斩翅天使 发表于 2003-12-25 01:46:26

推理初级研究者来

  既然参加了柯哀的推理部,我觉得有必要和柯哀的所有爱好推理的朋友来共同研究推理。
  本人一直认为,研究推理的话要先尊重推理。不要把一些简单幼稚情节故事认为做推理,更不要认为会做某些叫人发笑的推理题也叫会推理。
  初学者(其实我也是)应该从看推理小说开始吧!
  我个人的第一推荐是福尔摩斯的推理。因为我认为他的推理是称得上纯正的推理,虽然他并不是推理史上的第一人,之前的爱伦坡的那几部推理小说虽然有“划时代”的意义(这种说法符合我们党的建设标题),窃信案和金甲虫和我们可以看见巨大影响,毛格街血案也为动物犯罪打下了基础。可是可怜的爱伦坡的神经分裂的作用不可小看。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下鄂榭府崩溃记,看完后你自己都觉得像从坟堆爬出来的。爱伦坡还是以写奇妙的灵异心理见长啊。
   对不起这么一大堆废话说了一些众所周知的事。可是我是想强调福尔摩斯的重要性,这是推理小说的基础引导,就像我们要先学汉字才能写文章一样。你在之后的各种风格的推理小说中可以看到,很多推理都是他的延续,扩充或者是复制。
   硬汉侦探菲利普·马洛应该是归属社会性的推理小说,如果你是对黑社会、枪杀感兴趣的话,你就去看这位硬汉侦探的特殊风采吧。
   乔治·西默农笔下梅格雷探长有够罗嗦的,喜欢法国文学的朋友可以去研究一下。我个人的认为——乔治·西默农的冗繁的景色描写和无休止动作刻画是把我整的够可以。
   创造人见人爱的怪盗亚森·罗平的作者莫里斯.勒布兰写作手法比较简单,可以说,有时候可以简单到幼稚的地步,就是那种不会动用你几根脑神经就可以猜到下面会发生什么的那种。我对怪盗之父出言不逊有我自己的原因,可是莫里斯那一段罗平和福尔摩斯的争斗真的可以使福尔摩斯迷绝倒。
   E.S.加得纳笔下的梅森律师的作用在法庭上很大,他的口才和做事的方式是很不错的。我们很不幸的说,这两种能力都不适合中国。还有一个“梅森模式”,那就是每次罪犯都在审判最后一刻被找出来,如果你看到休庭的时候,就是柳暗花明的时刻了。
  其实沉默的羔羊搭推理者班车是很不合适的,他的魅力不在于推理,出于个人爱好,我还是十分十分推荐这部作品,因为我不想大家失去认识一位优雅无比的变态杀人者的机会。其实他的后续《汉尼拔》也是弥漫着强烈另类美丽的。
   
  欧美的一些推理作品我只有读过这些,个人的阅历真的很有限,我希望各位推理小说爱好者都来探讨和补充一下欧美的推理部分,我抱着很大遗憾因为我没有阅读过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看过的朋友也可以介绍一下其中的精华。
  不是每一部推理小说都有观赏价值,也不是每一位有名的推理作家的每一部作品都值得看。而有一些作家的推理作品只有一些值得去看。还有一些作家的作品不多,可是也许他唯一的一篇推理就足以把某些长年累月些推理的人比下去。(特别羡慕这种人)

  如果这篇文大家认为不是在骗贴数的话,我会在下次整理日本的推理小说。H觉得排版不美观的话可以帮我一下忙吗?
向猫猫部致敬!

hunter 发表于 2003-12-25 12:06:48

回复:

很少看推理小说  对于推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推理白痴……
因为自己懒……不愿意动脑子……所以从来没试过推理……
以后会改进一下哈~

这个……怎么昵称楼主呢?总之支持~

谁的马甲 发表于 2003-12-25 12:13:43

回复:

某谁那里有一点资料,如果闲的话可以打字打上来(是书……汗……)

斩翅天使 发表于 2003-12-25 12:15:17

回复:

最初由 hunter 发布
很少看推理小说  对于推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推理白痴……
因为自己懒……不愿意动脑子……所以从来没试过推理……
以后会改进一下哈~

