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Out of the darkness into the light [打印本页]

作者: 御景芈    时间: 2009-7-13 22:29
标题: Out of the darkness into the light
      远山和叶的护身符里,是服部平次。而国末照明也有一张珍藏的照片,是一个扎羊角辫,穿和服的小女孩,脸蛋粉嫩,嘴唇红润。那是,八岁的远山和叶,他的微光。

      所以,在起点处,国末照明并不输于服部平次,甚至略胜于他。

      彼时他们是邻居,在一起的时间比服部平次不知道多多少。只是情况完全不同。他们之间,或许更符合小儿女的说法。
   

      初次见面是在一个夏日的午后。好动宝宝远山和叶躲过午睡溜到附近的公园里一处角落。那是她自己的秘密基地,虽然只是一丛竹子加一块光滑的石头,但是十分惬意。到了却发现,已经有人占据了她的宝座,那是个男孩,两手抱膝坐在石头上,头埋在两膝之间。被入侵的她准备发作,叉腰的姿势都摆好了,又想起妈妈的教诲:对人要和善、热情。于是转为伸手微笑:“一起来玩吧。”

      那一幕,经过时间的晕染,在国末照明记忆中就是远山和叶向他伸出手,划破了黑暗,从此他的生活变得鲜活而多彩。如此完美的画面唯一的缺陷就在于,对光的远山和叶脸上一块一块的淡灰色,那是钻树丛的结果。

      有了开头便很好继续了。父母离异的国末照明随母亲搬迁,陌生加上沉默寡言的性格,他被排斥在那一带小朋友的圈子之外,只有远山和叶,每每拉着他东跑西窜,一个女孩子倒比他还爱玩,哪里都敢去,什么都敢干。小朋友的世界也是复杂的,于是与远山和叶无比亲近的国末照明在某一天就被几个孩子王带领下的小男生围堵,饶是他奋力反抗还是挨了几拳,直到代表正义的声音传来:住手!他回头,居然是和叶。男生打架果然还是要女生劝比较有效。

      远山和叶板着脸把他拉离现场,小小的手扣着他的手腕,坚定无比。嘴里吐出的话语却是破坏了英雄的形象:“你怎么可以跟他们打架?还打不过他们?丢不丢脸?”他也很配合的觉得委屈:“是他们先动的手,人又那么多……”和叶把他拉到家里,翻出医药箱,用不知道什么东西往他脸上擦了擦,看了他半天,最后十分有气势的说了句:“我以后不会让他们打你了。”

      莫名其妙的国末照明溜回家,还是被妈妈发现了打架的事情,原因是因为远山和叶往他脸上涂的是,红药水……

      过了几天,和叶就找到他,郑重的告诉他以后陪他玩的时间会少,因为要练习合气道。他下意识的问了句:“为什么?”然后得到一个明知故问的白眼:“因为要保护你不让他们打你啊。”

      这就成了他能气到服部平次的事情之一:远山和叶是因为他才去学的合气道。

      那天他回家,告诉妈妈和叶的事,然后被问:“那照明要不要也去学点什么来保护和叶呢?”后知后觉的国末照明这才发现,和叶对他说:我要保护你,而他才是男生,他还比和叶大两岁……

      不久,国末照明就站在了剑道场里。只是没多久他又去了网球场,因为网球老师发现他的网球天赋明显比剑道高,而剑道老师也是这么认为。也因此,他迟了许多年,才见到服部平次。

      那之后,日子就变得飞快。他们见面少了,拖着一身疲惫反倒可以坐在一起静静的说话。国末照明只记得,每天分别时,和叶红彤彤的小脸和大大的笑容,和中气十足的话语:“加油,一起加油!”背景是接近地平线的夕阳,红的耀眼,红的温暖,要一直照进他的心里去的。

      国末照明成为正式队员,远山和叶通过合气道一段的时候,远山家搬家了。分别那天似乎也是一个黄昏,他记得不真切了。只记得,和叶与自己并肩走在门前的小道上,她低垂着脑袋,自己则一直盯着她两颊垂落的发丝,第一次有了永远的感觉。

      至于那张照片,某个夏日祭国末照明悄悄拍下的那张,在手里捏了半天,还是没有送出去,再后来就放进了钱包里。少女为少年的生活带去光芒,从此在少年心中占据一个位置,成为一切美好的代表,他的原动力。如此老套的起源和经过。

      等到20岁才去找和叶,是因为20岁的国末照明变得强大而有勇气了。可是用了好多年的旧照片是无论如何也拿不出手了,想了半天终于想到和叶有个从不离身的护身符。那么,我也是可以的。如是想着,他敲开了远山家的门。

      本来事情进行的十分顺利,直到合气道场外遇到那个黑皮肤男子。对方虽然摆着笑脸,却让他有种危险的感觉。看他毫不迟疑的进了女子更衣室,更是皱起了眉。答案在他打开护身符的那一刻揭晓:服部平次!

