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79181551
发表于 2011-8-31 15:14:35
本帖最后由 q79181551 于 2011-8-31 16:05 编辑
日期:8月30日
你认为萝卜丝是故意打刘翔手吗?
这货绝对是故意的。后来看了高空的慢镜回放,这货本来在自己的赛道靠左侧跑,看到刘翔超了上来,于是这货就从自己赛道的左侧飘向了右侧,去拉刘翔。而从正面的镜头也能看出来,他手上的动作明显是在拉人,而不是奔跑时的自然摆臂。以及他最后拥抱刘翔绝对是为了道歉,而不是传说中的惺惺相惜。。
koyokodo
发表于 2011-8-31 15:59:49
本帖最后由 koyokodo 于 2011-8-31 16:01 编辑
日期:8月30日
你认为萝卜丝是故意打刘翔手吗?
以他最后和刘翔拥抱这点来看,他应该感到十分的抱歉。以及那一天的风对运动员的发挥造成一定的印象。他的这个举动也许是下意识做的。
nanoship
发表于 2011-8-31 17:26:10
日期:8月30日
你认为萝卜丝是故意打刘翔手吗?
个人觉得不应该是故意的,在那种高速跑动的状态下,打到别人因为反作用力的缘故会同时破坏自己的节奏。而且这种事情事后都可以通过高速摄影机回放发现,发现就一定会被取消资格,没有人这么傻吧。而且互相碰到应该是双方都有问题,又不是萝卜丝特别偏向刘翔的跑道。刘翔自己到最后也有乏力失去平衡的现象。
luhao007
发表于 2011-8-31 17:45:34
日期:8月30日
讨论:你认为萝卜丝是故意打刘翔手吗?
首先,我认为萝卜丝不是故意的,因为在急速奔跑中,手臂摆动频率极大,他无法保证自己准确打中刘翔并且让刘翔失去平衡。很可能自己手伸出去反而被刘翔打中而自己失去平衡。
第二,之所以会打中刘翔,是因为他跑歪了,偏向了刘翔这面,至于为什么会偏向刘翔这面,是因为他跑步的时候不是一直看着前面,而是一直往这面刘翔看着,所以不知不觉就偏向刘翔这面了。(大家可以试试,头看向右面,往前走,你发现你是走不直的)
下次话题提议:无
无意
发表于 2011-9-1 08:58:50
日期:8月31日
你认为萝卜丝是故意打刘翔手吗?
这个~~从概率上看故意的成分大~~><~
你想啊刘翔马上要发力,一旦发力就会超过他
谁愿意放弃本已经快到手的金牌啊~~><~
况且~~从技术上看,萝卜是向后的摆臂撞倒刘翔向前的摆臂
按照力学的作用与反作用原理
萝卜会得到向前的力,而刘翔则会向后
这明显对他有利啊~~><~~
再者说,他说他不是故意的
喂喂~~你以为田径场每道要像游泳一样有护栏啊~~
本来这就要求选手只见有间距的
自己故意挤道还说神马国家不强所以...
你到底害不害臊啊~~><~~
体育上是没有强大一说的~~
只有公平公正公开,不然人家也要下岗的
人家干嘛冒这个风险啊~~><~~
所以~~萝卜强词夺理
*瞳*
发表于 2011-9-1 23:09:13
日期:8月31日
纪委干部身中11刀被认定自杀,家属质疑,你怎么看
我是太不注意新聞了…完全不知道什麼事。=。=
就題目來看,我當然覺得這事一定有內情!
11刀耶~!?刀1刀都很痛、留很多血了。
(而且當你真的想自殺,你在刀第一刀後,看見血了,絕大可能不會再刀自己!)
刀這麼多刀,真的怕自己死不了麼…--。(難道都刀在死不了的地方?喂啊,我想說想死就刀在大動脈上嘛…)
嘛,估計那幹部是知道了不該知道的事,(跟貪脫不了關係吧!?)就被人殺了。
工藤神一
发表于 2011-9-2 00:22:07
日期:8月31日
纪委干部身中11刀被认定自杀,家属质疑,你怎么看
这个一看就是暗藏杀机
虽然不看新闻的路过
这个纪委干部咋会自己刺自己11刀一想就不可能
这个内情一定很大
nanoship
发表于 2011-9-2 10:25:33
日期:9月1日
纪委干部身中11刀被认定自杀,家属质疑,你怎么看
用11刀来自杀刀伤还是在身上多处地方,不怀疑才怪。自杀的时候就算死心已决,一刀解决不了也只会在同一处继续,所以犹疑伤都是集中在一起的,哪会在出现在多处。除非这位死者象“相棒”中的某位死者那样,是为了控诉社会故意把自己伪装成他杀。
慕魂
发表于 2011-9-2 11:17:15
日期:8月31日
纪委干部身中11刀被认定自杀,家属质疑,你怎么看
新闻最近没怎么看的
不过自杀的时候捅自己一刀就够疼了,还11刀,就算是有自虐倾向的
也受不了这种疼痛啊~~很明显是仇杀,不然怎么捅了11刀呢~~好惨
忍的
工藤美希子
发表于 2011-9-2 15:02:58
日期:9月1日
纪委干部身中11刀被认定自杀,家属质疑,你怎么看
囧。。11刀。。。谁自杀会砍自己11刀啊 = =0 变态么。。。
不合常理啊。。用脚趾头想都知道肯定不是自杀,只可能是被杀的。。。
那些断定是自杀的也不想想要是你去自杀,砍自己那么多刀,你受的了才怪。我赌五毛你砍到第十刀的时候就没力气再砍第11刀了。。。不痛晕过去也该流血过多死了。。。
只能说这幕后肯定有人撑着,想把事情压下去。
q79181551
发表于 2011-9-3 07:52:45
本帖最后由 q79181551 于 2011-9-3 14:02 编辑
日期:9月1日
纪委干部身中11刀被认定自杀,家属质疑,你怎么看
11刀么。。。我咋觉得自杀的话一刀就行呢。。。剩下的10刀应该是试刀的吧。。。嗯,一定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
第一刀:试试这是不是刀
第二刀:试试这刀能不能用
第三刀:试试这刀能不能扎到肉里
第四刀:试试这刀能扎多深
第五刀:试试这刀能不能扎透骨头
第六刀:试试这刀能把骨头扎到什么程度
第七刀:试试这刀扎的疼不疼
第八刀:试试这刀扎的这么疼自己能不能受得了
第九刀:试试这刀扎哪能致命
第十刀:我勒个去的,扎歪了
第十一刀:Bingo!~
推荐下期话题:各地惊现“彭宇案”,法律无法约束住的道德问题。
victeria
发表于 2011-9-4 08:27:50
今日(9月1日):
纪委干部身中11刀被认定自杀,家属质疑,你怎么看?
