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新增三条建立联盟、社团的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xuliconan    时间: 2005-9-3 11:31
1)反XXX什么联盟一律不承认。
2)联盟名称中不得出现粗俗、猥亵字眼,或者容易让人误导的字眼。
3)针对论坛某一个或者几个ID(或者人)的联盟、社团必须取得当事人的同意,否则不承认。(如果是针对公众人物或者虚幻角色则除外。)
作者: -Y-    时间: 2005-9-3 16:58
标题: 回复: 新增三条建立联盟、社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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