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sz007 发表于 2013-4-21 02:51:07

Power 发表于 2013-4-21 02: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公事公办完了,说些私人的话。

老实讲,砍人的工作,我承认确实有过干劲,特别是当我初来乍到的几年 ...
大P辛苦,这么晚了~~
在此也希望各位会员在享受论坛带来欢乐的同时也要注意遵守各个板块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规矩制定出来就是为了减轻各位版主的负担和让整个板块更加的美好和谐的,毕竟版主们也有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不可能每天盯着看,所以各位自觉的遵守才是最重要的。

蓝之国度 发表于 2013-4-21 09:14:19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嘛

慕容飞羽 发表于 2013-4-21 11:16:44

网络不管怎么说还是一个缺乏监督力约束的场所,所以关键还是靠大家自觉了。

Angel的守护 发表于 2013-4-21 12:32:47

本帖最后由 Angel的守护 于 2013-4-21 12:35 编辑

拓拔飞扬 发表于 2013-4-21 00:39
好久没来了看见这置顶贴以为坛子里出了争执以为管理员文艺了一把要会员们"背靠背"说明问题而不是"嘴对嘴 ...

拖把好久不见,快来我区玩啊
话说你歪得好厉害。。。

科幻推理迷 发表于 2013-4-21 18:56:40

知道错了就好,我到现在都没有过马甲。

拓拔飞扬 发表于 2013-4-22 06:07:56

Angel的守护 发表于 2013-4-21 12:32
拖把好久不见,快来我区玩啊
话说你歪得好厉害。。。

啊好久不见!推理区么,昨天看了眼发现木有认识的人了。。还是ACG区看得懂一点。。。我发现这楼走的是严肃怀旧路线,没人被带歪啊。。

林白 发表于 2013-4-22 09:35:49

拓拔飞扬 发表于 2013-4-22 06:07
啊好久不见!推理区么,昨天看了眼发现木有认识的人了。。还是ACG区看得懂一点。。。我发现这楼走的是严 ...

想起去年那个因为tengyang删了一个人p2p帖子导致某位NC去投诉要撤销版主那帖子了,想起来那楼才是被歪掉了

工藤神一 发表于 2013-4-22 11:01:11

我会说我允许某人在我HB帖这么干么

工藤神一 发表于 2013-4-22 11:03:30

话说大P这是警察局的新水楼么。。。防被和谐,大p辛苦,论坛治理有方←_←

工藤神一 发表于 2013-4-22 11:03:34

话说大P这是警察局的新水楼么。。。防被和谐,大p辛苦,论坛治理有方←_←

Mywx250 发表于 2013-4-22 17:24:42

额....居然还有这等事....话说CB啥的没什么用吧...这论坛除了小学生等级为了防广告机限制多点之外其他也没啥吧....干这事图啥.....

九翼天使 发表于 2013-4-22 19:18:02

善。
马甲的本来作用,就是穿上后让别人认不出来。
要善用为是。

天驰翔 发表于 2013-4-22 22:59:56

大p你处理得很好,成熟了,好评

dakeyu 发表于 2013-4-23 06:58:24

天驰翔 发表于 2013-4-22 22: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p你处理得很好,成熟了,好评

你的CB有点霸气

davidchow 发表于 2013-4-23 18:42:08

天驰翔 发表于 2013-4-22 22: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p你处理得很好,成熟了,好评

慈祥的信用卡刷爆了{:4_390:}

Ella1412 发表于 2013-4-23 20:30:50

天驰翔 发表于 2013-4-22 14:5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大p你处理得很好,成熟了,好评

原来45s也可以透支~~ 我也想透支试试看!似乎很好玩儿的样子!
以防被拖走:
背靠背也算是俺看着很眼熟的ID了,比俺注册的还早些呢,应该早就将CB这种浮云视作浮云了才对啊,何必呢,不过既然认识到错误了,也就没啥了,都是虚拟的东西,不带来不带走的
再拍拍大P的马P~
之前的犹豫和忍耐说明理智和大度,现在的处理又显示出果断,吾等之榜样啊!

RickWong 发表于 2013-4-23 21:58:56

还有干这事的... 第一次听说..

慕容飞羽 发表于 2013-4-23 22:38:30

怎么这贴能炸出那么多深度潜水的元老来?

55522213 发表于 2013-4-23 22:48:12

刚刚注册的路过~~为防止认为我是灌水的~~我还是喊一声~~大P万岁~\(≧▽≦)/~

lyguonan 发表于 2013-4-24 07:37:26

这个还是写到总版规里较妥,免得以后又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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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请会员“背靠背”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