这个……怎么昵称楼主呢?总之支持~

随便怎么叫吧。其实作为一个学生,花很多精力去看推理小说是很辛苦的。所以我想把值得看的那部分介绍给大家,为大家节省时间和精力。当然我知道一个人的观点很难涵盖所有的经典,希望大家都来推荐和评论啊。

谁的马甲 发表于 2003-12-25 12: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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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斩斩……(众倒)……

对推理小说家的评论,谁谁家里有江户川新次大人写的关于赤川次郎和西村京太郎的评论~

斩翅天使 发表于 2003-12-25 12:3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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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本界的啊,方便的话就发上来吧。不过有欧美界的最好。现在主要是要大家建立推理界的初步概念。玩推理游戏应该是后一步的事。日本的推理小说队伍太庞大了。

谁的马甲 发表于 2003-12-25 12: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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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i~hai~~

推理游戏这个免了~

可能要等很久~因为是书~

JacieNL 发表于 2003-12-25 1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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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默农的风格……比较注重犯罪心理分析的……
莫里斯的那段罗宾对“福尔摩斯”看得我想杀人,不但侮辱福尔摩斯的智慧,而且居然敢用鲜血玷污福尔摩斯的手……- -|||
我果然还是比较喜欢柯南道尔的写作手法……

《汉尼拔》是好书啊~XD,不过电影版简直是垃圾。
说到《沉默的羔羊》和《汉尼拔》,我还要强烈推荐一下约翰·道格拉斯(也就是《沉默的羔羊》里杰克·克劳福德的原型人物)写的书。虽然其实不是推理小说,不过这位 原联邦调查局行为科学调查支援科负责人 对心理侧写的案例剖析绝对是值得一读的经典。

谁的马甲 发表于 2003-12-25 13: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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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是更喜欢莫理士·卢布朗的……那段怪盗对福尔摩斯的看的很舒服……

因为那是我接触最早的推理小说……也是我喜欢怪道KID胜过工藤新一百倍的原因……

平成的罗宾 发表于 2003-12-25 15: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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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沉默的羔羊很感兴趣   记的第一次看的是电影   
杀人狂  杀人狂
道尔的作品向来都很喜欢   很特别   
有关盗窃的案子都很爽啊~~~华丽啊~~~~
说到这还想到希区苛刻……。。。。。。。。。无语了- -+

佐雪哀 发表于 2003-12-25 17: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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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8错的,顶~~~

PS:偶为柯哀TL部有你这样的成员而感到开心,大家一起努力,一定所向无敌的说(汗~)

qing 发表于 2005-6-20 12:41:55

回复: 推理初级研究者来

楼主,您有福尔摩斯的全集么?在我们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好多都没全集!气死我了!~~~~~~~~~

吟游小仙 发表于 2005-6-20 13:41:40

回复: 推理初级研究者来

转贴以前看过的东东,对入门者也算对侦探小说界赫赫有名的三位有个粗浅的了解
其实比较福尔摩斯,某更喜欢波洛究其人心的心理探询


侦探小说中的三大代表人物--福尔摩斯、波洛和罗平

ellry



1841年,埃德加·爱伦·坡发表了《莫格街谋杀案》,他所塑造的侦探形象奥古斯丁·杜宾便成为了后来古典派推理小说作家模仿得最多的例子。阿瑟·柯南·道尔是坡最伟大的追随者,他的影响远远超过了这位侦探小说的鼻祖。虽然有不少地方柯南·道尔模仿坡,但模仿之作却更胜一筹。如《工程师大拇指案》虽是参照坡的《锤子和钟摆》,但又丝毫不露痕迹(实际上坡的那篇文章并不让人认为是侦探小说)。所以,即使福尔摩斯晚于杜宾,但他更具有代表性。赫尔克里·波洛是另一位英国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的侦探人物,他其貌不扬是个退休的比利时警长,自成风格,堪称一代推理大师。亚森·罗平是法国侦探小说作家莫里斯·勒布朗笔下的“侠盗”,具有法国人的特色,不拘泥于传统,深受法国人的欢迎。为此,勒布朗还获得过法国政府颁发的小说奖章。下面从三个方面分析一下这三位侦探形象。



