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再见我】【光步】 [打印本页]

作者: 工藤夏洛゛    时间: 2013-2-13 22:36
标题: 【再见我】【光步】
本帖最后由 工藤夏洛゛ 于 2013-2-13 22:43 编辑

(1)


  “步美步美!这是我给你的情人节礼物!请拿好!”初二B班的圆谷光彦害羞地说完了这一段话,便把手中的礼盒交给了吉田步美。
  “咦……光彦君……你……”吉田步美看着光彦,看着他的雀斑,看着他今早来不及梳的头发,不由得噗嗤一笑——“光彦果然是个大笨蛋啊……”
  吉田步美拿出了手机,找到了日历,把手机伸到了光彦眼前。“今天明明是4月14号啊,光彦君就是想送七夕的礼物也太早了吧。”
  步美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就让这个勇敢跨出第一步的男生灰了心,“不过礼物我收下了。”

(2)


  “最近发现有一些同学给别的同学写情书,送礼物。不是我说你们啊,再过一年就要去高中了,现在不专心学习,打好基础,以后你什么都学不会的。”班主任拿出一个纸袋子,里面装满了许多画满爱心的信纸,“这些都是我收上来的情书。还有这些,都是我收上来的巧克力之类的礼物。”

  光彦直勾勾地看着班主任。纸袋旁边有一个系着蝴蝶结的礼盒。

  里面装着一个发箍。粉红色的。

  那是吉田步美最喜欢的颜色。


(3)


  放学后,光彦把吉田步美拉进了一个小胡同。

  “步美……那个盒子……”光彦支支吾吾了半天,总算对着心爱的女生开了口。

  “说来也奇怪耶,那个盒子我一直放在抽屉里的啊……”步美看着眼前迷茫的男生回答道。

  “那是老师收上去了吧……真是的。”

  事实上,吉田步美偷偷把盒子放到了老师的办公桌上。

  偷偷地。
(4)


  帝丹高中的旁边是一所大学。

  吉田步美喜欢里面的薰衣草。因为成熟了一些的吉田步美更喜欢奇怪些的颜色。

  17岁的圆谷光彦每天放学的第一件事情就是陪着吉田步美去大学里玩。


  19岁的吉田步美进入了那所大学。而19岁的圆谷光彦以一分之差与那所大学无缘。

  与其说是大学,不如说是步美。


(5)


  29岁的上班族吉田步美在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遇见了一个叫圆谷光彦的男子。



【完】


作者: 洝瀞、    时间: 2013-2-14 01:13
标题: 标题
本帖最后由 洝瀞、 于 2013-2-17 21:26 编辑

换个名字就是《屌丝的逆袭》_(:3」∠)_
被正太催了我就来写完它_(:3」∠)_其实不知道该写啥……作为一个同样写同人的人,我不得不说一句,楼下小寒的评语也是我的想法……不过可能是因为他不知道洛洛是六年级……我六年级的时候还没开始写同人呢哈哈哈哈_(:3」∠)_就凭着洛洛敢写的勇气,我也要点个赞~
不过话是这么说,文本身并没有什么看头……之前我说了,屌丝的逆袭而已……整篇更像是个记叙文而不是同人文。我只看到光彦被步美拒绝后耍了几次,并没看到别的……所谓记叙文,要求的是讲清楚一件事,毫无疑问你做到了,但同人文,不可能只有这点要求,读者想看的并非仅限于光步之间发生了什么,还有他们的内心,甚至是他们的内心给读者带来的那种感觉……好吧,还有很多,你可以自行补充。
话说回来,虽然把事情讲清楚了……你干嘛黑我步美_(:3」∠)_步美是个多好的小姑娘她怎么可能这样_(:3」∠)_当然我并不是在指责你脱离原著的人物设定,这并不是不可以……但这就不是同人文了_(:3」∠)_文里的人物只是恰好叫吉田步美,恰好叫圆谷光彦而已,和柯南世界里的他们,并无太大关系。
不管怎么说还是要加油~
作者: 工藤夏洛゛    时间: 2013-2-14 09:02
屌丝的逆袭……哦不明明讲的是米花爱情故事……
作者: Mleaf    时间: 2013-2-14 11:56
屌丝的逆袭妥妥的!
作者: 工藤夏洛゛    时间: 2013-2-14 12:43
哦不那是米花爱情故事。。。。你们什么欣赏水平。。。
作者: 寒夜听雪    时间: 2013-2-15 00:36
工藤夏洛゛ 发表于 2013-2-13 21:43
哦不那是米花爱情故事。。。。你们什么欣赏水平。。。

