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名侦探柯南》中的一个在价值观层面我不能认同的情节 [打印本页]

作者: megi2010    时间: 2013-3-7 01:06
标题: 《名侦探柯南》中的一个在价值观层面我不能认同的情节
本帖最后由 megi2010 于 2013-3-7 22:29 编辑

我一直十分喜欢《名侦探柯南》。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部作品的主题积极向上,思想正面健康。赞扬、推崇人类广泛认同的真、善、美是这部作品的重要思想内涵。我的部分感受与这个贴在某种意义上有共同点:http://bbs.aptx.cn/thread-239516-1-2.html

但是,柯南这么多集看过来,只有一个地方一直让我耿耿于怀,一直让我无法认同、无法接受
这个地方就是TV374~375“星星与香烟的暗号”的最后的情节
漫画如下:
93_副本.jpg
94_副本.jpg


柯南为了让犯人露出马脚,告诉灰原哀去装病。那人发现灰原哀病倒,出于人类正确的、本能的、善良的反应,拿出电话线来打电话。这就一下子成为了柯南的“决定性证据”。
(不知《名侦探柯南》的漫画、动画、OVA、剧场版中还有没有过其他类似的情节。。。)
柯南相当于是以犯人的心中还存有的一份善良作为突破口,来让犯人现形。

但是,这一情节在道德层面的负面影响(对人们的价值观的误导)不容忽视。
任何知道了这件事情的人,都可以做出结论:“善良的行为有可能会使自己遭到惩罚”
在某种意义上,这一情节与前些日子被传得沸沸扬扬的“扶起摔倒的老人反而被敲诈”的事件本质是相同的。
于是,人心的冷淡、社会的冷漠……皆出于此。

社会是需要温暖的,是需要人们互帮互助的,是需要有无私奉献的人以及无私奉献的精神的。任何人都不愿意生活在一个人人都冷漠的社会中
心机、明哲保身……这些东西或许可能会利于个人的发展,但是绝对是不利于人类这个整体的发展进步的。

再想起近期社会上的一系列恶性事件,我顿时又有了千言万语。
但是再想到即使说出来也没有什么用,不会能有太多改变;而且为了本论坛考虑,不能涉及太多社会话题
只好言尽于此。。。

希望大家如果回帖也要适当低调、注意尺度,为本论坛着想。。

作者: 山口喜美子    时间: 2013-3-7 01:22
本帖最后由 山口喜美子 于 2013-3-7 01:28 编辑

150 汽车爆炸的真相
柯南才表现不好,明知对方想杀你,而且也确定他们要这么做。难道还等着他们动手吗?
作者: M1412J    时间: 2013-3-7 03:59
本帖最后由 M1412J 于 2013-3-7 04:51 编辑

柯南自己都说他就是一个急着揭开真相面纱的普通侦探而已  或许为了侦探无论用了任何方式最后都是为了揭开真相还被害人一个公道哪怕是利用别人的善良 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至少最后大整体的结局是向上的 因为柯南揭露了犯人的真相  
现实生活类似的事比比皆是 无奈只能说柯南这也更算是'贴近生活"了吧 算是让我们醒醒来看三次元社会?

另外就像楼主说的那样 人们都想让社会变得美好 可是大部分人都只是嘴上说说罢了 而且就那么几个人说也没多大用处 古今中外 部分人都想着让社会变成一个完全美好的社会 可是没有一个人真正做到过 人类自从某个时期以来自私自利的越来越严重 其实这就是为了某种利益所带来的代价 为了私心出卖了自己的良心 人与人之间隔得似乎更远 是人类创造了社会 我相信有一天人们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看到自己原本所应该有的价值 不过那是什么时候不得而知.....
(看到楼主最后一句 就没想多说了也不敢直接把某些名词打出来 怕违规什么的= = 为了论坛吧 啊呀呀呀呀 第一次写了这么多东西orz)

上图漫画那里我没看过所以不知道 可是说起柯南让我不爽的地方就是列车篇坑了基德那次!虽说是柯南先给基德放水不揭穿他身份作为条件扮演志保骗波本 可最后还有那么多炸弹啊喂- -【最后这里只是一个快斗粉顺便吐槽而已 楼主别见怪
作者: tbless    时间: 2013-3-7 05:43
四眼不是圣人,一个高中生而已
作者: 远略2011    时间: 2013-3-7 09:10
本帖最后由 远略2011 于 2013-3-7 09:12 编辑

