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让我为你感动——海老名稔 [打印本页]

作者: Navyblue    时间: 2007-9-22 00:19
标题: 让我为你感动——海老名稔
那啥,一个比较冷门的人物评论~~~~



二十年,可以用来做什么?
于我,或是继续学业实践梦想,或是结婚生子柴米油盐,或是跋山涉水周游列国。
于一个男人,以甫出大学校门之年为开端,接下来的二十年,应是为人生打拼的最好时光。当然,奋斗之后于半百之年是像园子她爹那样成为家财万贯的财团掌门,还是只如阿笠博士般固守清贫,搞些发明,还得看个人的造化。
海老名稔却不是这些男人中的一员。他把这最好的二十年用在“追缉”,追缉夺走他爱人的凶嫌。

第一次看Vol.23里的这个故事还是在高中时代,很单纯的为平次而担心,疑惑古川大怎么会是叶才三的假名;第二次看漫画时,很喜欢平次看着那道护身符时的表情;第三次看时去查了“血腥玛丽”的典故。
第一次看TV版时,觉得夜晚的场景真不好,害我看不清平次耍帅的表情;第二次看TV版时截了片尾平次生还后被兰拿和叶的护身符取笑时的画面;第三次看时,我对自己说,我要为海老名稔和鮫崎美海写同人。
如果不是星空卫视的台版柯南,我可能不知道自己错过了很多精彩的剧情和值得记住的小人物。
仔细想,看“交响乐号杀人事件”的各位,又有多少曾为海老名二十年锲而不舍的追凶生涯而唏嘘过呢?也许就连73也只是想将他设定为一个疑似凶手扰乱大家的视线而已。不然我们的主人公在肯定他不是凶手后不会只轻描淡写的说一句“我知道你不是凶手。”——他居然没有就海老名携带炸药的行为发表任何的正义言辞。

海老名稔太不起眼了。他不高大甚至有些猥琐,不英俊甚至有些难看。可是,被忽略却不能被否认的是,他对鮫崎美海深沉无悔的爱。
如果那爱不够炽烈,复仇的火焰不会灼灼燃烧二十年。而又是怎样的二十年,能让当初青涩无措的年轻小伙刷白了头发,沧桑了面容,微弯了脊梁。
他不是毛利那样的侦探,不是赤井那样的FBI,甚至还未与身为警界组长的未来岳父真正谋面。他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银行职员,凭借一己之力,寻找一群姓名不详,相貌难辨,甚至连警察都束手无策的歹徒。是固执,是傻气,还是令人肃然起敬?
那么,是怎样炽烈的爱呢?

他们不是青梅竹马,再简单不过的office恋情,他们甚至未必相处很久,从鮫崎组长还未曾见过海老名这点来看。可是,他们一定拥有过刻骨的回忆。她笑起来眉眼弯弯的样子,她俯下身温柔说话的样子,她回过头挥挥手的样子,相恋时美好的点点滴滴全幻化成她离开时留下的最后余温,朝夕萦绕,经久不散。每一日,每一夜,每一年,仅只一个念头,支撑着他——
活。
继续活。
活下去。
彼时的年轻男子不惜花费二十年的时光践行着为爱人复仇的誓约。
复仇。
为她复仇。
为他们的爱复仇。
直到整桩事件在垂垂夜幕下的游轮上写下句点,白昼到来时,他接下来的二十年,三十年,甚至更久的人生标的又将拐向何处?

如果说宫野明美为了爱孤注一掷的叛逃是飞蛾扑火般的奋不顾身,那么海老名稔二十年如一日的追凶生涯就是壮士断腕般的毅然决然。
爱是没有区别的。
我曾因为明美而流泪,那么现在,我也要为海老名而深深感动一回。尽管这感动来得有点迟,尽管海老名是个形象上可以忽略不计的小小配角,尽管73没有也不会再对他有所交待——
海老名稔,you are a man.

