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创意作案手法大集合活动!~【6月1日-延长到6月16日,端午节快乐】 [打印本页]

作者: 嘉儿    时间: 2010-6-1 14:47
标题: ~创意作案手法大集合活动!~【6月1日-延长到6月16日,端午节快乐】
本帖最后由 嘉儿 于 2010-6-14 13:25 编辑

世界上并不缺少有创意的头脑,缺少的是分享的平台~
快趁这个机会把你那些鬼点子和大家分享一下吧!

活动时间:2010年6月1日~6月15日

规则:每个手法一层楼,每楼手法相关内容不得少于30字(也就一行而已哦- -我相信真正要描述出来怎么也得100字以上吧)。只要是前面楼层没有提到的手法即可获得5CB的奖励,想法独特、巧妙、具实用性均可获得额外5CB+5RP奖励。活动结束时有效楼层最多的前三名可以在楼层奖励的基础上额外获得:
第一名:推理区最活跃会员勋章(三个月)+50WW,
第二名:自定义头衔(两个月)+20WW
第三名:20WW

所有没有注明无效的楼层均为5CB。+5RP的为10CB+5RP。CB活动结束时发放。请不用担心。

此外,对于别人给出的手法给出精彩评论也会获得RP奖励。

本次活动所指作案手法包含杀人手法,制造不在场证明手法,诱拐手法,藏匿手法,制造密室手法等。恶作剧的话当然也可以,不过要够特别哦。

其中烂大街的一些就在顶楼中写出来了不得重复,要不怎么能叫创意活动呢~
但是在这些简单手法的基础上进行了发挥创造是允许的。

杀人手法:用刀子捅,用绳子勒,从楼上推下去,按在水里溺
举例子说,单纯的说给饭菜里下某种毒让被害人吃下去是不能算做参加活动的,但是如果是用上某种手段,比如那个人之前吃都没有事,但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做到了让无毒的饭菜变成有毒的,那种手段则是可以的。
除了手段,凶器如果是一般不会想到的东西也是可以的。
恶作剧手法:在别人背后贴纸条,在别人凳子上涂胶水(或其他),骗别人说老师在找他……(好吧我最近就看了某个作品提供了某些手法呢。。

PS先到先得,各类小说、动画、电视剧、电影等你想的到的作品里用过的巧妙的手法都可以写,当然越早写选择越多~当然更欢迎原创,不过因为很难界定,不会因为原创有额外的加分。注意不是原创手法也不要轻易剧透是出自哪里……
作者: Raistlin_Gin    时间: 2010-6-1 15:04
本帖最后由 嘉儿 于 2010-6-1 16:35 编辑

我说个烂大街的支持下吧~
用冰制成锋利的形状割破喉管
这应该算是藏匿凶器的方法吧~
不知道这个能不能算

可以,毕竟不是常规凶器,不过因为大家基本都知道,没有创意分。5CB。
楼下的各位也可以做参考。
By 嘉

作者: tinytime    时间: 2010-6-1 16:13
本帖最后由 嘉儿 于 2010-6-1 16:38 编辑

话说这真的不是犯罪教唆么……

随便想一个:有些苦丁茶不是长长一条卷的严严实实么。用热水先把它化开,然后把KCN洒在里面,卷好,再烤干让它恢复干干脆脆的样子,然后放回原来的茶叶罐。
其实大部分叶子会卷起来的茶叶都可以这样处理,比如碧螺春啊,铁观音啊……甚至可以拓展到其它卷起来的食物里。


嗯……先写这个。

味道不会有问题么。。还好KCN比较微量速效。。
同做参考,这样可以获得创意分。10CB+5RP。
By 嘉

作者: tinytime    时间: 2010-6-1 16:51
再贴个非原创的……

把KCN和微量硫酸(没有来源的话可以用醋代替,不过效果可能打折扣……)都倒进有水的马桶(事先戴好防毒面具),搅匀,盖上盖子。
这里利用了HCN具有较强挥发性的性质。在被害人打开马桶几分钟之后就会倒地不起了……
这个我承认是非原创。但是抢先发布哦~
作者: zhong9942    时间: 2010-6-1 22:28
提前将被害人轿车的刹车片微调,使之无法起到刹车的作用。之后再刹车片与车轮中间垫上一片固体油脂。在被害人行驶一段距离,经过几次刹车后,油脂才会因为摩擦、路面温度(一般比空气温度高)和车辆本身的温度融化,变成了与润滑油相同原理的液体油脂,导致刹车失灵,引起交通事故。
PS.此方法仅限夏天使用。
作者: zhong9942    时间: 2010-6-1 22:35
还有,在汽车空调的空气滤芯上滴加高浓度的麻醉剂,甚至KCN......
作者: wei599    时间: 2010-6-3 09:25
本帖最后由 嘉儿 于 2010-6-3 21:48 编辑

也来不HD一会

条件只有一个:人要很多的场合,容易出事的地方,比如有各类疯狂fans的地方
方法:制作意外,如,其实这个是借刀杀人

改回复隐藏吧……隐藏的太深别人跟你重复也比较麻烦
5CB
By 嘉

作者: 灰原~哀    时间: 2010-6-4 13:46
本帖最后由 嘉儿 于 2010-6-4 16:25 编辑

活动啊,哈哈,还好赶上了!!

大街都喝过罐装饮料,易拉罐的开口分两种
(1)拉开之后与罐体脱离
(2)拉开后盖片往内压

Scene:
聚会

Main Character:
凶手与被害人与其他聚会成员

Course:
凶手将剧毒涂在易拉罐上【第(2)种易拉罐,且为被害者喜爱的饮料】自己则拿着第(1)种易拉罐,将饮料拿给被害者喝后,被害者拉开罐盖后,则部分该片会凹, 则            盖片上的毒就会混入饮料(剧毒的容器嘛~~可以在实施前就先处理掉),达到杀人的目的

Finally:
因为盖片在罐内,随意在调查时更不容易调查,虽然有侥幸心理,但是一旦被忽略,即使自己成为嫌疑人也没有决定性证据,况且罐子上的指纹:凶手,被害者,服务员。。甚至生产商。。这样不知道调查的范围会不会更大


文字表达不成熟,请见谅,只望你们看的懂就好
LZ会收吗???