一、 破案方法



福尔摩斯注重的是演绎法,关于演绎法阿瑟·柯南·道尔在书中多次提及,《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第一次出场就以演绎法令华生也令读者惊叹不已。因此,福尔摩斯的破案逻辑很大程度借助于演绎法。并且,福尔摩斯还很注重微小的细节,雪茄灰、钮扣等都是他的破案关键。波洛则借助于他的“灰色脑细胞”。他认为任何案子中有些东西总会被隐瞒掉,只要把隐瞒的事情弄清楚案子就破了。波洛善于洞察每个人的内心世界,又会巧妙的运用自己外国人的身份来探听消息。亚森·罗平则与以上两位迥异。罗平认为犯罪的背后总有一个秘密,尤其是过去的秘密,这在几部长篇中尤为突出。罗平有一大堆手下,可以说比内务部保安局还要庞大。有时你都不知道他是怎样破的,他的破案逻辑性并不是很强。不妨来看看同一题材不同作家的演绎。举的是三部密室题材的小说:阿瑟·柯南·道尔的《斑点带子案》、阿加莎·克里斯蒂的《波洛的圣诞节》和莫里斯·勒布朗的《虎牙》。为了节省篇幅,这几部小说的内容不再赘述。很明显,《斑》靠得是福尔摩斯的观察,他把常人联系不到一块的线索(碟子、保险柜、拉铃等)通过演绎法得出了它们的重大作用。《波》几乎直到最后我们才知道这是密室犯罪,而且书中几位涉案者似乎除凶手以外都有犯罪嫌疑(这也是波洛探案的一大特点),波洛洞察个人心理,将隐藏的事实一一挖出,最后最不可能的人理所当然的成了凶手。《虎》的谜题显得很离奇,被害人在密室中被杀,在同一房间里凶手又定时投下一封信……作品惊险刺激,作者虽给各种不可思议的谜以较合理的解释,但对如何得出确未一一给以严格的推理。



二、 人物形象





福尔摩斯博学,对实用的知识了解很多(他的知识门类华生曾列了一张表,见《血字的研究》),还会拉小提琴,具有较高的修养,是一位上层社会的绅士。他又擅长棍术、拳术,来对付那些恶棍。他喜欢看报,常从报纸中找到线索。波洛有着圆圆的脑袋,两撇引以自豪的大大的八字胡,一双机智的眼睛。波洛对整齐有着近乎偏执地狂热,他处处追求程式化的整齐,银行存款是四百四十四英镑四十四便士,所以波洛探案的书也具有一种近乎模式化的结构:事实--证词--波洛静坐思考。但波洛显得比福尔摩斯较具人情味,几部书中他都成全了相爱的男女(典型的是《尼罗河上的惨案》中,他不追究那位小偷,而是成全了他和一位女孩)而罗平的定位是一位侠盗。他对上流社会不满,处处与警察为难,劫富济贫,因此有些罗平的书讲的是他偷盗的传奇故事。但罗平也具有法国式的绅士风度,他帮助穷人和落难者(不少都是年轻貌美的小姐),很符合浪漫的法国人的口味。罗平是勒布朗为了和福尔摩斯唱对台戏所创造的,甚至有部集子叫《亚森·罗平智斗福尔摩斯》,书中两位名探斗智斗勇(当然罗平略占上风)。总得来说,这几位侦探都是以上流社会的绅士形象出现的,这也是早期至黄金时期大部分所谓“大侦探”的特点。  

三、 小说创作



阿瑟·柯南·道尔以短篇小说见长,可以说每篇都非常精彩。推理的合理性是福尔摩斯探案最吸引人的一大特点。小说大都采用“听案情--调查--解谜”的结构。另外,小说还有一位配角--华生。早期的华生只不过是案件的记录者,后来随着他与福尔摩斯的交往渐长开始参与探案,不过他代表的是普通人的智慧,虽然有些道理却仍是南辕北辙。但我认为华生要比黑斯廷斯(波洛探案中的配角)给人留下的印象深,绝大部分作品中黑斯廷斯仅仅停留在记录上。阿加莎·克里斯蒂属于第二代推理小说作家,此时长篇小说开始盛行,克里斯蒂即是确立长篇侦探小说写作形式的代表之一,因此她驾驭长篇的能力可以说超过了阿瑟·柯南·道尔。心理学运用于侦探小说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一大成功之处,与此同时她又继承和发展了古典派注重逻辑推理的优点。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在主线上采取迷惑读者的手法,在留下一条破案的暗线,让试图解谜的读者只有失败的份(不过这也遭到不少读者包括评论家的不满,认为设下的骗局太多)。罪犯处理上阿加莎·克里斯蒂与阿瑟·柯南·道尔区别较大,福尔摩斯探案中大都去寻找凶手,波洛探案中则大部分人都有作案嫌疑,要去调查其不在案证据。莫里斯·勒布朗则追求可看性,惊险、刺激、悬疑,让人紧张得喘不过气来,这是他想达到的目的,这也获得了不少成功。



