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泉雨 发表于 2003-10-15 12:22:22

高远遥一 发表于 2003-10-15 12:38:34

高远遥一 发表于 2003-10-15 13:05:21

名偵探小浩 发表于 2003-10-15 14:05:24

回复: 被杀的投手

呵呵~ 我想問問, 是否其中一個垒球是濕的?

4455 发表于 2003-10-15 14:15:52

回复: 被杀的投手

小浩是不是还想问是不是有人没穿袜子?

白泉雨 发表于 2003-10-15 15:09:43

cheney 发表于 2003-10-15 19:26:47

回复: 被杀的投手

打棒球要穿戴点什么?

国见比吕 发表于 2003-10-15 20:35:58

回复: 被杀的投手

不吉利的帖子啊

dispair 发表于 2003-10-15 23:48:46

回复: [超短]《被杀的投手》

要穿什么偶在查ing,估计室内衣类的

名偵探小浩 发表于 2003-10-16 02:19:27

回复: [超短]《被杀的投手》

明顯凶器不是垒球. 請小白回答我在8樓的問題. (為何沒樓數...? - -0)

白泉雨 发表于 2003-10-16 09:40:03

zm8964 发表于 2003-10-16 13:18:59

回复: [超短]《被杀的投手》

假如是故意洒水以欺骗侦察人员的话,小块的干冰似乎更说得过去。

白泉雨 发表于 2003-10-16 15:48:16

黑魔導士 发表于 2003-10-16 16:46:34

雖然職業球手的拋球速度可以達到時速150km, 但棒球的質量既低, 球身又富有彈性, 因此這最多也只能夠用來傷人或是打昏人, 用來殺人未免是太誇張了! 否則做網球手不是比做賽車手還要危險嗎? %&07

黑魔導士 发表于 2003-10-16 17:23:55

回复: 回复: 被杀的投手

最初由 cheney 发布
打棒球要穿戴点什么?
服裝:
同一隊之各隊員在應著同一顏色或樣式及型態之制服,背號大小為6吋(15.2公分)以上。

手套:
1壘手、捕手以外之每一野手的手套均無重量限制,投手使用之手套其縫製線、皮繩、綁繩、網,應為同一顏色。

球棒:
必須為平滑之圓型棒,最粗部份之直徑不得大於7公分,長度不得長於42吋(106.7公分),須用一根木材製成。但金屬、木片或竹片接合之球棒須經該比賽單位認可則准予使用。

鞋:
球員之球鞋不何使用高爾夫鞋或田徑用等附尖釘之鞋。

頭盔:
1. 球員在打擊中必須棒球用頭盔。
2. 除職棒之外球員在攻擊中須戴在雙邊護耳之頭盔,就連球僮也要帶頭盔。
3. 業餘之擊球員及跑壘員均應戴保護性頭盔。
4. 捕手之守備位置時須捕手用頭盔。

黑魔導士 发表于 2003-10-16 18:16:41

用一下消除法:

补手、击球手、裁判都不可能殺人. 因為三人在一起, 不可能離開自己的位置. 再者, 三人與投手是面對面的, 而棒球卻是擊中投手的後腦. 拋出的球總不可能懂得自動轉彎吧?

外野1、外野2距離投手太遠, 而且在黑暗中跑動時也有碰到壘手的可能. 所以他們殺人的可能性很低.

由此可見, 兇手就在一壘、二壘、三壘之中. 問題是兇手如何帶棒球進場.

而棒球會不會是藏在鞋子內呢? 裁判總不會要求壘手脫掉鞋子吧? 當然, 假如棒球真的是藏在鞋子內的, 正如4455所說, 兇手就不可能穿袜子了.

最後我想補充一點: 案子有共犯的可能性很低. 因為兇手需要用萤光粉辨認目標, 証明球場內一片黑暗. 除非共犯的球衣也有萤光粉, 否則兇手就不能夠接觸共犯了.

白泉雨 发表于 2003-10-16 18:31:18

zm8964 发表于 2003-10-16 18:42:53

回复: [超短]《被杀的投手》

更何况在黑暗中!

黑魔導士 发表于 2003-10-16 23:56:20

最初由 白泉雨 发布
很系统的推理,不过踩着球走路....能走吗?
棒球不是放在腳下, 而是放在鞋尖: 兇手穿比自己的腳大一號的球鞋, 把球放在鞋尖, 然後屈起腳指... 假如他不穿袜子的話, 應該就可以穿上鞋子吧?

黑魔導士 发表于 2003-10-17 0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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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zm8964 发布
更何况在黑暗中!
假如是一壘、二壘或者三壘殺人, 球場是否伸手不見五指也沒關係. 因為投手的帽子背後有萤光粉, 他們在黑暗中也可以發現投手; 而殺人後回到自己位置的方法亦很簡單, 只要後退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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