讲的非常明白,这种手法也不算太少见。不过实际上的毒药是否能达到这种效果是有些值得怀疑的。
鼓励详细的说明分析。10CB+5RP
By 嘉

作者: Kummel    时间: 2010-6-5 21:51
对象:恋人
场景:任何
步骤:
Step.1 准备一瓶酒,用注射器注入蛇毒(一定要蛇毒)
Step.2 吻别(只有这一步是关键),在吻的时候可以咬破一点点的口腔内表皮,只有一点,对方是感觉不到的。
Step.3 "就让我们喝下分手前的最后一杯酒!"然后你和对方一饮而尽。
Step.4 过了几个小时(一般蛇毒致死时间为4小时),对方毒发身亡了,你一点事没有、而且有几个小时可以制造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原理是:蛇毒的主要成分是毒性蛋白质,服下的话,到了胃里,胃蛋白酶会把他分解为多肽,然后到小肠里进一步分解为氨基酸,毒性自然消除。然而如果有一点小伤口,让蛇毒进入血液后,毒素溶血,造成心力衰竭或休克而死亡。
望LZ采纳哈!
作者: 王富贵    时间: 2010-6-6 00:03
本帖最后由 嘉儿 于 2010-6-6 21:35 编辑

LS的想法很新奇...可行性还真是....

剧透.出处和手法分别反白,想看哪段看哪段吧。发出来就是给人看的,不过同前改成回复隐藏。By 嘉


作者: 灰原~哀    时间: 2010-6-6 19:11
本帖最后由 嘉儿 于 2010-6-6 21:28 编辑

哈哈~!被采纳了

再来一个

不想说太多

虽然这个是挺常见的:
在天台上有些是分体式空调的室外机。室外机连着一条管,排的是冷水吧!(夏天哦)
First:把被害者麻醉!
Second:去一块木板分别用3块石头和一块冰垫着,上面放着尸体(位置设在天台的靠边)
Third:等待冰块融化,可制造被害人跳楼的假象(前提是把被害人鞋子脱了,放在非天台的高楼层)
Fourth:在事后悄悄地把天台道具收好,并所融化成的水能与室外机排出的水混合

由于耐性与时间关系画了个草图

忘LZ继续采纳 [attach]122152[/attach]

想法挺特别的。不过死亡时间和死亡原因还是可以通过尸检知道的,流下的水量和位置也不一定能完全掩盖,最主要的是那人“跳下去”后不知道有没有机会收回道具,如果在收回道具的时候被抓到就全露馅了……
作者: 冰山雪人    时间: 2010-6-7 13:12
我一开始想让被害人每天喝D₂O(氧化氘,即重水)可以导致被害人死亡,但是通过尸检应该能查出来吧。

最后还是想不出来……
作者: 冰山雪人    时间: 2010-6-7 13:16
次声波不容易衰减,不易被水和空气吸收。而次声波的波长往往很长,因此能绕开某些大型障碍物发生衍射。某些次声波能绕地球2至3周。某些频率的次声波由于和人体器官的振动频率相近,容易和人体器官产生共振,对人体有很强的伤害性,危险时可致人死亡。

次声波貌似也可以杀人……
作者: zhong9942    时间: 2010-6-7 19:43
LS,次声波是可以杀人,不过你也是肯定要4的~
次声波一点指向性都没有......
作者: Angel的守护    时间: 2010-6-8 14:11
本帖最后由 嘉儿 于 2010-6-8 14:32 编辑

夜深人静,趁着被害人熟睡的时候【安眠药状态】
嘉把塑料气球管【材料好的不会随便爆的那种】缓缓地缓缓地塞入被害人口中
塞到喉腔接近食道附近的时候,在气球管接在外面的部分充气。。。。活活噎死被害人
当然充气的时候捆绑着被害人的双手双腿
嗯因为不会爆
所以嘛在持续那种状态一段时间后
在被害人被嘉噎死后嘉还可以把气球先放气然后从被害人口中拽出
然后灌一点点水到被害人口中清洗里面的橡胶味物质
嗯消灭了证据


想法很特别,不过有待改进。By 嘉
作者: tinytime    时间: 2010-6-8 16:02
本帖最后由 嘉儿 于 2010-6-9 12:27 编辑

来个杯具的:


半夜带人去游泳,带上跳台,让他跳向几乎抽光水的空池。
为保证效果可以将其灌醉先。
在天朝估计就会当成醉酒意外处理了……

某电影的悲剧原来可以这样用的么。。不过按照这个逻辑灌醉了直接推到水里淹死也没问题。。别的手法磕到头什么的都可以当成意外了。。
By 嘉

作者: Raistlin_Gin    时间: 2010-6-8 16:03
由于群内同志们的首肯,我在tiny的启发下,史上最藏木于林的作案手法出来了
大家都说,作案工具要自然,生活化,而且要出现在自然的地方,什么水出现在肺里就不自然了
以下内容重口,请斟酌后再反白~
于是我说,用鼻屎塞住鼻孔,用痰堵住食道,史上最自然的死法出现了,当当当当~被鼻屎憋死的
其实我太没有写笑话的天分了,还是看聊天记录吧
Tiny-永杀琴酒 15:42:06
就算是再普通的东西,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就是特殊了。
(Bison)' 15:42:32
= = 那你想用啥啊
Tiny-永杀琴酒 15:42:44
举例:自来水多普通,但是在肺里出现就很不对劲。
老G明镜|博士 15:43:04
用鼻屎憋死人,就很对劲了
老G明镜|博士 15:43:12
tiny是这个意思吧
嘉-欧多桑 15:43:11
。。。
嘉-欧多桑 15:43:13
锤桌
Tiny-永杀琴酒 15:43:14
啊哈……
嘉-欧多桑 15:43:15

守护》铃木女王 15:43:18

老G明镜|博士 15:43:26
藏木于林
Tiny-永杀琴酒 15:43:22
老G好主意哦

嘉-欧多桑 15:43:58
关键是哪来那么多鼻屎……
守护》铃木女王 15:44:08
你们恶趣味么
Tiny-永杀琴酒 15:44:07
潜心收集?
老G明镜|博士 15:44:11
问题是封嘴会有痕迹
嘉-欧多桑 15:44:13
……

老G明镜|博士 15:44:18
    Tiny-永杀琴酒  15:44:07
    潜心收集?

