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宝宝的LOVE 发表于 2006-2-25 19:01:53

部分兰迷眼中的哀

(不是针对兰迷,这些只是从别处找来的,相信这里的兰迷不会这样)


退100步,退1000步想象力,如果,如果新一最后死了,(~~~我是说如果,我没有诅咒新一的意思,因为我是新一的FANS…~) 我觉得,如果事情真的到了这一步,那么……~~新一的父母肯定伤心悔恨死了,小兰也会痛不欲生,步美也会伤心死的,但灰原,我觉得她 不会太伤心吧?~~~不知道怎么有这种感觉——...............................
..............................——我分析的准确吗?




灰原喜欢新一已经得到了90%的柯南迷及哀迷的认可,所以不在乎您怎么说。

你怎么就那么清楚她不喜欢新一啊?你是灰原肚子里的蛔虫吗?说新一干嘛,要不是新一,灰原早就一命呜呼了……再说了,那个双手沾满血腥的制造毒药害人的家伙,哪配得上喜欢新一啊,喜欢也 白爱。




第一,哀当时把新一的资料改成了"确认死亡"并不是出于救人的想法,她自己也说了,她只是好奇自己的药效。我也可以说,要不是兰在剧场版里一次次救了柯南,他会死得更早。所以,别把这个当成是莫大的功勋一样,指望柯南对她叩头谢恩、以身相许吗?
第二,我们站着说话不腰疼是吧?我看你才站着说话不腰疼呢?被害的不是你的父母双亲、朋友老师,所以你可以轻易原谅。那受害人呢?他们的家属呢?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你说“ 哀从小就在组织内长大,从小就目睹全部的家人被组织监视控制,也从小就耳濡目染组织内的生活,这样的环境下能保留良知就难能可贵了”我有必要说明一下,她不是被胁迫。二战中德国有不少科学家被纳粹用家人生命做要挟,所以迫不得已。但哀不是,她是出身于和黑色组织,并在那里成长。她父母不是被监控,而是成员之一!她不是“耳濡目染”,而是压根就被组织特地培养!当一个人从小生活在这种环境里,她的人生观生命馆价值观是有一定程度扭曲的,她的良知也仅限于自己的亲人,别人的生命对她来说并不重要。要怪,也只能怪她命不好,谁让她托生在黑色组织家庭里呢?我也相信“人之初性本善“,但你不要忘了“性相近,习相远”!她不是为了害人,但她研制的毒药不是为了害人?你骗谁呢?或许这不是她的本意,她只是出于服从,但已经间接造成了社会危害。我现在可以告诉你,这就跟当年德国人一样,但就算他们是纳粹思想的牺牲品,但他们有罪!请问你还可不可以说,他们也是在希特勒底下讨日子过,所以不用“坚持那份不太实际的正义”?如果你坚持这样认为那我无话可说。
何况她自己也说,她对组织不满是因为“他们用尚未研制成功的毒药做实验”,那成功的呢?就可以拿来随便杀人吗?《1200万人质》里她还有句话“为了一群不认识的人丧失自己的生命太不值了”。就可以看出她的思想源头就不正!
第四,人必须为自己做过的事负责!不管她是出于什么理由,她毕竟犯了罪!她是FBI的保护证人,但也是“污点证人”。不是“出于无奈”这个理由就能一笔抹煞掉!柯南里面可怜的犯人多了,法律可以量刑,但不可能原谅。什么叫“您所说的伟大情操请去革命烈士纪念碑瞻仰,不要拿来为难本来就已经很可怜的小哀”?作为任何一个有良知受过法制教育的人,都知道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这都是大道理不假,但我一直认为,如果一个人为人处世立场站不对,说什么都白搭。
第五,73老师的漫画宗旨很明显,就是一直在讲述法不容情、法大于情和“杀人是不对的”。新一无疑是个铁面执法者,他和兰之所以相爱,不但是因为青梅竹马,更重要的是他们有一样的人生观、价值观、生命观!《似曾相识的中华街雨》那一集里,兰奋不顾身去救一个想杀她的人。如果换了哀,不敢想象她会怎么做。八成毫不犹豫地拾起枪崩了那个人,这不正体现了冷静吗?有人说兰这叫愚蠢,可是这正是新一欣赏她的地方,也正是两人思想相同的地方。
第六,当然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哀在正常的环境中,她的善良本性也渐渐复苏。所以我并不反对哀迷对她性格一方面的赞扬和喜欢,这是个人审美趣好。但我反对任何形式的美化其过去!还是那句话——做了事情就要负责!就算二战中那些德国兵也是希特勒的殉葬品,并不能他们抹杀他们对犹太人犯过的罪!
如果我的言论有失礼的地方很抱歉,请原谅。我不是针对哀,只是气愤我国几十年的法制教育算是白培养了某些接班人。
反对者没有足够的理由请不要随便反驳。


