嘛...知道俺说的是谁了么....><作者: vanillazephyr 时间: 2009-6-5 01:35
TO 走过了人生四分之一的时光的S君
我想你并不认识我,但我在刚刚注册的时候便记住了你,因为你特别的ID和特别的语言方式。从字里行间看,你应该是为热爱生活,热爱生命的人。
刚才第一次去了你的博客,发现你平凡的一面:喜爱篮球,喜爱听歌,思念亲人。
法学院的学习很辛苦,也很有趣吧?今天去听了Professor Jerome Cohen的seminar,主题是Legal Institutions and Future of China,其中,Cohen提到,法学院是最活泼、最聪慧的头脑的聚集地,是最有趣的教学方式的实验场所。很羡慕有机会接受这样的教育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