。。。。。
守护》铃木女王 15:44:20
你够恶趣味的须臾

作者: 拓拔飞扬    时间: 2010-6-9 12:06
本帖最后由 拓拔飞扬 于 2010-6-10 07:27 编辑

一个简单的行骗手法

适用时间:像世界杯这种大型球赛进行到淘汰制之后的期间。
适用对象:常收发email的广大球迷们
实际操作:只需要发发email
具体说明:假设现在还剩8支队伍,淘汰赛制,1vs2,3vs4,5vs6,7vs8,1、2赢家vs3、4赢家,5、6赢家vs7、8赢家,最后进行总决赛,如此按顺序依次进行比赛。
重点盯住1vs2,1、2赢家vs3、4赢家,1234赢家vs5678赢家这样单向直线的几场
1vs2的比赛前,邮件群发给100,000,000(1亿)球迷,大致内容就是天花乱坠说一通,研究员预测球赛结果,保证准确无误,不信过两天你看结果是不是。然后给其中50,000,000球迷说是1赢,跟另外50,000,000球迷说是2赢,这样无论谁赢都有50,000,000地方是说对的;
假设后来半决赛是1vs3
舍弃后面的50,000,000邮件地址,对前一半人说过1赢的球迷群发邮件,继续吹嘘专业预测球赛结果,保证准确无误,上一封邮件已经显示了我们的专业预测能力,这一封邮件将进一步保证我们的专业能力,过两天请您继续见证我们的实力。然后对25,000,000说是1赢,对另外25,000,000说是3赢不管结果怎样怎么都有一半是对的。
假设最后决赛是1vs5
舍弃后面25,000,000人的邮件,对前一半说过是1赢的人发邮件,说通过前面的预测邮件,您已经充分认识到了我们预测球赛结果的专业性和可靠性,终于到了紧张的决赛时刻,谁将是最后的赢家?邮件中强调下因为是最后的决赛了,所以这次要收费了,提供一个收费方法(把钱打到某个帐号啦之类的),备注上您的邮箱地址,一经确认我们会立刻将预测结果发到您的邮箱,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行动要快噢。然后一群赌徒大概就会疯狂急着打钱过去,还有一群非赌徒的,在经历了之前100%实现的预言后(对我们来讲是1/8,但对他们来说是100%),也很容易偏向相信这神奇的预测能力,有想借机赚一笔的也容易就此上当。
每个人收费不高,只要¥100(对能够借此机会到赌场里捞一把的赌球人员来说应该不算高吧),只要这群人中有1/25的人信了这连篇的鬼话,我们就能赚到¥100×1,000,000=¥100,000,000(短短的球赛期间骗它1亿人民币啊!)
之后就不用理那群人了,清理痕迹,换个地方去逍遥吧

用这个方法能骗到一大笔的概率还是很大的。对那1/8的人来说真是神奇了居然每次都中,但仔细想想就可以拆穿这个简单没技巧的行骗手段的。所以说如果最近世界杯期间遇到什么预测比赛结果的邮件,不要这么容易就掉进去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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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下楼下的同鞋,那报纸应该也是借用了其他地方的思路吧,这个故事我大概是前年春节饭桌上听我表哥讲起的,他应该也是从更早之前的某篇文章里看来的,嗯~
作者: lipaoliuhao    时间: 2010-6-9 13:49
18楼的手法在2010年5月5日中国青年报上看过,原题叫《预测假象与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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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也来说一个:给某人长期吃发霉的花生,用不了多久就会因为黄曲霉素中毒死翘翘,即使救治及时,也会大大增加患肝癌的几率。而且因为误食发霉花生玉米什么的而黄曲霉素中毒的不在少数,除非有心,大概不会想到蓄意的。当然时间长了点,效果也可能不太好。
作者: 紫荷吟月    时间: 2010-6-9 19:09
为毛我想到了某电视剧里
把一条毛巾弄得紧紧地,硬硬的,然后从喉咙里硬塞下去,一直塞到胃里,就这么等着,等胃开始消化了,再把毛巾抽出来,这样胃也会带出来,人会死的很惨。
话说这个手法好恶心,当时就是因为恶心才记住的……
作者: pδ8x47961    时间: 2010-6-9 20:56
报纸或电视上有很多类似新闻:
X年X月在X地发现一具尸体,经鉴定是XX人。经过警方调查XX人有犯罪动机,且于X年X月失踪。警方全力追捕后将XX人逮捕归案,XX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现实生活中大部分案件都是如此,过程一般为:行凶杀人——逃逸——抓获归案。
这也是现实生活中案件侦破比较容易的原因,现实生活中的犯罪一般都拥有明显的犯罪动机——这正是很多推理小说所忽视的线索,普通推理小说往往都注重于复杂的手法和具有高度迷惑性的情节,而现实生活中的大部分凶杀案都是靠这一看似不太靠谱的动机所破获的,动机是侦破案件最重要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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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们来逆转一下思路,将行凶和逃逸这两个步骤交换,也即先逃逸后行凶。
例如:对某人怀恨在心,不妨以某种理由离开本地,在外地隐藏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后,再溜回本地行凶。要注意千万不要留下目击证人。
以上手法作案可以极大地淡化犯罪动机和扰乱警方的视线,只要下手干净,一般不会留下什么破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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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算是自评:
以上手法在理论上成立,实际中却缺乏可行性。
1.现实生活中的凶杀案中,凶手往往是出于冲动,没有经过精密的筹划即将被害人杀害,这也是造成案件容易破获的原因之一,在这一条件下,这种手法是不适用的。
2.很多凶手之所以行凶其实只是一时冲动,或者说所造成的结果完全是凶手意料之外的,凶手完全没有一定要置对方于死地的强烈怨恨。在该条件下,只要给凶手足够长的时间,杀人冲动也是会消逝的,所以这种手法亦不适用。就这一点来说,这种手法还是非常值得推广的,若都以此手法来作案的话,最终的凶杀案件将减少95%以上,尽管剩下的4%都是难以破获的,最后的1%都是无头案。
作者: caozilin111    时间: 2010-6-10 22: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pδ8x47961    时间: 2010-6-12 14:09
本帖最后由 pδ8x47961 于 2010-6-12 15:37 编辑

关于密室构建:夜黑风高的夜晚+光线昏暗的玻璃房+假人+目击者+突然停电+玻璃被击碎+假人消失+真尸出现

说的不明白呢,关键的部分没有说出来……
By 嘉


其实我自己看起来感觉还是挺明白的 ,难道只有我自己看得明白......然后我就发现巨大的漏洞:与其把假人放进去,还不

如直接把尸体放进去......


修改:由于是临时发现问题又临时做的修改,可能考虑不够缜密。
密室设计如下:
密室:一个足够大的室内六面体密闭玻璃展馆,四面玻璃墙中有三面墙的外壁上挂有大面积的红色幕布。

