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降落吧~~嗯= =+ [打印本页]

作者: L.H.    时间: 2009-12-25 18:16
标题: 降落吧~~嗯= =+
在经过多方研究终于验证此文不是路边随便捡了个酱油组套上新兰哀的名字扔进平行世界上演红白玫瑰杯洗人生剧而是长了张“《名侦探柯南》续集脸”之后,好吧,请允许俺背着板砖抡起折凳来这地方撒个欢。

老实说看了这么多年柯南同人我对CP已经不存在任何执念,连重口味的新笠向【捂脸】俺都能看得至萌至HIGH无比欢乐,所以不要认为俺是隔壁联盟跑过来砸场的官配党o(╯□╰)o……俺想吐槽的重点在于……不·要

·扭·曲·人·物·性·格·无·视·既·有·剧·情·到·这·地·步·吧……俺·谢·谢·您·了
T0T


ABOUT 毛利兰           ——炮灰星人的日心说


“公主在隔绝血腥的城堡安睡,现世安稳,岁月静好”

生活从来就不是童话。父母离异多年的缘故早早就左手家务右手生活,又摊上了倒霉催的青梅竹马和无良老爹随着年岁的增长越发突出的“超级事故体质”(并且这杯具的人数居然还在增加中比如园子和本堂弟弟)在平

均一天十三起(远目)的“毒杀抢烧”事件中主动地被动地见证人生染血的悲欢离合,毛利兰同学即使反射弧堪比恐龙脑袋里不长脑浆只养鱼也该有“正视淋漓鲜血”的觉悟。会为人揪心为人落泪是出自内心的良善却并

不是无知。那么,所谓的“温室花朵”和“城堡公主”……这都是在说谁啊喂一



“朵朵葵花向太阳呀么向太阳”

唔,全文至少有八处地方无比显眼(碍眼?)地从正侧面描述工藤新一之于毛利兰就是“生命的源动力”,离之则死。这就好比把这个难得的好姑娘抽了骨去了筋剩下张白惨惨的皮。在小新同学没有离开的过去,他只是

占据着毛利兰生活中可以称得上十分重要的一个位置,感情也是在小新同学悸动了多年之后才迟钝地萌芽(有疑义的自己去考究漫画和动画,并且在那么多萌萌星少年少女出现之后小新同学的正夫地位已经越来越不牢靠

了啊哈哈。。咳扯远)。在小新同学离开以后,即使因为思念而深夜辗转即使因为害怕而在心底一遍又一遍地呼唤着心上人的名字,前者不过是恋爱中人都会有的成长烦恼和牵挂担心,后者更是悲摧的自我暗示在作祟任

谁都知道小新同学不是
SUPER MAN能戴上眼镜变超人从“千里之外”赶来,这完全构不成她将其作为唯一灯塔的证据。。并且俺坚定地相信她在镜头外同时也喊了“爸爸妈妈快来带我回家吃饭吧”(喂)。。。更不要

提小新同学若不幸光荣了是不是有一个加强连的温柔美正太
/少年/萝莉/御姐(你够了)前仆后继地扑上来给她慰藉给她爱。所以结案陈词是什么呢。。。就是。。。“少了太阳我造个光源照样转着我的小脸盘,少了灯塔我

装个
GPS玩转四大洋”(拖走……)


“神奇的APTX9684蒙住了你我的眼”

文中我百思不得其解的一个问题是,所有人都成长了沧桑了为什么只有毛利兰成了彼得潘?难道乌鸦组织留了后手给她灌了“身体长大心智不长”的反原胶囊APTX9684?否则有哪个姑娘能在年岁逐渐增长后还每天活得

如言情小说女主角一般“很傻很天真”,以为发嗲眼泪是制服男人的必胜法宝,日日夜夜地扯着老公回忆当年?更何况。这从来就不是毛利兰。先不说毛利兰承袭了妃英里的一半基因,就算是无良大叔偶尔正经起来,那

通常只有麻将和赛马的小眼儿也能透出洞察世事的精光。不作为和不能做是两码事,俺承认灰原哀是个天才,可毛利兰终究也不是个笨蛋。岁月流逝每个人终会成长,就算毛利同学不会成为第二个妃英里也不会是个“柔

弱”的“居家小妇人”,以丈夫为重心的生活。。。您以为现在是平成多少年?至于最后那个天雷(原谅我)的“你爱我么”,顺着作者的思路走,是否可以解释为毛利兰其实至始至终都洞察了一切。自相矛盾的设置俺

已经没有别的话需要说了,摊爪。



ABOUT 工藤新一         ——红玫瑰&白玫瑰


“——今天,你看雷雨了么?”

