来都是读过之后再回想时感觉很震撼。。。
菲洛万斯人还不错啦,就是感觉什么时候都在教育人……不过谁让人家知识多。。。

其实范的守则不少都是被新本格给打破了……也许是根据时代作出的调整吧,汗~不过打破了也确实能写出很好的小说呢~虽然美国推理小说之父的守则有它的地位,但目的也是写出好的推理小说嘛~
一个被推理遗弃了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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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8 14:58:33 |只看该作者
18、解决案件时,应避免未到最后关头,以凶手自杀或意外身亡的情节做结束。这样做是虎头蛇尾,纯粹拿读者开玩笑。
这一条福尔摩斯中《五个桔核》能算是违反了。但是仍这样留有余地也不失为一个缺憾美。
人类是有感情的动物,正因为无法看见,所以才会十分善变.....但如果由于某种契机,一旦转化为妒忌亦或是憎恨,杀意也随之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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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28 17:00:23 |只看该作者
第20条貌似柯南全部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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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1 12:24:53 |只看该作者
其实到了现在这些东西已经不那么重要,并非只有依据这些才是好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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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13 20:50:59 |只看该作者
推理为什么要框死?


双手支持这句话。
BY 小K


[ 本帖最后由 永远的Killua 于 2009-3-14 09: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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