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圭子 发表于 2012-6-20 12:16:29

看了一点先回个帖(现在有失忆症可能转身就忘了):

“那就是在53卷File10里本堂瑛佑讲的垃圾回收一个月可以赚45万,毛利小五郎大吃一惊,很明显,他不是很有可能月入45万”
大吃一惊未必代表他的收入不到这个数字吧,何况你后面自己都说了毛利有40~50万,举个我自己的例子:
比如我第一次听说,乞丐一个月收入破万,我也会大吃一惊,哪怕我收入一个月不止一万,只是因为我觉得就这点事情一个月能收入一万超出了我之前的认识罢了。

(话说我之前还真的有阵子在地铁口陪那些“音乐家”聊过,甚至和他们一起唱歌,当然人家也不能说是乞丐,最多是个艺术家。我当时05年,在上海2号线陆家嘴站下来——当时东方路站在修——差不多2、3分钟一班地铁来回,当时陆家嘴两边人差不多,一次出站总会有1、2个人扔1、2块钱给“艺术家”,算成1分半期望1.5*1.5,差不多就是每分钟1块多。和我聊天的那位说不是职业乞丐,人家正式工作是在工地开吊车的,只是最近付了房租没钱了才在下班以后来唱2小时,这样算算一天也有150~200,如果每天来也有5000一个月了还只要干2小时——当然这两个小时是下班高峰期,如果全天10小时这样未必能到1000块钱,但是这样算起来月收入也或许有3w了——还有周六周日加倍呢——当然大概大部分要交给一些“丐帮”性质的组织。不过就这样一观察以后我就不对“乞丐月收入破万”感到惊讶了)

金圭子 发表于 2012-6-20 13:22:13

另外点开了楼主最前面引用的一个帖子,很神奇的发现两个帖子里很多东西其实很相似(比如都用到了那个90多万的,然后除3得出开销,并都认为柯南基本上不花钱,或者可以改成除2),但是回帖一个是赞美一个是抨击,一个可以上兰吧并且被说是夸兰的“顶峰”一个却被兰迷攻击……

原因是因为作者们(楼主们)的性质决定了么?对人不对事?

mailzhxy 发表于 2012-6-22 22:00:57

LZ的心真细...还很严谨。超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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