虽然柯南的行为是利用他人的善心,但是店主天土先生不是犯人。所以并不能直接得出“柯南以犯人的心中还存有的一份善良作为突破口,来让犯人现形”的结论。


作品中的世界和侦探的性格都不是完美的,其他作品中的侦探为了破案甚至会无所不用其极,波罗的最后一案甚至是因为无法用法律惩罚犯人,所以波罗亲手杀死了犯人然后自杀涉及剧透,已反白)。所以人无完人,将柯南的性格与《柯南》中的世界想象的太过完美是不现实的。

其他的,3楼的观点和我一样。
虽然柯南的行为欠妥,有误导读者价值观的嫌疑,让读者失望,也许有更好的解决方法,但这也是残酷现实的缩影,也可以让我们反思现实世界、反思自己的行为,也算是起到了正面作用。


P.S.:楼主可以改一下标题,不然容易出现像2楼一样的歪楼行为



作者: lijinghao_333    时间: 2013-3-7 10:20
我认为楼主想多了。“利用犯人心中还存有的一份善良让犯人现形”的行为对大多数人并没有道德上的负面影响。因为大多数读者并不会去当犯人,也不会因为害怕自己的罪行曝光而把自己心里的善良抹杀。会那样想的人内心已经扭曲了(我没说楼主,别误会)。《震动的警视厅1200万人质》中的犯人确实有过这种想法,但这种人是极少数。
对大多数读者来说,更有可能认识到:即使是犯人,内心深处也会有善良的一面。从而对人性形成更全面的认识。这种做法并非柯南一家。在森村诚一《人性的证明》和西村京太郎《双曲线杀人案》里,警方最后都是采用“攻心战”,唤起凶手内心的善良,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让凶手认罪。我想,基本上不会有读者因为犯人认罪而惋惜吧。
总之,只要一部作品传递了惩恶扬善的正能量,让读者认识到犯罪带来的伤害,认识到人性的光辉,在思想上就是一部好作品。
还有,这跟“扶老人反被敲诈”完全是两码事。因为大多数读者在生活中有可能遇到摔倒老人。这个新闻确实有负面影响,让人们不敢出手帮忙了。我觉得这更多反映了一个社会信任的问题,社会道德的滑坡倒在其次(因为很多人并非“不想扶”,而是“不敢扶”)。
作者: 永恒之光    时间: 2013-3-7 10:30
lijinghao_333 发表于 2013-3-7 10:20
我认为楼主想多了。“利用犯人心中还存有的一份善良让犯人现形”的行为对大多数人并没有道德上的负面影响。 ...

基本同意,我记得制作组在原创里面好像有案件让柯南说我确实没有证据但是我希望你内心如果是为了她的话,那么。。(有点记不清了后面),其实柯南有些案件是有意让犯人得到从轻处理的结果
作者: 云小天    时间: 2013-3-7 17:45
毕竟是二次元世界,坏人都有点儿良心。放在现实里,小兰拉帘简直不堪设想。
作者: 1780233    时间: 2013-3-7 18:00
那个大叔不是犯人啊~你有认真看吗?
作者: keigetu    时间: 2013-3-7 21:35
我觉得,柯南这样做充分表现了在他的心里,他坚信尽管是做了坏事的坏人,也有善良的一面。尽管如楼主所说以“犯人的善良为突破口破案”的做法,也许会令人联想到,如果做了某些善良的事儿,会暴露自己的秘密之类的。 可是我们可以看到,在柯南的世界里,除了特别某些十恶不赦的大坏蛋之外,大部分的犯人都是因为某些原因,产生了动机,进而做出了错误的选择,比如:我记得在TV507-508卡拉ok包房的死角这个案件中,犯人明明是受害者,而且他也知道了绑架杀人犯的身份,如果他选择向警方报案的话,是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的,但是他做出了错误的选择,他选择了复仇,我只觉得这是一个被害者因为情感的因素走上了不归路,成了杀人犯。也许,柯南利用所谓的 以“犯人的善良为突破口破案”的做法,不仅作为一个侦探,他揭露了真相,而且他也提醒了犯案的犯人,告诉他,他不是个大坏蛋,提醒他,做一个好人的感觉吧~~
作者: lopiu    时间: 2013-3-8 00:38
“善良的行为有可能会使自己遭到惩罚”-----------楼主认为说出一件事情的真相,是为了惩罚犯罪者吗?  如果你设身处地的想一想,面对那样一个事件时你将怎样选择,你之所以把这个认定和“扶起摔倒的老人反而被敲诈”性质一样 是因为 你把 “指出一个人犯的错(他会因此受惩罚)”定性为“恶”,但真是那样吗?