    你的观点太片面了!
  现在还认为改资料是灰原救了新一一命,汗~~
  如果她当初不要做那种毒药,新一身体会被变小嘛?又何必有往后的麻烦?
  你甚至把这点当成了她救新一,晕死~~~

  照你这么说,要不是新一,灰原早被组织送上天了,早就一命呜呼了!

风宝宝的LOVE 发表于 2006-2-25 19:05:01

回复: 部分兰迷眼中的哀

第四、人必须为自己做过的事负责没有错,但她不必为自己没做过的事负责,她只是本着研究的愿望做了药,主观客观都没有错,是别人拿她做的药去害人,按法律上讲,是另一个法律关系,所以在法律上说,哀根本没有犯罪,至于什么法不容情、法大于情和“杀人是不对的”之类的话,则根本不适用在这儿,

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
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

看到没,就算是胁从了,法律上来说还是有罪的!我国属于大陆法系,FBI----美国属于西方法系!
它们的法律只会严,不会松!
而且,FBI出面的证人保护!
只会减轻罪行!

我这样说,只是想反驳“所以在法律上说,哀根本没有犯罪,”这句话!



当初组织让她研制毒药,她不知道那是要用来害人的么?还不叫她的错,呵呵。当初她可以反对,完全可以拒绝研制,但是她没有。直到姐姐被杀了以后,她因对组织不满才抗议继续研究药,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就当初研制APTX4869的时候,为了私利,根本就不想反抗,不是么?
这是最根本的问题,没必要跟往后的混在一起,改资料是理所因当的,因为她本来就愧对于新一!怎么可以把这说作是她的“好恩”?天啊~~
  另外一点,你怎么老喜欢跟新一的FANS吵啊~事实就摆在眼前,你还要不停的反驳别人的观点~每次都说快要吵起来了,可每次要吵的人只是你。



灰原毕竟以前参与过组织,而且也为组织开发过毒药,其毒药也造成了危害别人的性命。

无论是制作者,还是教唆者,都有罪。

日本警察要是彻底查封黑衣组织,那灰原按理说逃不过监狱之罚!

也许,她是被逼的,被迫的。

但是,法律就是无情的!

这点“****”总该懂吧?

PS...你有没有学过法律知识啊?这点道理都不能明白。(人身攻击)



第一,“你要一个本意是做良药的人承担她的药被别人用来杀人的后果,我可以告诉你,典型的错案。“主观研究?做良药?别搞错,组织培养她就是为了让她做毒药,就是让她当杀人工具。还做良药?请问她做了什么良药?她救了谁?你再看看她的毒药杀了多少人?如果我没记错,她念的是化学系,不是医学系!
第二,”她只是本着研究的愿望做了药,主观客观都没有错“或许主观没错,但客观没错?客观是什么?客观就是她手里那一长串名单。她要是没错,那群人不都白死了吗?我现在可以告诉你,这就跟当年日本731部队拿中国人做活体实验一样,那些日本军医也是出于研究的愿望,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他们眼里那些中国人的生命只不过是试验品,因为他们的人生观生命观已经被扭曲了。他们也只是环境的牺牲品,但他们有罪!请问你还可不可以说,他们也是在天皇底下讨日子过,所以不用“坚持那份不太实际的正义”?如果你坚持这样认为那我无话可说。
哀做毒药时非常清楚她在干什么,但她没有报警,因为她从小就被那样培养,在思想未定型时就接受着用你的话说不是人的教育,她也是受害人。但无可否认她的人生观有一定程度扭曲。您避开这个问题又是为了什么?如果死亡不蔓延到她和她亲人身上,相信她也不会跑出来。从这个点上讲,你可以去查查刑法,这就属于犯罪。既然你也认为她是菜刀,那就等于承认了她的思想理由根深蒂固的黑色一面,她已经对杀人麻痹了。还是那句话,那些侵华日军也是法西斯的菜刀,你会原谅他们?
第三,她对组织不满不能说明她不是被胁迫。隆美尔也对希特勒的种族屠杀不满,但你能说他是被胁迫?能说他在二战中不是纵火犯?我不是说了吗,她是出生于那种环境下,是被特地培养,意见不和跟被强迫是两码事。
第四,人为了生存有时不得不忍辱负重,但决不可以为了个人生存破坏别人生存。敌占区的人民为了生存可以臣伏,但如果做日伪军就不可原谅了,相信你也这么认为吧。911的飞机长当时肯定被杀了,否则他宁可堕机死这几百人,也不会撞楼死那几千人,这就是社会良知!而哀的教育环境决定了缺乏这种良知!当然,可以看到她现在慢慢的改变,一点一点复苏人性。但这方面,她的确没法根兰比,别生气,这也是实话。
第五,呵呵,我已经说了,如果我有失礼的地方,我不是已经道过歉了吗?
PS:其实我最先发帖子是删掉了关于日军侵华这几段,不想涉及这种问题,但你先提出来了,我不得不说。你的第一条我很同意,那关于那个算我没说。