灰原哀死了,于是红玫瑰成了朱砂痣,白玫瑰成了衣领上落下的一粒饭。英俊而忧郁的小新同学把朱砂痣埋在心底谁也不说许多年,每年还玩儿追踪与反追踪捧着现在,噢是他最讨厌的颜色却又代表着爱情的火红玫瑰去

了偏僻的墓地抱住墓碑内牛满面。(组织都飞了一个死人还隐姓埋名个啥?这是个问题。)见到儿媳妇像给雷劈了一般险些连伪装都撑不住,孙女出世后唯一的笑容都只展现给她看,临死之前那最后一声深情的呼唤点明

本文中心思想。噢不要问“他老婆呢?”就请让我们把毛利兰当成死人来看待吧,炮灰饭粒女怎会有发言权,反正她很傻很天真,杯洗具只在小新同学的“绝对领域”上演,不是么。还能有比这更雷的剧情不?


“——每个人都需要找一个合格的对手来走过漫漫人生路”

唔,好吧,从互相吐槽的方面来说灰原哀确实是个任谁都无法替代的对手。但就好比温柔似水度过不了一生,难道相互吐槽就可以了?这仍旧是个问题。但鉴于斯人已逝,咱也不可能翻个时光机出来回到过去从头来过,

按下不表。至于案件,必须承认的是灰原在很多时候都能给予小新极大的帮助,但其实根据原作来看,灰原对追查案件本身是没有多大的热情可言的,事不关己的案件,在她眼里或许还比不上一本时尚杂志。退一步说,

就算天长日久灰原成为了江户川不可或缺的助手,这终究只是志同道合。就好比服部好比优作,照着找对手度过漫漫人生的观点,难道最后来个新
ALL?()生活确实并非动作片,没有了洗手做羹汤的温婉女子,工藤新一

之名,终究只代表了荣誉勋章。


“谁是谁的保护伞”

文中作为煽情点的一段提到灰原哀和江户川说不需要他的保护。然事实是做出来的不是说出来的。即使灰原哀确实与小新同学风雨同舟面对危难,在很大一部分时候,她仍旧活在保护伞下。保护着她的身份不被金发变态

叔叔发现,保护着她深入敌方,甚至于多次的救命之情。同理,来反观毛利兰。“相信新一”是毛利兰的人生信条毋庸置疑,但当他不在身边的时候,这个姑娘依然能够爆发出惊人的潜力靠自己的力量救助周围的人甚至

包括于小新和灰原哀,信念不是不作为,信念是自我暗示的力量。(唔,其实设想一下面对面的情况,空手道黑带的实力比阿笠出品翻版必究的任何道具都有获得生还的希望。)



ABOUT
灰原哀           ——活在你心中

没有什么要多说的。本文已经美化或者陈述的事实有太多。只是,我说只是,灰原其实并不会在最后说出那样的一句话。这是因她的性格做出的最后注解。


IN THE END

我想说长着“续集脸”的同人是不会让人在抽去了人物名字和一些小剧情后完全可以把文章当原创出品来看的。工藤新一也许会在故事的最后大逆转般爱上灰原哀,毛利兰也可能早就做了真正的炮灰死于战火,但这里

不是他们的终局,他们的世界自成一体,容不下你我的无端修改与臆测。



L.H.
敬上

[ 本帖最后由 L.H. 于 2009-12-25 18:42 编辑 ]
作者: wangyuankai    时间: 2009-12-25 19:12
to kiki ,我等你足足有两个小时吧,你写的评论也确实够长的。我只能对你说不要激动、不要伤感、乐观点,我们慢慢筛选柯南同人文。
作者: panzerVI    时间: 2009-12-25 19:51
不管怎么说这仍然是好大的一瓶隔壁酱油……
作者: 哀奥里亚    时间: 2009-12-25 20:09
不知现在月刊收视率如何=W=MS是些有意思的人在做嘛~可喜可贺~有权利就是了不起~
作者: L.H.    时间: 2009-12-25 20:20
。。。。望天。早就知道有这种就结果了。。换马甲吧到时候查IP说我不敢上主ID.....用主ID吧就把言论往工作组身份上套了真是。。让人没话说

话说我其实只是来友好交流一下的嘛。。KAIKAI我们回家一 一

[ 本帖最后由 L.H. 于 2009-12-25 20:21 编辑 ]
作者: 鹤屋    时间: 2009-12-25 20:23
你换马甲我也不认识您们=W=干了就别怕丢人~您们=再不济也是个工作人员~不能公正对待索性就做贵联盟自己月刊多好=W=
让人没话说您们还说那么多有的说不得说到我们小区来了~
这可是柯哀联盟~版规都没看过就出来混了啊?

