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柳 发表于 2004-3-17 21:43:15

[公告]关于抄袭事件的最终处罚决定

请注意:
联盟事情已经解决。这是莫双的处罚规定:
http://bbs.aptx.cn:8013/showthread.php?threadid=3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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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以两篇抄袭文参加推理比赛,
这是我们推理区的过失。
请游戏者a将这件事说出来吧,不然我们显得想遮盖住这件事的真相。既然错的是我们,那我们认错也就可以了,何必为了隐瞒真相去驱逐一个人(为了两篇抄袭推理文驱逐人,他在其他方面没有过错又受了惩罚,这很明显是不合理的)。

推理区只对lo的推理文抄袭做出处罚规定:
1.1年内禁止lo参加有关推理的一切活动,在推理区内闭其id365天
2.禁止lo参加半月刊的工作。
3.我们推理区斑竹联合向推理门及各位推理论坛的坛主发表道歉声明,并要lo自己对外也做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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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区全体斑竹

青山刚田73 发表于 2004-3-17 21:45:33

回复:

终于出结果了,PB一年,感觉轻了...

柯南 发表于 2004-3-17 21:52:48

回复: [公告]关于抄袭事件的最终处罚决定

我觉得是轻了,我建议是推理区内永久屏蔽,但其中云柳的意见是六个月,小浩的意见是一年。因此只屏蔽一年。

云柳 发表于 2004-3-17 22:06:52

回复: [公告]关于抄袭事件的最终处罚决定

- -0
老江~~反了
我的意见是1年,小浩是6个月~~~~~

L.H. 发表于 2004-3-17 22:09:38

回复: [公告]关于抄袭事件的最终处罚决定

MJ算不算?

柯南 发表于 2004-3-17 22:14:27

回复: [公告]关于抄袭事件的最终处罚决定

算……发现马甲也枪毙

L.H. 发表于 2004-3-17 22:18:21

回复: [公告]关于抄袭事件的最终处罚决定

寒|||老爸真可怜~~

冥界Ψ使者 发表于 2004-3-17 22:19:41

回复: [公告]关于抄袭事件的最终处罚决定

事情告一段落,以后就别提了。。

summerly 发表于 2004-3-17 22:53:26

回复: [公告]关于抄袭事件的最终处罚决定

相信LOLO会以更好的同人作品来回报大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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