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心灵手术之《瞳孔中的暗杀者》 [打印本页]

作者: 死神巫士    时间: 2010-10-3 04: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早川伊奈    时间: 2010-10-3 04:51
你的推理果然很给力啊,我一下就心律不齐了……
作者: 死神巫士    时间: 2010-10-3 04: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b.p.bravo    时间: 2010-10-3 09: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ngel的守护    时间: 2010-10-3 10:51
好吧bug应该说每部Movie都有,M4的bug嗯确实魅儿你整理出了很多。
有一些指出的东西【管你bug还是道德沦陷还是凶手职业道德什么的】我表示怀疑
20:从死者身上取出警察手册需要移动尸体啊…这种痕迹都没勘探出来?现场的血迹分布应该有些许差异的吧?我倒觉得用死者一开始就拿着手册来解释比较合理…

为什么需要移动尸体?


21:凶手跟侦探对峙,罗里八嗦半天了,就不能痛快开一枪吗…真是好人啊~~~
一般都不会随便开枪的吧,所谓天衣无缝,犯人的目标一般是这样的= =
如果侦探掌握了某线索犯人不知道,线索或者什么证据就会残存,就会有可能有后面更多人的发现。
要不然人家有的连环杀人案件也不会有动机了,有的人因为是知情者所以被凶手为了埋证据而杀了,凶手的目的除了杀了他要杀的人外还有自保,不会让任何线索遗留,和侦探对峙的时候一般可能会觉得形势比较有利、等套出话后再杀、杀了后再去处理遗留证据。

22:太神了,用喷泉来反击凶手的手法。小柯难道能算到凶手会故意走近了射击而不是远远的、避免血液的喷溅吗?凶手朝水障里乱射不行么?
这个方法确实比较虚,但是呢= =。至于凶手近射可以解释的是前面那么多次远射失败= =
一般来说远射考验人的预判能力的,很明显人家疯户京介医生没有预判力,射了那么多空弹。于是为了确保杀人。。。。。嗯

23.
人家又不是再打比赛,兰的格斗技很多很杂,73已经画过的、那个狼面具里面的叫什么的膝撞、还有tori男里面的那个回转踢、格斗美少女更注意实战要素。


作者: 死神巫士    时间: 2010-10-3 17: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ST.luffy    时间: 2010-10-3 21:43
感觉很学院派的bug帖。
11:在下身高175左右,体重是60公斤,已经很瘦了……小兰姑且算165公分,40公斤,密度已经够小的了!!!而还能被一个小孩拖动,什么道理啊?

楼主偏瘦,要注意营养和锻炼,也不用低估兰的密度。
小柯身体素质本身就好,更何况人在危急时刻运动能力会大幅增强。
23:空手道什么时候允许攻击头部了?

幸好兰不是打拳击的,不然还得请求凶手暂停会儿,姐回家带上拳套再和你比划。

事关生死,谁还管那么多规则,要较真兰压根不该拳打脚踢,直接拿板砖拍他个血肉模糊才是王道。

作者: b.p.bravo    时间: 2010-10-3 22: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weiwei1503    时间: 2010-10-4 09:06
21条嘛,柯南里多了,见怪不怪啦~~
作者: weiwei1503    时间: 2010-10-4 09:06
21条嘛,柯南里多了,见怪不怪啦~~
作者: 死神巫士    时间: 2010-10-4 09: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BOSS@13    时间: 2010-10-4 11:07
太神了,用喷泉来反击凶手的手法。小柯难道能算到凶手会故意走近了射击而不是远远的、避免血液的喷溅吗?凶手朝水障里乱射不行么