[ 本帖最后由 鹤屋 于 2009-12-25 20:26 编辑 ]
作者: L.H.    时间: 2009-12-25 20:29
叹气。用主ID只是为了表示本人对作者的尊重,您要真往那么不堪上想我也没辙不是。

如果您没有看过我做的评论就发表上述言论真是太失礼了。对文章主体我要说的甚至还不止以上那些,然这些不过是友好的交流。我很期待作者的回复。

楼上提到公正对待问题我也麻烦您去看看以往我们所做的工作,否则就是红果果的诽谤了。

只有这句话,我是代表所属的事务所官方团队说的。

以上。
作者: panzerVI    时间: 2009-12-25 20:35
说到修改~所有同人都是修改~因为需要原作所不能完全/及时满足的~

说道臆测~连73自已也一样~无非是我觉得是,你觉得不是;他觉得有,她觉得没有;此时乐意,彼时不满罢了~

至于哀~本文都没出场……实在不好说美化在哪里~
作者: 鹤屋    时间: 2009-12-25 20:37
嘛~我用主ID也是因为怕我连个头衔都没您这么大个头目会自动54=W=
谁没礼貌大家都看得到~当然拿着不是当理说是某些人的特点~这我多年前就习惯了~
至于作者我们已经联系了那就四个字形容是怒不可遏所以您别盼了赶紧回家吃饭吧~
工作好能成这样么~金也不是这么贴的~您也别代表事务所官方团队~您面子有那么大么~我好像没说事务所官方团队都是XX吧~您真有理何苦断章取义夸大其词呢~
还是那句话~真是柯哀联盟~您注册比我都早不会不知道这点道理~赶紧歇着吧~
最后希望咱们交流控制在两行之内我真懒得看~逼我打这么多字很痛苦的=W=

[ 本帖最后由 鹤屋 于 2009-12-25 20:38 编辑 ]
作者: 鹤屋    时间: 2009-12-25 20:45
原帖由 L.H. 于 2009-12-25 20:40 发表
。。容许我怀疑下您是否只看了最后一段

也容许我声明我所有的言论都建立在通读全文十遍的基础上。

一切都以续集脸为前提进行了相关的探讨。此外。我无话可说。 ...


恩~那就不说了~因为俺已经看不出您在和谁说话了=W=欢迎友好交流~晚安=W=
作者: L.H.    时间: 2009-12-25 20:46
原帖由 鹤屋 于 2009-12-25 20:37 发表
嘛~我用主ID也是因为怕我连个头衔都没您这么大个头目会自动54=W=
谁没礼貌大家都看得到~当然拿着不是当理说是某些人的特点~这我多年前就习惯了~
至于作者我们已经联系了那就四个字形容是怒不可遏所以您别盼了赶紧回 ...


这位同学。您看清楚我写的字了么。我说的是。我代表着我“所属“的官方团队,月刊组确实就是我的地盘对此您有什么怀疑么?

月刊至始至终都保持着新兰文和柯哀文几乎各占半壁江山的比例,您抽出任何一期都是可以的。

而我的评论后跟着L.H.敬上而不是事务所月刊组敬上,评论出自个人行为,和权力无关。
作者: 鹤屋    时间: 2009-12-25 20:53
原帖由 L.H. 于 2009-12-25 20:46 发表


这位同学。您看清楚我写的字了么。我说的是。我代表着我“所属“的官方团队,月刊组确实就是我的地盘对此您有什么怀疑么?

月刊至始至终都保持着    文和柯哀文几乎各占半壁江山的比例,您抽出任何一期都是可以的。

而 ...

哎呀,还以为已经打发您了正准备睡觉呢,挠头。
是您的地盘不等于是您一个人,我没说过针对所有人吧=W=您咋总说的那么大呢~一边说代表自己一边扯上整个团队您自己不会没发觉吧~
顺您又超过两行了。。。。。。很困扰呢~

[ 本帖最后由 鹤屋 于 2009-12-25 20:54 编辑 ]
作者: L.H.    时间: 2009-12-25 20:58
同学你的逻辑似乎出现了问题。那么我们来整理一下思路好了。