哎呀我等战斗力只有-5的渣渣欣赏不了此等神作真是遗憾,请夏洛君高抬贵手放过草民一马吧~
作者: 万年小正太    时间: 2013-2-17 19:02
坦白地说此文整体水平不高,嘛我嘴巴比较软很少批评人(主要是我没底气,不像萧十小寒水平高所以底气足),不过考虑到洛洛只有小学毕业所以还是可以接受的。

第一就是情节太单薄。前面的还勉强可以但是最后的人力资源部相遇就写的太抽象了。里面有很多故事都可以进行填充的这样一下子跳了十几年实在是把文章架空了。

第二就是表述方面,有些问题没有讲清楚。比如为什么步美要把礼物主动放在老师办公桌上?是不喜欢这份礼物还是说自己不接受光彦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份礼物?文中连暗示都没有这使得读者无从下手,从而作者想要表达什么自然也就无法体会。(另外有一个常识性的错误:手机桌面上直接就可以看日期的,根本不需要翻开什么日历啊·······我的手机用了一年了我还从来没有翻过手机日历·······)

所以说因为情节上的单薄以及表述上的贫乏,导致我很难深刻地体会到光彦是如何如何地喜欢步美,也就是说这篇文章本来想要表达的东西并没有丰满地表达出来。我看了这篇文章与看了“光彦喜欢步美”这句话没有什么差别,我只有客观上的认识,知道了一个事实,但是我根本没有体会到两人之间的能够打动人的一些东西。

好吧,到此为止,看来我这个高二的也只能给小六的挑挑刺了其他时候我只有被别人喷的份······罪过·······

PS:那个老师没收礼物的桥段我立刻想起了我的老师········一年下来各种品牌的手机都可以收集齐全了········
作者: 墨亦丶    时间: 2013-2-17 21:31
嗯所以正太评论完了到我了……

首先这篇文章真的很短……字数也相当客观……虽然我自己写的也不长但是这个真的太短了……
嗯不过可能因为年龄相差没有那么大所以这篇文章想要表达什么我还是可以了解的……
……但是可能夏洛你语文并不是那么擅长?明显在用词方面还是很奇怪然后很牵强……所以在塑造人物形象的方面实在是不太好,可能夏洛你根本没有想过要表达怎么样的一个步美和光彦的形象,而是把重点放在了剧情上?
但是夏洛请原谅我……虽然剧情比人物塑造要好,但是还是不行啊……


而且我还是要专门说一下这个问题。正太也好还是我们都好,对于夏洛你的文都持有一种“这是小六的孩子写出来的”“她这样已经很不错了”的想法。不知道夏洛你自己有没有发现其实你明明可以把文章表达的更完整更好,但是因为不想去尝试或者是对于写文这件事本身抱着的态度就不够认真……当然这一条我没有资格说你因为我写文也有很大的随意性。
但是还是希望你不要因为同人区里的人都比你大而觉得自己写的还算可以……毕竟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也是在写同人。所以我觉得,如果你不能很好的在小的篇幅里表达出自己想表达的,而是仅仅想要告诉别人自己是个文艺青年,那么你还是放弃短篇,尝试中篇或者是长篇。因为长的文字更容易表达的更完整。
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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