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柯南的推理漏洞 [打印本页]

作者: 梦飕野    时间: 2008-6-17 10:47
标题: 柯南的推理漏洞
问题1:被新一判定为犯人的女性,就算是体操选手出身,要作出那种犯罪未免也太勉强了吧?(漫画第一卷《云霄飞车杀人时间》)
回答:只要拼命。人类的潜力是无限的
  在热带乐园里,一对叫爱子和岸田的情侣和新一等人登上了同一列云霄飞车,但在途中岸田的脑袋却被切断。虽然在爱子的皮包里发现了匕首,但新一却看穿了岸田的朋友瞳美才是真正的凶手!
  原来岸田与瞳美交往过,因为后来被抛弃才萌生杀意。她乘着云霄飞车在黑暗的轨道中高速行驶时,越过新一的头顶,用装入了钢琴线的项链将在一个座位之后的岸田杀害。
  不过,就算瞳美原来是体操选手,可是在黑暗的轨道上,还要越过新一的头顶,将项链勒到隔着两个座位的人的脖子上,也是在太过勉强了吧!!更何况周围一片黑暗,但如果有人就在自己的旁边做出那大幅度的动作,身为名侦探的新一居然都察觉不到吗?在乘坐之前,新一曾经提议和瞳美他们换一下位置,照理说,瞳美不应该拒绝。
  照这么看,瞳美是个相当执着的人,不是坐在云霄飞车最前列的位置就无法动手。瞳美既然决定在杀掉岸田之后就自杀,可见她对自己的作案方法抱有相当大的信心。如果是这样,她应该是有将这次的行动预演很多次才对,可是对于独身一个人反复乘坐云霄飞车的女性,售票员难道就一点没有察觉吗??


问题2:真正的绑架犯是怎么将女孩从饭店绑架走的?(漫画第一卷《社长千金绑架时间》)
回答:据说……是在那个女孩一个人在饭店的餐厅吃饭的时候……
  按照犯人的交代,他只是“碰巧”绑架了一个人在饭店吃饭的小鬼,也就是大公司老板的千金谷晶子
  不过,对于这个交代首先让人产生怀疑的就是就算偶然在饭店理看见了外表像是有钱人家的小孩,普通人会当场把她绑架走吗?而且那个女孩既然能一个人在饭店吃饭,想必对这家饭店比较熟悉,想绑架走应该也是不容易的。犯人以前和晶子没有见过面。晶子既然能将囚禁的场所的线索准确的通过电话传递出去,可见她是个相当聪明的孩子,虽然不知道犯人是怎么绑架晶子的可是如果晶子被他随便一哄就乖乖的跟他走了的话,好象也不太可能吧!而且她更不像是那种会对别人说“我有一个有钱的爸爸”,或是“我现在在孤单一个人”的孩子。
  那么只能认为,这个世界坏蛋还真多啊。


[ 本帖最后由 梦飕野 于 2008-6-17 11:05 编辑 ]
作者: 梦飕野    时间: 2008-6-17 10:48
问题3:虽说用冰做的匕首自杀是个好主意,但如果不是向后倒而是向前的话,死亡的几率不是要更加确切吗?(漫画第一卷《偶像密室杀人时间》)
回答:这么做是为了让让事件看起来更象是自杀吧!
  不过,跃起之后落地时让冰刃插入自己背部的自杀方法,好象也有点太壮烈了吧?而且藤江是让冰刃从背部刚好命中心脏而当场死亡。这不是经过反复的练习绝对是难以完成的举动。因为如果位置掌握不好的话,就会受到肋骨的阻碍,很有可能受到重伤却不会死亡,更何况要一刀命中心脏。那可是就算从正面对准也未必能很好完成的困难工作。
  除此,案子里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柯南是将烟灰缸踢到小五郎身上令他昏睡的。那么大的动作,就没人察觉吗?再说了,杀人现场的烟灰缸本来就是重要的证据,原则上是碰都不能碰的,更不用说将它踢飞了。把烟灰弹到烟灰缸里的小五郎也一样相当过分。