都说是青春无悔包括所有的爱恋

都还在纷纷说着相许终生的誓言

都说是亲爱的亲爱永远 都是年轻如你的脸

含笑的、带泪的、不悔的眼……


-END-



[ 本帖最后由 Navyblue 于 2007-9-23 19:49 编辑 ]
作者: 带水    时间: 2007-9-22 00:35
柯南里小人物的爱情有很多值得回味的...
印象最深的是42集.... 怨念啊 - -
作者: Navyblue    时间: 2007-9-22 00:36
原帖由 带水 于 2007-9-22 00:35 发表
柯南里小人物的爱情有很多值得回味的...
印象最深的是42集.... 怨念啊 - -


我居然想不起来42集里的什么……自己爬走~~~~
作者: 带水    时间: 2007-9-22 00:37
原帖由 Navyblue 于 2007-9-22 00:36 发表


我居然想不起来42集里的什么……自己爬走~~~~

卡拉OK厅杀人事件  - - ||||
作者: Navyblue    时间: 2007-9-22 00:39
原帖由 带水 于 2007-9-22 00:37 发表

卡拉OK厅杀人事件  - - ||||

说名字我是知道的-  -||||大叔不画柯南去写偶像剧也不会没有市场吧。
话说下去睡了,谢谢你这么晚回帖。
晚安(*^__^*)

作者: seacookie    时间: 2007-9-22 00:45
不管是谁的生命都是最宝贵的,柯南说过不应该用杀人的方法来复仇
我看那一集中还是平次死也不丢和叶的护身符让人感动

[ 本帖最后由 seacookie 于 2007-9-22 11:27 编辑 ]
作者: Cosine    时间: 2007-9-22 01:22
这个案子挺经典的, 其实第一次看的时候就觉得这个人挺好的><

是个不容易的人呀~
作者: witcat    时间: 2007-9-22 12:17
Navyblue 大人真的好有爱呀……

话说另一个让我感动的小人物是江本将史,那个把彩票寄回给朋友的人。平凡然而不忘梦想的人。
作者: Navyblue    时间: 2007-9-22 15:54
现在想想,我还是满同意楼上seacookie说的,虽然他是想追查凶手,但是携带炸药意在与他们同归于尽的做法还是不正确的。

Mua下乌鸦和楼上的MM~~~说的那个,偶不记得了……自己爬走~~~~~

[ 本帖最后由 Navyblue 于 2007-9-22 22:01 编辑 ]
作者: 小uv    时间: 2007-9-22 18:52
人人心中有自己的哈姆雷特。

在一些人眼里的不起眼可能对另一个人有深刻的影响……

没有什么冷不冷门。

只有感情最真。

一星鼓励~
作者: vi    时间: 2007-9-22 19:21
这个放在边缘也很好

主论坛里这种人物感想很容易沉
作者: Navyblue    时间: 2007-9-22 21:38
哎呀,谢谢鱿鱼MM的星星~~~AND 向楼上的Vi致意~~~~(趁机搭讪)

PS一句,写这个文最大的收获也许是,知道“稔”念“ren”而不是我一直以为的“nian”~~~
爬走~~~~
作者: 青日    时间: 2007-9-22 23:04
柯南中的爱情~哎~经典中的经典啊!
作者: llm1895    时间: 2007-9-22 23: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hocolate_cs    时间: 2007-9-23 18:39
原帖由 llm1895 于 2007-9-22 23:08 发表
一般一般~~~~~~~对于一个为了死去的爱人而犯罪的男人,那个死去的爱人也会在泉下伤心的。如果死去的那名女子真的爱此男人的话,就绝对不会希望他为了自己去做傻事~~~我跟楼主的意见相反,很想去那个男人说:YOU ARE NOT A MA ...

但是,他觉得是值得的啊……
对于人来说,法律远及不上感情的作用来得大……
作者: TL    时间: 2007-9-23 19:29
复仇这种行为真是人类罪孽之一啊。。。
作者: llm1895    时间: 2007-9-23 19: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Navyblue    时间: 2007-9-23 19:53
我知道一定会有争议。纯粹论感情,我还是很感动的。虽然我知道,如果我是美海,我也一定不会同意这种复仇。另外就是,海老名最初的动机也许只是想要找到凶手,而交响乐号上,因为是最后时效,他才会采取这样的方式吧。所以我写的是“把二十年的时光用在追缉”。
我是这么想的。嗯。

作者: TL    时间: 2007-9-23 20:45
不过这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爱情的确令人疯狂。。。

如果爱一个人到极致了却被硬生生的多走,那种心情只有经历过的才能体会。。。
作者: witcat    时间: 2007-9-25 19:33
原帖由 Navyblue 于 2007-9-22 15:54 发表
Mua下乌鸦和楼上的MM~~~说的那个,偶不记得了……自己爬走~~~~~ ...