我看的时候也觉得神了,居然刚好手腕触到水障,乱射多不好,子弹用光了还要去装多麻烦,而且在没有障碍物的情况下开那么多枪都没种,相信犯人对自己的枪法也不敢恭维

PS:小霉注意营养
作者: 丑虫    时间: 2010-10-4 12:13
想想你是犯人,不会武,听到对方说他是空手道冠军,你是不是会心生怯意,这是心里战术,我想在比赛或切磋时绝大多数应该都不允许攻击头部,不单是空手道,虽然我不了解......其实兰不应该死打,要象比赛一样打才正常
作者: bettywine    时间: 2010-10-4 13:05
显然楼主对空手道并不了解,本人在大学时略微学过一点空手道
我知道在空手道的流派——极真派里是允许踢击头部的
其实在格斗中,攻击部位分为“下段”“中段”“上段”,头部实际是包含在上段中的,
尽管很多格斗术在“比赛”中不许击打头部,毕竟攻击头部属于比较危险的行为,
但是在实战中,尤其面对歹徒的时候,爆头也是行之有效的格斗技之一,
另外,漫画虽然源于生活,但显然也有脱离现实的一面,当然你可以探讨,
但是把之硬与现实混为一谈,笑,那也没什么探讨的必要了








作者: ST.luffy    时间: 2010-10-4 18:33
to BPB:
运动力爆发,为自己为他人都有,听说过一个事例,一母亲为救自己从楼上坠下的孩子,以超常的速度冲过去接住,最后自己心肺衰竭死了——参考小柯气喘吁吁的样子。
虽然没有查证真伪,但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人为了自己的家人,是会做出超出能力的事情的。
关于小柯救兰,也不排除兰及时反应过来,蹬地助力的可能啊。


to 楼主:
您才滑稽呢。
关于口号:同意虫子所说的心理威慑,很多人打架时还喊“宰了你”,“X你老母”呢,难道这都会有什么意义?气势罢了。

要从实战讲,兰的确是违规了,因为实战一般讲究踢不过膝,踢腿高,重心也高,会造成防守不稳,破绽变大。

其实,兰还是太温柔了。
要我说,对这种差点杀了自己朋友,追杀自己半天,最后还向自己弟弟捅刀子的变态杀人狂,至少也要踢裆、插眼、砸后脑,最后踩断腰椎骨吧,不然怎么回报那“恩情”呢?


作者: rainyyiyi    时间: 2010-10-5 15:56
我想说我有枪直接两枪身体不死也半条命。。还空手道。。
不要把枪当装饰品。。
作者: ST.luffy    时间: 2010-10-5 21:23
rainyyiyi 发表于 2010-10-5 15:56
我想说我有枪直接两枪身体不死也半条命。。还空手道。。
不要把枪当装饰品。。 ...

想起了真人版2的那个直接用手拿凶器的洗衣机,幸好兰酱不会随便做这种把指纹留在凶器上的蠢事~
作者: Angel的守护    时间: 2010-10-6 01:35
本帖最后由 Angel的守护 于 2010-10-6 01:44 编辑