还做良药?请问她做了什么良药?她救了谁?你再看看她的毒药杀了多少人?如果我没记错,她念的是化学系,不是医学系!
既然你是学法律的,那我们的确说不过你。你可以去作她的律师为她辩护。我不是也说了吗,她是环境造成,不是出于本意。但我想作为律师,你也只能为她减刑,想当庭释放,说说实话别夸海口,你们系里不妨讨论讨论,有可能吗?过失杀人还得判三年呢?有本事你真去给个这种人做辩护,你要是能让她无罪,记得把报纸发上来给我们看。
偏题了,我没有一定要让哀蹲监狱的意思,说着说着就跑题,我只是一再强调,她的人生观生命观有偏差,还有,不管她有没有罪,她的不光彩历史都不能一笔抹煞!

谁的马甲 发表于 2006-2-25 19:09:11

回复: 部分兰迷眼中的哀

火星了。
这文章转过来是什么意思请楼主说明一下。
大部分的观点过分偏激了,但是有一点是没错的,哀的违法行为是肯定的,至于判决上会怎样决定那就看青山的意思了。

风宝宝的LOVE 发表于 2006-2-25 19:11:08

回复: 部分兰迷眼中的哀

***,不许回贴啦!!
人家心里固执的想法我们是不可以把他改变的!即使我们说的是那么的合情理!
事实怎样我们心理清楚就行了,不必管他怎么想!(这就是所谓的情理)




OK!“,哀是对"有人被杀"麻痹了”我很同意,这么说你也承认她的人生观有问题了?还有,什么叫“做菜刀的“?你是不是说毒药是菜刀?我同意。至于侵华日军这把菜刀那肯定是法西斯做得还用说吗?他们的妈妈至多是铁矿,谁把他们培养成杀人工具谁就是始作俑者。至于隆美尔,不管他是不是执行军令,都改变不了他是战犯的事实。又跑题了~~~
第二,关于那一集,我建议你再仔细看看,她根本就知道那是毒药,请不要歪曲事实。客观后果,就是那串名单,就是柯南。看来焦点是哀知不知道那是毒药?如果这一点上有分歧,我们还是回归原著仔细研究,那就不争论了。
第三,我也没有侮辱哀的意思,我也没说讨厌她啊。而且我还不是一再强调她是出于无奈,对于它的优点比如冷静智慧,我有否认吗?我们也是在讲理,有恶意有侮辱吗?至少我没有。围攻?这不是围攻,只是兰迷比哀迷多而已,没人攻击您吧。
第四,你还是在回避我强调的两点,哀的人生观被扭曲,还有,哀的历史不能被洗的一干二净。 我想说的就这个,没别的意思~~~
其实不打不相识,能与学法律的人辩论,的确有好处。不过有句话,希望你改一改,什么叫“社会良知?真是可笑的字眼“?您是学法律的,要考虑一下这句话。




你先弄清楚,撒野的是哀迷~~~

这里是最爱柯南,不是哀迷撒野的地方!