我更愿意把这个看作为心灵的救赎,如果因为一个人心存善心而包庇他所犯的错,我认为他的心灵将永生负罪。包庇坏人犯错 使他逍遥一生,包庇好人犯的错反而会使他负罪一生。
作者: 酷豆洗衣机    时间: 2013-3-8 01:16
其实类似的剧情还有一次,就是小兰感冒晕倒回想起秀一那次,杀人犯是导演的那次,地点好像是一个比较大的中国餐馆。
不过,这次也不是决定性的证据(正如电话线这次也不是),只是借此点明了凶手是谁。而在后来凶手的询问下,柯南也借大叔之口说了“假如你不出手阻止柯南,我也会换一种方式来揭穿你”(原话记不清了,大意如此)。

虽然这些手段可以看作是骗人,但似乎不能算作是利用他人的善良来达到损害他人利益的目的(且不说这个他人的利益是否合法)。个人认为更准确的说法是侦探用来验证自己推理推进探案进程的手段,以及自己判断犯人是否属于邪恶派还是复仇派或者其他派的手段。
如果说起来,通过这种方式如果验证犯人的善良,还有可能起到给犯人在法院及检方那里加分,甚至减轻刑罚呢。
从写作的角度看,这样也算是描写人性的手法(如果不这么写,似乎这方面描述的表达方式就会少了很多),让人认识到不是所有的犯人都是邪恶的(当然通过犯罪来达到“正义”的目的也是不好的),能引发思考总是好的。

当然楼主项要表达的意图也是可以理解的,类似之前打击黑车钓鱼执法之类的行为显然是绝对不可取的
作者: 0_5杯可乐    时间: 2013-3-9 12:58
人人都有善良的一面,犯人也不例外。但这并不意味着犯人值得我们去同情。为了抓到证据而采取特殊手段,且此手段未伤害到别人,因此我可以理解。
作者: yangzhentj    时间: 2013-3-9 15:04
TV525 憎恶是青色的火花(后篇)
结尾处,还是柯南让灰原假意用钥匙开博士金龟车的车门,以逼迫用“产生静电火花 — 引起油箱爆炸”方法复仇的凶手不得不自动现身阻止,从而破案
作者: 梦梅道爷    时间: 2013-3-12 18:44
横滨中华街(小兰因为高烧病倒那集)
柯南为了让犯人露出马脚装作吃北京烤鸭
最后犯人还说了“如果我不阻止柯南的话,不知道毛利侦探会怎么办”,柯南在心里说“其实我还有别的办法”
或许这里也是
作者: 寒夜听雪    时间: 2013-3-13 07:34
呵呵 论钓鱼执法的重要性
作者: privateeye4869    时间: 2013-3-16 21:51
本来嘛,兵者诡道也。就是这样。那既然要谈“做事情的本来用心”,那就说说这个“用心”的“根本”以及造成的结果,那就是“去赎罪吧”,而不是“你被骗了,我破案了”。柯南本来就具有相当多的教育意义,但教育和感化能作为应对犯罪的唯一手段吗?大家都不是狗血电视剧里面的所谓“得道高僧”,你说是吗?
作者: yoyo88    时间: 2013-3-20 00:08
虽然楼主把整个动画片拔高到那样的高度,我觉得有点夸张。但你的核心思想我还是接受和支持的。

这就好像国内一些警察和城管的钓鱼执法一样,无所不用其极,从道德层面说不过去,有时甚至在法律层面也是错误的。

在柯南的这个案例上,的确会让人看到一些阴暗面。
作者: 云小天    时间: 2013-3-20 23:07
这个拉窗帘的问题我记得当时主论争的蛮厉害的,我反正是绝对不认同的。

看了一下2年前的争论,还真是挺激烈的。飞羽君你的观点很对,我完全认同。
不管是开什么模式,什么光环,该质疑要质疑,该批评要批评。支持拉帘并用数学概率说事的同学,我建议他们看看[重案六组],那才是更接近现实的做法。
作者: Mdk_17    时间: 2013-3-21 04:28
其实关于这一点,可以换一个方式去理解
因为这个桥段的重点不在于结果而在于过程
柯南里面有很多桥段和情节,是有心理暗示成分在的
这一个桥段也是,暗示的重点不在于“做了好事会遭到惩罚”
而是在暗示 “无论出于什么目的,都不能让儿童受到伤害”
哪怕是做出让人怀疑的举动,甚至于是暴露自己是犯人的身份
无形之间这种桥段就在观众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慢慢的,柯南的主要受众——青少年也会有这种共识:对于儿童要给予超出一般思维逻辑的关爱

