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TL的滥用私权! [打印本页]

作者: thwj001    时间: 2008-4-23 20:09
标题: **TL的滥用私权!
既然你说我辱骂他人,也不用那么拐弯抹角,直接说因为对你不满然后利用你的权限把我踢出去好了,何必还冠冕堂皇的来个3个月期限,显示你的“宽宏大量”么?
作者: 雷文    时间: 2008-4-23 20:43
首先,像阁下这样的投诉,实在让我不知道怎么办。如果只是单纯的想发泄愤怒和不满,那么就不在我的管辖范围了。不过请私下进行。
如果是很认真的,对TL的处理有意见,并且希望事情得到完美的解决,那么请详细说明事情的经过,并提供相关资料。我会给阁下一个满意的答复。

另外补充一点,事务所的屏蔽时间是有规定的,需要永久踢出事务所的情况,都在总版规里面,其他的都是定量。请阁下不要冷嘲热讽,这样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作者: thwj001    时间: 2008-4-23 21:19
我并不认为会有什么完美的解决,连我的回帖都删了,我到哪里去找所谓的相关资料?我对TL的思想政见一向不认同,在水区的一个帖子回帖中(应该是20号的晚上11点多吧),我相信我也有过激的言辞了,但他的下手也太快了吧,我刚提交回帖,然后就只给我显示三个只读版块了。那天挺晚了,第二天也要上班所以没在意,连续几天都这样我才试试重新注册个号(那么多年来从来不用MJ),想看看到底是论坛问题还是id问题,接着就在屏蔽名单了看到了3个月~
作者: 雷文    时间: 2008-4-23 21:50
这样啊,那么当时的情况你应该还记得吧,比如什么样的过激言辞。如果可能,尽量重现让我看看。
TL删除回贴这个处理确实不该,至于对你的处理是否需要修改等我看过当时的情况后再定。
作者: thwj001    时间: 2008-4-23 22:16
应该是在这个帖子的回帖(http://bbs.aptx.cn/thread-177240-1-2.html),对于TL之前的那些言论从我个人角度而言实在是觉得不可理喻,所以我说他反正是认为中国政府现在的一切都是错的,西方的报道都是“自 由”、“民 主”,他就差没跑到美国主子那里摇尾乞怜去申请张绿卡在回头教育下我们这些愚民,最后质问了他觉得中国被分割成几块他比较满意(大致如此),言辞中我不否认对其有人格的侮辱和身份的贬低,如果真要认为是辱骂他人而遭屏蔽从某些角度而言我可以接受,但绝不能接受的是处理过程!对水区的帖子进行监管、删除以及对牵涉人的处理相信应由相关版区版主负责或巡逻警察,即使身为总版主你有高于分区版主的权力,可以直接操作而不与相关负责者发生接触,但处理过程也太过匪夷所思了吧,刚回帖就删了?我除了认为TL就在不停的刷屏以看到有对其不利的言辞就马上屏蔽外,实在想不出其他的可能性,整天标榜着自 由、平 等的某人官僚作风还真让人叹为观止
作者: TL    时间: 2008-4-23 22:37
言辞中我不否认对其有人格的侮辱和身份的贬低,如果真要认为是辱骂他人而遭屏蔽从某些角度而言我可以接受


自己都承认了还用说什么,我屏蔽你的自然是从辱骂角度出发,我PB上也说明了这点,别以为我没有留下证据。那贴里反对意见多着呢,有本事一一 反驳就如那贴子里其他人一样。一口提什么“主子”算什么玩意,连个人观点都分不清楚还谈什么辩论,你是不是还希望这种话让更多人看到才算开心?