      这个名字对他,绝对不是陌生。他出现在与远山和叶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国末君你很好,和平次那个家伙一点都不一样。”出现在他日日与和叶的对话中:“今天又和平次那个家伙吵架了。世上怎么会有那么过分的人?”出现在和叶学合气道的时候:“我要保护你,我还要让服部平次没有机会嘲笑我。他有剑道我也有合气道!”出现在与和叶分别的时候:“以后和平次吵架的时候我就没有诉说的对象了。国末君下次要是碰到平次,就帮我打他一顿!”

      他怎么会,单单忘了这个人。或许是因为,那时眼里只有她吧,所以才会连和叶天天挂在嘴边的人都自动忽略了。但是这样一来,就好像告诉他一切都是梦,这么多年的点滴念想,突然就没了意义。

      关于那个欠扁的人的事情一点一点被想起,原来他是知道的。也是,和叶的一切他都该记得的。国末照明还知道,其实远山和叶灿烂笑容下有隐藏的东西,叫倔强,有时是逞强。再是委屈也会微笑着说我没事;再是难过也不轻易流泪;再是疲惫也会在道场上站下去;远山和叶应得的男人,是可以看穿她的逞强,包容她甚至纵容她的。那样的人,不是服部平次,不应该是他呀。

      用两根手指捏着照片,国末照明很是不服气,旋即苦笑。世上本就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的道理。他认定了远山和叶,远山和叶认定了服部平次,也一样的没有道理。

      既然这样,不如先占点眼前的便宜。国末照明拿出笔,思索着怎么画才是最佳效果。来日方长,谁知道和叶以后会冠上谁的姓?





伪后记
      首先要说,文章最后一句话罪过啊罪过,那绝对不是我的意思。和叶是一定会改姓服部的,所以国末同学你还是另觅芳草吧……
      然后,恭喜冲田同学,正式走出炮灰的阴影~国末照明同学,虽然你出场很迟,却是官方认定的炮灰。

  这篇文的灵感来源是《微光》by阿白白,不错的小说。还有名字是借用了《Out of the darkness into the light》这首钢琴曲。当然,最大的灵感就是国末同学了,thank you ~
      柔姐,我果然还是先写完了这篇有了开头也有了结尾的文……
      爬回去挣扎我的断尾文……ORZ。


[ 本帖最后由 御景芈 于 2009-7-14 16:38 编辑 ]
作者: 彼得·雷    时间: 2009-7-14 12:33
既然楼大说看过微光,那么我就用这个号来回复好了^^

又一个写国末照明的文么,笑。
国末同学真的是好可怜的小炮灰呢,感觉就是还没有开始恋就已经夭折的可怜感情。
不过其实我觉得国末很成熟呢~这点就比平次优秀许多。
其实有些时候在盲目的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会忽略掉许多小细节。
正如文中的国末同学忽视去咀嚼和叶的话语因为造成了如此悲剧的结果=v=
不过国末同学的故事还没完捏,所以期待他还有更好的表现哇哈哈哈[一 一]

然后题外话
其实阿白白的微光的男主有段时间是我的大爱呢><
话说竹外梅子和叫声猪头其实也还不错嘛=v=
另外,我是幻~

CB奖励我今晚过来发XD
作者: 萌侦探柯南    时间: 2009-7-14 12:39
平和联盟的第一个RP帖下留名,以资纪念。
话说以后平和所有的主题新帖旁边都会有大拇指了,感觉好像有点囧。
作者: 彼得·雷    时间: 2009-7-14 12:40
那个恶心的又土包的大拇指我已经向上级反映了
一定要去掉,太恶心了= =
作者: snail    时间: 2009-7-14 13:18
支持第一个赚到RP的孩子
作者: 血祭sherry    时间: 2009-7-14 14:27
俺只是坐下来,文章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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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幻姐姐,这就是那个拿伞的配套少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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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Out of the darkness into the l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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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乃当之无愧的剧情小白短篇。
说实话我对人物的小时候有爱这真的不是一次两次了,楼主最后提到白白的《微光》,那本书我一直都没有买,或者说在普通的小书店里没有找到,今天晚上去看郭敬明的签售会要一起捎回来【此乃题外话,可无视】看到的前面句子,貌似是“那是,八岁的远山和叶,他的微光。”这句话让我想起了最近连学校的作文都迷上的词:微芒,貌似差的不多吧,但是俺习惯用了后者,喜欢那种像是破茧而出的、很温暖很甜蜜的小探索,渺小的几乎看不见,却恰比那些灯火通明要美丽的多。
再后来,两个小男人之间的小争吵和吃醋有点小小的可爱,和叶也是一副大姐大的样子说什么要保护男孩子,其实这很无厘头吧,算是很美丽的小誓言,维持不了多久,但是却深入人心。现在想来往往我们相信的东西都是幼年时期无意间说出的话了,现在信誓旦旦反而没有了连锁效应。
文章的结尾我太爱了,尤其是开头的话:其实远山和叶灿烂笑容下有隐藏的东西,叫倔强,有时是逞强。俺现在对这样的女子实在是有爱的没辙,可能纠结当中就是如此美丽的小执着吧,碰到这样的人,若是有机会,当然要去爱,若是没有机会,自然要去保护。
挺好,剧情此处应该是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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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血祭sherry 于 2009-7-15 11:44 编辑 ]
作者: 御景芈    时间: 2009-7-14 16:32
标题: 回复 2# 彼得·雷 的帖子
看到名字就无比亲切啊~
不过我最爱的是陆繁星,因为在某些方面她是我无比羡慕却永远无法成为的人,虽然代价是如此心碎的过往。
不过阿白白其他文我倒暂时没有看过,去看看,恩。

