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SoloSurViVOR    时间: 2005-12-16 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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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肚肚    时间: 2005-12-16 09:34
标题: 回复: 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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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乃纯水
看了楼主的帖子s,建议以后说话请注意下语气和对方的想法,而且北京时间的半夜就少灌水,很容易有刷屏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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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屏:
连续最后回复为同一人
所回复的帖子数每版各有不同,也要看是纯水还是有意义的来决定情节轻重……

谢谢
作者: vaio    时间: 2005-12-16 13:21
标题: 回复: 问题
楼主注意一下

在心情板块跟别的板块有所不同,注意自己的言语比较好

呵呵,多考虑一下别人的感受,祝楼主在事务所玩得愉快
作者: lovelymanzzh    时间: 2005-12-16 13:35
标题: 回复: 问题
我倒是觉得对于“言语伤人”这个界定有点模糊。
有时候一句外人看来完全没关系的话,却会对当事人造成很大的伤害,而如果要求解释,这个解释可能会有很长一串,也会有说不清楚或者无法判断的地方,所以如果用“言语伤人”这样的规定来处罚他人的话,这其实是很带有主观意向的判罚。

Gu说的那个帖子,南京大屠杀是民族感情,而且也有历史原因,所以这个可以算是政治敏感区域,应当适用的规定是政治敏感方面的规定。

楼主,有些不负责任的话虽然自己可能说过就忘,但对于听过的人,未必能够听过就忘的。举个例子,八卦小报随便根据已经有的事实讲点不负责任的猜测,结果导致家庭破裂甚至自杀的事情很多,虽然自杀的人不能将杀人的罪名推给那些小报,但至少,这在道德上是有责任的。网络上虽然可以说些现实里未必敢说的话,但言论自由也须以不妨碍及伤害他人为前提。这是孙中山先生一直倡导的自由观念的一部分,也是被毛主席所认同的。所以,在发表自己猜测的同时,先为猜测的当事方着想一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做人的基本道理,希望你能明白
作者: lovelymanzzh    时间: 2005-12-16 17:39
标题: 回复: 问题
恩,只是想到可能会存在的这个问题,打个预防针
作者: SoloSurViVOR    时间: 2005-12-16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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