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新人求谅解,删除吧... [打印本页]

作者: abcde022    时间: 2011-6-24 19: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帝丹校长    时间: 2011-6-24 20:16
楼主的心情可以理解
但是楼主的行为后果很严重
等斑竹和警察来处理吧。。。
作者: 江虎川    时间: 2011-6-24 20:28
楼主发贴前请注意版规
5.各种类型的刷屏
(主题刷屏:连续发布主题都是同一个ID,每人每天发贴超过4贴视为违规)
楼主今天的主题贴是7

8.盗文
(只要不是自己原创的文,发布时都请写明[转贴],同时写上作者名。)


作者: 工藤馨若    时间: 2011-6-24 20:40
江虎川 发表于 2011-6-24 20:28
楼主发贴前请注意版规
楼主今天的主题贴是7

小虎,我估计他这文应该不是转的~
包括在俺们同人区也发了很多应该发到主论坛的帖~
由于是新人,我也没有怎么刻意要求~不过我把它们移到主论坛怎么样~你去同人区看一下~不行我就直接下沉,这帖子真不伦不类。。

作者: 慕容飞羽    时间: 2011-6-24 20:49
本帖最后由 慕容飞羽 于 2011-6-24 21:23 编辑

该文和楼主的《偶然——让我爱上了新兰》还有《献给最可爱的你,阿笠!》在多处有转载,而且都是几年前的,请楼主说明是否是原作者。
另外楼主今天在同人区的两篇文章也都在08年就有了,请一起说明。

作者: juliachen92321    时间: 2011-6-25 11: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慕容飞羽    时间: 2011-6-25 17:58
楼主表示这些文都是转自自己08年首发在百度空间。
虽然这与这些文最早出现的时间吻合,同时这些文也出自同一百度空间。但是楼主未能提供底稿做证明,以上那些证据不足以证明那个百度空间属于楼主。
如果可以的话,希望楼主能用当年发文的ID在百度空间做出说明,以证明那个ID属于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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