这三位侦探小说的代表人物成功,为后世的侦探小说创作奠定了基础,发挥了深远的影响。像美国的雅克·富特雷的杜森探案就是深受福尔摩斯的影响,后来的“安乐椅神探”是受了波洛“灰色脑细胞”理论的影响,中国的孙了红笔下的鲁平差不多是中国化的罗平,等等。  

寂寞烟花 发表于 2005-6-20 2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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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好强~~~
相比那3个人,我还是比较喜欢福尔摩斯

conan5471 发表于 2005-6-21 06:56:46

回复: 推理初级研究者来

偶最早看的就是福尔摩斯,所以印象比较深。。。%&064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说也很不错的说,比较人性化一点。。。



MS这个是好久以前的帖子了。。。



以下是几篇小说的梗概(转载):



尼罗河上的惨案

阿加莎·克里斯蒂

继承了万贯家财的林内特·里奇韦小姐和她女朋友杰奎琳的情 人赛蒙·多尔结婚了。他们乘华丽的旅游船在尼罗河上开始了蜜月旅行。

深夜,林内特小姐突然被人枪杀。凶手是谁?动机是什么?同 船的比利时著名侦探波格接受委托,立即着手侦查。

谁知一案未了又生一案。林内特的女佣露易丝·布尔热又被杀,死前明显受到惊吓,手中还接着1000法郎纸币的一个角。是讹诈?那她一定是看见了凶手。精明老练的波洛先生对同船的乘客逐个进行分析。

头等舱里的七八个乘客都和死者有过接触,且都有过杀害林内特的念头和机会,因而都是被怀疑对象。如:女朋友杰奎琳因情人 移情而迁怒于林内特,遂起杀人之意;林内特的美国托管人彭宁顿 可能因她的婚姻而即将失去代管权;弗格森先生因父亲被林内特的父亲搞得倾家荡产,而对她怀恨在心;弗里特伍德认为自己受林内特之害,为了复仇有可能会枪杀她;也许,还有人为了林内特的价值5万元的珍珠项链而起杀意……

就在波洛先生和哈斯丁上校忙于调查的时候,奥特伯恩太太。一个令人厌烦的女作家正自告奋勇地作露易丝被杀的见证人时,被人用枪当着侦探的面被枪杀了。假如她不是大声嚷嚷又绕圈子话,早就把那个凶手的名字说出来了。

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波洛先生抓住了一些易被忽略的蛛丝马迹,进行严密的推理分析,理清了纷繁杂乱的线索,最后案情终于真相大白。

赛蒙和杰奎琳是一对真心相爱的恋人。为了摆脱贫困的处境,不惜以身试法,挺而走险。他们设计了一整套自以为天衣无缝的计 划:赛蒙先假装爱上林内特,骗取她的信任和爱情;接着在度蜜月外 出旅行时伺机下手。遗憾的是,实行计划时处处出漏洞:原来打算放眼镜蛇,结果,它却出现在波洛的房间里;赛蒙装作被杰奎琳打伤再溜回林内特卧房去行刺,却没有逃过女佣露易丝的眼睛;为了让露易丝永远沉默,不再构成对他们的威胁,杰奎琳用手术刀杀了她,不料出门时又被女作家奥特伯恩太太看见。一不做二不休,杰奎琳竟然又开枪打死了正要向波格先生说出杀害露易丝凶手的奥特伯恩太太。这一连串的谋杀,反倒使原先扑朔迷离的案情越来越明朗化。

