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lovelymanzzh和林原哀的结婚贴 [打印本页]

作者: lovelymanzzh    时间: 2004-3-2 16: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林原哀    时间: 2004-3-2 16:32
标题: 回复:
偶们的结婚证书,爱的证书哟~~~


婚戒


捧花



花车


蛋糕

作者: 林原哀    时间: 2004-3-2 16:39
标题: 回复:

咱未来
作者: wilim    时间: 2004-3-2 17:27
标题: 回复:
认识偶的帮忙顶下吧,怎么说也是偶mm结婚。。
顶的赠送偶ftp的vip帐号下载conan吧。。就这样了。。
作者: 梦断依魂    时间: 2004-3-2 17: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梦断依魂    时间: 2004-3-2 17:4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kokia    时间: 2004-3-2 17:47
标题: 回复:
恭喜恭喜!~~~~~~~~~~~~~~~~
作者: 林原哀    时间: 2004-3-2 18:14
标题: 回复:
…………喜欢,
作者: 初晴    时间: 2004-3-2 18:58
标题: 回复:
路过再恭喜一下.
作者: ★灰原☆    时间: 2004-3-2 19:33
标题: 回复:
恭喜恭喜啊~~~
我要吃糖
作者: 林原哀    时间: 2004-3-2 21:51
标题: 回复:
和酒席~~~~











作者: 黑骑士    时间: 2004-3-2 22:00
标题: 回复:
好日式的酒席呀!恭喜恭喜了!
作者: 苍月    时间: 2004-3-2 23:27
标题: 回复:
艾~~MM真没眼光

跟WILIM多好哦~~~

一表人才不说 名字还帅~~左右对称呢~~

FTP联盟的当红人物 跟了他 下载柯南绝对是NO.1 还是M2R压制组的成员~~技术好~~片子入手快~~就为了看柯南跟他也值啊~~

WILIM在压制组可是红人哦~~人品好 性格温柔~~艾 真是人间人爱 可惜压制组MM太少~~小WW真的很可怜哦~~

强烈要求MM 考虑偶们人见人爱的WW同志哦

作者: 上杉和也    时间: 2004-3-2 23:30
标题: 回复:
还是 wilim 好

我们组里任劳任怨的能手

技术水平一流

大家看的柯南多数出自他手

作者: kate.yo    时间: 2004-3-2 23:32
标题: 回复:
新婚快乐   注意身体……
作者: 蓝黑忧郁    时间: 2004-3-2 23:38
标题: 回复:
俗话说的好,好聚好散嘛。。。

其实我们的W,也是蛮可以的一个人,挺关心别人,细心之处实乃凡人不可比也。

帅我不敢说,因为男人往往看的都不是外表,而是内心,一个有责任的男人,才能给一个女人安全感,而W,正是这样的男人。女人活一辈子,就是求一次轰轰烈烈的恋爱,不和W,新娘MM,真是可惜了。

不过咱也不能纯心的拆散你们二位,毕竟感情是需要时间来调剂的。

话先至此,祝新娘MM幸福。
作者: 丰臣秀吉    时间: 2004-3-2 23:38
标题: 回复:
同意以上的意见哈。。。。。。。。偶们压缩组里,W可是活雷锋啊。。。。HOHOHOHOHOHOHO
作者: 流星    时间: 2004-3-2 23:54
标题: 回复:
汗一下!听说这个新娘是我们W哥哥喜欢的女孩哟!%&003

我们W老大可是事务所的一大高人!动画制作水平之高举世罕见!%&002

还有自己的FTP看动画绝对不愁的哈!%&005

但是还是祝贺新人的说!%&012
作者: 流星    时间: 2004-3-3 00:08
标题: 回复:
最初由 lovelymanzzh 发布
经过一段分离和复合的坎坷经历,某lovelymanzzh和某哀的婚礼还是要举行了
呵呵……
这次是来真的哦……

新郎登场



这个新郎说实话也不错!人也蛮帅!好像就是命短了点!%&004在304集里面就被P掉了!%&022 %&010

新娘MM可要想清楚了!!%&003



还是wilim好!%&046人更帅!%&006对女孩温柔体贴!%&005 !%&244

西之服部——wilim%&018

我希望以后看到的是wilim哥哥和林原哀MM %&239 %&241 %&246

作者: 苍月    时间: 2004-3-3 00:12
标题: 回复:
-_-|||||星星暴强!!!!!
作者: apoptoxin    时间: 2004-3-3 00: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ovelymanzzh    时间: 2004-3-3 07:5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黑骑士    时间: 2004-3-3 10:36
标题: 回复:
?!别的地方都是一片喜庆祥和的庆祝场所,怎么我们这里要改决斗场吗?!
作者: 黑骑士    时间: 2004-3-3 10:37
标题: 回复:
lovelymanzzh单挑事务所M2R&A压制组的场面我可不想看见!
作者: 蓝黑忧郁    时间: 2004-3-3 12:12
标题: 回复:
瞧你的话说的。。。

我们的立场是好的,又没有什么恶意,所有的言论都在个人,和集体无关,不要随随便便就扯上我们的头衔,就算我是个无名小卒,我也会站出来说W的好,好的就是好的。

以下的话是针对你的:

不要以为你顶这个服部的头,阿拉就怕你,名字屌又怎样,言论最好把持一下,别因为你个人的意见,而挑起事端。

话先至此。
作者: 上杉和也    时间: 2004-3-3 12:59
标题: 回复:
就是,我们可没想挑起战争。

我们只是在用事实说话,难道这也有错吗?