鹤屋:您们=再不济也是个工作人员~不能公正对待索性就做贵联盟自己月刊多好=W=

我:楼上提到公正对待问题我也麻烦您去看看以往我们所做的工作,否则就是红果果的诽谤了。只有这句话,我是代表所属的事务所官方团队说的。

于是问题的中心在于。。。这句话是对您质疑我们工作的回答,代表我所属的团队请您公正评判我们的工作。

我自己是没觉得哪里出了问题。望天。怎么就沟通不能了呢。
作者: 鹤屋    时间: 2009-12-25 21:05
倒塌,您先把40楼一边摸着左心口自问一边想想谁逻辑错误一边看一下比较好~
我"质疑"的是您,就这样,别人我又不认识我何苦质疑人家=W=
沟通不能不能因为您是您,我自然沟通不能=W=
而且是贵刊找到楼主的您做的怎么样自己清楚~
说在人家贴里这样不礼貌~有意思继续讨论咱单开帖~而且我正打算去洗手间~嗓子眼不太舒服=W=
作者: L.H.    时间: 2009-12-25 21:11
好感动终于要回到文章范畴了么,关于文章本身的讨论我欢迎之至。

你那个“您们”难道是指我这个单数?噢。。如果这么理解的话倒真是我的错误了。。抱歉。

唔。做了四年我对自己的工作从来问心无愧我确实比你清楚。CA的众多写手我也相当熟识,许多柯哀向稿件也是我一字一字认真看过去的,包括这篇文章,这篇文章我花了整整两个小时的时间去看去思索。所以您要认为我是针对CA来找茬的随您的便了。

话说我其实就是来讨论这篇文章的是您歪楼太厉害吧。

摊爪。

以上。
作者: Grey    时间: 2009-12-25 21:12
好吧,那我MS得站出来说一下了吧
首先个人认为这样的对文章本身的评论的话,如果是过于偏激或者是比较有针对性的话还是单独PM作者本人私下交流比较好,在帖子里贴出来的话难免会造成其他会员的不悦与反击
另外关于月刊,我想说的是,两位主编是不是对我们联盟有什么积怨很久的想法?
不知为何文字中有一种对本联盟同人文,或者简单的来说,对本篇文章有相当大的意见呢?
此外,我非常赞赏LH能够对文章的见解,当然,这是你本人的看法,不过,在这里发帖出来,与柯哀众的想法有着相当大的差距出入,势必会导致个别会员的抨击。
如果是不得不在原文贴内发出来的话,我想,两位身为月刊的编辑,应该能够知道点到为止和在柯哀联盟言语的程度吧(笑)
有的话可以说,有的话不可以说
因为在这里一旦说出来,可能不单单是对原文的作者,还是对本联盟其他会员的一种不理解与不尊重了吧(这句话可能有些言重了)
当然,我是非常欢迎月刊在我们联盟选稿,不过,如果会发生这样事件的话,会让身为斑竹的我有些困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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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个人牢骚(两位编辑可以不看也罢~不过我想应该会看吧~
既然都是同人文,对于角色本身的看法也有每个人不同的见解的吧
一百个人心中会有一百个灰原哀、工藤新一、毛利兰
每个人对他们的性格看法我想都不会相同的吧,否则,天下大同岂不是偌大的杯具?
以一个人的看法来评判别人的见解,通常都会产生矛盾的吧
每位同人文作者都把自己笔下的角色当成是自己的孩子在疼爱,所以才会提笔写下这些内容
那么,能否请尊重这些充满爱的产物呢?

换位思考一下,假如现在有人在一篇新兰联盟里认为不错的同人文里这样大篇幅的公开表示对文章的不满或者对文章的自己独到的见解,新兰联盟的其他会员又会有什么想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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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选择合适的方法说出自己的看法,知道自己的立场,这样的话对大家都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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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一副死相的C留
作者: 鹤屋    时间: 2009-12-25 21:17
原帖由 L.H. 于 2009-12-25 21:11 发表
好感动终于要回到文章范畴了么,关于文章本身的讨论我欢迎之至。

你那个“您们”难道是指我这个单数?噢。。如果这么理解的话倒真是我的错误了。。抱歉。

唔。做了四年我对自己的工作从来问心无愧我确实比你清楚。CA的 ...

嘛~我从蓝叶还当编辑那时代我就有认识月刊编辑了~大家做的怎么样我自然知道恩~
至于文本身说的正确我也不想歪楼这都是逼的~根源您自己清楚~这事不是一次两次了是某地特色我清楚~
不过既然版主发话了咱也别丢人现眼了~等着看楼主怎么评价您吧~实在忍不住了~我先去洗手间=W=

[ 本帖最后由 鹤屋 于 2009-12-25 21:18 编辑 ]
作者: L.H.    时间: 2009-12-25 21:23
楼上是来谈论资历了么,笑。这点我倒是想说,月刊重组之后才是真正的黄金时代,虽然现在随着整个事务所同人质量的下降颓势越来越明显。恩,其实月刊从第一代到现在我不认识的编辑加起来不超过一只手呢。【唔讨论这个似乎也没什么意义】