[ 本帖最后由 梦飕野 于 2008-6-17 11:41 编辑 ]
作者: 梦飕野    时间: 2008-6-17 11:39
问题4:如果浴缸里曾经有一个满身血迹的尸体的话,难道就不能用科学的手法判明吗?(漫画第六卷《消失的尸体杀人事件》)
回答:没错!如果只是用清水冲洗过而已的话,进行鲁米诺反应的话应该会查的出血迹才对
  少年侦探团所接到的第一任务是帮助同学寻找走失的猫咪,结果在途中却发现了死在浴缸里的尸体。在他们发现尸体之后,不到15分钟的时间,目暮警部就赶过来,可是这是尸体和浴缸的水全部都消失了。然后,即使对那栋住宅进行了彻底的搜查,也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的东西。通常情况下,应该对曾经有过尸体的浴缸进行鲁米诺反应。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警察却忘记了这一环节。否则,如果只是15分钟的打扫的话,绝对会产生血液反应才对。

[ 本帖最后由 梦飕野 于 2008-6-17 11:56 编辑 ]
作者: 梦飕野    时间: 2008-6-17 11:41
好累啊~~~~

[ 本帖最后由 梦飕野 于 2008-6-17 11:57 编辑 ]
作者: tinytime    时间: 2008-6-17 11:42
插句嘴……早期的漏洞实在太多了,因为本来73并不准备画这么久……

而且怎么说,推理这东西,只要能自圆其说就行了……而事实发生的事情没什么好争论的,它已经发生了这可能性就是100%…………
作者: 飞扬的火    时间: 2008-6-17 11:43
楼主就是KID说的吹毛求疵的名侦探,呵呵
作者: 樱空释    时间: 2008-6-17 12:11
好强悍啊```````
作者: daishiyu    时间: 2008-6-17 12:59
额···忽视吧···忽视吧···看柯南那么多年了··我早就不再计较这些了·嗯嗯·
不过·LZ还真是辛苦了···
作者: mensan    时间: 2008-6-17 14:48
LZ准备继续吗?我看好你
作者: 帝探客第5    时间: 2008-6-17 15:11
楼主要整理的东西很多,很困难呀
作者: kenjay111    时间: 2008-6-17 15:27
这些都很早以前的了

都快有点忘了剧情了
作者: 梦飕野    时间: 2008-6-17 16:46
原帖由 mensan 于 2008-6-17 14:48 发表
LZ准备继续吗?我看好你

可是好累啊~~
先休息一下吧~~~~
作者: yeeyee    时间: 2008-6-17 16:55
沒法子~
青山不是專業的犯罪者..~

而且...劇情需要...特別是"消失的屍體"那一話..
作者: lovemin_silver    时间: 2008-6-17 17:08
反正我这种迟钝的人也不会发现....
而且同意5楼说的...
真相不是永远只有一个么....(.....我在说什么...)
作者: anniedaisy    时间: 2008-6-17 17:52
我觉得关于为什么不用鲁米诺反应的问题,只能解释为毕竟是小孩报的案,目暮还不太相信所以就没那么兴师动众。。。
作者: lxd    时间: 2008-6-17 21:21
像这种细节的错误要细细推究来就太多了,
毕竟那么多集的说,很无奈,忽视吧!
作者: looking305    时间: 2008-6-17 23:34
俗话说偶然造就了必然。
没有LZ所说的偶然就没了故事的必然。
嘿嘿,圣经百战的咱们要学会“剧情需要”这句话的精髓,
不过很仔细。
努力哦~~~
作者: cheerlh    时间: 2008-6-18 01:04
lz我看好你哦
加油,继续!
作者: conandream    时间: 2008-6-18 01:46
如果每一个都没有漏洞的话,日本乃至全世界的犯人都要笑翻了来模仿了吧~
漫画毕竟是虚构的,楼亲不用太较真哈~
作者: SC    时间: 2008-6-18 12:03
如果73的逻辑那么严密的话,他的漫画早被人当作犯罪教材了......
不管怎样,楼主辛苦了!
作者: 梦飕野    时间: 2008-6-18 12:12
也只是一时兴起
并不是计较~~~
作者: Faynn    时间: 2008-6-18 12:43
恩这个写的挺详细的~
看好LZ
顺便复习以前的内容
作者: ayu1412    时间: 2008-6-18 15:23
还真是很有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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