  在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在光线昏暗的条件下,杀人后将尸体至于幕布与玻璃墙之间,给目击者造成一个死者在馆内而不在馆外的错觉。
    1.然后用某装置切断电源,在黑暗中趁乱将尸体附近的玻璃打破,将尸体拖离展馆,造成一个凶手为了处理突然发现的关键物证或者死亡讯息而打碎玻璃将尸体从展馆内拖出的假象,其实尸体一直就在馆外。
    2.然后以抢救被害人为由,支开目击者(让他去打120或者叫保安等等),然后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打碎玻璃墙,(假装是)把被害人从里面拖出来,其实尸体一直就在馆外。
注:1,2方案二选一,如果目击证人过多,或者实在无法支开目击者时选择1,否则以方案2为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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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
    此密室系视觉系密室,利用了视觉上,以及思维上的错觉,造成目击者误以为尸体在馆内的情形。由于玻璃无色透明,缺乏实感,而大面积的红色幕布具有很强烈的存在感,因此人在视觉上普遍会将红色幕布作为展馆的墙,而实际的墙却为无色透明的玻璃,因此将尸体至于红色幕布与无色的玻璃墙之间,即可造成尸体存在于展馆内的错觉。
    此方案危险系数比较大,如果尸体在馆外而不在馆内被目击者看出来就容易露出破绽,因此尸体放置位置要与目击位置足够远,并且不要有过多的目击者,凶手可以先吐槽,不如说馆内有人躺着之类的话,给目击者一个先入为主的映像,可以提高成功率。
作者: pδ8x47961    时间: 2010-6-12 14:58
关于抛尸河中制造溺水身亡假象的误区:
1.非窒息性死亡:这是最容易检出的,窒息死亡有其显著地特征,如眼内有广泛的出血点。
2.非溺水性机械性窒息死亡:虽然同属于窒息死亡,但和溺亡最大的区别就是消化道内有无溺液,因此在此条件下死后抛尸极容易检出。
3.麻醉后溺亡:鉴定线索为血液中的药物残留,以及消化道中的溺液残留
4.溺水性窒息死亡:虽然死亡原因完全相同,但还有几点需要引起注意:
  (1)指甲缝有无该水域特有的水生动植物以及泥沙等残留物。
      这是最容易注意到的细节,如果连这一点都没能做到,不用司法解剖就可认定为死后抛尸。
  (2)溺液中有无该水域特有的水生动植物以及泥沙,以及血液中有无该水域特有的水生藻类。
      最值得一提的就是尸体鉴定过程中的“水域指纹”——硅藻
      硅藻这类生物具有在不同水域拥有不同形态的特点,应此可以作为“水域指纹”,这是尸体鉴定中最关键的线索之一。甚至在同一条河流对应的不同区域的硅藻形态都是不同的,因此可以准确地鉴定出死亡地点。而且死者只有生前才有可能咽入溺液,死亡后溺液是无法进入消化道的,而只有进入消化道的溺液中的硅藻可以进入人体血液,因此在不同地点溺亡的尸体血液中的硅藻都有其明显的地域性特征。
      综上,用自来水将被害人溺死再抛尸河中是不明智的,在一条河中溺死受害者再抛尸另一条河中亦是不明智的,将死者在下游溺死再抛尸上游只会留下破绽。想谋杀后抛尸不被怀疑,只能用抛尸地点的水。
  (3)考虑物理上的可能性
      比如被害人在9点在中国被人目击,10点死亡,然后尸体在美国某河中被发现。在1小时内由中国赶到美国是不可能的,所以系死后抛尸。
      再如,死者于上午9点死亡,尸体被发现于某河中,且事发地点附近在上午9点时人声鼎沸。在众目睽睽下投河而不被发现是不现实的,因此系死后抛尸。
作者: pδ8x47961    时间: 2010-6-12 17:30
关于不可能犯罪:
    下面讨论一个经典的不可能犯罪——雪地抛尸
    在充满积雪的开阔地面上抛尸而不留下脚印等痕迹,这在表面上是不可能办到的,因此被称作不可能犯罪。下面利用一个比较简单的方法来完成这个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原理很简单:挖地道
    密道作为一个犯罪思路,是受到推理小说排斥的。理由也比较简单:若作者事先不对暗道做任何交代,只在解密时交代这一线索,容易引起读者的反感;若事先就交代了暗道的存在,事件本身也就变得缺乏神秘性。因此暗道手法的引入面临着一个两难的问题,说还是不说。
    然而这并不是密道本身的问题,恰恰相反,这是一个具有非常高的隐蔽性和成功率的作案手法。
    有了暗道,在雪地上抛尸而不留下脚印也变得非常简单,而问题的难点变为:如何隐藏好密道的出入口。
下面有以下手法仅供参考:
    1.灌木丛:以灌木丛作为密道的出入口的手法是最为常见的,这一做法的原因不外乎以下两点:(1)为了隐蔽,需要将出入口设置在比较偏僻荒凉的地方,而偏僻荒凉的地方往往长满了灌木= =。(2)寻找灌木以达到隐蔽的效果。
    2.凉亭+青石板地面:设置凉亭的原因是为了防止出入口地面附近积雪,这是灌木丛所不能达到的优势,平白无故地面上少一块雪总是不好的。以青石板铺地的话,可以避免出入口的缝隙引人怀疑。而且用凉亭可以转移视线,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就是如此。
作者: 慕容飞羽    时间: 2010-6-12 19:04
为毛我想到了某电视剧里
把一条毛巾弄得紧紧地,硬硬的,然后从喉咙里硬塞下去,一直塞到胃里,就这么等着 ...
紫荷吟月 发表于 2010-6-9 19:09



    这个手法是不可能实现的。
1、正常情况下根本塞不进去。
2、毛巾的大部分成分胃液是消化不了的。
3、不可能将胃带出来,唯一可能带出来的是胃内未消化的食物。
换言之,那电视里完全是胡扯的。
作者: 守护    时间: 2010-6-13 00:45
本帖最后由 守护 于 2010-6-13 12:53 编辑

为了这个ID的RP补给所以又厚脸皮来参与了
杀人什么的和法医、(伪)兽医吵不过- -。!
嗯来个别的:
简简单单的诈骗手段----》【噗想不出来】
于是还是杀人手段= =》
在嘴唇上多涂一点【掺猪油的】唇膏涂到很厚凝结后会形成一层膜的程度,上面涂毒
THEN,只要那个你想杀的人是异性
只要你够奔放
只要你想杀他他不知道
上前拥抱,热吻一个。然后立刻逃遁,【可以附加深情回眸用眼神告诉他一个吻就够了等我回来】在他看不到的地方用吸油纸吸,能用手牵掉那层膜最好,然后处理掉吸油纸或者是膜=======》直接丢荒郊野岭让它降解,塞下水道都不必了


这个囧的、。没意识到关键什么的没写
作者: 守护    时间: 2010-6-13 00:55
恩一个不错的比较冒险的杀人方法:
当被害人走到你蹲点的大楼所在的街上
你在衣服里穿好防护装置
then极其天上掉烧饼的一幕开始了
当他走近你们家时,你和你的同伙【婚配对象,嗯这是条件,是合谋杀人】假装吵架但是一定要让别人听到【要有理由要有瓶子砸天花板声音】。算准了那倒霉小子到你家楼下的时机以及准确到dm级的位置,在他经过你预计的地点的那一刻,你飞身而出,带着你浑身防护装备的质量,砸死他!!
当然砸死他后要迅速爬起,问“你还好吧?”“喂喂”然后装作受惊的样子溜回家禁闭房门。。。
然后捏理科在家把身上的防护装备卸下,藏好,在别人还没怀疑到你的时候让和你私通好了的丈夫- -嗯把那些东西想办法处理掉。。。当然别让任何人知道。。。。。。。