风宝宝的LOVE 发表于 2006-2-25 19:16:46

回复: 部分兰迷眼中的哀

火星了。
这文章转过来是什么意思请楼主说明一下。
大部分的观点过分偏激了,但是有一点是没错的,哀的违法行为是肯定的,至于判决上会怎样决定那就看青山的意思了。

没意思......斑竹可以删掉
我认识很多兰迷,但是他们都是很有礼貌,很讲道理....只是我和**在和他们辩论.....所以想请教各位应该怎么反驳

风宝宝的LOVE 发表于 2006-2-25 19:22:54

回复: 部分兰迷眼中的哀

***说的很对啊,请你不要乱反驳,有罪就是有罪!!(完全忽视什么是讨论)




观点一:不管是为了姐姐还是为了自己,都不是只为了新一,所以她的动机不管是什么,都没有只是救人这么单纯,所以没必要讨论。
观点二:像哀这样的家人,我不懂你的意思。我当然会救我的家人,可惜我们家没有这种良心灭绝的家人~~~~~
如果你是说我必须为黑色组织杀人才能救他们,那要看杀多少,如果杀一两个我会去做,然后自杀谢罪最。如果是灭绝人性的实验我死一万次也抵不了对人类犯下的罪,那我宁可和家人一起死也不当这种遗臭万年的千古罪人!
如果你是说哀,我不曾见她在组织里为了救谁牺牲自己,倒是他姐姐为了救她死的,不过我们没讨论明美对吧~~
观点三:是啊,她没法控制自己生在那种地方,所以我才说她命不好,有问题吗?如果我从小“生长”在那种地方,接受那种教育,当然我也会像她那样觉得杀人没么了不起,所以我当然会“制作”了。可惜我不是,我懂杀人是犯罪,所以如果只是“存在”与黑色组织,那我宁可选择死也不会去害更多的人,这就是我的答案!我现在的专业完全可以选择以后做原子弹,也可以选择建核电站,但我不会把自己学的知识用于杀人,如果我不能控制别人,至少我可以决定自己的生死,这就是我们教授说的科学家的良心。随便你信不信,不过如果是你告诉我你为了保护自己和自己的家人做什么都无所谓,我无话可说!
观点四:“即使是已经弃暗从明的人,也不能给一次机会吗?”这么说你承认她以前做的都是犯罪了?很好,那就不必讨论了。我说不给她机会了吗?她愿意弃暗投明随便啊,难道我还愿意她继续跟新一作对吗?她以前的立场不对我说错了吗?她想不想出身那里你也说了,这不是她选择的,貌似我没讨论这个,请不要断章取义。问题是,她就是那里的人而且做了错事。她现在良心发现了自然会后悔痛苦,可我不认为她在脱离组织前就有这么高的觉悟。新一是不怪他,但新一能代表所有深受其害的人吗,那被害死的呢?南京大屠杀的受难者家属会不会原谅跪在他们面前认错的日本兵?何况我也没看出哀有多深的罪恶感。“满鲜血的人,你以为好受吗?”你既然承认她双手沾满鲜血,虽然这话不是我说的,但你承认了我不会有任何异议。至于她痛不痛苦,我没有任何义务去了解,你也没有立场要所有人都去了解,这是我们的自由。
观点五:“不死之恩”?真是搞笑。我前面已经说了,如果你们光谈哀是救了新一这个事实,那我可以说她害死很多人更是事实,你们要谈动机那好,我也说了,她从来没有兰救人这么单纯的动机。我从不想代表她说话,我说的都是事实。
观点六:你大概没看我后面的,我说了她现在是在改过,我没否认她现在做的一切。我有说要她死吗?照你的说法如果杀人者以后补过就可以,那中国干脆废除死刑好了。你难道不知道,一旦双手占了鲜血,你可以去弥补,但你永远无法完全弥补犯下的错误,因为人命就是最宝贵的。负责的方法有很多,我好像没有一句是要她死啊,我从头到尾说的就是她应该就受法律的惩罚!

真理是吧,我也可以说,你还不能代表真理说话!