总版主有权限对全论坛事务做出管理,更别提当时水区版主不在,辱骂这种事情是绝对不允许在事务所发生,不管对谁。
作者: thwj001    时间: 2008-4-23 22:53
随意了,你总版主权力大么,我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对了,那你现在这里对我的侮辱[一口提什么“主子”算什么玩意]是否也要把你自己给屏蔽了?
作者: TL    时间: 2008-4-23 23:02
你5楼的话和当时的发言差不了多少,我现在这质问你的话算不算侮辱大家自然可以判断。。。

辩论和吵架往往在一线之间,你越了界,自然要接受处罚。。。别搞的像弱者一样,我真要假公济私处理也不会这么做。

此帖结束讨论。
作者: 雷文    时间: 2008-4-23 23:17
先从处理结果说起,thwj你当时回贴的大概意思我清楚了,既然确实带有人格的侮辱和身份的贬低,那么TL的3个月禁言并没有不妥。按照总版规,恶意侮辱谩骂会员是永久屏蔽的。不过你并不是恶意,只是激动,所以TL定了3个月。

至于过程,thwj你也知道那贴争论挺激烈的,TL既然参与其中,自然会不停关注回帖,看到你的回贴后立刻处理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吧,请不要先入为主就认为他是监控对他不利的言辞。我大概看了下,和TL唱反调的有一堆人啊,其中好像还有朗月,要说不利,那不都是不利的?你定义的不利是什么?是单纯的反对意见?还是人身攻击?如果是后者,那么为什么不能处理?不会要等上几天,让大家都看过之后再处理把?

同时,总版主确实拥有对全论坛做出管理的权限,当然如果该区版主或者会员对处理有意见,自然可以上诉,也就是本版块存在的意义。

举个例子,如果我在辱骂公司老板,难道说他不能直接处理而要等部门经理回来之后,由该经理处理?

既然你知道自己确实对其有人格的侮辱和身份的贬低,那么应该首先道歉,然后才是提出你的意见,可是我并没有看到你这么做,而是直接单刀直入指责TL。请在指责他人不是之前先反省自己的错误。

总之,我认为TL的处理并没有问题,希望你不要意气用事,即便是道不同,也不过是不相为谋而以,而不是兵刃相见。TL你也注意以下自己的口气。
作者: 朗月秋霜    时间: 2008-4-24 00:11
楼主的确要主要言辞,

讨论就是讨论,吵架、骂人不能解决问题

借用句话:最多也是人民内部矛盾~~,所以说过了,没必要

其实大家都有一个目标,就是中国富强,人民生活好起来~,只不过所持的观点不同罢了
作者: 茅台    时间: 2008-4-25 09:37
我觉得,因为这是涉及到侮辱TL自己的帖子,所以TL处理时要比处理侮辱别人的帖子时更加慎重。
如果一个路人有意无意地打了张学兵(上海市**局局长),马上有一堆警察把他抓了起来;或者说一个小摊贩对车克欣(北京市**局局长)口出狂言,随后几个**就来查他,无论警察或者**做得对还是不对,旁观者都会怀疑这是否有某种关系在里面。执法者反倒有理说不清。
对于涉及到针对自己的帖子,我认为管理者的态度应当适当放缓。拿上面的例子来说,如果TL立即编辑LZ的帖子(就算不删掉字吧,高威望隐藏总是可以做的)并且明确加上一句警告语,责令其改正,不改者再删帖屏蔽,想来LZ也无话可说。
最后想说的是,直接删帖屏蔽本身在原则上并无不妥,但是会同时给民众带来“雷厉风行”与“感情执法”两种感觉。作为管理层,应当加以注意。

呜呜,公 安和城 管被[哔——]了

[ 本帖最后由 茅台 于 2008-4-25 10:06 编辑 ]
作者: 雷文    时间: 2008-4-25 11:48
嘛,关于这点我已经和TL及版主们说了。

不过,我同样想说,我们管理人员也是普通的人,纵然有管理才能,却不代表我们能够忍人所不能忍。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界限,如果被触及了最不能忍受的区域,是不可能继续理智的处理问题的。毕竟我们不是专业的管理人员或者政治官员,我们只是和普通会员一样,喜欢这里,已自己的能力来建设这里。说白了,不过是义工而已。

所以,请不要用“做对了理所当然,做错就十恶不赦”这种标准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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