命名此杀人事件:“天上掉下个杀人犯”或者“天上掉仇人”杀人事件
作者: zhong9942    时间: 2010-6-13 11:40
在谋杀对象意外【我不用说怎样造成的吧】出现小剐小蹭破个皮什么的时候,给他/她一片带毒药的创可贴......
PS.对仇人无效。
作者: tinytime    时间: 2010-6-14 05:22
本帖最后由 tinytime 于 2010-6-14 06:07 编辑

第二名不知道还在不在我手上……说实话我是冲着自定义头衔来的……

天亮前肚子饿,想个招:

荔枝这种水果大家都爱吃,不过因为其中富含大量葡萄糖----人体第一能源----的同分异构体:果糖, 它比葡萄糖甜一倍半,而提高血糖的能力比葡萄糖低很多,又能和葡萄糖一样直接被肠道吸收,再加上代谢速度比葡萄糖慢一倍左右,并且还能抑制保持血糖水平的微量元素铬。所以大量摄入果糖之后,很容易反而引起急性低血糖

而低血糖对驾车的司机、高空作业的工人、慢性缺氧状态的工人、高热环境的工人等等算是一种致命的状态
造成四肢无力,大量出汗,距离判断力下降,一过性视觉丧失等等。

想杀人,在他临开车上高速前招待他吃一大堆新鲜荔枝肉(相信我,剥荔枝壳并且吐籽会使吃荔枝的快感剧烈降低)、或者蜂蜜、芒果等等高果糖食物。你就可以送他一路顺风到天堂了。


另外,对驾驶员、高空作业人士容易造成危险的还有不少东西,比如我们常见的感冒药

酒驾算是满常规的杀人手法。我就不讨论了。
作者: tinytime    时间: 2010-6-14 05:55
本帖最后由 tinytime 于 2010-6-14 06:04 编辑

嘛……同样,算是对楼上的补充。

按照现在大部分人吃药不看说明的坏习惯。

感冒药中有种成分叫做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其实更久远之前的成分叫做非那西丁,是历史最悠久的西药“复方阿司匹林”的组方。
非那西丁在体内代谢可产生对乙酰氨基酚。

这种药最主要的作用在于解热镇痛,是感冒药退烧治头痛的药效源头。
而非那西丁和对乙酰氨基酚,在体内的中间代谢产物可将血红蛋白直接转化为高铁血红蛋白,使其丧失携氧能力。
血液不能运送氧气人体不就缺氧了么?所以在肝脏中有种物质,叫做 还原型谷胱甘肽。它可以解除对血红蛋白的影响。

谷胱甘肽在医院作为广泛应用的保护肝脏的药物。

消耗谷胱甘肽除了药物,另一种常见的行为就是酗酒
乙醇在肝脏内的代谢,其中乙醇和乙酸,始物和终产物均是对人体无害的。
但是中间产物乙醛则是众所周知的致癌物。(装修涂料呀油漆呀OOXX)
为了迅速将乙醛代谢为乙酸,需要大量的谷胱甘肽。

如果大量消耗谷胱甘肽,造成毒性代谢产物堆积,
则:
1、高铁血红蛋白血症,主要症状有发绀,胸闷,呼吸困难等。实际上就是缺氧。
2、急性肝损害,严重可引起爆发性肝炎,在短时间内造成大量肝细胞坏死。
继续名词解释:
爆发性肝炎,又称猛爆型肝炎。在有些地方被称为“壮汉杀手”。引发原因大多为暴饮暴食酗酒大量吸烟
短时间内大量肝细胞坏死,引起急性肝衰竭。死亡率不低哦~

那么重点来了。
想办法造成想杀的人感冒(最好重一些,淋雨泼水扒衣服手法随意……),然后黄鼠狼拜年送上含有大量对乙酰氨基酚成分的感冒药,最好顺便给他复方阿司匹林以加大药量。
在刚刚退烧,精神振奋,但是肝脏仍然积累了大量药物代谢产物的情况下请他喝酒祝贺痊愈。席间灌倒他。
大量的酒精摄入加上大量的药物堆积,除了本身对肝的损害之外,大量消耗谷胱甘肽更造成肝脏无法迅速消除损害。

这次住院,可就没那么容易出来罗~~




另外其实阿司匹林不仅可以治疗头痛,对很多钝痛都有效。这里不详细说明了。
作者: 慕容飞羽    时间: 2010-6-14 12:58
Tiny,你太阴险了。。。。。
【声明】【下面的杀人手法是用来对付有血海深仇的仇家,无法消除杀人的痕迹】
将仇家绑住,用注射器像其血液中注射空气针。
优点:取材方便,注射器应该还是比较容易搞到的吧,会造成死者死前极大的痛苦。
缺点:无法消除痕迹,捆绑是因为死者挣扎会造成无法注射,无论是捆绑的痕迹还是注射空气针的痕迹,都很难消除掉。当然,通过带手套等方法,可以消除指纹,如果配合上不在场证明的手法,也有可能逍遥法外。使用前请深思熟虑,此方法仅限用于死亡都不足以消除仇恨的人身上,除非你是心理变态。
作者: 慕容飞羽    时间: 2010-6-14 13:24
喵。。。。刚刚又想到一个方法。。。。
用带有HIV病毒的血液的针头(确保还有活性,HIV病毒在离开人体体液后会很快失活)乘对方不注意(比如人流密集的地方)扎对方,病毒进入血液就一切OVER了。这个一般不会被马上发现,也不会被怀疑。
作者: b.p.bravo    时间: 2010-6-14 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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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p.bravo    时间: 2010-6-14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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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p.bravo    时间: 2010-6-14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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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p.bravo    时间: 2010-6-14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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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p.bravo    时间: 2010-6-14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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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p.bravo    时间: 2010-6-14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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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p.bravo    时间: 2010-6-14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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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δ8x47961    时间: 2010-6-14 15:04
本帖最后由 pδ8x47961 于 2010-6-14 15:30 编辑
来一个计划犯罪

先把被害人弄骨折
骨折以后让他满满恢复,3个月吧,多送他点钙片吃
然后,爱喝可乐的送他可乐喝,爱喝雪碧的送他雪碧喝,爱喝碳酸饮料的都送他喝
这时,他体内会聚集很多碳酸钙(碳酸氢钙)

等他恢复了,让他泡个热水澡。热水会使碳酸钙(碳酸氢钙)分解生成大量二氧化碳,导致他二氧化碳中毒(晕眩就可以了),然后倒进水里溺死。
顺便,死亡时间也会受热水影响变得难以判断