我们喜欢兰,不是因为这个名字,而是她的灵魂。如果兰代替了哀,那现在的哀就是兰,不管是谁我一样会这么说话。请搞清楚!
我发现你喜欢断章取义,很多意思都被你曲解了。从好的方面想,我觉得你大概不是故意的,所以我原谅你。我的观点只有两条,在44楼说的一清二楚,你最好全部看完再说话。这是第一次我不怪你。




笑话,你是哪个大学法学专业的学生啊??学的是正规大学法学系规定教材和阅读材料吗?在中国境内吗??没听说过胁从犯啊??奎您还是学法学的呢,竟能下出灰原没犯罪的结论
从您在现在才搬出您是法学系学生的“事实”来看,您似乎对此的说服力有很高的信心啊
还有,您似乎很习惯使用一些“有力的词汇”来作开篇语吗,哪个老师教的?
我有点跑题,望**老师见谅!




君说的话中处处有漏洞,什么叫做“她并不知道自己是在做毒药”?请原谅我再说一遍,这真是笑话——一个制药者,怎么会不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毒药而是在做良药呢?试问,如果您往您做的东西里放些河豚毒素或者氰酸钾亦或者乌头硷等药品,您会知道那不是毒药吗?就算哀白痴到连自己在做什么都不知道的话,他也不应该在首次出场的那一集中对柯南解释说“那是一种使细胞自我破坏程序,除神经组织以外,肌肉骨骼等组织都退化到幼儿时期”呀!(更换何况灰原还曾经在小白鼠上作过试验,明明是只有两只存活的剧毒药品)更何况就如军在之前的为了证明什么“灰原救了新一一命”所举的“案例”中,是灰原在其他重要首脑及人员的带领下来到新一家,就势为了证明他死没死!!!!!这能说明他不知道自己在做毒药吗?????????
请君灾说话前,先揉揉自己的腰!省得让我们觉得你站着说话直腰疼。。。

风宝宝的LOVE 发表于 2006-2-25 19:26:44

回复: 部分兰迷眼中的哀

我的回答:

观点一;既然你说‘哀当时把新一的资料改成了"确认死亡"并不是出于救人的想法,她自己也说了,她只是好奇自己的药效’有可能不是因为好奇,因为明美死前曾经说过“有一个叫‘江户川’的人,就是附近侦探社的孩子!。。。。不过奇怪的事这孩子的年纪小小。却异常冷静,十分老成”哀是十分尊重她姐姐的,明美的话她一直记着,有可能就是这次对话使哀产生怀疑,哀头脑发达,也为新一破了不少案子,更何况明美所好奇,所奇怪的事,哀一定会为姐姐了解清楚
观点二;如果你的父母,家人也像哀那样,你是不是会不救他们,让他们死去呢?这个是我一直想问的,请你必须回答
观点三;请你说明什么叫做“要怪,也只能怪她命不好,谁让她托生在黑色组织家庭里呢?”,这不是哀所愿意的,如果能这么容易控制自己出生在哪里,那么这才值得讨论
,还有,如果你像哀一样,存在于组织中,那么你会选择‘制造’,还是‘死亡’。
观点四;那么我想问你,如果你小时候犯错,那么是不是就代表一辈子都是罪人,有多少从监狱出来的,想走光明路的人,那么你是不是要歧视他们,不给他们机会吗?即使是已经弃暗从明的人,也不能给一次机会吗?做人就要那么专制,独裁吗?‘如果一个人为人处世立场站不对,说什么都白搭’,那么哀想处世于那里吗?又有谁想过哀呢?为哀担心过呢?哀的痛苦你明白吗?沾满鲜血的人,你以为好受吗?每个人只会怪责爱,小时侯是不懂事,但是当长大后,是已经不能后悔的了,难道还可以离开组织吗?何况连新一也不再怪责哀呢!那么其他呢?身手其害的人已经选择给机会了,那么旁观的呢?
观点五;‘《似曾相识的中华街雨》那一集里,兰奋不顾身去救一个想杀她的人。如果换了哀,不敢想象她会怎么做’,哀已经是在怪责自己了,‘73老师的漫画宗旨很明显,就是一直在讲述法不容情、法大于情和“杀人是不对的”’,如果73真的是这样,那么给哀生存的机会是从何来?给新一的‘不死之恩’从何来?‘八成毫不犹豫地拾起枪崩了那个人,这不正体现了冷静吗?’请记住你还不能代表哀说话
观点六;做错的事是要负责,但是哀不是正在帮组新一击败组织了吗?难道是要用哀的性命来换取吗?死去的已经不能从生,那么生存的人呢?就要死吗?‘负责’可以用其他方式,但不是‘怪责’就可以了事
‘反对者没有足够的理由请不要随便反驳’,如果是为哀的公道而说话呢?是不是每个人都不能为真理说话,我也不是针对你,我没有恶意
最后再说一句,73是决定里面人物的命运,哀可以由其他人代替,没有哀,还是会有其他的,那么,如果是兰代替了哀,那么所有人还会这么想吗?



