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ket 发表于 2005-2-26 17:10:07

事务所屏蔽名单专贴----------非工作人员勿回贴!

即日起,版主警察等工作人员PB过后在这里登记

登记格式如下:


ID:

事由:(要写明是那个版块)

PB起止时间:

PB天数:



必要时要截图证据(注:砍一人跟一帖)


凡广告,盗连等这类事情被处理的,

贴子直接移进警察局,不用截图



此贴限工作人员登记用,凡灌水及非工作人员回复者立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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