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岚残哀 发表于 2004-7-13 15:48:02

小调查

大家看到了,接下去我有些茫然,考虑过了,我决定对于GIN杀死雅美不给任何借口,杀就杀了,本来就是杀手吗。只是这样的GIN,SHERRY还要喜欢吗,或者最终归宿可以是新一,或者TEQUILA也不错,我虽然喜欢G&S的结果,但是又不愿意给GIN一个杀人的理由,因为我相信我就是喜欢他这样,但这却给两人在一起的情节带来麻烦
我是很任性的作者,希望大家能帮我想一下SHERRY可以继续爱GIN的理由,不要爱得太牵强,实在不行,恐怕我真的要想别的结局了
拜托了

执念 发表于 2004-7-14 09:3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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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同人作者说爱不需要理由. 我虽然不同意. 但是
我能说就是爱一个人,是一种惯性. 而恨一个人却
需要不断的提醒自己,每次提醒的过程想必极为痛苦,
而又爱又恨的感觉才是G&S吸引人的地方,黑色的情调
就是这样呢.

或者爱的定义是宽泛的,只有当事的双方认可就好.

再说她姐姐一定不希望为一个死人而牵绊一生吧.

宽恕是上帝的祝福

兰色 发表于 2004-7-14 14: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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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基本上同意楼上的观点……如果SHERRY真的爱GIN的话……

如果实在需要一个理由……

建议可以让GIN救SHERRY一次,在明美死后<--这是最简单的方法……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黑羽藤 发表于 2004-7-14 15: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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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为什么,觉得TEQUILA应该不错
我希望SHERRY最终的归属是TEQUILA,而却爱GIN
(我有种背叛GS的感觉)
总之我是坚决反对柯哀、新志什么的

空岚残哀 发表于 2004-8-2 19: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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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i will think carefully.
now i am in england.i cant write it here.
when i come back
i will try my best to write it quickly

执念 发表于 2004-8-3 00: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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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真要找一个GIN杀明美的理由, 那就想想比如说明美说了什么话(当然是关于

GIN和SHERRY的),刺激到了GIN了吧. 被人戳到痛处,自然就痛下毒手了

英国是个好地方,如果可能的话,发几张旅行照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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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G&S BAR)THE LAST ENDING(关于接下去情节的参考调查,大家发表一下意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