'那我宁可选择死也不会去害更多的人,这就是我的答案!'但是无论如何,造成这么多人死亡的不是哀,而是73,哀不想生长在那里,但是73是唯一决定命运的人,杀人不是她所愿意的,她姐姐为她死也不是她所愿意的,如果可以选择,哀宁愿牺牲自己
还有,你说'如果你是说我必须为黑色组织杀人才能救他们,那要看杀多少,如果杀一两个我会去做,然后自杀谢罪最。如果是灭绝人性的实验我死一万次也抵不了对人类犯下的罪,那我宁可和家人一起死也不当这种遗臭万年的千古罪人!'但是你知道吗?死如果能解决问题,那么是不是考试成绩不好,失恋的人都去死?而且就算死了,以后还是有千千万万个人来代替,总之无论如何,死的人还是要死,生的人还是要生
如果每个人都只为了'良心'而去选择死亡,那么我相信人口的问题能绝对解决(学完人口问题)
'如果你是说哀,我不曾见她在组织里为了救谁牺牲自己',你需要清楚知道,组织里面,如果有人让你牺牲自己去救他,那么这个组织就不叫'黑暗组织'了
哀生存着是比任何人痛苦的,没有亲人的感觉你知道吗?有被人可怜过吗?有被人关心过吗?死亡如果能解决问题,那么这个世界就最和平了,因为没有了斗争,没有痛苦,更没有所谓的人类!
73是决定命数的人,他能确定一切,所以哀的'罪行'是他造成!哀手上的'鲜血'是他造成的!死那么多人也是他造成的!哀是73手下的受害人,请不要把一切罪行加在她的身上,如果要哀负责任,那么73是不是也要先负责任,因为他在里面也'害死'了无数人!
我无从否认哀是害了不少的人,但是如果她一开始就死了,那么还会有戏看吗?哀已经是为了整部戏负上一个'害人'的罪行了,那么难道你就不能谅解一下吗!



‘你难道不知道,一旦双手占了鲜血,你可以去弥补,但你永远无法完全弥补犯下的错误,因为人命就是最宝贵的。负责的方法有很多,我好像没有一句是要她死啊,我从头到尾说的就是她应该就受法律的惩罚!‘
那么应该受什么法律惩罚,一命换一命吗?坐牢吗?剥夺她一生的自由权吗?给人跪下来吗?叩头认错吗?还是要亲手杀了她!
就算是惩罚,但也轮不到我们这些旁观人说话,因为再怎么样,决定权只会在73手里

风宝宝的LOVE 发表于 2006-2-25 19: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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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喜欢可以删掉,我无异议

幸好还有一些正义的兰迷来替哀说话,衷心感激兰迷

谁的马甲 发表于 2006-2-25 19:4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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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那些“部分兰迷”正是因为有你这样的人孜孜不倦地跟他们辩论所以才会变得偏激。
我希望你能够主动退出这场争论,你即使能在口舌上赢过他们也很难改变他们内心的想法。
对这种人眼不见为净人民才能安生。

风宝宝的LOVE 发表于 2006-2-25 20: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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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那些“部分兰迷”正是因为有你这样的人孜孜不倦地跟他们辩论所以才会变得偏激。
我希望你能够主动退出这场争论,你即使能在口舌上赢过他们也很难改变他们内心的想法。
对这种人眼不见为净人民才能安生。
但就是没有人跟他们议论,所以才会有这个效果

泥中微笑 发表于 2006-2-25 20:3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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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怎么跑这里来了......这里没有什么好争论的啊.

大肚肚 发表于 2006-2-25 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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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帖了,而且明显会引起争议,等斑竹来。

coffeesweet 发表于 2006-2-25 21: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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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
无知的家伙……(指新兰FANS~)

coffeesweet 发表于 2006-2-25 21: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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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
无知的家伙……(指新兰F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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