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观星塔上的凶杀案
无关紧要的小事:1.想问这题的名字是否是乱编的,还是与题有着暗示的关系
2.楼主还没回答我上回的正题问题,希望解决
3.本题中的蜡烛有什么特点呢?今天无意中看到有关资料,不同的蜡烛有不同的性质与本案的作案时间有关吗?(标明是无关紧要的小事了,看来没什么用是么?)
4.那个感觉题有点不严密,帮一个护士照明,多长时间呢?(如果时间短了可能有作案时间,但我还没下结论
PS:
喂~喂~~谁承认N是我师叔来着
小心我受够了就背叛师门啊~~抛弃师傅了~~
更挨不着你这自认的偶师叔~
大不了我拉师傅当我师哥也好
总之,不喜欢有师叔!绝对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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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个人分析:凶手是郑宁:理由是教授死后还抓紧变形的ZN-CA口服液,如果只是普通的口服液,那么教授在死亡前不会紧紧去抓住,一般都会放松掉地上吧。通过口述,教授曾说过陈凌与大家格格不入,这样说的原因是因为教授对大家的名字缩写做过分析(郑宁--ZN,曹安--CA,玫瑰--MG,陈凌--CL),显然教授对大家的名字缩写都很熟悉,那么当时这瓶ZN-CA口服液无论是正好想喝还是放在触手可及的床头柜,都能很快地和大家的名字联系起来。作为死亡信息,很明显的指向郑宁--ZN杀死了曹安--CA。
关于不在场证明:郑宁在获得老板同意上网的情况下,把机子开在那里就会留下上网记录了。
不过这样解释,杀人动机未免也太牵强了。
说到杀人动机最明显的还是玫瑰,因为她生活不检点,谁知道是不是......
蜡烛和烛泪:这点我实在想不通,就算是凶手想伪造死亡时间,那么在地板上点蜡烛、留下烛泪太不合情理,反而容易使人联想到这是凶手故布疑阵,如果我是凶手,想那么做的话,肯定把蜡烛点在床头柜或者书桌之类比较正常的地方,可以燃至半途熄灭或者让其自然烧完,警方还是查的出来的,而且更容易让人信服。 我无语............ 虽然自己什么也没推理出来,但还是同意楼上的,把毒针放在望远镜里比较合理。 至于绑架那个,依然同意邮递员的说法 几进制几进制那个。。。不说了。。。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