这是应该不可能的吧......具体原因如下

1.碳酸氢化物无法在PH<5.6(此为饱和CO2溶液的PH值)的情况下存在,在低于此PH值的情况下,碳酸类化合物只能以CO2形式存在(这句话的表述有很大问题,不过应该可以理解)。众所周知,胃液的PH值大约为1.5,应此就Ca(HCO32而言是无法再此环境中稳定存在的。
2.口腔、咽,以及食道显然无法积累大量Ca(HCO32。小肠和大肠是积累此类物质的最佳场所,然而此类物质无法以原形式到达该场所。
3.人是恒温动物,体内温度不可能有较大幅度的波动,且碳酸氢钙在低于40摄氏度的环境下能够稳定存在。
4.即使以上条件都能够达成,人也不可能因为这种程度的CO2窒息。

进入被害人的家,在他的电视机(显像管或者背投的)里做手脚,改成一个大功率辐射源(比如雷达、X光源等等)

等被害人一开电视机,立即受到强烈的辐射,可以立即导致急性白血病。

然后他就在家或者医院等死了……


以下观点仅代表我个人的观点:

大功率强烈辐射:对人体内所有细胞都具有很强的杀伤能力,因此具体的死亡原因是器官功能衰竭。

小功率持续性辐射:某些细胞对辐射比较敏感,应此对这些细胞具有特异性的杀伤作用(主要是分裂旺盛的细胞,如干细胞),因

此能造成细胞癌变以及急性白血病。

把糖尿病人的胰岛素偷偷换成胰高血糖素
等他注射了以后,偷偷看他血糖升高,然后死翘吧


短时间血糖过高对人体无强烈的毒害作用,因此不会致人死亡。
作者: 慕容飞羽    时间: 2010-6-14 15:10
本帖最后由 嘉儿 于 2010-6-16 07:44 编辑

来一个计划犯罪

先把被害人弄骨折
骨折以后让他满满恢复,3个月吧,多送他点钙片吃
然后,爱喝可乐的送他可乐喝,爱喝雪碧的送他雪碧喝,爱喝碳酸饮料的都送他喝
这时,他体内会聚集很多碳酸钙(碳酸氢钙)

等他恢复了,让他泡个热水澡。热水会使碳酸钙(碳酸氢钙)分解生成大量二氧化碳,导致他二氧化碳中毒(晕眩就可以了),然后倒进水里溺死。
顺便,死亡时间也会受热水影响变得难以判断
b.p.bravo 发表于 2010-6-14 14:01



    不可能实现。。。。。你把人体当做容器了吗?人体是有代谢的,尤其是二氧化碳,很难在人体内积累,都通过呼吸代谢出去了。不可能在人体内生成积累大量碳酸钙or碳酸氢钙。

进入被害人的家,在他的电视机(显像管或者背投的)里做手脚,改成一个大功率辐射源(比如雷达、X光源等等)

等被害人一开电视机,立即受到强烈的辐射,可以立即导致急性白血病。

然后他就在家或者医院等死了……
b.p.bravo 发表于 2010-6-14 14:09



    雷达不用考虑,波长太长,对人体无害。X光源可以考虑。。。
急性白血病速度不是很快,而且是有可能治愈的。。。

月黑风高夜
在路上与被害人相向相遇,距离其一米时,用强光聚焦手电照射起面部
被害人暂时失明,这时把他弄死弄晕随便了

好处:零反抗,不暴露
b.p.bravo 发表于 2010-6-14 14:12



    这个算是消除反抗的一个方法。

把糖尿病人的胰岛素偷偷换成胰高血糖素
等他注射了以后,偷偷看他血糖升高,然后死翘吧
b.p.bravo 发表于 2010-6-14 14:16



    胰高血糖素……糖尿病人死亡原因是高血糖引起的各种慢性并发症

看到针头,仍不住又想到一个

准备一个针筒,里面装满肾上腺素。
马路上随便找一个人,冲他扎一下,统统注射进去。
这个人会立即心跳加速。由于用得量为正常的几十百倍,被害人心脏会因为跳动过快而骤停。死亡。

那个好心人拨打120,急救人员发现他心脏停跳,会再给他打肾上腺素。这样弄巧成拙,不仅救不活,反而会使验尸时不容易发现被注射过过量肾上腺素。

这招对住在医院的病人用更好。急救医生肯定会来打强心针的。
b.p.bravo 发表于 2010-6-14 14:20



    人体的心脏没有那么脆弱。。。。。除非本身有心脏疾病。。。。
肾上腺素并不是强心药,而是扩血管药。保证重要脏器血流灌注。
大量注射虽然的确会引起心脏剧烈收缩导致心律失常,不过急救时注射肾上腺素的作用是保证器官血流而不是恢复心率。心律失常自有静电除颤机。。。。。
而且别当医生是白痴,急救不是所有情况都一样处理的。

在汽车的空调系统内,灌入大量的三氯甲烷(氯仿)。由于氯仿常温下是液态,汽车未启动时不会挥发出来。

然后,被害人启动汽车,打开空调,大量三氯甲烷挥发。三氯甲烷被用作镇静剂,短时间吸入已经会产生晕眩、疲倦、头痛等征状,也有致癌性。三氯甲烷见光易被氧化生成有毒的碳酰氯。这个人就会自动出车祸了。
b.p.bravo 发表于 2010-6-14 14:37



    氯仿灌空调系统……不知道他想灌在哪……如果是热循环路那最多影响制冷效率……
空气进路的话……氯仿虽然常温液态但是很容易挥发……时间要是足够短的话倒是可行。

使被害人的厕所漏水,在从厕所随便某个电器上拔下电线。

被害人处理水的时候就自动电死了。

就像纯粹的意外事故。
b.p.bravo 发表于 2010-6-14 14:39



    常见桥段,不点评了。。。。。


以上均为研究会某法医的点评。。。。。。。嘉儿乃要加RP的话给法医先生加吧。。。

不点评了还拿来凑字数……既然你不要加我就不加了
By 嘉
作者: b.p.bravo    时间: 2010-6-14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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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慕容飞羽    时间: 2010-6-14 15:50
雷达导致的急性白血病不是我杜撰出来的,请不要怀疑真实性。






    同样,这个案例也不是我杜撰 ...
b.p.bravo 发表于 2010-6-14 15:44



    那只能说是个案。。。。。。
另外那个你都说了是女护士了,也就是说只有医护人员自身实施,延误治疗时机才有成功可能性,不是医护人员实施的话,只要救护及时,是无法成功的。
作者: b.p.bravo    时间: 2010-6-14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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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p.bravo    时间: 2010-6-14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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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紫荷吟月    时间: 2010-6-14 20:41
那位小姐下班後,在回家路上看到一个小孩子在哭,很可怜....就过去问那小朋友怎麼了?
小朋友就跟那个小姐说,我跟妈咪一起逛街....迷路了....可以请你带我回家吗?然後指颈子上挂著一个名牌,说那是他家地址....这位小姐不疑有他的,就牵著小孩子的小手一起回去,这是一般人都有的同情心..... 找到那个小孩子的家以後,她按门铃,门铃像是有高压电般~瞬间失去了知觉 ……然后犯罪就开始实施了……
....
作者: zhong9942    时间: 2010-6-14 22:54
那位小姐下班後,在回家路上看到一个小孩子在哭,很可怜....就过去问那小朋友怎麼了?
小朋友就跟那个小姐 ...
紫荷吟月 发表于 2010-6-14 20:41



