丸熊 发表于 2008-6-21 22:39:38

有人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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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oking305 发表于 2008-6-21 22:40:01

怎么玩??m1 (43)k m1 (43)k

丸熊 发表于 2008-6-21 22:40:15

我记得45所不久前才举办过的...大约是7周年那会儿?

daishiyu 发表于 2008-6-21 22:40:29

闪人···下机····让电脑休息休息······
·····等会再上··

我不知道 发表于 2008-6-21 22:40:45

我报名m1 (4)k

铭新哀羽 发表于 2008-6-21 22:41:29

原帖由 丸熊 于 2008-6-21 22:39 发表 http://bbs.aptx.cn/images/common/back.gif
有人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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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允许的话就玩。。。

丸熊 发表于 2008-6-21 22:41:32

【游戏规则】
以10人为例
1、根据人数准备好11张牌,按照不同的花色事前规定好法官1人、杀手2人、警察2人,平民6人。
2、法官开始主持游戏,众人要根据所抽到牌的身份听从法官的口令,不可作弊。
3、法官说:黑夜来临了,请大家闭上眼睛睡觉了。此时只有法官一人能看到大家的情况,等大家都闭好眼睛。
4、法官又说:请杀手睁开眼睛,出来杀人。听到此令,只有抽到杀手牌的两个杀手睁眼互相认识一下,成为本轮游戏中最先达成同盟的群体。任意一位杀手示意法官,杀掉在座的任意一位。
5、法官看清楚后说:杀手闭眼。这时候所有杀手立刻闭眼。一轮黑夜中只可以杀死一人。


6、接着法官说:“警察,请睁眼”。抽到警察牌的警察睁开眼睛相互认识后,可以怀疑闭眼的任意一位为杀手,同时,法官向警察示意怀疑对象是否杀手,法官大拇指向上表示怀疑对象是杀手,法官大拇指向下表示怀疑对象不是杀手。
7、完成后,法官说:警察请闭眼。稍后说:天亮了,大家都可以睁开眼睛了。
8、法官宣布谁被杀了,此人为第一个被杀之人。被杀者可以留下遗言,说罢,被杀者在本轮游戏中将不能够再发言。法官主持众人从被杀者下一个人开始顺时针挨个陈述自己的意见,提出自己的怀疑对象。
9、陈述完毕,由法官主持大家按顺时针的顺序举手表决,得票最多的那个人本轮出局,可以留遗言(留遗言人数与警匪人数相同。即如果是3警3匪配置,则前后3个死人,包括被杀者和被公决者,可留遗言)。


10、在投票过程中,如出现得最多票数者达到一人以上,则由平票者进行再一轮的发言,发言过后再次对平票人进行投票,得票多的人出局;若再次出现平票,则由平票人以外的其他人逐一发言,之后投票,得票多的人出局;若仍然平票,则本局为平局。
10、在聆听了遗言后,新的夜晚来到了。又是凶手出来杀人,然后警察确认身份,如此往复,杀手杀掉全部的警察,杀手获胜,所有的杀手出局,则平民与警察获胜,如果平民全部被杀则是平局。
【杀人游戏胜负判定方法】
1) 杀手一方全部死去,警察一方获胜。
2) 警察一方全部死去,杀手一方获胜。
3) 平民全部死去为平局。
4) 平民的胜负与警察相同。即,警察赢则平民为赢;警察输则平民为输。
5) 在投票过程中,如出现得最多票数者达到一人以上,则由平票者进行再一轮的发言,发言过后再次对平票人进行投票,得票多的人出局;若再次出现平票,则由平票人以外的其他人逐一发言,之后投票,得票多的人出局;若仍然平票,则本局为平局。
【注意事项】
<1> 游戏过程中,法官享有绝对权威,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语言、表情、动作等)对法官提出质疑。如有疑问请在一局游戏结束后提出。
<2> 游戏本着娱乐的目的,请避免带有个人情绪的行为及进行人身攻击。
<3> 请勿使用以人格、名誉、性别等手段赌咒发誓的非正当方法取得他人信任。
<4> 游戏过程中发言须在轮到自己发言时发言,别人发言时即使被提问也无权回答。
<5> 除特殊情况外,游戏以警察或杀手一方全部出局为结束标准。玩家(平民除外)有权选择投降,但己方尚有同伴活着的时候严禁投降
<6> 游戏中严禁亮牌。法官未宣布游戏结束前,任何人无权提前结束游戏。
<7> 杀人或验人或自杀时要少数服从多数,法官也将遵循这一准则确定结果。
<8> 不允许连续两局第一轮杀同一个人。
<9> 游戏时玩家之间禁止任何形式的身体接触。
<10> 发言应尽量言简意赅。玩家须认真倾听他人的发言,过后请勿询问。
<11> 投票时应事先做好决定,不得跟票或补票。跟票或补票将被记为无效票。
<12> 游戏过程中玩家因私事需要临时外出时要征得他人的同意。
<13>已经出局的玩家可以离席,也可以继续观看游戏,但不得做出任何影响游戏进行的举动。
<14> 游戏中误睁眼的玩家需主动申请出局。如本人未主动要求,则法官有权判其出局。
<15> 请勿做任何作弊动作。任何时候法官都有权令违反规则的玩家出局

丸熊 发表于 2008-6-21 22:42:08

这事得呼叫幻J...

我不知道 发表于 2008-6-21 22:43:51

好长的规则m1 (48)k

铭新哀羽 发表于 2008-6-21 22:46:00

去睡觉了m1 (46)k

丸熊 发表于 2008-6-21 22:46:05

这是多人的...比较OTL
简单说就是法官什么都能看见。
杀手杀人。大家投票。正确就把杀手正法,错了就冤死。

我不知道 发表于 2008-6-21 22:46:13

断流了吗m1 (48)k

丸熊 发表于 2008-6-21 22:48:02

有人睡觉去了嗯..........

looking305 发表于 2008-6-21 22:48:32

咱还在研究规则~~~

我不知道 发表于 2008-6-21 22:49:03

这会吗死鱼和大头这会不会睡觉的m1 (43)k

我不知道 发表于 2008-6-21 22:49:39

小羽晚安m1 (87)k

幻梦飞雪 发表于 2008-6-21 22:55:07

我个人是觉得……

在平和不合适搞这个………………

looking305 发表于 2008-6-21 22:55:28

会不会人太少不够玩??

布布丁 发表于 2008-6-21 22:55:32

呃    大头还在研究吗

幻梦飞雪 发表于 2008-6-21 22:57:17

对的,人少……

然后,就是知道这东西的人不多

还有,推理游戏区主要是弄这个的……平和主要是弄别的……

以及,大家的时间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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