私认为魅儿申精帖提及柯哀联盟曾发会引起战争,而且这部movie可以说是新兰迷中评价很高的作品,魅儿你以纠错为评论的话,首先就已经有失偏颇了
公正的合格的评论就不该忽视亮点只挑bug,要申精我认为这一点已经不够了,加上你自己也只是把这帖当作练手复习帖的话,如果你不是什么顶级写手挥手龙凤又封笔多年了的人或者说没有写到足够的精辟犀利,这种帖子有什么理由申精呢?
转换文体写评论是你的一个尝试,不是你的一项伟大成绩,这种文体转换顶多算应试作文级别的文体转换吧,谈创新都没觉得。
哀第一bug第二推理第三,这话表明了这帖的一些价值取向,加之bug针对兰的条例相对于哀的0条让人感觉你有所针对,嗯只是感觉,但是就现在看来已经引起一些争议了。当然哀M4出场少,但那个主动说配小柯的那种话要挑起来别人也能说是不符合灰原性格,或者比如说哀发明aptx4869也很虚,不能算bug么?
挑错什么的算是技术帖,但是挑错帖不是评论技术帖。你发帖别人有说什么倒也没什么,但是要申精估计争议帖不容易。
没有多余的意思,除了对一些针对兰的苛刻挑剔感到不满。
另,期待M5的bug挑错帖,据说M5在柯哀联盟口碑很好,其实在新兰联盟口碑也很好呢--新兰戏部分。
不知道是不是有一些意思你说的很含蓄了,我看到了,也有其他人看到了,要说是我敏感了,我只能说我确实很敏感,以及你会不会说对此贴同样有一些看法的人和我一样很敏感或者撇开他们只说我呢?
既然有人敏感了,那么这个帖子就涉及到了敏感话题了。
也许一些bug指出的相当到位,但很遗憾我没有看到什么bug直接影响到剧情发展。如果一些无关紧要的bug能够算评论的话,我很怀疑你的字典。
其实也许我算毒舌的,CP问题我也一向很苛刻,如果我真的是过敏了,你真的没有一些特殊的不应该有的意思的话,当然是好事,那么我很抱歉误会了你。
再者对于16楼深信不疑的有枪即无视体术格斗术的看法,以及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还空手道”,真的只能说你真的是高看了枪。柯南里无枪者成功控制有枪者的事例已经太多了,如果你否定这些事件的话,你也许不需要继续看柯南了。如果你只是针对体术无法控制持枪者这一条的话,那么你已经否认了很多干警的能力了。如果你只是针对“空手道”的话,那么恭喜你成功的看扁了空手道以及被空手道看扁了
作者: rainyyiyi    时间: 2010-10-6 02:04
额。。M5在我们那评价不怎么高 = =
至于其他我只是来围观一下R-amino acids molecule crowd...
也许是我最近看BIOC看的走火入魔了
作者: 死神巫士    时间: 2010-10-6 07: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死神巫士    时间: 2010-10-6 07: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Thirteen    时间: 2010-10-6 10:42
BUG帖嘛,就是专挑毛病的,又不是圣人,哪里来的那么专业,不认同提提意见什么的也就是了,没必要引发口角,和气生财嘛
作者: 死神巫士    时间: 2010-10-6 15: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ngel的守护    时间: 2010-10-7 01:29
回20楼:
什么说穿了还是阴谋论?你拿什么说穿?要扯阴谋论什么的可不要只凭感觉就随便说。发过是在主论申精帖里面看到的,柯哀首发几个字。爱看不看又是什么?我看和我爱看不爱看有关么?难道我不爱看我就不会看到吗?我已经看到了,看到了我认为不好的东西,我当然可以指出。我看到了不够精华格的,我仅以我自己的意见来干预。最终决定权在主论版主,我多嘴也未必有用,我说我的话你发你的帖你敢申精当然就该敢接受指证。我本来就很敏感,我说我可能敏感最多表示我对自己的认识是否客观,而对你的帖子的评价是否客观毫无影响。

回22楼:bug帖挑毛病和申请精华评论完全两码子事,我只能尽量放客气点,当看到一些狡辩性质的含糊其词的针对兰的不知道是挑bug还是牢骚的话的时候指出一下了魅儿既然没有转变态度坚持自己的帖子的写法我就直言不讳说自己的看法,要说有一些不满的情绪流露的话是针对反兰倾向和一些莫名其妙的强调客观现实回避剧情主观要素的。为什么会变得像是发生了口角或者确实发生了口角我没法回答。针对兰的就是说兰一边说自己是冠军一边犯规,在后面有人解释踢头行为后仍然保持相关叙述不变的行为。和气本来就不应该因为意见分歧而伤,伤了和气只能是人的态度相关,至于引发口角,还要看谁引谁了。可以是有人拿文章内容批驳引发口角,也可以是文章本身有写不合适的东西让人读下去不爽引发口角的,要单论谁引谁的话也不是随便几句话就能说清的,真正讨论谁引发口角才会引发真正的口角,所以引发口角最好还是不要说的比较好。

回23楼:马克思主义和柯南有关系你也可以写,伟大与否得看看的人怎么说了,当然正负面评价都会有的。至少你的这篇文这个样子要申精而且是二三星我不认同,当然对你也没影响,一些问题我说的比较清楚了。

多说无益,我发表的意见言论只代表我的看法,本身不影响你的帖子内容,怎么想也是你的事情了。
作者: 小早川伊奈    时间: 2010-10-8 00:45
我一直以为只有自卑的人才敏感的。没想到官配的粉也这么心有戚戚。。。