    这个手法很烂了......
    很多垃圾电邮里都有提到
    所以不乱按门铃就是了


那我再补充一个
一般情况下家里的防盗门钥匙是纯金属的吧
(不带塑料外壳)
如果在门锁里通入强电流
那么钥匙插进去的时候
只要看电弧闪烁就好了
hehehehe
作者: jilaqi1994    时间: 2010-6-15 12:00
先说一句:我还以为赶不上了呢~~~~
好了,说正题:
杀人手法的成立关键在于破坏人的生命结构使其死亡并且不被他人发现证据(也就是销毁证据),我呢,也想了一个手法,还有销毁证据的方法:
在被害人喝的咖啡里加安眠药,当药力发作就将被害人立起。被害人被立起后,用纸在他的颈动脉处割开他的喉咙,然后就完成了手法。
现在是重头戏了,杀人时的凶器选择极其重要,我选择了--纸。
有人说这算什么,根本无法实现,别急,我还没说完呢。刚才是概述过程,现在我解释实施细节:首先是凶器,用纸划破喉咙,看似无法实现,实际上是可以的。当然,纸的选择有限定--只能是A4打印纸,因为它薄而坚韧有弹性(相对的)。
然后是过程的细节,割时有技巧,用手将纸稍弯呈弧形(不可有折痕),然后保持形状去割,就可以割开了。接着是割动脉会溅血,溅到身上之后被发现,这完全可以避免,割动脉时只要在被害人身后,用卷起袖子的手拿纸按上面的做,血会喷向前方就溅不到身上了。
最后,销毁证据,我刚才选了纸做凶器,就是因为凶器既要能达到目的有可以方便隐藏。只需要一个打火机(抽烟的人都有),凶器就自然消失了,当然有灰烬在,可是有厕所啊。让灰烬落到里面后一冲,谁也不会发现。有人说那咖啡呢,里面有安眠药啊,简单,用纸杯啊,如法炮制,咖啡和纸杯也就同样消失了。这套手法限用地点在有打印机的地方,像是办公室之类的地方,因为只有那里才有足够的打印纸而且也不显眼(一包A4纸好几百张,少一两张没人发现)。
对了,纸遇血会变软,所以要一直用干的部分的纸张,而且纸的成功率确实也不高,这个就只做推理娱乐吧。
对了对了,看到的各位请听好:我是个学生,脑子也并不是很聪明,所以这个手法有不足之处请不要见怪。
  P.S. 引用的话请注明出处哦,这本来是我想写小说(自娱自乐)用的呢。


                                                                 by:迈克
作者: 慕容飞羽    时间: 2010-6-15 13:41
纸的确能划破皮肤,这个我有过经历,至于能不能割破颈动脉就不知道了。不过由这个我想到了柯南中用过的一样凶器——指甲(偶像们的秘密,我记得是这个案子吧,也是少数柯南没有说出真相的案子之一)。作为人体上第二锋利的部位,指甲的确可以杀人,而且这个同样利于销毁。
作者: hyh19957299573    时间: 2010-6-15 19:00
发个原创的吧,不知道是否有人也想出来了,也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先麻醉被害人,将他扔到一间很大、很密(没漏洞,可能很难做到)、很坚固(可能也很难)的房间,房间顶部有高强度加压机(被装饰成电灯),墙壁上有一个可以遥控打开的小孔,先远离房间,打开加压机,一定程度后房间压强十分大,大到空气液化,控制好时间,打开小口,液化空气奔涌出,自然迅速气化,被害人当然早就尸骨无存了,就好像是被害人从房间里破口逃出,也令人惊叹。

很恶搞吧!
作者: 夜神月.    时间: 2010-6-15 21:30
来个针对特定人士的:

被害人是个抑郁症患者,你要杀被害人但又不想承担责任。于是带被害人去看心理医生,心理医生建议被害人多参加气氛愉快热烈的活动,于是你邀请被害人去南非看世界杯。可是到了现场不但不愉快,反而快被现场的蜂鸣声烦死(尤其是对抑郁症患者来说更难忍受),被害人心烦想要回家,但想起坐飞机时晕机的状况又有些心悸,这时你不声不响的拿出手机,上网,并说:“啊,某公司又有人跳楼了。”这时被害人经过反复权衡,默默转身走向了看台的最高点……

看大家都在物理层面讨论如何消灭生命,我就另辟蹊径来个心理诱导的。
作者: 夜神月.    时间: 2010-6-15 21:44
本帖最后由 夜神月. 于 2010-6-15 21:50 编辑
恩一个不错的比较冒险的杀人方法:
当被害人走到你蹲点的大楼所在的街上
你在衣服里穿好防护装置
then极其 ...
守护 发表于 2010-6-13 00:55



    你这个手法有点太冒险,要从多高的楼上掉下来才能够既砸死被害人,又不伤着自己啊。而且话说你是为啥从天上掉下来的,如果是被你搭档丢下来的那你搭档要倒霉了,起码得是故意伤害啊;如果你是自己跳的,那说不过去啊。
    不如把你我的手法结合一下,诱导某个内心脆弱的人跳楼自杀,这时你仇人“正好”从楼下经过,按你说的精确到分米,结果就……(不过时间点真不好把握)
    不行了,我觉得我写这个是一种罪过,走过路过的千万不要模仿。
作者: 夜神月.    时间: 2010-6-15 21:48
前一段看的网上盛传的:虾不能和VC同食,虾体内的五价砷被高剂量的VC还原成有毒的三价砷(砒霜)。于是,就是这么回事,照这个做就是了。-_-!
作者: it_182ste    时间: 2010-6-16 05:11
本帖最后由 it_182ste 于 2010-6-16 05:28 编辑

LS那个自己去算算分量,学过高中化学都能算出来那得吃多少虾才能出事...