某地特色。您是在指新兰联盟么。抱歉。除了上来约稿我两年没进过联盟板块了。

版主的话容我稍后再回。
作者: 鹤屋    时间: 2009-12-25 21:28
事务所衰退文章水平下降月刊反而到黄金时代了么,有点意思~
至于资历没必要~我说了您注册比我早轮不到我充老~
至于某地其实您说的不完全正确~嘛这样就不好玩了~下面是你和CC的时间了~
我去PES2010了=W=
作者: L.H.    时间: 2009-12-25 21:37
同学您的逻辑真的有问题我不想再说什么了。最后解释一句。月刊的黄金时代在重组之后,重组是四年前的事情了。以上
作者: 鹤屋    时间: 2009-12-25 21:40
寒~您咋分不清好赖话啊~我是想小事化了就完了~真是给脸都不要、、、、、、
我真是头回碰上这甩不掉的~拜托您别这现了·楼主回来了~您等着爽吧~

[ 本帖最后由 鹤屋 于 2009-12-25 21:42 编辑 ]
作者: rainyyiyi    时间: 2009-12-25 21:43
话说那月刊的主编。。我先跟你说。。
这文不是我自己自荐的。。这是你们的采集员自己问我要的。。

那么你所说的人物性格扭曲我想大概你们自己月刊那个负责找文章的人自己没有看过

第二。。
你不要我的文就不要。。不要说那么一大堆废话我都不好意思看

我无意要月刊欣赏我的文。。请你回去吧。。。

从此之后我希望月刊所有的人编辑人员再也不要路过看我的所谓扭曲人物性格的文
作者: L.H.    时间: 2009-12-25 21:44
原帖由 Grey 于 2009-12-25 21:12 发表
好吧,那我MS得站出来说一下了吧
首先个人认为这样的对文章本身的评论的话,如果是过于偏激或者是比较有针对性的话还是单独PM作者本人私下交流比较好,在帖子里贴出来的话难免会造成其他会员的不悦与反击
另外关于月刊,我想 ...


终于出来了个能沟通的了。。感动死我咧

- - 为什么我都重复了N遍我是建立在对续集脸的基础上来做的分析就没人正视一下这句话的重要性?

文章写出来就是让人交流的吧?从头到尾都是好,顶,楼主我们支持您真的有助于作者本身的进步么?

我自己也写过同人知道不和谐的声音才是前进的动力,还是说CA已经发展到只容一家之言的地步了。

我不是隔壁来找茬的也不是代表月刊组来这里对CA稿件发泄的,我最喜欢的一篇同人根本就是CA出品所以我何必打自己的脸?

用主ID就是为了表示我的尊重没有别的意思,否则我用其他9个马甲来晃一晃就不会招致这么多居然会针对到我所属工作组的抨击了吧?

以及对联盟本身成员的不尊重?OTL..为了不招致这样的误解我甚至把“工薪新一也许在结局会爱上灰原哀”放在最后加深印象,一开始也提到我对CP真的没执念,结果还是被华丽地无视了?

从头到尾我有说过灰原同学一个不字么?除了陈述事实我没有做过别的事情。所有的吐槽也都是针对了对角色的过度扭曲上。

同人从来就不是一家之言,各人有各人的理解,于是建立在我的先提条件上,明眼人一看就能明白知晓的东西确实是做了扭曲不是么?当然跳出续集脸的框,您完全可以当我就是来说了通废话然后滚走了。

我一开始就限定了自身言论的有效范围,为何还是在认为我针对CA这个联盟发表意见?
作者: panzerVI    时间: 2009-12-25 21:52
话说续集脸到底是什么?关于小柯恢复之后情节内容的同人之通称?
作者: rainyyiyi    时间: 2009-12-25 21:54
于是我来说一下我自己的观点

你们sr的人都觉得兰j可怜。。实话说这种家庭背景的人在中国就可以找上万个

是不是我要做个市场调查问问他们是夫妻双方分居。。但是父母都爱着孩子可怜还是从小无父无母没有任何知心朋友简单。

不好意思。。你说兰j等某新是痛苦的
那我告诉你。。我17岁的感情就要比兰j复杂多了。。可惜跟你说了也不懂。。
如果一个人失去了爱情就要标榜自己多可怜。。就要哭得跟死人了一样。。不好意思这种人我觉得很可悲

只为了自己的爱情活着的女人是可悲的。。我就是这个观点

月刊主编们愿意评论就好好写意见我没意见
但是希望你尊重作者
不要上来第一句话就是你们扭曲了人物

不好意思我不是73我不会符合你们的要求大呼天使万岁

你拿到社会上去问问别人这到底道理是站在我这边还是你这边
难道最标准的尊重人都不会么??

