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这次,一定要握紧你的手!(3.1 更新第二章)
序章——三年前——
“新一……分手吧。”
“兰你听我说……”
“都已经订婚了还有什么可解释的?”
“兰我真的……”
“我最后再说一次,我们分手。”
“我……”
话筒那边传来了挂电话的声音,那么干脆利落。
一切都结束了。
彻底的结束了。
——如果这世上不存在缘分这一类事物的话。
偏偏存在。
[ 本帖最后由 bininc 于 2008-3-1 22:24 编辑 ] 好短 不过 好吸引人 分手 为什么 这篇是新兰 那么 结局 算了 还是请快续吧 第一章
毛利兰静静地收拾着公寓内的物品。厚厚的窗帘挡住了午后刺眼的阳光。拉开窗帘,房间里的一切都被铺上陈旧的色彩——就跟她现在的心情一样。
离开伦敦——这实在是一个很突然的决定。“毕竟伦敦不是我的故乡呢。”电话里,好友园子哭得实在是厉害,她只好不酸不甜地安慰道,“就算我离开了,我们也还是好朋友——”
后面的话她没有说下去,毛利兰觉得实在是没有必要——明明就是废话么。背叛,这是那家伙才会做的事。
瞟了一眼手中收拾着的书,是《福尔摩斯探案集》——“怎么又是那家伙的?扔掉!”
垃圾桶安安静静地躲在角落里。毛利兰转过身,对准,沿着一个抛物线,书稳稳当当地落入垃圾桶的怀抱——如果没有改变主意的话。
“算了,留作纪念吧。”想了想,她还是决定把手收回来,“再说这样好象会影响了自己的淑女形象。”随手把书塞进了行李里。
其实仔细想想便知,毛利兰只是在强硬地找个借口罢了。身为一名警察,说是干练的话恐怕还会有人信,至于这淑女——套用一句园子的话:“自从兰当了警察,淑女身份从此与她绝缘。”的确,有勇气当警察的女
生不少,但有勇气与杀人犯单独两人面对面交战,事后还一副很惋惜的样子:“就一个杀人犯,真不过瘾。”全伦敦也就只有毛利兰做得出了。可惜毛利兰拼命拼到这份上,三年来却一直在岗位上坚守本业,原地踏
步——虽然她本人不承认这一点:“再怎么着也从警员升到了高级警员了。”不过看得出来,她这次之所以下了决心辞职,百分之二十就是因为这一点。也是,想她毛利兰,空手道高手,又有着精湛的枪法,这要搁
在日本,再怎么不济,至少也得是个巡查部长吧?何况她还破了不少的案件。可偏偏就是这么奇怪,3年了,愣是连个警长都没当上。所以,每当毛利兰见到他的头儿James,总会气不打一处来,直直地盯着他,看得
James这个老头心里直发虚。
想到James,毛利兰还是不由得“噗嗤”一声笑出来,这个留着八字须的固执老头虽说有点刻薄,但在关键时刻还是蛮英勇的——据说他曾是FBI的长官?当然这都是小道消息。每次毛利兰问他的时候,这个奇怪的老
头总是神秘地朝她眨眨眼睛,“It’s a big secret. I can’t tell you.”屡屡碰壁的兰也只好在背地里埋怨:“搞什么嘛!?跟那家伙一样装神弄鬼!”……
好不容易毛利兰把思绪从宇宙中拉了回来。环视了一下公寓,该收拾的东西也收拾得差不多了,她伸了伸懒腰,提起行李——不多,就一个背包。背包是新买的,是她最喜欢的红色作主色调。原先那个她在3年前早就
扔了,不为别的,就因为那个背包是那家伙送的。这一点,不可饶恕——
“实在是太恨那个家伙了!”
和园子的谈话只要一牵涉到“那个家伙”,兰总会这么愤怒。然后就是某种东西碎裂的声音——不用说,这要托她空手道的福。
但是,毛利兰,你真的仅仅是恨那个家伙吗?
……
墙上的时钟“啪”地响了一下——这是那老古董的毛病,只要一到整点就会发出一声不伦不类的怪叫。
毛利兰抬头一看,才发现时针已经指向了“3”这个数字。
“糟了!要赶不上飞机了!”飞机起飞的时间是15:20。
她只好一手带起背包,一手去够门把手——都是当警察时练出来的——有时候遇上点变态人士在半夜作案,接到苏格兰场电话后,毛利兰马上就得从床上蹦起来,然后慌慌张张地跑出公寓。毛利兰常常在想,就算以
后不当警察,只要把她当警察时的经历认认真真地记录下来——比如如何在1分钟内从家里到达案发现场,再比如如何与杀人犯追逐……在这个“对他人隐私好奇心泛滥”——简称八卦的年代,这恐怕也是一笔不菲的
收入。不过,也只是想想而已,毛利兰的处境还没穷到要靠贩卖自己的经历来赚钱,而且,她也不喜欢把这些事情到处宣扬——在她看来,到了晚年,这些可就是珍贵的回忆了——那时它的价值可就不是金钱所能衡
量的了。
当然以毛利兰现在的状况,是不可能再去考虑这些的。
她现在唯一能做或者说是应该做的事就是奔向机场——幸亏机场就在公寓附近。后来据目击者介绍,公元2007年7月31日下午15:05,曾看见一名身挎红色背包的日籍女子以常人所不能及的速度在伦敦A大街飞奔而
过——就像一阵风。
于是毛利兰留在伦敦的最后一天就这么收场了。
她终于结束了她的伦敦警察生活。
那么,是时候说这句话了:
“Farewell,London.”
