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推理游戏预约注册贴 [打印本页]

作者: 嘉儿    时间: 2008-6-21 13:16
标题: 推理游戏预约注册贴
最近发布的推理游戏非常多,也有些“撞车”的感觉。希望法官们在策划新游戏的时候把预计的开始日期和最短以及最长游戏时间给出。平常同时开展的大型游戏不超过2个。节假日不超过4个。防止出现一段时间游戏特别多或特别少的情况。
非注册游戏的回帖一律删除。

2008年
6月
6.28雪柳:吸血鬼之夜 [结束]

7月
7.10SWA:孤岛寻宝 [结束]
7.24嘉儿:Code?Geass![结束]
7.31雪糕の旋律:寻找失落的曾经[中断]

8月
8.2彼得大帝:银色老鹰团[结束]
8.完美侦探:限定猜拳[跳票]
8.推理研究会:恶魔城——交错的时空[结束]
8.29 雪柳: 噩梦再临!新·回梦之幻境·血染的胧月神乐![时间待定]

8.雪柳:飞雪之舞[跳票]
8.SWA:Alice Fight[一、二轮结束]


11月
圣火狼伤:XXX终极乱斗(试玩版)
嘉儿:(待定)

[ 本帖最后由 嘉儿 于 2008-10-31 12:50 编辑 ]
作者: 雪柳    时间: 2008-6-21 13:27
恩……
《吸血鬼之夜》
预订6.28开始
最短:3天\章 3章 9天左右
最长:18天左右


已结束

[ 本帖最后由 嘉儿 于 2008-7-26 19:26 编辑 ]
作者: 嘉儿    时间: 2008-6-21 13:31
游戏名称:Code?Geass!
法官:嘉儿
预计开始时间:2008年8月10日--〉7月24日
预计最短时间:6天
预计最长时间:20天--〉10天

已开始

[ 本帖最后由 嘉儿 于 2008-7-26 19:27 编辑 ]
作者: 雪糕の旋律    时间: 2008-6-21 13:58
游戏名称:寻找失落的曾经.
法官:雪糕
预计开始时间:7月12日
预计最短时间:8天
预计最长时间:20天
作者: 彼得大帝    时间: 2008-6-28 21:49
8月1日,
彼得的游戏:
《银色老鹰团》

游戏时间:根据情况而定
游戏人数:12人
呵呵
作者: SWA    时间: 2008-6-29 13:58
孤岛探宝
7月10日-7月20日。
不能与其他游戏同时进行。

已完结。

[ 本帖最后由 SWA 于 2008-7-23 15:09 编辑 ]
作者: 完美侦探    时间: 2008-7-28 21:09
游戏名称:限定猜拳......还是对这个比较钟爱啊......
开始时间:8月1日到8月10日......
游戏所需时间:4 hour......
游戏人数:12人到20人......
游戏规则:前言
你们都是失败的人,没有工作,没有人爱,还欠了完美侦探的财务公司巨额欠款无法还清。但现在本人宅心仁厚给你们一个翻身的机会。你们现在身在一条豪华游轮“希望号”上,一起参加逆境生存的游戏,赢了就可以抵清欠款甚至可以赢得奖金翻身,输了就将被追债到底。在接下来的6个小时里,你们会走向天堂还是地狱就看你们的造化了……
一.游戏时间
一共6小时,其中5个半小时为游戏进行时间,最后半小时为星数自由交易时间(规则请另见交易)
二.游戏基本规则
1.牌:玩家一共n人,每人发剪刀、石头、布的牌各2张,共6张,总计各花色2n张,共6n张牌。(n为整数......)每次赌博可任意使用手中的一张卡片,参照剪刀、石头、布的规则。每次赌博之后无论结果如何牌即为用掉,不可收回,法官会随时公布各花色牌总数变动情况。
2.星:星即为游戏者的参赛资格标志,每人初始有3颗星,每次赌博至少赌一颗星,可双方同意后同时赌多颗星,除此之外赌命赌钱无效。赌博之后胜方可取得负方的星星,如平局则星数不变。
3.钱:游戏开始会贷款给每个游戏者10000元现金,可任意交易,但不能作为赌本(是虚拟现金!!!)。(另请参见交易)
4.在游戏时间中参赛者使用手中现有的牌进行比赛,可以在场内任意寻找对手,可私下联络,只要双方都同意对战后即可发贴给法官确认,请使用定员帖,法官会将结果编辑回复给双方,之后会公开结果和星数流动情况,但不会公开双方所使用的牌。
对战者发贴格式:
对手:XXX(ID)
出牌:(剪刀、石头或布,不可更改)
星数:(赌多少颗星)
必须双方都发贴给法官确认方为有效,如双方所发星数不同则该对战无效
可一次与同一人进行多场赌博,此种情况下请在贴中说明出牌的顺序
出牌与手中实际情况不符判输,对手可取得所赌的星数,且可认为用掉该轮所出的牌(大家一定要不出错牌哦)
法官回复:
对手出牌:
你的胜负情况:
你的星数剩余:
三.交易
1.游戏中的交易:游戏中可任意进行交易,可向对方购买牌或星星,只要双方均认可后向法官发送短信确认即可。
短信格式:
交易内容:向XXX买(或卖给XXX)牌或星数(牌请说明数量和花色,星星请说明数量)
金额:
必须双方均发短信确认方为有效
以下情况交易均视为无效,法官会及时回复给双方:
1.仅交易一方发送短信(此种情况不会马上回复,视为交易等待确认,10分钟内无另一方短信则作为无效)。
2.双方发送的内容有出入
3.买家手中的现有资金不足交易金额
4.卖家手中的牌数或星数不足交易数量
2.自由交易:游戏时间结束后手中无牌但有星数的玩家可进行星数的自由交易,可向其他玩家购买星数,双方达成后向法官发短信确认即可,短信要求同上,价钱请自行谈判。
3.牌的交易不会公开,但星数的变动会公开,另外任何交易都不会公开资金情况。
4.每五场公布剩下牌数......
四.胜负判定负:
1.游戏时间里星数为零则无论手中是否有牌都算失败,进入隔离旁观室。(虚拟的......现在可以了吧)
论坛里小黑屋指屏蔽或禁言……不可翻身就是永久屏蔽或禁言了……如果表达的是不同的意思。。可以换个说法。By 嘉
2.自由交易时间过后星数少于三星者为失败。
3.游戏时间过后手中还有剩余没有用掉的牌,则无论星数为多少都算失败。
胜:
1.游戏全部结束后星数达到三星以上(含三星),且手中无剩余的牌则为胜。
2.星数最多的玩家为胜利者。
P.S:这个游戏在未完全侦探论坛上有过,只是基本如法炮制,不过本人不能玩,似乎有点遗憾......
还有,希望招募法官......一个人太累......

