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 智明 发表于 2007-9-23 14:59:12

GS、Kid、探都有自己的分类,唯独秀一没有?

以赤井秀一现时的人气,其实可以开多一个帖子分类,
我只是有这感觉而已

Slayers 发表于 2007-10-3 09:31:20

赤井的人气越来越高````

工藤紫真 发表于 2007-10-3 14:14:17

(-9-) 就是就是,为什么不开呢?!我同意!!秀一~~~~秀一~~~~(-9-) (-33-)

幻风翼 发表于 2007-10-3 17:14:54

这个要自发组织联盟才可以哦

新出 智明 发表于 2007-10-3 22:30:19

那就找个人发起吧(微笑)

雪薇梦 发表于 2007-10-3 22:39:25

怎么发起,如果时间短的话我可以试试,不过声明我电脑可不行,而且明天考试如果虽然快复习完了,但是如果时间长那么今天就算了

新出 智明 发表于 2007-10-3 22:46:35

那应该要多找点秀一Fans才行,也不必急着今天干

Cosine 发表于 2007-10-3 23:49:08

版规里面有有关联盟内部中建立独特团体的规定, 可以去看看的哈

☆猪丽叶★ 发表于 2007-10-4 13:57:52

开了加我一个~(-9-)

Cosine 发表于 2007-10-4 14:06:12

边缘内部若干民间组织的管理条例:

1 可以成立民间组织,但是每个民间组织的会长必须是边缘联盟的会员.
2 要想加入这些民间组织,必须先成为边缘联盟的会员.
3 任何民间组织的帖子,活动都受边缘联盟的版规约束,不得违反本联盟版规.
4 边缘可以保留这些民间组织的报名贴,但超过7页就锁,可以重新开贴.
5 边缘可以保留组织成员的联络贴(仅限1张).
6 除4,5所列帖子,其他有关组织活动的帖子按水贴处理,或转至水区,或删,或锁,视情况而定.
7 小组成员以个人名义发的帖子,比如文章,图,话题讨论,跟边缘的其他帖子同样对待,不做特别限定.
(就是说,只要不违反版规,想发什么就发什么.呵呵)
8 民间组织和团体受边缘管理,视作边缘的附属.任何凌驾边缘之上的企图都是不合适宜,不受欢迎的.边缘对此会做出相应惩罚,最高级别是解散这些组织,并追究组织负责人的责任.

以上

2004年11月1日起生效

有什么意见PM斑竹.

新出 智明 发表于 2007-10-4 16:33:11

其实我在秀一吧开了邀请帖叫秀一迷来组织这个联盟,
可是写说明那一页被百度吞掉了…

再说一遍吧,我虽然提议发起秀一的联盟(谁来想个好听的名字),
但是我本身并不想负责发起。
两个原因,
第一,是我虽然喜欢的是几个配角也常来边缘看,
但是本身并不是边缘的会员(这是成立联盟的先决条件),
第二,虽然我很喜欢很欣赏秀一,但他在我心中并非第一位
(虽是最喜欢的几个之一)

我想,那么的秀一FANS,我还没有资格、没有能耐去发起,
所以,请哪位喜欢秀一FANS出来帮帮忙,
发起并领导这个联盟吧。

conan0710 发表于 2007-10-4 16:35:10

我的松田SAMA什么时候有分类啊(-17-)

CSHRAINBOW 发表于 2007-10-4 22:27:13

原帖由 conan0710 于 2007-10-4 16:35 发表 http://bbs.aptx.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松田SAMA什么时候有分类啊(-17-)
支持LZ……顺便同问……

Slayers 发表于 2007-10-6 12:26:25

诺~秀殿专栏...
开了赤井的人气继续高~
很好很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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