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iachen92321
发表于 2011-3-7 11:12:06
juliachen92321
发表于 2011-3-7 11:13:12
ddcn001
发表于 2011-3-7 17:37:24
既然已经事已经出了,这个帖也已经发了,干脆置顶吧,起个警示作用,网络给人自由畅所欲言的空间,但再怎么自由,还是应该遵守一定规矩的。
前段时间百度爱情公寓贴吧发生件大事,敬业的大吧主也走了,起因就是不遵守规定,这让我深刻体会到了规定和管理者存在的必然性
lyguonan
发表于 2011-3-7 18:04:39
引以为戒吧。。。
銀翼の天使
发表于 2011-3-7 19:38:48
我觉得那位同学的解释想表达的是“五六年前转到自己空间里的文有自己写的也有别人写的 但时间长了现在也分不清哪些是自己写的 既然是是从自己空间里转的 就当都是自己写的吧”的意思……
云小天
发表于 2011-3-9 02:31:02
盗文一向从严论处,没啥可说的
mayoutu
发表于 2011-3-10 14:26:40
支持版主英明伟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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