第一个RP贴么?面带微笑实则狂妄笑中……(其实还没有搞清楚RP的问题……)

其实国末照明同学还是第一个在我文里出现的炮灰,写完就觉得自己真是抽了……

[ 本帖最后由 御景芈 于 2009-7-14 16:34 编辑 ]
作者: 御景芈    时间: 2009-7-14 16:34
标题: 回复 3# 萌侦探柯南 的帖子
大拇指?有么?
好吧是以后……咳。
作者: 幻梦飞雪    时间: 2009-7-14 16:47
陆繁星确实是有很多地方让我羡慕呢~我很多不敢做却又想做的事她都一一去做了。大拇指已经去掉了><上级处理速度真快
作者: yellow    时间: 2009-7-14 20:05
支持一下RP制度出来以后平和的第一个RP帖~
国末照明小盆友的出现再次向我们证明了每一段爱情的背后总是有个可怜或者可恨的小炮灰T^T真是可怜呀真是同情呀~

PS,话说我居然觉得那个大拇指其实长得还不错= =估计是在其他地方看习惯了。。
作者: 御景芈    时间: 2009-7-15 14:36
标题: 回复 6# 血祭sherry 的帖子
话说我回想起这个评有点晚不好意思……
微光我也是看的电子书,并且是很落后得最近才看的。

微芒?你描写的很有镜头感~想到《蝴蝶》里那个画面。这么说来这个词确实不一样。

和叶小时候的性格么,只是根据她责任心极强来猜测的。虽然说国末照明比她大两岁或许更符合哥哥照顾妹妹的剧情,但是由于我个人不大女生,写不来小萝莉,于是只好写大姐大……说到底,这都是主观意识的反射吧,笑。
也是希望和叶的阳光效应能持续。

“俺现在对这样的女子实在是有爱的没辙,可能纠结当中就是如此美丽的小执着吧,碰到这样的人,若是有机会,当然要去爱,若是没有机会,自然要去保护。”
我也是十分的有爱,这样的女子值得欣赏和心疼。


最后让我私心的占据一块地方祈祷大学投档顺利,借用一下刚刚赚到的RP。

[ 本帖最后由 御景芈 于 2009-7-15 14:49 编辑 ]
作者: 幻梦飞雪    时间: 2009-7-15 15:09
奖励已发,请注意查收~
期待更多新作~
作者: weepclouds    时间: 2009-7-16 06:26
微光啊 我也很喜欢
其实看到那句”那是,八岁的远山和叶,他的微光“就想到也许灵感来自阿白白吧~
大概是因为受那小说影响太深  笑
其实一直觉得爱情是种盲目的东西  
比如和叶对平次
又如国末对和叶
对于国末  那个划破他的黑暗朝他伸出双手的女孩是他的微光 她小小的身体里有倔强的力量
她要保护他  于是这点点微光终于成为支撑他的力量
这样的设计 怎么看怎么喜欢 =v=
不过可怜的国未还是忽略了什么
和叶的全部美好回忆 也许和他分享过 只是和他无关
伤感呐 T  T
作者: snail    时间: 2009-7-17 10:38
于是前排支持,后排评析~

怎么说呢,这篇文章给人很平淡的感觉,从头到尾都是感觉顺其自然那样地度过的。

故事的架构来看,我觉得其实文章故事的架构还不错,但是如果按照倒叙手法也应该会不错的,这样就可以对于回忆以及细节的描写再扩充一下,因为回忆都是美好的呀,即使是对于当时的人来说是悲伤的,那么经过时间的沉淀留下的也会变得美好和释然。

场景的描述方面来看,对于当时的环境呀,场景呀,可以适当地用用通感等等修辞手法来的描绘一下,这样或许能够减少对白衬托出气氛。

可以说文章的内容不错,但是出彩的亮点不够多,希望下次能够继续有好作品出炉~~
作者: 御景芈    时间: 2009-7-17 21:54
标题: 回复 14# snail 的帖子
谢谢~领教了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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