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黑客*木马*病毒问题
声明:不是想让每个人都变成黑客,这个帖子的目的是防治 所以,如果斑竹如果觉得次贴不合适 请3除黑客的概念
"黑客"是来源于英文"Hacker"的译音。Haacker的愿意是指用来形容 独立思考,然而却奉公守法的计算机迷以及热衷于设计和编制计算 机程序的程序设计者和编程人员。然而,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的进 步"Hacker"的定义有了新的演绎,即出现了一类专门利用计算机犯 罪的人,即那凭借其自己所掌握 的计算机技术,专门破坏计算机系 统和网络系统,窃取政治,军事,商业秘密,或者转移资金帐户,窃 取金钱,以及不露声色地捉弄他人,秘密进行计算机犯罪的人。
木马的概念
木马来源于特洛伊木马
不是太好解释...我来举个小故事说明好了
传说希腊人围攻特洛伊城,久久不能得手。后来想出了一个木马计,让士兵藏匿于巨大的木马中。大部队假装撤退而将木马摈弃于特洛伊城,让敌人将其作为战利品拖入城内。木马内的士兵则乘夜晚敌人庆祝胜利、放松警惕的时候从木马中爬出来,与城外的部队里应外合而攻下了特洛伊城。
其实说白了 木马就是 一个"小洞" 让别人 进入你的电脑...所以...如果你自己不去碰他...那也没什么威胁了...
病毒定义
“计算机病毒”为什么叫做病毒。首先,与医学上的“病毒”不同,它不是天然存在的,是某些人利用计算机软、硬件所固有的脆弱性,编制具有特殊功能的程序。由于它与生物医学上的“病毒”同样有传染和破坏的特性,因此这一名词是由生物医学上的“病毒”概念引申而来。
从广义上定义,凡能够引起计算机故障,破坏计算机数据的程序统称为计算机病毒。依据此定义,诸如逻辑炸弹,蠕虫等均可称为计算机病毒。在国内,专家和研究者对计算机病毒也做过不尽相同的定义,但一直没有公认的明确定义。
直至1994年2月18日,我国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在《条例》第二十八条中明确指出:“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此定义具有法律性、权威性。
先来这一点 不过 以后也许回有一些 黑软的原理只类的...
如果 斑竹 允许 我后面继续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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