为了不被认为是来灌水捣乱...献上一个月前很感兴趣的强大物:化尸水=w=
...........................................被融化的分割线................................
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究极版
取两家之长,浓硫酸,重铬酸钾,氢氟酸
在塑料瓶里放些重铬酸钾
[attach]123332[/attach]
把氢氟酸倒进去
[attach]123322[/attach]
等待溶解
[attach]123323[/attach]
这次使用的是排骨,不用鸟类骨骼了,也更接近于真实
[attach]123324[/attach]
一小块排骨
[attach]123325[/attach]
把浓硫酸倒进重铬酸钾和氢氟酸的混合物中,冒出浓厚的红烟
[attach]123326[/attach]
把排骨放进去,瞬间冒出大量浓烟,三价铬的绿色迅速出现,有大量混酸喷出,伴随着噼里啪啦的声音,场面十分壮观
[attach]123327[/attach]

[attach]123328[/attach]

[attach]123329[/attach]

[attach]123330[/attach]
最后,瓶子里只剩下了墨绿色的液体,其他什么都没剩下
[attach]123331[/attach]
~~~~~~~~~转帖好麻烦还得打字~~~~~~~~~~~~~
有兴趣可以搜
化尸水 wqerty,共5版本
此乃V1.0
http://www.dianping.com/group/lingyiqiwen/topic/2025960

按实验情况似乎铬酸洗液(浓硫酸+重铬酸钾) 才是推荐配置,按价格推算1000RMB以内就可以化人了啊哈哈...而且反应不太剧烈,不至于太惹眼,上面转的这个效果太好了又是烟又是融化塑料瓶的...

---------------这才是重点的分割线-----------------
其实我是来亮这句的...果然吐槽无力...
Tiny-永杀琴酒 15:44:07
潜心收集?

作者: 嘉儿    时间: 2010-6-16 08:07
RP不够加了,明天继续。
作者: jilaqi1994    时间: 2010-6-16 10:20
回复 55# it_182ste


好是好,用作带有恐怖色彩的案件已而非常合适,不过总觉得胃里不太舒服,有点恶心啊
作者: 慕容飞羽    时间: 2010-6-16 12:11
本帖最后由 慕容飞羽 于 2010-6-16 12:17 编辑
发个原创的吧,不知道是否有人也想出来了,也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先麻醉被害人,将他扔到一间很大、很密( ...
hyh19957299573 发表于 2010-6-15 19:00



    这个。。。你有没有考虑过要多少大气压才能达到这个效果?
至少目前来说,很难达到。。。。
忽然想到,用活火山来毁尸灭迹不错。。。。。

前一段看的网上盛传的:虾不能和VC同食,虾体内的五价砷被高剂量的VC还原成有毒的三价砷(砒霜)。于是,就 ...
夜神月. 发表于 2010-6-15 21:48



    这手法某推理谜题内看到过。。。这个可以考虑长期作战,单次摄入量要达到中毒很难,可以长期让被害者这么吃,使三价砷在人体内积累,引起慢性中毒。。。。
作者: 死神狙击手    时间: 2010-6-16 16:28
本帖最后由 嘉儿 于 2010-6-18 18:53 编辑

一般来说,走在大街上若无其事地靠近目标,悄悄捅一刀,然后迅速离开,没钱去云南,有钱去外国就是了

此楼无效= =
By 嘉

作者: pδ8x47961    时间: 2010-6-16 16:52
本帖最后由 pδ8x47961 于 2010-6-16 16:55 编辑
为了不被认为是来灌水捣乱...献上一个月前很感兴趣的强大物:化尸水=w=
...........................................被融化的分割线................................
这也许就是传说中的究极版
取两家之长,浓硫酸,重铬酸钾,氢氟酸
it_182ste 发表于 2010-6-16 05:11 AM


使用浓硫酸和重铬酸钾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氢氟酸在此实验中无任何作用,要说有作用的话也就是能够在短时间内产生大量毒气,而且其产生的毒气量和毒性远大于浓硫酸+重铬酸钾,本身在化尸过程中又不会起到任何作用,因此完全是个累赘,得不偿失。

原理如下:重铬酸钾的作用是提供氧化力,浓硫酸的使用是提供大量质子,那么,氢氟酸是用来做什么的????氢氟酸一般是用来做配合剂使用,利用的是氟离子易与金属阳离子结合形成配合物的性质,在这里完全没有必要。况且氢氟酸在低PH值和较高温度的情况下极易挥发,在配置溶液过程中,氟化氢基本上就已经挥发完毕,这根本就是在制取HF气体,产生的氟化氢毒雾具有很强的杀伤力......


话说这是在哪里做的实验啊,怎么看都是个住宅区啊,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这不是要人命啊......
作者: tinytime    时间: 2010-6-17 05:55
所以还是干脆点:

杀人,碎尸,架口大锅把肉炖烂,汤喂猪肉喂狗,骨头拿到西安周边找个被盗的墓葬,从盗洞扔进去……

这样就像曹操墓里头那骨头一样……
作者: PaR    时间: 2010-6-17 12:55
制造意外的状况。
先放风筝缠住高压电线,线头挂下来(线为导电性能好的材料),然后诓骗『很有钱但迟迟不死的半瘫痪老头子』出去散步,推着轮椅经过高压电线下面,故意让线头触碰『很有钱但迟迟不死的半瘫痪老头子』,最后等那个『很有钱但迟迟不死的半瘫痪老头子』被触电而死之后……适当谎加演戏……
作者: 死神巫士    时间: 2010-6-17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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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p.bravo    时间: 2010-6-17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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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死神巫士    时间: 2010-6-17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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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δ8x47961    时间: 2010-6-17 22:20
许多国家都改变了传统的交通标志,使红绿色盲可以行车。比如在红灯的红色里添一些黄色啦,绿灯的绿色里添 ...
b.p.bravo 发表于 2010-6-17 09:15 PM



其实问题不在于红绿色盲能否开车,真正的问题在于:红绿色盲并非无法看到红色和绿色,而是分不清红色和绿色。
为了方便讨论起见,可以近似地认为在红绿色盲眼中,红光和绿光均为红光(或绿光)。再假设自然光中红色光频率范围内的光照强度=绿色光频率范围内的光照强度,且该贴膜能完全吸收或反射红光(或绿光)。那么,红绿色盲进入此车后会发现其所见光中红光(或绿光)减少了50%,这会造成很明显的色觉偏差,因此以上作案手法不成立。
作者: pδ8x47961    时间: 2010-6-17 22:28
所以还是干脆点:

杀人,碎尸,架口大锅把肉炖烂,汤喂猪肉喂狗,骨头拿到西安周边找个被盗的墓葬,从盗洞 ...
tinytime 发表于 2010-6-17 05:55 AM


再干脆点,直接埋了,旁边立块碑,写上XXX之墓(当然是假名)。
作者: it_182ste    时间: 2010-6-18 00:49
使用浓硫酸和重铬酸钾是可以理解的,然而氢氟酸在此实验中无任何作用,要说有作用的话也就是能够在短时间 ...
pδ8x47961 发表于 2010-6-16 16:52

该死的小服服把我凌晨的回帖吃了...OTL
氢氟酸在V1.0(那个链接里有转帖)实验中有一定腐蚀作用,混合使用是否有加成还是要实验才知道吧,毕竟纯理论不很解释一切,况且氢氟酸确实有那么点作用

至于地点应该是外科体大人经常做的北化宿舍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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