别说家属,我想地球人有点脑子的都会质疑吧,这种挣着眼睛说瞎话也亏他们想得出来。
无论一个人有多大的勇气,砍自己第一刀就能感觉到锥心的痛觉,而且还会流血。当血流去,带来的不只是疼痛,还有自杀的勇气和力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有本事多砍自己几刀,他肯定是外来物种。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一般自杀不会采取这种方式吧,想要自杀服安眠药就可以了,需要弄这种这么惨烈的过程吗?难道是身前名气不够想死后名扬神州?
这种“自杀”的论断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脑残!!
q79181551
发表于 2011-9-9 21:34:26
日期:9.9
彭宇案频发,如果有老人倒地,你会扶吗?
会,但是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我是在做好事。。。但不是为了做好事而做好事,证据只不过是为了防止被反咬一口而保留的。
assassinated
发表于 2011-9-9 21:54:18
日期:9.9
彭宇案频发,如果有老人倒地,你会扶吗?
一定会的。帮助别人是我们的传统美德,每个人都应当去帮助别人,所以嘛当老人倒地我会扶的。至于如果被反咬一口的话,那我就去对薄公堂好了,身正不怕影子斜嘛,而且现在的公众舆论都在思考这个问题,相信法院会有查清真相的。
当然,如果是突然晕倒的,那还是叫120吧!
夜阑卧风
发表于 2011-9-9 21:56:56
本帖最后由 夜阑卧风 于 2011-9-9 21:57 编辑
日期:9月9日
彭宇案频发,如果有老人倒地,你会扶吗?
我属于特不要好类型。。
——如果没几个人注意,我回去扶;
如果很多人围观的话,我会不忍心看走掉的。。
一般事情开始都不会有很多人注意的,都是渐渐地越围越多越围越多;
在那以前我会帮忙,但是人多了我会觉得特尴尬,有些人也许自己不帮忙还会嘲笑帮忙的人虚伪。。
但是一般不会事事都是坏事,毕竟这个世界还是好人多对吧~
而且本来就慈祥的老人家如果在那么无助的情况下怎么能忍心不扶呢。。
还有啊如果本来就是做好事那么事实也不是那么容易掩盖的~!
victeria
发表于 2011-9-9 23:03:46
日期:9.9
彭宇案频发,如果有老人倒地,你会扶吗?
不会。
别怪我狠心,而是力不从心。
首先自己没有急救知识,不懂得施援,如果一下子弄巧成拙,天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其二是老年人的道德问题,诚信是整个社会的,彭宇案的发生在于那老太的黑心肠,而且法律也有失公道,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宁愿明哲保身。
不过,打个110还是要的~~
工藤美希子
发表于 2011-9-10 09:13:22
日期:9月9日
彭宇案频发,如果有老人倒地,你会扶吗?
应该会吧。。我不想因为这个社会的异变就把自己也变成一个冷漠的人。
要是真遇到这种被反咬一口的事,我也只能从心底BS这种人。
其实有时候真的想不通,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这些人到底怎么了?
我咧个去!这种人怕是穷疯了!未必靠这种手段就能发财吗?做人做事还是要凭良心的。
*瞳*
发表于 2011-9-10 11:08:44
日期:9月9日
彭宇案频发,如果有老人倒地,你会扶吗?
看情況,人多的地方就不會,(應該有人幫吧…),沒人的情況就會。
而我應該也不會發生類似彭宇案吧,因為我沒車--。
工藤神一
发表于 2011-9-10 17:27:05
日期:9.9
彭宇案频发,如果有老人倒地,你会扶吗?
会,不过我从来不张扬,因为没啥好张扬的,就是帮帮人吗,不至于搞的全部人都知道,要是有人去帮忙,那我就在一边看了...................................
慕魂
发表于 2011-9-11 19:31:26
日期:9.9
彭宇案频发,如果有老人倒地,你会扶吗?
还是要看情况吧,我怎么感觉我已经对这个社会失去信心了,摊手~~
虽然知道现在的社会好人比坏人多吧~~但是...还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