在精心策划的伎俩一一失败后,杰奎琳小姐开枪打死了她用全 部身心爱着的情人赛蒙。在波洛先生和其他人惊愕之时,她又举枪自毙。一对恩爱惰侣双双倒在血泊中。



四签名

柯南道尔

塞留厄斯向福尔摩斯、华生及美丽的摩斯坦小姐透露了他父亲舒尔托少校6年前的临终遗言。11年前他从印度退役回到上伍尔 德的樱沼别墅时带回大笔古玩钱财。在他回英国一年后,小姐的父亲摩斯坦上尉也回到英国,向少校索回他应得的一份,两人争吵中,上尉心脏病发作而死。6年前,少校收到一封印度来信后惊恐万分,临终前才将事实真相告诉两个儿子,还说他有50万英镑价值的珠宝应与上尉的女儿分享。刚要讲出藏宝地点时,被窗外的一张恶睑吓死。父亲死后第二天,兄弟俩发现别墅被人仔细搜过,还留下一张四人签名条。摩斯坦小姐想起父亲遗物中也有张四人签名条。

几天以后,哥哥巴索洛厄终于在别墅屋顶的夹层中找到了装有珠宝的箱子,塞留厄斯约摩斯坦小姐一起去樱沼别墅取回她应得的那一半。

4人来到别墅时,发现巴索洛厄在楼上房中被一根涂有剧毒的 荆棘射死,门窗紧闭,房顶夹层中找到的珠宝箱失踪,沿夹层有一小门通屋顶。房中有小孩脚印与木棍印,尸体旁留下四签名。报警后,警方把塞留厄斯作为嫌疑犯逮捕了。福尔摩斯对此不以为然,他从现场迹象判断:罪犯是个单腿用木棍支撑的残疾人和一个印度土著矮人,而毒木刺是土著人的杀人工具。他还发现,闯入者无意间碰翻了气味强烈的木馏油,便用猎犬进行气味跟踪,狗把福尔摩斯和华生引到了泰晤士河边一个专供租船的小码头。福尔摩斯从船主妻子口中得知:几个小时前有个单腿人租了大马力的“曙光”号,便发动众多孩子查遍上下游十几英里,但无“曙光”号的踪影。他估计狡猾的对手会把船藏在某个修船坞里。不久,化装成老水手的福尔摩斯果然在西敏士特码头的船坞里发现了“曙光”号。

此后,自负的警探发现塞留厄斯无作案时间,只得把他放了。

因没有别的线索,他便来求教福尔摩斯。为了不打草惊蛇,当晚,福尔摩斯和华生会同警察乘一艘汽艇埋伏在码头边,“曙光”号一出码头便紧紧盯上它。两条快艇在河上疾驶,距离渐渐接近,只见前面艇上一个高大健壮的单腿人向后高声怒骂,脚边一个面目狞恶的矮个黑人掏出一根短木棒搁在唇边,福尔摩斯与华生见状双枪齐发,黑人中弹坠河而死。“曙光”号转而冲向沼泽,单腿人跳到岸上,却因木腿深陷泥淖无法动弹而束手就擒。

缴获的珠宝箱被打开,发现里面却空空如也。单腿人斯茂仰天大笑:“宝物原属于我和另外3人,我们曾签名立誓,绝不能让珠宝落人舒尔托和摩斯坦及其子女的手中,刚才我已经将全部宝物撒落在数十里的河道上,你们是无法打捞到的。”接着斯茂坦然地讲述了事情真相。

斯茂在印度服役期间不慎被鳄鱼咬掉小腿,只得装上一条木腿。在一次当地人的暴乱中,一个土王派人把一箱珠宝带进白人城堡,3个印度兵与斯茂一起密谋杀了携宝人,藏好了珠宝箱,他们共同庄严起誓,待局势平静后平分。几天后,携宝人的尸体被发现,4个人以谋杀罪被判终身监禁,押入安达曼岛囚犯营。此后,斯茂以珠宝6人均分为条件,要求舒尔托少校与摩斯坦上尉帮助他们逃出四岛。可是舒尔托得到藏宝地址后一去不复返,4人由此发誓要杀死舒尔托。几年后,斯茂救活了一个垂死的土著人,此人感恩不尽并帮他逃离囚营。他们一起来到英国,但一直无法接近舒尔托。一天,听说他将死,斯茂赶去别墅从窗外向里探看,第二天还到房中搜寻宝物的踪迹。一直到几天前,听说巴索洛厄在屋顶内寻到了宝物,他便让土著人从屋顶小门进人。土著人自作聪明,杀死了主人,并悬绳让斯茂爬上来,斯茂留下四签名表示物归原主。斯茂与宝箱分别顺绳滑下,土著人则收绳关窗后仍从原路退出。他们用重金雇快船,打算第二天晚上赶上大船离开英国,没想到被截。斯茂认为,说明真相是自己最好的辩护。