伸爪~~ 敬仰大人好久。 谨慎地蹭之~~
作者: 单数    时间: 2007-9-25 22:09
原帖由 Navyblue 于 2007-9-23 19:53 发表
我知道一定会有争议。纯粹论感情,我还是很感动的。虽然我知道,如果我是美海,我也一定不会同意这种复仇。另外就是,海老名最初的动机也许只是想要找到凶手,而交响乐号上,因为是最后时效,他才会采取这样的方式吧。所以我写的是 ...


嗯,我看到llm1895的贴时,也是这么想的


何况,法律在很多事面前真的很苍白

到底是为了复仇,还是仅仅只追查凶手,也可能取决于凶手的态度,除了最后时效问题,有的人犯罪之后,毫无悔恨之心,甚至还洋洋自得,这种人已经不是人了,虽然我承认柯南说得对,但是如果是我自己,宁愿走错的路玉石俱焚.

比如仙人掌花事件里……
作者: Navyblue    时间: 2007-9-25 22:41
原帖由 TL 于 2007-9-23 20:45 发表
不过这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爱情的确令人疯狂。。。

如果爱一个人到极致了却被硬生生的多走,那种心情只有经历过的才能体会。。。

默。

原帖由 单数 于 2007-9-25 22:09 发表


嗯,我看到llm1895的贴时,也是这么想的


何况,法律在很多事面前真的很苍白

到底是为了复仇,还是仅仅只追查凶手,也可能取决于凶手的态度,除了最后时效问题,有的人犯罪之后,毫无悔恨之心,甚至还洋洋自得,这种人已经 ...


呵呵。海老名毕竟还没有犯罪哈。

原帖由 witcat 于 2007-9-25 19:33 发表


伸爪~~ 敬仰大人好久。 谨慎地蹭之~~

蹭。不敢当。MM才是写文强人。
另,偶要准备600贴了。再回复就会用马甲,呵呵。

[ 本帖最后由 Navyblue 于 2007-9-25 22:44 编辑 ]
作者: yangfuyu789    时间: 2007-9-26 17:17
标题: 呵呵
LZ好会突发奇想,把这么久的东西放在这里,害我想了半天才想起来,原来是多年前的故事!
不过感谢LZ,又让我重温了一遍那个哀伤的故事情节
作者: llm1895    时间: 2007-9-26 17:3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单数    时间: 2007-9-26 20:07
嗯,我不能原谅的不是行为本身,而是行为背后的东西

感情冷淡偶也同意,也不是仅仅为了那个死去的人而牺牲自己,说到底,是为了自己内心深处构建的某种东西,另,偶可能本来就不是那种特别珍惜生命的人
作者: 主论坛    时间: 2007-10-2 11:17
1星奖励30柯币已发放
作者: llm1895    时间: 2007-10-2 17: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Navyblue    时间: 2007-10-5 22:22
呃,其实,海老名还没有成为一个罪犯是吗?
所以现在才有讨论的价值。否则他和柯南里任何一个为了复仇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凶手无异了。
我只是觉得二十年……是怎样煎熬着度过的呢?
而接下去的年华,他又会如何?
作者: llm1895    时间: 2007-10-5 22: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Navyblue    时间: 2007-10-5 22:38
原帖由 llm1895 于 2007-10-5 22:31 发表



事实上,他已基本算是罪犯了~~~用法律用语来说,这叫犯罪预备。解释得清楚一点吧,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称犯罪预备。要件:(1)已经为犯罪做准备;(2)在犯罪实行前停止;(3)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止犯罪。
嘻嘻~~~~~ ...


寒死了。。。。考研成功啊!
作者: llm1895    时间: 2007-10-5 23: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欢迎光临 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https://bbs.aptx.cn/)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