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SV 于 2009-12-16 20:37 发表
呵呵,执政的时候讲究一个“度”,我提过好多遍了。不过你说的这个问题,在youtube里发生过,我在打开一个视频的时候,上面现实非法音乐,结果只有图像,没有音乐(不只一次哦)。所以如果罚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而且也有例可循。 ...
原帖由 ShiyuTang 于 2009-12-16 20:44 发表
任何一个人,如果合着背景音乐,跳了舞,拍成视频,放到网上,那几乎一定是违法的,因为未取得音乐的版权方的授权,除非音乐的版权方事先声明放弃这种权利。
任何一个人,如果唱了卡拉OK,录音下来,放到网上,那也几乎一定是违法的,因为 ...
原帖由 SSV 于 2009-12-16 20:59 发表
律师费的问题,一般侵权这类的案子,如果罚金不到百万,没人会去告你,不值得,律师费太高。所以我说这里有个尺度的问题,所以中国要搞,必须要和制片厂等商量好了。尺度非常重要,举个例子吧,开车,时速60公里,我开61公里,我确实超速了 ...
原帖由 ShiyuTang 于 2009-12-16 21:23 发表
所以说,这样的法律实际上是不合理的,因为它几乎将所有人都置于违法的境地下,即使他们是善意的,即使只是父母把孩子跳舞的视频拍下来制作成光盘。
如果一种法律让每个人都违法,那这种法律难道不是恶法么?难道不应该废除或修改么?
至于“度”的问题,不说这方面的,而是看看国内有些法律,尤其是关于商业方面的,极其严格,经常将大量的企业置于违法境地。企业为了不被罚,几乎一定需要寻求保护伞,于是政府官员们就有了寻租的空间——因为“度”是由他们掌握的。
所以说,如果法律制定得不合理,使正常的行为也处于违法状态时,那么就必然导致官员寻租——关于这个,制度经济学上研究颇多,我对此只有大概的了解,所以不敢说太多。
那个小孩跳舞还是不错的。
原帖由 SSV 于 2009-12-16 21:38 发表
我们开始有共识了。我也认为他们在一些法律条款里面,尺度掌握的非常糟糕。而且有些人根本就不按正规途径走,我觉得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几千年传下来了,要改不容易。我听过这样一句话(你也可以说是我自己编的),发达国家和 ...
原帖由 夜游_森 于 2009-12-16 22:13 发表
MM还是很可爱的~哦呵呵呵呵呵呵呵~(我不是怪蜀黍=w=
发现这边开辟第二战场了
相信政府部门的某个人会突然修改法律,拱手让出自己的利益,我认为,这种想象还是不要有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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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等哪个热血青年能坐到那把交椅上数十年前的冲动锐气早就磨光了,到手的利益主动放弃的可能性就素浮云哪..
原帖由 夜游_森 于 2009-12-16 22:34 发表
嘛~我还算是有冲动的年轻人吧(咳...
愛川こずえ
虽然不算标准loli...不过也就刚刚成年嘛91/10/25
151せんち还是很迷你的
兴趣爱好也很搭这方面..(废话!
详见口罩萌娘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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