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尔阿嘉莎 发表于 2004-2-6 20:49:19

一封恐吓信 真凶的面目即将……

深夜,"白宫大厦"失火。125房间里浓烟滚滚,住在一间套房里的郑小姐逃了出来,而另一面套房里的王小姐则烧死 在里面。

经过验尸,发现王小姐在起火前已经被刀刺中心脏而死。 她的房间里还发现有一个定时引火装置。

  郑小姐说:"我因为有点事很晚才回去,看到王小姐已经 睡了,就回自己房间里休息。刚刚睡下,便感觉胸部郁闷而醒 来,发现四周弥漫着烟雾,急忙大声喊叫王小姐,然后跑到室 外。"

  人们又找到平素与王小姐不睦的李先生。

  李先生说:"也难怪你们怀疑,我还收到一封恐吓信 呢。"

  他拿出一封信来,上面写着:"我知道你是刺杀王小姐的 凶手,如果不想被人知道,必须在5月1日下午6时,带100万现款,到xx车站的入口前。"这时,离案发时间只有3小 时。

  聪明的警察立即发现了凶手。凶手是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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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仪 发表于 2004-2-6 20:53:40

回复:

3小时..........
没封信这么快收到的吧
肯定是伪造的啦...............

道尔阿嘉莎 发表于 2004-2-6 21:03:55

回复:

可以直接放到他的信箱里呀

快乐啦啦啦 发表于 2004-2-6 21:07:26

回复:

而且 他怎麽知道王小姐是被刺死的 因为只有凶手和警察知道啊.凶手不会勒索他,警察也不会啊,那只有他自己是凶手

莱因 发表于 2004-2-7 00: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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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种可能:
如果李先生的说的都是事实的话,那凶手肯定是郑小姐,信也是郑小姐写的。疑点就在从郑小姐最后见到王小姐至火灾发生的那段时间太短,凶手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杀了王然后放火跟本不用定时点火装置。假设郑知道王和李不睦的话,就可以推断郑杀了王后,投给李一封恐吓信,让人们怀疑李,接着故意在现场设置一个定时引火装置,再放了火,最后回自己房里假装睡觉。

音乐泡泡 发表于 2004-2-7 00:47:57

回复:

案发才3小时,现场还是封锁的吧?他怎么知道王小姐不是被烧死的?他不能进现场!所以同意4楼,凶手就是他。

莱因 发表于 2004-2-7 01:00:55

回复:

我也是认为第一种可能性大,但第二种也不是不可能,恐吓信上写着王是被刺杀的,就算李没去过现场也是知道的

alkd 发表于 2004-2-7 08: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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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去取信可不是好习惯……如果是E-MAIL就另当别论

灰原~ 发表于 2004-2-8 18:08:02

wswwawxz 发表于 2004-2-8 20:09:44

回复:

我也认为是郑小姐

爱柯 发表于 2004-2-8 21:23:48

回复:

偶认为是李先生
如果不是他
那那位凶手写给他这封信干什么
他肯定不会给他100万的

侦探之徒 发表于 2004-2-9 09:04:53

回复:

我认为是郑小姐。

理由:
1.郑小姐怎么能看见王小姐呢?住的应该不是一套房子,那郑小姐是怎样知道王小姐在睡觉?
2.在睡着后,如果有烟,郑小姐是怎样醒的呢?烟很可能把她弄昏,就算感觉到着火了,烟那么大,正如 灰原~ 说,她还能喊吗?
3.李先生收到的恐吓信。这个疑点有两种理解方法(第一种有点钻牛角尖):
a.大楼着火只是3小时以前的事,如果有人死,那大家也只会以为是被烧死,写恐吓信的人竟然知道王小姐是被刺死的,哪她一定是凶手或在场的法医,但在场的法医因有不在场证据。有点无理,钻语言的空,不好意思。
b.大楼着火大部分人因该认为是意外,哪写恐吓信的人是怎样知道这一切都是李先生为了杀王小姐所干的呢?再说,王小姐是先被人刺死的,哪写恐吓信的人是怎样知道李先生是凶手呢?