退一步说,作者肯定有办法让柯南即便不用“钓鱼推理”,也能把文章作得四平八稳
既然作者“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设计了这样的桥段,那么作者一定是有更重要暗示给观众的部分才对

另外,关于小兰在事务所受到挟持的时候帮犯人拉窗帘
更是青山刚昌很早就表明了的观点
自《钢琴奏鸣曲“月光”杀人事件》以来,青山就一直贯彻着“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犯人,其生命也应受到尊重”的观点
这样的观点也一如既往在之后的漫画中对观众加以暗示了
当然也有诸如《金田一少年事件簿》那种“犯人应该为自己所犯下的罪行赎罪,自我了断是最体面的方式”观点的存在
其实并没有好坏对错之分,而是不同的漫画作者对于自己创作主旨的贯彻吧

作者: megi2010    时间: 2013-3-21 16:29
本帖最后由 megi2010 于 2013-3-21 18:14 编辑
Mdk_17 发表于 2013-3-21 04:28
其实关于这一点,可以换一个方式去理解
因为这个桥段的重点不在于结果而在于过程
柯南里面有很多桥段和情节 ...

关于炸弹犯该不该击毙这个问题有点类似死刑是否取消的问题
对死刑 我的观点是不能取消 但是适用范围要变小 只有杀多人(3以上)、发动战争、反人类(例如发动针对某种族的tu杀)等罪行应该死刑
对劫持人质的犯人 我的意见是劫持他人生命进行威胁的人 在要求过于无理 而且无法满足(例如叫警察在自己面前自杀) 或是劫持多人或出尔反尔的情况应该直接击毙

尤其是那个事务所炸弹犯 简直可以被称为自杀式炸弹袭击的恐怖分子了 对于恐怖分子直接击毙是目前各国的共识。
我相信"同情恐怖分子"也不是73的本意
只是73创作中的一个考虑不周之处。换句话说 就是"表达观点"搞的太过火了
作者: 云小天    时间: 2013-3-21 17:20
本帖最后由 云小天 于 2013-3-21 17:40 编辑
Mdk_17 发表于 2013-3-21 04:28
其实关于这一点,可以换一个方式去理解
因为这个桥段的重点不在于结果而在于过程
柯南里面有很多桥段和情节 ...

作者作为漫画家,在漫画世界中描写的理想一些美好一些,成熟读者是能够与现实进行分辨的;但这种观点容易干扰青少年价值观的形成过程,具体到某些点(如拉窗帘)及其要表达的观点、思想上,是绝对错误的。
自《钢琴奏鸣曲“月光”杀人事件》以来,青山就一直贯彻着“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犯人,其生命也应受到尊重”的观点
这样的观点也一如既往在之后的漫画中对观众加以暗示了

确实,这种暗示逐渐发展为明示,在事务所被困事件里达到了顶峰,引起争论。
因为作品描写侦探的世界,这种高光风格可以适度的被允许;但,拉窗帘很不幸超过了界限。

“哪怕是十恶不赦的犯人,其生命也应受到尊重”
——诸如自杀式炸弹犯等十恶不赦之人,法律赋予井茶正义的子弹,第一时间将毫不尊重无辜他人生命的犯人击杀!

当然漫画里不会这样进行,因为还有一些延续剧情、增大悬念以使故事更加精彩激烈的需要。但,这些不能凌驾于正确的价值观之上,这一幕是我最不能理解,也坚决不能接受的。

作者: 慕容飞羽    时间: 2013-3-21 19:56
Mdk_17 发表于 2013-3-21 04:28
其实关于这一点,可以换一个方式去理解
因为这个桥段的重点不在于结果而在于过程
柯南里面有很多桥段和情节 ...

