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扬的火 发表于 2007-7-28 15:25:43

楼主消消气,看看我这篇以前写的文章,你或许能体会到大家的心情吧
http://bbs.aptx.cn/viewthread.php?tid=152124&highlight=

飞扬的火 发表于 2007-7-28 15:26:54

世界上,中国的死刑法律是最多的。
所以,年轻的越水在日本是判不了死刑的。
在中国估计最少也死缓

AshKetchum 发表于 2007-7-28 15:28:43

我倒给LZ一个建议,你可以发起一个投票,这样不就知道更多的人是因为什么而喜欢越水的了吗?也少了主观的臆测...

飞扬的火 发表于 2007-7-28 15:29:56

现在管理投票贴很严,最好不要尝试。
喜欢一个人,不喜欢一个人都很正常的。
大家有气氛的讨论也是正常的,只是言辞不能出格就好了

fenglinM4A1 发表于 2007-7-28 15:32:36

看来在这里说像白马越水这样人气的角色坏话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

Onan Edogawa 发表于 2007-7-28 16:06:04

同龄人么 又是MM 又是PLMM 又是头脑好的PLMM 而且她其实心地一点都不坏 所以当然很喜欢

望月狐 发表于 2007-7-28 16:09:45

看完
总觉得LZ有点偏激
太多与自己意念相左的喜爱,导致了对越水的反感越深
更产生了抑越水扬时津的观点

关于越水某只没有太多感想
但对于时津
请不要用一句‘只是个孩子’来推脱掉所有的责任
(那时他应该已经16岁了吧,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发现了点线索便急忙去警察局秀自己的推理才华
发觉了错误却不敢承认,还要求隐去自己的姓名
相信警察么?
可正是因为他警方才走如错误的侦察方向
更别说侦探漫画中的警察多是摆设而已
而一年之后的炫耀
(别告诉我他不知道那女孩为何自杀)
没有一点愧疚之心的‘孩子’还真是可怕呐
不知道LZ有没有看过药丸岳的《天使之刃》
希望你可以看下

最后
那个关于乞丐的例子,似乎有些不妥呐,因为‘你’并非是不去理睬,而是在大声急呼,这乞丐是骗子,大家不要同情他,并在发现自己的错误时,默默走开

norble 发表于 2007-7-28 16:10:39

楼主其实没必要口气如此重,大家的“惋惜”的前提不也是承认她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吗?其实conan里面的绝大部分凶手都不是单纯的杀人犯,而且我们也很少经历这种事所以对复仇这种情绪也就很难理解了。

44832638 发表于 2007-7-28 17:05:50

如果不会被判死刑的话
那么结尾越水期待真正的甲子园岂不有可能

西风白露 发表于 2007-7-28 17:23:59

楼主不必生气,
但是To楼上的一些朋友们:(套用一句不是名言的名言)
you're too young to say 'no' to a woman.

綉氣小蘭 发表于 2007-7-28 17:51:10

时津也能叫无辜?!
他后来知道了那个螺丝的问题 还是和警方说不要公布他的名字而不是推翻自己的推理
根本就是自私!是他逼死了 那个女仆

綉氣小蘭 发表于 2007-7-28 17:53:49

41楼的朋友
根据中国的法律 她在将监狱度过20年?
我汗。。。原来那个无人岛是中国的。。。。。。。。。

唯一真相 发表于 2007-7-28 18:31:31

时津有错,但罪不致死,反正怎么说也就是个普通的仇杀。
关于越水我只想说:一个被大家关注的、众多NPC里的幸运儿。

osora210 发表于 2007-7-28 19:38:01

個人也認為越水並沒有多令人值得同情的
越水是長的很漂亮...但是除去外貌她和許多柯南裡的兇手並沒有差多少
柯南裡為了替朋友, 情人或是家人報仇的兇手也大有人在
並不是只有長的像兇手的人才會殺人...長的漂亮, 聰明, 冷靜的人就不會是兇手
許多偵探推理小說裡兇手也常常都是那些有智慧有才能的人...
尤其是那些預謀犯案的兇手, 常常都是有智慧, 學識的人,
甚至也有兇手就是偵探的
所以其實越水做為兇手並沒有什麼不合理的

小uv 发表于 2007-7-28 22:04:19

首先这样的帖子是比较有争议..
不过人各有好..爱越水的的确有不少..
老实说我承认漂亮是一种优势,难道LZ否认这个观点吗?
别说是动画里,就算是在现实生活中长相好也是优势.
当然,我只是说有优势而已.

一个人有魅力不光是外貌而已.
每个人喜欢,欣赏,爱另一个人都有不同的标准..
智慧,人格魅力也是其他很重要的方面..
人无完人...杀人是越水人生上很大的污点....
这个没办法抹去,或许正是因为有这个污点存在,
才会有那么多人喜欢越水吧...
我是这么认为的...就像如果松田不被炸弹炸死,会有那么多人爱他吗?

大家也别争吵了...
再吵我就锁掉了...

各种不同的观点存在,这个是客观存在的东西...
没人改变的了...不是说一张帖子,或者是争吵能够改变的...
就算是有"我就是爱越水,就是因为她漂亮","我就是不爱越水,就是因为她是个变态杀手"这样的观点存在也没有什么不可以
这里本来就是个言论自由的地方.
表达自己的观点可以.
但是也要试着接纳人家的观点.

切勿有任何争吵.
大家来论坛都是开心的.
争吵没有任何意义还伤和气.
希望大家注意..

恩..

   发表于 2007-7-28 22:19:28

老子叫他MM你有意见啊!!有本事你也可以让人叫你MM啊!!!嫉妒别人比你漂亮比你美貌吧!!!呵呵呵呵,你也可以去体验下那种最重要的朋友被一个自大狂的失误失去生命的滋味!!!!!我诅咒你最好的朋友死掉!!!!!!!!!!!!!!!!!!!你就可以体会一下那种感觉了!!!!!!!!!!!!!!!!!

Borisov 发表于 2007-7-28 22:26:13

时津其实知道自己犯的错误,但是直到越水和他“讨论”作案手法时,他依然炫耀自己那说不通的推理,于侦探于人都说不通的,而且作为一个男人他在察觉自己犯了一个错误之后竟然要求匿名,我就觉得他很该死,越水为了朋友没做错什么,能有这样的勇气真是大赞。并且那个岛似乎不是太难找,就算和叶他们不来,破解案子后等雨停了他们也能离开岛,所以根本不会死那么多人。

亚莎之泪 发表于 2007-7-28 22:27:56

版主都说别吵了,LS这位反而吵的更凶了...

香初上舞 发表于 2007-7-28 22:28:53

楼上的这位………………你也太…………
请注意措辞恩~我们要和平~~~

我觉得作为一个智慧型女侦探,受到关注理所应当。
只能说73塑造出的好的角色太少,光有哀是不够的。
所以越水是一个悲情型人物。

香初上舞 发表于 2007-7-28 22:33:32

补充下…………我说的是5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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