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杀人案 [打印本页]

作者: gzlinlong123    时间: 2008-2-14 19:16
标题: 杀人案
申明   这是我第一次写 所以 如果有 矛盾的地方 我会改进 谢谢

案件:       在一个晴朗的 一天  有个 人 慌忙的冲进 警察局报案说 发现尸体.随后警察和他来到现场 就称报案的人为A
  死者是一名男性,普通的职员。他躺在桥上,桥下是急流,河水很深。 就叫他B (方便)。
  死因: 太阳穴被枪 一枪命中。当场死亡, 桥的附近只有B的别墅 ,周围是森林。 是前天晚上23点到0点之间死亡。
  拒调查: 报案的A,是B的员工,他今天找A在 经过桥的时候发现B的尸体。(去B 家要经过桥)
           而且他经常 单身一人,只有一个 远在 外地读书的儿子C,他死前身怀绝症。而且还有投人生保险,受益人是C
有人认为是 B在骗保  故意自杀 伪装成 他杀  可是 周围没有任何 枪 在旁边 ,按理说 在太阳穴中枪的人 ,是立马死亡。
不可能 有力气将枪藏起来。 所以 成为 完全不可能自杀。
   因为是在郊区 ,所以在昨晚 枪响的时候没有 人听见,  在  A,C  两人,除了可以确定 C在外地 不可能 犯罪外 ,还有一位
  D ,他是 B的管家 (象 保姆那样的打扫作饭的人)。 拒他 回忆 B 让他 在晚上B 挂电话 让他 在 昨晚11.30之前回来,可是因为 雪灾 道路
不通  所以 白天才到。  但有人证明 晚上11.25 看见D的车子在 离B的别墅很远的地方,没看见人。  即使开车  也要20分钟  来回的话40分钟。
现在  有嫌疑的有 A,B,D
  B有可能是自杀  骗保  如果是  要怎么做?
A 是 第一个发现尸体的人
D  是本应该 在昨晚 回来的 却因为 道路不通  迟到了。
问 B 是怎么死的  (B 的太阳穴 没灼伤)  谁杀的? 怎么做?
作者: LockHole    时间: 2008-2-14 19:30
暂时认为是B自杀,
有点像HOLMES的雷神桥事件.
作者: gzlinlong123    时间: 2008-2-14 19:51
LS  既然是B 自杀 那 他怎么  把枪 弄没的???或者他是怎么自杀的呢?   你的 意见下次 一定改  我是直接复制的 所以 乱。呵呵
作者: LockHole    时间: 2008-2-14 21:17
你没看过柯南道尔写的雷神桥之谜么?
手法与雷神桥的案子类似.
用绳子把石头与枪绑一块,石头挂在桥边,打完枪后由于石头自动落于桥下.
至于没灼伤,可能是并不是顶着太阳穴开枪的,又或是枪口绑着一块毛巾什么的.
当然这样是有风险的,警察应该会搜查河的.
以上仅是目前的猜测.
作者: gzlinlong123    时间: 2008-2-14 22:21
柯南道尔写的雷神桥之谜么? === 我的确没看过  只知道 福尔摩丝  
LS 的是正确的
作者: gzlinlong123    时间: 2008-2-14 22:41
那要是他杀的话  有什么可能么
作者: 拓拔飞扬    时间: 2008-2-14 23:27
天那……楼主的话看着好累……
作者: GZ1987    时间: 2008-2-15 06:04
说实话,光是看LZ的帖子并把案件整理出来就已经可以是一个推理了。。。。。。
希望LZ不要生气,我没有别的意思,只当我开个玩笑~~~~
作者: gzlinlong123    时间: 2008-2-15 14:00
呵呵  没事的 乱是肯定的 那是因为 我是边想边写 而且直接在 网站上写  所以.............呵呵
下次 不会 了  ,主要是第一次没经验  请见谅
作者: lifegoeson    时间: 2008-2-15 15:59
标题: = =一点小小的疑问
气枪射击会造成灼伤吗?
作者: gzlinlong123    时间: 2008-2-15 19:14
没火药  所以 应该不会 有灼伤 把     不过 用气枪 他能 用自己的手 开枪自杀么  气枪 枪身很长的把?
作者: aptx4869-ai    时间: 2008-3-7 14:23
标题: 回复 3# 的帖子
如果是自杀也是很简单的。
死者所在的桥下水流很急对吗?
死者可以用冰、绳子来完成自杀。
将绳子的一端放在水里,冻成冰之后,把绳子的另一端绑上枪,就完成。
然后走到桥上,把冰从桥上轻轻方下,但不要放到水里。
这样,自杀之后冰就掉进水里了,因为水流很急。所以,冰就会融化绳子和枪也会被冲走。就完成了自杀。
作者: ozhjas    时间: 2008-3-12 21:39
标题: 有點矛盾。。。。。。
普通職員會有別墅,有管家還有高額保險??????

純屬好奇。。。。。
當我沒說過好了。。。。。。
作者: 工藤兰儿    时间: 2008-4-5 16:20
我同意12楼的观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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