回复一下后面一段,月光和拉窗帘有一个很大的区别在于,月光那个没有威胁到其他无辜者的生命,而拉窗帘这里威胁到其他无辜者生命了。
要不怎么有正当防卫和无限防卫权,在威胁他人生命等暴力犯罪正在进行时,不存在防卫过当问题。普通人尚且如此,更不用说本身负担这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使命的警察了。对于罪犯生命的尊重应该以罪犯没有威胁他人生命安全为前提,否则就是对被罪犯威胁的人生命的不尊重(这句话真绕口)。

作者: 绅士的乌鸦    时间: 2013-3-21 21:07
本帖最后由 绅士的乌鸦 于 2013-3-21 21:10 编辑

完全不能认同LZ的观点。如果这么说的话,劝说自首时怎么一回事!!!!!!
我倒是在意别的地方。记得114——115《有氧潜水杀人事件》集犯人用有毒的海蛇杀人。之后很后悔尽力救被害人。
案子虽然看破了,但是作为凶器的海蛇已经游走不可能找回,无法定罪,所以柯南就告诉犯人以后好好做人,之后就不了了之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了严重的坏事也是可以不遭受惩罚的
还有柯南经常伪造证据然后套出犯人的语句作为证据(如M1,M9)这可能涉及伪证法律层面而且“套”出来的语句在法庭上是不能作证的。
作者: Mdk_17    时间: 2013-3-21 22:45
我倒并没觉得柯南的“钓鱼推理”和小兰拉窗帘帮助犯人会对青少年的价值观形成有任何的障碍

因为柯南受众群体儿童的思想观念是有极大的发展性
很多成人世界中既有的规则、体系、观念、陈述等等
并不能因为“泛用”和“合理”而暗示给儿童
因为我们能甄别,懂得取舍,能够接受在成人世界中崩塌掉的童话故事

若是“为了保护自己和受害人的安全,威胁必须被‘快’、‘准’、‘狠’地清除”
以及“牺牲儿童也要保护自己”
这样的想法在青少年的观念中发展、放大
最后很可能就会演变成“集体利益、自我保护高于一切”和“理性逻辑高于一切”这样的可怕共识
这些在成人世界中要具备的生存、自我保护以及逻辑规则思考的常识
我们可以有成熟的思维能够将它们与不同的现实环境结合起来考虑

但是丧心病狂携带八个蛋威胁到很多市民的匪徒
这种情况,绝大部分的人一辈子都碰不到
更多的时候,我们遇到的是超市买单的时候排队在后面的小朋友
以及上课讲小话不认真影响到全班成绩的差生
这种时候,“按照规矩哪怕小孩也要排队”,“害群之马不如转去别的班级吧”
这样真的好吗?

成人的世界的确是非常复杂的
若是觉得柯南中有些桥段真是太天真太幼稚了
那也是年纪大了的缘故吧
作者: 慕容飞羽    时间: 2013-3-21 23:38
本帖最后由 慕容飞羽 于 2013-3-21 23:43 编辑
Mdk_17 发表于 2013-3-21 22:45
我倒并没觉得柯南的“钓鱼推理”和小兰拉窗帘帮助犯人会对青少年的价值观形成有任何的障碍

因为柯南受众群 ...

别的暂且不评,只针对其中价值观说点看法。
我其实一直比较认同西方的人权观念,既个人生命、人身自由、财产及合法权益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和组织、机构都无权损害他人的合法个人权益。(小小吐槽一下天朝从小灌输的牺牲小我成就大我。当然,能这么做的是圣人,但是就个人来说,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任何人没有义务为别人牺牲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里有一点需要强调,那就是人权是平等的,既别人不能侵犯你,当然你也不能侵犯别人。当你侵犯别人的权益时,你的权益也就无法得到完全保障。也就是说享有平等人权的前提条件是,你不能侵犯别人的人权。
所以当罪犯实施犯罪时,他自身的某些权益也就不受法律保障,而其自身对他人权益侵犯越严重,自身权益也就更不受保障。这是对等的。
具体到这个拉窗帘中,这个举动明显是帮助罪犯威胁了他人的生命安全,侵犯了他人的人权。不要说罪犯和别人的人权是平等的,他侵犯了别人的权益,所以他和普通人不享有平等的人权。

另外说一个哲学命题,“一群极度自私的人在一起生活,制定出来的规则是相对最公平的”。因为谁都不会接受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这规则反而能最大程度保障大家的利益都不受损害。当然现实中这样的规则不存在,但是从某种角度说,某种意义上的自私,不完全是坏处。

作者: 慕容飞羽    时间: 2013-3-21 23:53
绅士的乌鸦 发表于 2013-3-21 21:07
完全不能认同LZ的观点。如果这么说的话,劝说自首时怎么一回事!!!!!!
我倒是在意别的地方。记得114— ...