警探十分佩服福尔摩斯的破案能力。华生钟情于摩斯坦小姐, 更敬佩她重情轻财,两人终成眷属。



亚森·罗宾大战福尔摩斯

莫里斯·勒勃朗

怪侠亚森·罗宾连犯3案,令加尼玛尔警长头痛不已:

穷教员吉尔博瓦为女儿苏珊娜买了张旧书桌,第二天就不翼而飞。里面不仅放着苏珊娜的情书等私人物品,还有一张高中 100万法郎的彩票。大盗亚森·罗宾声称自己是那张彩票的合法 主人,继而派一名美丽的金发女郎劫持了苏珊娜,要分享一半奖金。两人如约在特蒂南律师家交易后,罗宾和金发女郎在4分钟 内消失得无影无踪,让紧随而来的警察扑了空。

不久又发生了一件凶案,年老体衰的奥特莱克男爵无端被杀,漂亮的金发女仆去向不明。被害者紧紧捏着几根金发和一枚昂贵的蓝钻石戒指。在大门紧锁的情况下,凶手将凌乱的凶杀现场恢复原状后销声匿迹。

在拍卖会上,克罗松伯爵夫人以35万法郎的代价成了那颗蓝色钻石的新主人。然而,这颗钻石在一次晚宴上却被偷梁换柱。

这种天衣无缝的作案手段只能出自罗宾之手,而能够战胜他的也只有福尔摩斯了。于是,加尼玛尔警长向福尔摩斯发出了邀请。

怪侠罗宾频频使招作弄、阻挠初来乍到的福尔摩斯,使他到达巴黎才第二天就损兵折将——助手华生的右臂被打成骨折。

福尔摩斯急中生智,发现案发所在的3幢房子都是著名建筑师德坦勒在同一时期建造的。于是,经乔装打扮,他成了德坦勒的图书室秘书。他见到了德坦勒的女儿、深居简出的克罗蒂尔特小姐,与她深深相爱的绅士却是化名为贝尔蒙的罗宾。

福尔摩斯一路尾随罗宾到了他的公寓。可是,罗宾和金发女郎进去后就人去楼空。福尔摩斯并不气馁,在这幢公寓内找到了一个通向旁边一幢房子的地下室,还在那里找到了两颗红宝石和那个奉命前来将散落的宝石送珠宝店的保缥。出人意料的是,到珠宝店取货的神秘女士就是克罗蒂尔特小姐!跟着她在一幢陌生房子里走过道道机关后,福尔摩斯发现自己最后置身于德坦勒的图书室内。福尔摩斯向她严正指出:她就是罗宾的同伙——那个出于自卫而杀死奥特莱克男爵的“金发女郎”。无奈,克罗蒂尔特只好乖乖地带福尔摩斯去捉拿罗宾。可是,装扮成司机的罗宾把福尔摩斯一直“送”上了开往英国的私人轮船。