[ 本帖最后由 完美侦探 于 2008-7-30 16:27 编辑 ]
作者: 推理研究会    时间: 2008-7-31 13:33
推理研究会官方游戏预告
传说中推迟至暑假的游戏终于出炉了!!

游戏名称:恶魔城——交错的时空
类型:地图战略类(规则很简单,不用去管原电子游戏)
游戏人数10:杀手2,好人8
游戏开始时间:雪糕或彼得任意一个的游戏结束后(彼得的哪个游戏?)
预计持续时间:9天
招募玩家范围:仅限推理研究会会员(人手够的话)
玩家不仅能够体验与恶魔战斗的快感,还能领略恶魔城中不同区域的美妙景色……
法官:暂不透露
推理现在就开始!看到这贴的人就想想法官是谁吧,不过只是在脑子里想像哦,谁要跟贴搭这句话……删无赦!(赞个气势= =)

彼得的银色老鹰团,毕竟他注册在前,咱得遵守先来后到的原则嘛

[ 本帖最后由 推理研究会 于 2008-7-31 19:40 编辑 ]
作者: 雪柳    时间: 2008-8-4 12:08
《飞雪之舞》
等现在的基本都结束吧(等咱有时间办估计得28号以后)
最短:3天\章 3章 9天左右
最长:18天左右

然后顶楼也该改一下了

[ 本帖最后由 雪柳 于 2008-8-9 19:26 编辑 ]
作者: SWA    时间: 2008-8-4 14:35
名称:Alice Fight
参加者:7人,不能多,也不能少。
时间:待定,大概在一个小时左右。
Alice Game的外传,纯粹的乱斗。玩家从7个人偶中选择一个展开战斗。每个人偶都有自己的攻击力,防御力等属性。通过发帖来进行行动,每进行一次行动后都有一定的冷却时间,冷却时间内不能行动。最后将其他人偶全部击破的就是胜利者。
作者: 雪柳    时间: 2008-8-28 18:05
原来那个跳票……策划写不下去了……一年之内肯定会出的……(PAI飞)

《噩梦再临!新·回梦之幻境·血染的胧月神乐!》(不排除临时改动的可能)
开始时间等咱确定新学期的时间安排再说……不排除有回归甜心的时间作息的可能……下面给出的只是最好的情况……
(这次由于实在想不出舞台就借用了零四的设定>_<本来打算新篇不借设定了……可第一篇的时候就用过大本营了……其它的能想出来的都用过了……本来还准备写吸血姬美夕的同人……缺乏灵感……>_<)
(貌似标题太长了……)
最短:3天\章 3章 9天左右
最长:18天左右

------------------------------------分割-----------------------------------------
29日晚发报名 报满开始

[ 本帖最后由 雪柳 于 2008-8-29 18:42 编辑 ]
作者: 圣火狼伤    时间: 2008-10-3 22:56
发现预告贴成摆设了……咱来凑个热闹下个水……

名称:XXX终极乱斗(试玩版)——名称根据主题改
参加人数:7人以下(太多脑子不够使)
时间:待定——持续时间不长……我会尽快完成人设……一定是在周末……厄……

本游戏预计将采用qq即时战略模式……战斗采取和ag类似的设定……可能……比ag更bt一些……具体情况见策划完成后的计划稿……
作者: 嘉儿    时间: 2008-10-31 12:49
今年之内会发布一个剧情比较长的推理游戏。。手法已经搞定- -但杀人动机人物关系混乱中……标题待定。。




欢迎光临 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https://bbs.aptx.cn/)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