这个要看是否诱供,如果不是诱供的话,套出来的话在法庭上还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应的,尤其是在有陪审团制度的地区,完全可能影响陪审团的判断。至于说伪证,如果不是呈堂证物的话,不涉及伪证。只有提交到法庭上的证物、证词,才有伪证一说。

作者: megi2010    时间: 2013-3-21 23:54
本帖最后由 megi2010 于 2013-3-22 00:24 编辑
Mdk_17 发表于 2013-3-21 22:45
我倒并没觉得柯南的“钓鱼推理”和小兰拉窗帘帮助犯人会对青少年的价值观形成有任何的障碍

因为柯南受众群 ...

不知“牺牲儿童也要保护自己”是哪一集体现的。。。



另外,我的出发点是我反对“通过骗人(灰原哀装病)来找出犯人”的手法
因为这种情节相当于间接地教小孩去随便撒谎。

因此我的出发点其实与你一致
都是认为”成人的世界的确是非常复杂的,因此有些情况下'骗人'其实是'明智的表现',但是这种观念不应该介绍给天真幼稚的未成年人。“

但令人十分纠结的是,整个柯南就是从新一对兰的谎言开始的。因此或许我们只能认为柯南的定位受众群体是成年人吧。。。


作者: megi2010    时间: 2013-3-22 00:02
本帖最后由 megi2010 于 2013-3-22 00:04 编辑
绅士的乌鸦 发表于 2013-3-21 21:07
完全不能认同LZ的观点。如果这么说的话,劝说自首时怎么一回事!!!!!!
我倒是在意别的地方。记得114— ...

你说了两件事情,一是劝犯人自首,二是”隐瞒案件“

关于你的第二点,柯南确实有过多次”与犯人私了“甚至”向警察隐瞒案情“的情况。不久前的TV675-676就是这种情况。
这种情节我认为的确也值得商榷。像你描述的这种显然就太过分了。

而对于劝犯人自首的情节,我认为劝犯人自首甚至优于”直接在警察面前点明真相“。(否则为什么要通过对自首者从轻处罚的规定来提倡犯人自首呢?)至少这种方式的执行过程少了一些本可以不必有的强制性。


作者: 山口喜美子    时间: 2013-4-6 21:26
钓鱼执法没什么不对,本来就是一种办案方式
作者: thunderiser    时间: 2013-4-7 17: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山口喜美子    时间: 2013-4-8 18:10
标题: 柯南这么办案没什么不对
本帖最后由 山口喜美子 于 2013-4-8 18:11 编辑

285集柯南利用犯人同情心引对方上钩,这是很有创意的想法,干的漂亮。
侦探目标就是查清真相,设下陷阱引犯人上钩也是种策略,而且还间接证实犯人有点良心

反倒是150集有问题,明知道对方有杀自己的打算,难道还等对方下手不成?
作者: 绅士的乌鸦    时间: 2013-4-18 16:38
“利用罪犯尚有一点良心逼迫他就范是不对的”
如果LZ是这么想的话,貌似就和304震动的警视厅里的罪犯的想法如出一辙了
作者: lopiu    时间: 2013-4-26 21:58
山口喜美子 发表于 2013-4-6 21:26
钓鱼执法没什么不对,本来就是一种办案方式

这和钓鱼执法性质不同吧。   钓鱼执法,执法者在诱导犯罪,这事要成为主流了,社会将会混乱不堪。

作者: 山口喜美子    时间: 2013-4-26 22:11
lopiu 发表于 2013-4-26 21:58
这和钓鱼执法性质不同吧。   钓鱼执法,执法者在诱导犯罪,这事要成为主流了,社会将会混乱不堪。
...

设陷阱抓犯人,自己内心没鬼就不会上钩

作者: lopiu    时间: 2013-4-26 22:16
山口喜美子 发表于 2013-4-26 22:11
设陷阱抓犯人,自己内心没鬼就不会上钩

设陷阱抓犯人,这时这个人已经犯罪了。而钓鱼执法是执法者 诱导 别人犯罪,诱导之前犯罪行为还没有发生。
这两个性质完全不同。

作者: 山口喜美子    时间: 2013-4-26 22:22
lopiu 发表于 2013-4-26 22:16
设陷阱抓犯人,这时这个人已经犯罪了。而钓鱼执法是执法者 诱导 别人犯罪,诱导之前犯罪行为还没有发生。 ...

一样赞成,明知道那家伙想去杀人还等他下手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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