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论坛 发表于 2010-4-3 18:47:59

【公告】现事务所会员奖励及主论中评比办法的说明。

本帖最后由 紫若冰 于 2010-4-9 22:03 编辑

是这样地,1-3月水王提名开始了,那么大家可以自荐或者推荐他人。
请回帖提名。【结束,上报b.p.bravo,再由管理员判定。】



另外,说明一下现在事务所颁布的会员奖励。其实这个也是之前颁布的,不过可能大家还不清楚,所以在此顺便再说明一下跟主论有关的奖项。(其实就3个=v=,两个上次其实已经说过了。)【以下奖励和主论其余奖励不冲突】


灌水王:
鉴于此方案刚开始实施,无法通过过去的发帖量来衡量,因此评选方法为由各个板块提名每期的灌水王交由管理员审评,仅限一名。评选方法由个板块决定,可以根据发贴数量,所灌水质,聊天的交游广阔(同时与多人灌水对话),但必须是与灌水相关的理由。提交名单是,个板块也必须附上当选理由。每季度评选一次。(注:此奖项并不限于各大公开板块,对于个工作室板块,版主讨论区等也有效)
奖励:水王勋章,500CB,20RP
评比办法:依据是平时在主论中发帖及回帖情况。同时,参考会员们的提名。

热心会员:
颁发给在各个板块能够热心帮助他人的会员。比如在音乐厅帮忙找歌的,资源区帮忙补档找资源的,或者图区帮忙做头像的等。由各个板块提名,人数无限制,每年评一次,有效期一年。两次获得此奖的会员则终生获得此荣誉。
奖励:热心会员勋章,头衔(主论坛热心会员)800CB,50RP
评比办法:依据是按照置顶的互助答疑贴,以后会记录每一期的第一名,一年中第一名最多的人将得到提名。同时,还会参考其他帖子中的帮助情况和会员们的提名。

原创人才:
颁发给在主论坛,同人区,推理区,心情区,联盟区,图区发表优秀原创文章的会员。由各板块根据会员原创的质量数量等评选,然后提名给管理员审评。每年评一次,有效期一年。两次获得此奖的会员则终生获得此荣誉。
奖励:原创勋章,头衔(主论坛原创人才)800CB,50RP
评比办法:依据为一年中发的精华帖的多少。同时,参考会员们的提名。

Cici_MM 发表于 2010-4-3 18:59:08

支持一下主论的新公告=v=

浴血的 发表于 2010-4-3 19:00:42

板凳。。。不知道呀,不过会关注一下的,支持支持!

lxldou 发表于 2010-4-3 19:04:01

支持新公告

血祭sherry 发表于 2010-4-3 19:21:53

支持新公告^^
奖励多多孩子们加油~~~

juliachen92321 发表于 2010-4-3 19:53:08

慕容飞羽 发表于 2010-4-3 20:38:45

说实话,我这水王勋章也挂了蛮久了,不过我还真的现在才知道这个是怎么来的,我只知道当时是CA联盟提名的。。。。

lemeilleur 发表于 2010-4-3 21:41:04

提名St.luffy
路飞在原创方面的才华有目共睹了,特别是寒假以来路飞同学持续井喷中……
同时也可以考虑授予路飞同学水王勋章一枚,因为他还是很积极的回复自己的还有别人的帖子滴……

紫若冰 发表于 2010-4-3 23:33:56

呵呵,我提名路飞咯~嘛,ST.Luffy的油菜是有目共睹的
juliachen92321 发表于 2010-4-3 19:53 http://bbs.aptx.cn/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是1-3月水王提名,不是原创人才嗯。。原创人才已经在前段时间评比结束了。

juliachen92321 发表于 2010-4-3 23:49:26

色长爱柯南 发表于 2010-4-4 09:51:42

支持新公告
自己越来越潜水了

TornadoVicky 发表于 2010-4-4 10:22:58

看来自己远不够积极啊,向提名者致敬!

帝丹校长 发表于 2010-4-4 22:55:43

原来主论也欢迎灌水了。。。Orz

慕容飞羽 发表于 2010-4-5 02:52:24

这个,其实应该算是积极发言吧。。。。。
纯水到哪儿都是不好的。。。。还是需要有意义的回复。。。。
大家多交流交流嘛。。。。

君子蘭 发表于 2010-4-5 08:57:13

提名 帝丹校长 St.luffy

b.p.bravo 发表于 2010-4-5 10:27:05

慕容飞羽 发表于 2010-4-5 12:42:45

我是来打酱油的
路过……
b.p.bravo 发表于 2010-4-5 10:27 http://bbs.aptx.cn/images/common/back.gif
最好不要单纯的路过。。

b.p.bravo 发表于 2010-4-5 13:11:37

慕容飞羽 发表于 2010-4-5 13:12:56

我也没有办法呃……我的水太少,不足以参与……
b.p.bravo 发表于 2010-4-5 13:11 http://bbs.aptx.cn/images/common/back.gif


    可以推荐提名别人啊。。。总之就发个路过不是很好。。。

b.p.bravo 发表于 2010-4-5 13: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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