作者: 小早川伊奈    时间: 2010-10-8 00:54
本帖最后由 小早川伊奈 于 2010-10-8 00:56 编辑

我理解楼主说的“喊着自己是空手道冠军又使出非空手道招式”的意思是:兰作为空手道的冠军,应该更习惯比赛的招式而不是实战的。。。而因为在比赛中不能攻击头部,所以本能地攻击对手时瞄准头部很是匪夷所思。。。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理解,而且我这人比较没心没肺,对隐藏的敌意神马的,没有那么灵敏的嗅觉。。。

至于拿着枪不发射反而在那聊天,是所有坏人的毛病,不分国籍年龄性别 ╮(╯_╰)╭   这个可以作为BUG来说,不过针对柯南的话,就水了点了。。
作者: Angel的守护    时间: 2010-10-8 01:11
每个人都存在敏感,看对象是什么了
有些敏感被认为是理所当然而已,感觉敏锐的一样能保持对这些事情的敏感
自卑的人因为自卑容易对理所当然的事情产生怀疑当然就敏感了
自卑之外的敏感所有者除了敏感之外还有的就是不会像自卑者一样通过敏感来提前回避危险,而是提前揪出隐患
对于隐患频发的一些领域,敏感是完全有必要的
官配与否不重要,重要的是东西值不值得你为它敏感以及他有没有必要让你为它敏感,值得、有必要的话我当然可以敏感,值得与否必要与否对不同的人的意义也是不同的。


作者: Angel的守护    时间: 2010-10-8 01:19
那我也说下我的认识:习惯是无意识的,有意识情况下习惯没有很大意义。
比如说有人突然袭击你你下意识防御可能用惯用手,但攻击的时候有意的换手可以起到更好的效果
出于防身的招式也许会顺应习惯,出于泄愤的攻击可以更凌厉一些,经常会有人泄愤的时候感觉手脚不够用。
对于有危险、有仇恨的人,第一时间内应该将其打击致暂时失去行动能力,此时踢头强力有效。对于一个有经验的格斗者来说把握好打击分寸还是很简单的吧
作者: 死神巫士    时间: 2010-10-8 06: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retto    时间: 2010-10-8 10: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丑虫    时间: 2010-10-8 11:45
小早川伊奈 发表于 2010-10-8 00:45
我一直以为只有自卑的人才敏感的。没想到官配的粉也这么心有戚戚。。。

...

不小心看到你的话,机动了,首先,敏感的孩子有,尤其是以前天天看到某地的孩子以贬低兰及其一切为乐的言论看多了,大概早就形成了一种那里无论什么人大概都一样的以攻击兰为乐以偏概全的观点,支持我这样观点的大概就是您的官配这看法吧:在这种条件下的反射完全与自卑什么的无关
只不过是一种习以为常的反应罢了......在别人地盘去说,看到了只好叹口气算了,但在其他的时候,那种条件反射就这么一下子出来了,这大概是积少成立多的原因吧.......
其实,楼主就只是不明白那句话的意义而已,毕竟,TV里踢头的也很多
作者: 流烟舞    时间: 2010-10-8 13:34
唔楼主坏人口气好冲哟0.0
09年跨年夜的姐姐牌肯德基,看电影看书,真心英雄什么的可美了XD
大家都消消气吧嗯
作者: bettywine    时间: 2010-10-8 13:55
小早川伊奈 发表于 2010-10-8 00:54
我理解楼主说的“喊着自己是空手道冠军又使出非空手道招式”的意思是:兰作为空手道的冠军,应该更习惯比赛 ...

普及一下知识,空手道比赛规则中没说过不可以攻击头部,头部是作为有效的攻击得分点
挑bug之前稍微了解一下空手道比赛应该是件简单的事吧?如果仅凭臆想在这里挑bug未免也太...
顺便附上规则传送门: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98eba1a0100fslu.html
当然攻击时的力道大小,比赛中有所规定,实战则不限于此


作者: 死神巫士    时间: 2010-10-8 14: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bettywine    时间: 2010-10-8 15:15
楼主请看清楚,禁止“以手”攻击头部,踢击是允许的,所以M4兰的踢击并无不妥之处
作者: 死神巫士    时间: 2010-10-11 00: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云小天    时间: 2011-1-17 00:40
1星鼓励小魅在主论的帖子^^
作者: dchpotter    时间: 2011-2-3 19:30
小兰158啦




欢迎光临 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https://bbs.aptx.cn/)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