你不喜欢就回去吧
我相信隔壁比如圣洁如兰的文章会更加符合你的口味走好不送

一个人经历了什么和她自己的成长是不成比的

否则怎么还有俗话说一把年纪活在狗身上

我认为兰j没有成长,从来没有成长过。我就是这个理解,成长是要自己坚强。。我想问一下连自己一个人生活都不会谈得上什么坚强????

她如果真的坚强真的成长就不应该相信什么恋爱神签不应该天天说新一你快回来

至于哀的美化的问题,我想哀这篇文章几乎都没有出现过。。从头到尾只出现了一次。。说了一句话
你说哀不会说这句话。。难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不懂么?你难道连给快要离开这个世界的人说一句自己的真心话告诉自己爱的人实话的权利都要剥夺么?

那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信奉天使的人为什么连一个人最后的心愿都不能满足

不好意思我写了很多。。。

最后说一句

写同人是我的事和你没关系你请回
作者: L.H.    时间: 2009-12-25 21:57
不是通称。而是对坚持了原著设定再发展起来的结局向的一种称谓吧。

作者对大的主线剧情没有改动,也遵循了剧情一般发展会出现的结局,但是在此之上人物性格却出现了明显的偏差,恩,怎么说呢,就像家具不配套。

话说真的不是有这个前提条件,我一个字都不会来说的。。

作者大人,您让我看到了您的态度。那么我对我的做法深感抱歉了,因为我竟然认为您是有交流意愿的。

以上。

到此为止。
作者: weepclouds    时间: 2009-12-25 22:01
我看了半天  感觉有必要来说句话
这文是我找LZ约的稿
既然约稿了当然是已经肯定这文有可取之处 至少我觉得 作为一篇同人文
虽然难免会给人有争议 但是从文笔和故事性上来说还是不错的
但是我从刚才看到现在 觉得很莫名其妙
KIKI的评论完全是针对文章本身  为什么会牵扯到月刊对CA的态度上来?
如果说我们对联盟有偏见的话 我何必要找柯哀文?直接全部上新兰文不就好了?
对一篇文章有批评的声音当然是希望能有进步的空间
难道一味的说好就是对作者最好的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觉得我们也没有什么必要继续讨论下去了。
你们对评论本身有什么不同的意见也可以说出来
比如说 你们觉得这篇文章对人物形象的塑造没有违背原本的人物形象
双方给出理由不是很正常么?
我觉得这明明是纯学术讨论 为什么会变成人身攻击?
想不明白
就这样吧
作者: panzerVI    时间: 2009-12-25 22:06
原来这样……完了那我也写的这种结局向……

其实我觉得73也没办法保持自己笔下的人物形象~很多人都是因为这样而不满而奔向同人吧~不过也不好要求同人把握得就一定符合大众口味不是~关于兰J的人物性格我觉得73一直在往下折腾……哀呢~也好不到哪儿去~只不过我更在乎后者罢了~

关于前面那个长篇大论~我也真不认为那是一种很好的交流方式~
作者: rainyyiyi    时间: 2009-12-25 22:06
原帖由 L.H. 于 2009-12-25 21:57 发表
不是通称。而是对坚持了原著设定再发展起来的结局向的一种称谓吧。

作者对大的主线剧情没有改动,也遵循了剧情一般发展会出现的结局,但是在此之上人物性格却出现了明显的偏差,恩,怎么说呢,就像家具不配套。

话说真的不是 ...


不好意思。。我的意思是。。你要交流可以
但是不能够上来就说那么一句讽刺的话说我什么扭曲人物性格。。。要不要我拿出去讨论一下到底谁有礼貌了

既然你不尊重我我就没有必要和你交流

请你回去不送

还有。。扭曲人物性格是正常的。。每个人有自己的理解

如果你认为要交流,可以,请你用比较客气地说话跟我说话。。

你没有权利仗着自己是审稿的人就出言不逊

我审别人的论文的时候即使别人写的再不好我也会首先肯定对方的

我不想教你做人的道理

我自认和你这种以为来个主id就表示尊重的人没有话可以说
作者: 赤尸藏人    时间: 2009-12-25 22:16
唉……同人文本来就是无意义的……

对同人文的文艺评论更是无意义的……

对评论进行评论也是无意义的……

至于非要附加上什么“意义”的行为……更是无意义

所以辩论也好争论也好争吵也好,更是无意义的。

以上。
作者: L.H.    时间: 2009-12-25 22:19
审稿人不是我谢谢。我只是在整理终稿的时候做最后校对而已。而且从头到尾的那篇评论里有体现我是审稿人?我没那么爱显摆您放心。您现在可以认为我是慕名而来伤心而去的路人甲了。