写恐吓信的人在短短的3小时内就知道了李先生是凶手,除非他目击到,要不然是不太可能的!!!
郑小姐住在王小姐的隔壁,她要杀王小姐并装上引火装置根本不难,再加上她说的话有点问题和李先生不太可能犯案的理由,所以她最可疑!!

这些东西在法庭上不太可能会被用作证据,但至少可以弄个搜查证吧??(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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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kd 发表于 2004-2-10 17:24:11

回复:

最初由 侦探之徒 发布
我认为是郑小姐。

理由:
1.郑小姐怎么能看见王小姐呢?住的应该不是一套房子,那郑小姐是怎样知道王小姐在睡觉?
2.在睡着后,如果有烟,郑小姐是怎样醒的呢?烟很可能把她弄昏,就算感觉到着火了,烟那么大,...
彻底败给你了……你究竟看不看得懂中文?

alkd 发表于 2004-2-10 17:28:44

回复:

1.郑小姐怎么能看见王小姐呢?住的应该不是一套房子,那郑小姐是怎样知道王小姐在睡觉?
晚上不睡觉难道白天睡……不要告诉我什么具有红外线视力,习惯夜行之类的……
2.在睡着后,如果有烟,郑小姐是怎样醒的呢?烟很可能把她弄昏,就算感觉到着火了,烟那么大,正如 灰原~ 说,她还能喊吗?
原文:郑小姐说:"我因为有点事很晚才回去,看到王小姐已经 睡了,就回自己房间里休息。刚刚睡下,便感觉胸部郁闷而醒 来,发现四周弥漫着烟雾,急忙大声喊叫王小姐,然后跑到室 外。"

jzhou 发表于 2004-2-10 22:46:41

回复:

凶手是李先生。
李先生在刺杀王小姐时,被郑小姐看到,于是郑小姐写了信,勒索李先生。
李先生赶到恐慌,于是放了定时引火装置杀人灭口,郑小姐侥幸逃出,
于是,李先生以真书信让警方怀疑郑小姐。

wswwawxz 发表于 2004-2-10 22:58:38

回复:

我想是郑小姐

qed 发表于 2004-2-11 08:29:02

回复:

大致情况有3种:
郑小姐杀了王小姐---写信给没有杀过人的李先生不合理,李先生很可能有不在场证明
郑小姐看见李先生杀了王小姐---那王小姐就一直在撒谎,目的是100万现款。
    结果会是 冒着李先生会杀害自己的危险。如果信是在不知道定时引火装置的情况下写了,那火灾之后,应该会猜到李先生会杀人灭口,当然是不会给她100万的,可是火灾之后她却没对警方提起。
以上两种情况都不合理,那凶手是李先生,并且是他自己写的信。

侦探之徒 发表于 2004-2-11 10:50:47

回复:

alkd,说话不要那么难听好不好???我知道我的技术是有一点让人不能忍受,但是,还请大家多多包含,还望各位高手多多指教。
再说,王 和 郑 住的并不是一间房,他说很晚,没说具体时间,12:00,11:00,还是10:00,有谁知道???有很多人在很晚的时候上网或做其他事啊!!

王 说:“胸部郁闷而醒来,”她说了醒来二字,也就是说她睡着了。这是你看不懂中文还是我??

不知你是否还有任何高见??

樱原爱 发表于 2004-2-11 10:52:35

回复:

我觉得凶手一定是李先生,如果她不是凶手,那真凶的写那封信根本毫无意义,他定了不会给钱,而且仅仅三个小时,信中就已经提到了死者的真实死因。警察还在现场,收到信的李先生完全可以交给警察,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凶手这样反倒暴露自己,所以,只有可能李先生是凶手

myiszh 发表于 2004-2-11 11:2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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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物证,光靠推理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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