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ket 发表于 2004-11-10 08:21:47

事务所总版规

事务所总版规:

本版规适用于名侦探柯南事务所论坛所有版块,


各版明细版规以各版版内置顶版规为准;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2.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的法律责任;

3.互相尊重,遵守互联网络道德;严禁互相恶意攻击、漫骂,一经发现予以永久禁言处理;

4.对于任何人做出的对事务所不利的行为,事务所将保留追究的权利;

5.新剧场版在事务所正式DVD版本发布前,
不准发布该剧场版的枪版及讨论其内容与观后感;

6.用户的ID、签名及来自里,不得涉及任何色情、污秽的字眼,

一经发现以上三处里有不合法、不符合要求的,事务所有直接处理的权利;

7.发现贴子中含有以下内容的,直接删除及相应地禁言处理:

1).“发布含有病毒、木马、蠕虫或含有恶意代码内容的链接或内容”
2).“连接或者发布恐怖、恶心、政治、色情、宗教等不适合论坛会员年龄段内容的帖子”
3).“发布不经过事务所同意的非官方商业行为”
4).“以任何形式发布任何盈利性广告(如发贴,回复,签名,上传附件等)”
5).“发布任何违法、攻击或丑化国家领导人以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
6).“散布未经证实的关于柯南完结的消息”
7).“发布泄及色情的BL&GL漫画等”
8).“发布任何软件的破解、反向或序列号”

8.不得剽窃他人的劳动成果,以任何形式发布:包括头像、图片、文章等

对于盗用版主/警察/管理员的头像以冒充其MJ的,其本人保有一切追究的权利;

9.不得在自定义头像中添加虚假头衔,如有发现直接回收其头像;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买卖论坛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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