既然到现在都在忽视我交流的前提。也没必要再说话了。。话说尸体你居然活着- -

[ 本帖最后由 L.H. 于 2009-12-25 22:20 编辑 ]
作者: rainyyiyi    时间: 2009-12-25 22:29
楼上的。。

我不管审稿人是谁
但是你是来发表意见的,那么作为总结陈词的人你应该明白要尊重作者,对对方有起码的尊重让别人能够平心静气看完你的评论总归可以把。。。你知不知道说话要给人面子要给对方下台的要给别人起码的肯定

这都是说话做人的基本道理,我只是认为你不懂道理我就没有必要跟你多说话
作者: 哀奥里亚    时间: 2009-12-25 22:30
嘛,结束吧。伦宝和大家都消消气,别继续水了挺好的文。
如果没事了介意版主把40楼起除了个别正常回帖单独移除锁定。
免得影响别人正常看文,对造成的麻烦俺深表歉意。

[ 本帖最后由 哀奥里亚 于 2009-12-25 22:32 编辑 ]
作者: panzerVI    时间: 2009-12-25 22:34
行了吧大家也各退一步能散就散了算了~

个人都是带主观情绪的~虽然主编大概有抱着交流的意愿来但是潜意识里还是有自己的cp向~而且基本一定会有的~月刊我04年以后就没看过了现在也不知啥样~不过挑文的口味上终归也会有个人喜好的倾向~就像我唯一听过一次的柯哀主题的45s广播挑了个上帝啊兔子什么的同人念了反正我听过了基本歇菜~所以说不同cp向的人本来就存在理解对方的障碍就跟性别差异一样没法解决的~有时候话多了只是适得其反~“交流”过头了还不如回归淡定~

唔~差不多热闹够了就该干啥干啥哈
作者: 柯哀Fan    时间: 2009-12-25 22:43
可以提出建议让作者改进 这样能逐步提高作品水平 都能达到要求唉。。。 也没必要为这事闹不愉快 各退一步吧…
作者: 哀奥里亚    时间: 2009-12-25 22:49
话说轮子你第一个文应当贴出来,虽然你不满意但我看的很爽快。
而且有不少至理名言。。。。。。虽然没这个有内容但是有时候大白话更有意境~
这里面关于墓碑前那姐们记得你说要写番外来的。。。。。。伸手。。。。。。
作者: rainyyiyi    时间: 2009-12-26 02:28
额。。。又来一个

我的文是不是受到高层的诸多关注所以来的人真多,都是一些我平时从来不在ca看到的人。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要受宠若惊一下或者是要来段感谢词。

不是我想说那两位是新兰联盟的人,我只是觉得你们说的话有隔壁的一些影子而已,所以不好意思直接把你们归位了新兰迷,不好意思是我错了。

我仔细把那位主编的长评仔细看了一下。。不好意思我语文水平太差完全看不懂,至少第一遍我没怎么完全看懂,有点网络火星文的感觉,我对这种语言用词非常之感冒,因为我觉得我智商太低没办法理解作者的意思。

我觉得要写意见简洁明了即可,告诉别人通过或者不通过,优点在哪缺点在哪,至于修改完全没必要了,这不是修改论文,我可以要更多的实验结果来证明我的理论,使我的论文更加可信,或者更加试验更加充分。至于同人文,的确每个人想法不同,这说是说一篇同人文,说白了从头到尾就是我的一些不成气候的感想。还有文里面描写“什么兰是安坐童话的公主还有某新是兰的全部人生意义”,不好意思,这些不是我原创的,我是从一篇非常经典的ca文里面借鉴的,当然咯,人家只在贴吧这种你们可能根本不屑于去的地方自娱自乐。

至于兰和哀,我想要议论可以写长篇大论了,略去。

当然我也没有针对月刊的行为,当时问我要文的那位同学,我也跟她说谢谢她喜欢我的文,我以为一个人的文会有人欣赏是件好事。
只是那位长评的似乎太不给我面子了,不好意思别人这么对我说话我实在接受不了。
当然你可以说我完全不能面对不同的意见阿什么的,同人文么,我写来自娱自乐,可是有人来了一大段长评,我都觉得我是不是对待这件事情太不认真了。