[ 本帖最后由 bininc 于 2008-3-2 10:09 编辑 ] 难道是短篇?不过这坑也太大,短篇能写清楚吗? 呃...加油~ 快续文吧.....
我掉进坑里了
加油
好好写啊! m1 (46)k 加油哦~~``` 那么解释一下重写的原因
第一,
如果按照原文,似乎把兰写成了哀,身上的阳光气息都不见了。
第二,
我续不下去了。
第三,
原文似乎没什么情节?!
一般来说,一周续一章,
一般来说,续文具体情况依支持人数而定(笑)
一般来说,请54上面的那句话。
[ 本帖最后由 bininc 于 2008-3-1 22:36 编辑 ] 天啊……
快填坑吧……m1 (46)k 第二章
巨大的白色铁鸟从蓝得让人惊叹的天空划过。
——东京成田机场——
“兰,这里这里!”一个用红色布带束着头发的女孩不停地朝毛利兰所在位置的方向挥手,那动作甚是夸张。
“我说和叶,你就不能安静点吗?或者说,文雅点。”一直站在女孩旁边的肤色黝黑的男孩操着关西腔不满地嘟囔,“害得连我都成为了整个机场的焦点……”
“你刚才说什么!?平次——”被唤作[和叶]的女孩冷冷地斜视了对方,拖长的声音里带有种威胁的语气,“看来你一天不跟我吵架你是不自在啊!”随即狠踩了男孩一脚。
“啊!”男孩——也就是和叶口中的[平次]痛得大叫,“笨女人!你干嘛!”
“我干嘛?我只不过是对某些不自量力去挑衅别人的白痴作出防护措施而已。”肇事者说得理直气壮,一副“扶持正义”的表情——谁叫你要惹我?
“你……”气急败坏。
“怎么样怎么样!?”耍无辜。
就在服部平次准备爆发的那一刻,一个声音适时地闯了进来——
“……你们两人……我是不是该回避一下?”正在交战的双方愣了一下,这个声音,貌似是——毛利兰?
天,这下糗大了——虽然这两人以前在兰的面前也没少吵——可现在长大了嘛。
“啊,兰,抱歉……都怪平次这死人不停地在我耳边嚷嚷……”和叶合起双手不好意思地向毛利兰解释,顺便谴责了一下身旁的“罪魁祸首”。
结果某人还没完全熄灭的火气被和叶再次这么一浇油,又“腾”地一下燃了起来——
“你有完没完?明明就是你自己动作糟糕,反倒恶人先告状……”
“白痴……你的破眼神能看出什么精品?”
“笨蛋……”
眼看着一场世界大战即将爆发,实在看不下去的毛利兰只好献身当和平使者——
“哎呀呀,你们两个就是这么欢迎我的吗?方式还真是特别啊——?”
经兰这么一提醒,两个人终于想起了此行的目的。
“算了,留点面子给你——不然你会输得很惨的。”服部平次作出了让步,“那么我先去开车,等一会儿过来接你们两个。”顿了顿,他又一脸严肃地用手指敲敲和叶,“希望某些人不要趁机在那里造谣。”说完便转
身朝停车场的方向走去。
“谁造谣谁啊!”服部平次走远后,和叶没好气地嘀咕了一声。
看着这对互相斗嘴的青梅竹马,毛利兰不禁哑然失笑——这都多久了?3年?5年?不,都不止了,从她认识他们开始,拌嘴声就不绝于耳——高中,大学,直到工作,两人还是战争不停——
“还真是幸福啊……”
想到这儿,毛利兰突然想逗逗这个丫头,她用手肘捅了捅和叶,坏笑着说:
“你们两个,是恋人吧?”并且意味深长地眨了眨眼睛。
女孩“唰”的一下就变了脸色,
“兰,别开玩笑了——这怎么可能!?我们只是普通的朋友关系而已,顶多也就是青梅竹马……”
对方越说越小声,“再说,那个木头……又怎么可能知道我的心意……”明亮的眸子顿时黯淡了。
“好啦,跟你闹着玩的。”
毛利兰还是见好就收。她实在是好气又好笑:这两人,吵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儿啊。看来她回日本以后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要撮合这对青梅竹马——虽然她在这方面也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不过,以她这种老
好人,她又怎么能看着一对青梅竹马被活生生的拆散了呢?
[好,就这么决定了!加油!]毛利兰在心里为自己打气。
“对了,那你又如何了?”得知自己被兰涮了以后,和叶决定将毛利兰一军——“我知道兰对感情可是最认真了,说说吧,你和工藤君该不会是要结婚了吧?”
一听到那家伙的姓,兰的笑容僵住了,“我和那家伙之间没什么好说的。”
“嗯?”
“我们3年前就分手了。”
“开玩笑呢吧?”
“我是在说真的。”
“怎么会呢?”
“……抱歉和叶,我不想再提这件事了。都过去了。”然而,虽然已经整整3年,但毛利兰一想起来心里还是隐隐作痛——可是,只是痛而已,毛利兰想。这很正常。
“放心吧!我不会因为那个家伙而影响自己的心情的!”
于是毛利兰致以和叶一个灿烂的笑容,并挽起她的手臂,“走吧,去停车场。服部君一定等急了。”
[是啊,我是不会因为那个家伙而自暴自弃的!]
[我是最坚强的!]
——走出机场候机厅大门的瞬间,毛利兰看到了湛蓝的天空。 是新兰吧,一定是吧,楼主快加油啊。 楼主续文哪~~~~~m1 (27)k 又续了啊……
支持支持。
希望速度能快些…… m1 (54)k m1 (54)k
楼主续文啊 ????????????? 快啊,新一怎么会订婚,而且为什么是伦敦 唉!沉了???m1 (31)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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