当福尔摩斯设法脱身、带着一群警察出现在打算出逃的罗宾面前时,罗宾心悦诚服地交出了蓝钻石。

出色地完成任务的福尔摩斯和华生匆匆赶到巴黎车站。奇怪的是,那个戴红帽子的脚夫竟是被捕后再次出逃的罗宾。“旅途。愉快!”罗宾笑吟吟地挥帽目送着他俩远去。



来自地狱的人

江户川乱步

秀丽的温泉旅馆内,冈田和三谷为了争夺美女畑柳静子而进行着一场生死决斗:三谷故意打碎冈田手中的酒杯,逃避了毒酒;冈田的脸上显出痛苦和羞愧,他恨恨地离开了旅馆。

半个月后,静子和三谷在小河中发现已腐烂的冈田溺尸。旅馆中一个没有嘴唇和鼻子的骷髅怪人打听静子的消息。静子和三谷决定马上离开这个令人害怕的地方。回东京后,静子含泪告诉三谷,她其实是大富豪遗漏,有个6岁儿子阿茂,年轻时为了金钱,抛弃了贫穷的男友,如今她只想过平静的生活。不久阿茂被人劫持,让静子亲自带钱去上野公园赎。静子快急疯了,三谷自告奋勇,化妆成静子前去,可领回的孩子根本不是阿茂。后静子被歹徒所骗关押进一座地牢,儿子阿茂也在里面。那个骷髅怪人又出现了,静子在膝陇中觉得他的声音很熟。这天,烟柳家来了位不速之客小川。他趁没有人偷偷潜入藏有古董的书房,等管家斋藤发现时,小川已倒在血泊中,且房门反锁。警察赶来时,尸体却不见了。女仆说看见骷髅怪人逃走。中村组长追至一座公寓围墙外,怪人消失在巷中。住在此处的三谷走来,他领警察搜查了这座鬼屋,不见怪人踪迹,却在厨房地板下找到静子母子俩。静子的精神已近崩溃,三谷决定请名侦探明智小五郎帮忙。三谷怀疑冈田并未死,只是装成怪人对静子和他进行报复。小五郎带三谷来到鬼屋前,发觉巷中下水道正是怪人逃身之处。

明智小五郎又来到畑柳家书房,看着房中佛像似有所悟。他又接到报告,助手文代被人骗到国技馆。其实文代早已觉察一身黑打扮的男人有诸多可疑之处,她将计就计,向赶来的小五郎发出SOS信号,假装闻了麻醉药昏迷过去,趁歹徒不防备而藏了起来。

歹徒见行踪败露,爬上屋顶乘大气球逃跑。后气球堕落海面,一艘小艇追了上去,一声轰隆响,歹徒被炸身亡,原来是三谷驾艇追捕。经验证,歹徒并不是冈田,而是另外一人。案件如坠五里雾中,小五郎接到第三封恐吓信。这时,脸色苍白的三谷跑来说,静子误杀了管家,带着阿茂逃跑了。其实静子母子并未逃远,三谷把他们藏在了储藏室,半夜,又安排他俩躺在棺材中。静子此时已全无主张,任凭三谷安排。她觉得三谷的声音好熟,心中不禁越想越害怕,棺材被送入火葬场,静子紧紧抱着阿茂,觉得周围越来越热,不禁大叫起来,可谁也听不见。正在这时,小五郎赶来救出静子母子。小五郎挖坟证实冈田已死。他和中村组长来到畑柳家,三谷也在,小五郎用奇妙的表演揭开了魔法谜底:原来凶手杀死了小川,又把尸首拖入储藏室下的枯井中。凶手就是静子丈夫畑柳庄藏,他贿赂狱医签了其死亡证明后,毁了容潜回家,看守他“生前”盗窃的珠宝。同伙小川想偷宝石被畑柳杀死。畑柳又被另一骷髅怪人杀死,这个骷髅怪人也就是杀害管家的真正凶手三谷。他真名叫谷山三郎。静子年轻时曾经抛弃他的哥哥,为了报复,谷山三郎百般捉弄她。此时,谷山三郎已逃入一家工厂。面对追踪而至的明智小五郎,他狞笑道,已把静子母子哄骗至制冰槽中进行制冰作业。小五郎哈哈大笑,槽中人只不过是蜡像而已,静子母子早已被救走。谷山三郎妄图拿枪作最后抵抗,却发现子弹早已被小五郎取出。一会儿厂内浓烟密布,火光冲天。翌日清晨,警方在废墟处发现谷山烧焦的残骸。

kiara 发表于 2005-6-21 11: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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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是不是知道艾勒里·奎因这个人呢?他可是欧美界的,不过他确实不太出名,写的也一般吧。

kiara 发表于 2005-6-21 11: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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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勒里·奎因笔下的人物正是他自己,里面还有一位叫雷恩的老侦探,不过在第六本就去世了。(呵呵,我只看过第六本的上下,居然就被我碰上了……)他写的比较出名的好象是《X字之迷》《Y字之迷》,当然还有《Z字之迷》……我看过《Z字之迷》,还不错吧。
缺点我觉得是300多页的书就只讲一个故事,看得我头晕,因为如果不连着看,我第二天就看不懂了,不知道他在讲什么了,呵呵,笨哦。
看柯南道尔的书也有这种感觉。唉……

小笼包子 发表于 2005-6-21 12: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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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伦。坡的杜宾啊~~~~~
超级喜欢

qing 发表于 2005-6-21 18:5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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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啊!大家都找得到侦探小说,偶……555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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