以上,我始终抱着自娱自乐的心态来理解漫画和人物,我不希望别人看我的文用审视高考作文的眼光来批判,因为那会让我想起一些很惨痛的回忆。

既然是自娱自乐,我打算就在ca自娱自乐了,所以现在和以后与月刊也没有瓜葛。

再次谢谢各位主编和高层抽时间读了我的文,我不认为我的文章能让人看2个小时恩。实在是拙作阿拙作。

以上
作者: cocain    时间: 2009-12-26 06:44
作为柯哀潜水的火星人,昨天在哀界看了一遍,过来回复。
兰的性格真的是不怎么样,但有很大可能,这就是73给我们的毛利兰。因为这文从头看到尾,她揍是一无脑儿的存在,小鸟依人,泪水滂沱,又让我再一次回忆起了为什么我会最终从新兰阵营里叛变的理由。
不过我还是不排除那是我无脑,导致理解73形象出现了偏差。
楼主大人的性格塑造却是在我以为的漫画形象上更浓墨重彩了一笔,所以怎么说呢,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吗?还是过犹不及?
反正我看着看着,就哑口无言了,这姑娘的存在有种让我失去理智想揍醒她的冲动。
楼主你把毛利兰捧杀得好厉害,这高招,很少人懂,更少人会使…
难怪新兰的会过来闹。这跟不少新兰迷(甚至有些柯哀迷)想象中的根本判若两人吧。
没什么其他意思了,反正每个人心中都有不同理解,我也吐槽乱说说好了。

以及,文中有个地方让我想起了当年塞瑞娜·瑶的那篇经典,最后新一的儿子爱上了他和哀 的女儿,带回家见家长的那幕戏。还有种雪落无声那系列的错觉,当然这都单纯是作者偶尔的灵犀相通罢了,不知道你看过没有,没看过的话,那两篇虐的技术倒是可以去学习一下,至今让我这个火星人赞叹的没话好说。
以及某女神死了我一点都不奇怪,我一开始就在拼命猜她挂掉了,做足了心理准备。


半夜受刺激到现在,下去睡觉了…晚上回来挨砖好了嗯。
作者: 真红    时间: 2009-12-26 10:23
=W=这里依旧热闹是~某人都出现了恩~招呼ING~
大家都有自己看法与其串场还不如发到某只地盘那种公众场合讨论~不过管那帮人已经够苦就是了~
嘛~同人本就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东西~不能自己创造还写个P啊~老老实实蹲快报多好~
不知是不是有意见就得这么折腾~那不早出人命了~如果有人能对自己CP如此大张旗鼓的折腾那才是公正的令人折服啊~
所以轮子以后还是学习描写哀吧~看着舒坦你也省心~心理描写华丽无比不过优秀的流水账那也是不错的~
最后我更希望JN务“正业”画图啊=W=黄瓜都凉掉了。。。。。。

[ 本帖最后由 真红 于 2009-12-26 10:30 编辑 ]
作者: rainyyiyi    时间: 2009-12-26 12:31

我回复一下走人恩。。。
话说这文和我的题目还是很符合的我认为。。。
我写的第一的动力是为了题记。。
但是第二个我想说。。我的确是没有想明确表达某藤后来爱上哀了。。
因为对一个人的感情本身就是很复杂的。。。73刻画的人物太过于简单,这也是我归结柯南是无脑漫画的理由
我甚至觉得单纯用相爱这样的词来说ca之间的感情有点太过于肤浅
因为隔壁总让我有种冲动觉得好像爱情在它们眼力就是浪漫的存在。。除了爱情什么都不要了
可惜我总觉得爱情是最现实的东西,爱情很脆弱,不是靠折腾就能弄下来的,所以我的短篇系列就叫不言爱是有原因的

至于我对兰j的理解,不好意思,谢谢那些月刊的主编阿萨的

[ 本帖最后由 rainyyiyi 于 2009-12-26 18:33 编辑 ]
作者: rainyyiyi    时间: 2009-12-26 18:23
难道写同人就一定要像73那样大肆渲染毛利兰的光辉形象才是性格不扭曲?
难道工藤一辈子只能爱毛利兰就是性格不扭曲?
我想说有多少人写ca文不敢写毛利兰任何一点坏话就是因为隔壁总是喜欢挑刺?
我在贴吧看这种例子实在太多了。
不好意思,我不想这么做,所以我就这么写了

但是我已经不想写下去了
包括这篇文的番外以及我所有的短篇系列以及我正在写的sa长篇我都不会写下去了
不好意思,我这种不崇拜天使,做人极端现实的人实在无法写出73笔下的毛利兰

而我也不想在45s的任何地盘上写正规的对于sr或者毛利兰的分析
所以那篇cp分析我只写道ca部分为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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