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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庆联盟建立7周年 杀人游戏 通往天空的遇难船 报名贴 [打印本页]

作者: tanhua    时间: 2010-10-30 11:38
标题: 庆联盟建立7周年 杀人游戏 通往天空的遇难船 报名贴
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11月4日(下周4),20:00。
游戏开始时间:2010年11月5日,20:00。


奖励:
1 凶手获胜,每人5WW,100CB。
2好人获胜,每人奖励5WW,50CB。
3参与者均奖励5RP。
4游戏期间没有特殊情况就自杀者,扣5RP。(好吧,也就是说没有参与奖啦)
5 每幕游戏者必须发言,发言至少要满50字(不是说每帖需要50字,而是加起来一共50字,要求不高吧)否则按自杀处理。
6 到期未投票者,同样视为自杀。

游戏规则:(照搬推理游戏区的规则贴~~,不过,本次游戏剧情很简单,可能不会超过300字。)
如有不理解处,可在此贴跟帖提出。

传统杀人游戏

背景介绍
最原始的杀人游戏规则。角色只有简单的法官、好人、以及身份不明的凶手,游戏简单遵循着凶手杀人、所有游戏者投票的过程。除杀人活动外,所有人员的发言、分析、投票结果都严格执行全公开化。

游戏规则
游戏一般流程[感谢石门居士]: (已作修改)
1,先由参加者报名参加,当人数满足条件时(至少在6人以上,上限则可定为
15人左右),开始此轮杀人游戏。
2,由法官随机决定谁是此轮的凶手(如果人数多得话,如多于10人时,凶手不止一名)
3,然后由法官发帖子,开始杀人游戏,第一夜有一个无辜的人被杀(死者由于不知道凶手身份,可以继续参加讨论,但不能投票。)
4,然后由被杀的人写最后的留言,写出谁最有可能是凶手
5,大家讨论(注意哦,这个时候最重要,好人肯定是无辜的,而坏人这个时候
就兴风作浪了,硬把人们的视线转到好人的地方,所以需要大家火眼睛睛呀,不要
被骗了)
6,然后参与游戏的未被杀的好人和坏人们,把自己认为是凶手的名单站内信件
寄到法官信箱里面,然后票数多得人就被杀,如果找出的不是凶手的话,游戏继续,
又有一个好人被杀
7,到最后,凶手如果坚持到了最后(应该是好人一生平安的呀),那就是杀人
王了,嘿嘿,看谁杀人的本领高
游戏规则:
1,法官随机决定杀手,并告知大家杀手已经产生。(法官发消息给杀手)
2,应该限定时间,在多长时间内杀手必须杀人。(这一点法官会发消息通知)杀手每
个黑夜杀一人。杀手之间应该相互联系,想方法掩护自己和对方。
3,杀手杀人后,法官及时公布,并宣布进入缉拿凶手阶段(白天),一般法官要给出
一个讨论和投票的最后期限
4,原则上每人提出自己的见解,并陈述自己不是杀手的理由,如:如果我是杀手
我会如何,等等。(请斑竹控制,删除无关灌水)
5,在投票的最后期限前投票,法官统计票数,得票最多的疑犯被处决。
(有几个杀手投几票,可以少投,不可不投,不投者将同样被处死)如果最高的
票同票进行第二次投票,如果再次相同,则不处死任何人,直接进入黑夜。
6,法官公布选举结果,游戏进入下一轮(黑夜)。
7, 重复上述的2-6直至杀手被抓或者好人死光。
8,投票方式:发信件或消息。
9,游戏的主持法官必须事先准备好剧情(至少四夜)防止游戏过程拖沓。
补充以下几点:
1、每轮<杀人游戏>原则上48小时为一个时间段(白天+黑夜),并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游戏时间;
2、参加者在七人左右时,游戏时间应为2个星期,所以如果不能保持两个星期内每两天有一上网时间的网友请事先考虑,以免中途推出,影响其它网友。
3、在参加游戏者没有被凶手"杀"了以前,如果不发言或不投票,则做弃权论,立即"拉出去砍了",并且停止其参加一轮<杀人游戏>的资格。
希望各位对本站的<杀人游戏>的规则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我们将积极采纳,不断完善,使大家在本论"杀"得开心,谢谢大家!


修改规则:

注意:
游戏中参与游戏的人不得私下交流游戏有关事项


作者: 晚安    时间: 2010-10-30 11:59
报名 疯狂参加活动中。。。
作者: 天马致远    时间: 2010-10-30 13:50
呵呵~~好有趣啊~~边缘的活动很不错啊~~ 前来报名~~
作者: BOSS@13    时间: 2010-10-30 14:37
报名 疯狂参加活动中。。。
作者: 嘉儿    时间: 2010-10-30 14:45
报名~凑字
作者: Sabrae    时间: 2010-10-30 15:06
报名报名,俺也疯狂参加活动攒RP
作者: happymybaby    时间: 2010-10-31 09:07
俺也报个名吧,重在掺和么~~
作者: 苏小央    时间: 2010-10-31 16:22
报个名~!最近边缘的活动都好好玩 o(∩_∩)o
作者: 丑虫    时间: 2010-10-31 16:24
报名吧,虽然没有参加过这种活动
作者: stone33shi    时间: 2010-10-31 17:10
我最喜欢了,报一个。
作者: 死神巫士    时间: 2010-11-2 16: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亮~~~晶晶    时间: 2010-11-3 11:53
报名。。。。。。。。。。。。
作者: tinytime    时间: 2010-11-4 20:00
卡上末班车了么……
作者: tanhua    时间: 2010-11-4 22:16
OK,截止了~~


作者: tanhua    时间: 2010-11-4 22:33
本帖最后由 tanhua 于 2010-11-4 22:35 编辑

名单如下:
1 晚安
2天马致远
3BOSS@13
4嘉儿
5Sabrae
6 happymybaby
7苏小央
8丑虫
9stone33shi
10死神巫士
11亮~~~晶晶
12tinytime

本次游戏,不算法官,共12人,10好人,2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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