希望大家不要想歪,不要受到干扰,勇于站出来,和我们一起讲述事实。
作者: lovelymanzzh    时间: 2004-3-3 15: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apoptoxin    时间: 2004-3-3 17:5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reba_lee    时间: 2004-3-3 18:10
标题: 回复:
这贴变成分流组聚会贴了
呵呵
哥哥啊,你也不用全论坛公告吧?
到处都看到你的结婚贴呢
作者: 乐之叶    时间: 2004-3-3 18:41
标题: 回复:
怎么感觉有点火药味?不过嘛!先恭喜一下……
作者: lovelymanzzh    时间: 2004-3-3 19: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reba_lee    时间: 2004-3-3 19:42
标题: 回复:
不是我删的
- -0
不知道谁干的
作者: 流星    时间: 2004-3-3 20:16
标题: 回复:
最初由 lovelymanzzh 发布
……
开个玩笑而已,各位不用这么认真……
偶不想让婚礼变成PK竞技场


我们可是被我们敬爱的wilim大哥拉过来祝贺你婚礼的!

再说了我们小组的人都是绅士谁也没有过来蓄意滋事的说!!请楼上的黑某人不要在这里挑拨大家之间的和平关系!以免发生不愉快的事情!

就算是我wilim大哥喜欢的MM和别人好了!我还是放了%&012给你们祝贺的吧!

wilim大哥也没有过来给你搅局吧!他反而是祝福他喜欢的MM今生幸福快乐!

可是某人却…………%&001 %&001 %&001 %&213

最初由 lovelymanzzh 发布
wilim你找打……


你说不想变成PK竞技场!可是现在是你挑事的……%&002

你说现在怎么办吧%&213!!!除非你当面向我们wilim大哥赔礼道歉!
作者: lovelymanzzh    时间: 2004-3-3 20: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黑骑士    时间: 2004-3-3 20:26
标题: 回复:
我也有责任!我道歉!在下敬各位每人三杯赔罪!%&013 %&017 %&019
作者: 蚊蚊    时间: 2004-3-4 00:27
标题: 回复:
  呵呵~新兰那边已经恭喜了~这也恭喜恭喜~呵呵
  幸福~~~~~~~~~~~~~~~~~XDXD
作者: 紫若冰    时间: 2004-3-4 10:15
标题: 回复:
HOHO~~~~恭喜恭喜哈~~~
作者: wilim    时间: 2004-3-5 10:03
标题: 回复:
咳。。。
这是结婚贴嘛,没什么事情的。。
作者: lovelymanzzh    时间: 2004-3-5 13: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林原哀    时间: 2004-3-5 17:41
标题: 回复:
咦?主角??飘过飘过
原来这??- -|||知道昨天一挑三现恢复过来,还忍到肚??
…………
作者: lovelymanzzh    时间: 2004-3-5 17: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林原哀    时间: 2004-3-5 17:57
标题: 回复:
羽毛
作者: 林原哀    时间: 2004-3-5 23:43
标题: 回复:
~~~~
- -|||
作者: tomorrow_1412    时间: 2004-3-6 12:00
标题: 回复:
图图好可爱!!!!!!
作者: 林原哀    时间: 2004-3-6 13:39
标题: 回复:
捏~~~~~
区去里还一张狗狗图说,过帖被锁
作者: 林原哀    时间: 2004-3-6 14:46
标题: 回复:
区里图,拿来用
作者: Pucca娃娃    时间: 2004-3-6 15:12
标题: 回复:
恭喜哀JJ~~~~
LOLO要对哀JJ好哦
~~~~~
作者: 世纪末の天空    时间: 2004-3-6 19:55
标题: 回复:
恭喜JJ啦,来晚了不要生气哦`````````````
LOLO如果对偶JJ不好,偶可不放过你哦`````````
PS:娃娃,偶好想你哦````````
作者: snow    时间: 2004-3-6 20:41
标题: 回复:
。。。

LOLO一定要好LG啊……
作者: wilim    时间: 2004-3-6 20:46
标题: 回复:
虚幻的东西也能让现实中的人受到打击
突然发现自己似乎成了这个世界最笨的人
也许吧,再冷静的人也有冲动的时候
大家一笑了之吧

作者: 林原哀    时间: 2004-3-6 20:59
标题: 回复:
最初由 wilim 发布
现实?虚幻?
突然发现自己成了这个世界最笨的人
也许吧,再冷静的人也有冲动的时候
lolo哥哥,对不起
大家一笑了之吧



你的签名又换了……我不知道说些什么,这是你的决定
明天我大概会换手机,也许会换号码…………说不定我们再也不会联络了
作者: Kiss Cat    时间: 2004-3-6 20:59
标题: 回复:
寒...好端端一结婚帖成这样~`
浪费~`
作者: wilim    时间: 2004-3-6 21:21
标题: 回复:
前面说的话我知道有人误解了。。看来要发个更明确的

我只是在所谓的虚拟世界受到了伤害,一些人‘开玩笑’开的很过分,伤害了我的人格
而对于现实中的,我觉得林原是一个很值得交的 朋友 ,我并不想失去一个好朋友。而且其中没有一些人认为的其他因素
作者: 林原哀    时间: 2004-3-6 21:26
标题: 回复:
最初由 wilim 发布
前面说的话我知道有人误解了。。看来要发个更明确的

我只是在所谓的虚拟世界受到了伤害,一些人‘开玩笑’开的很过分,伤害了我的人格
而对于现实中的,我觉得林原是一个很值得交的 朋友 ,没有一些人认为的其他因素


并没有让我好过多少,还是觉得不好受…………
突然想要戒网了,不知道为什么
作者: wilim    时间: 2004-3-6 21:40
标题: 回复:
网很好呀,不是还要130的吗?XDXD
不要再难受了,都过去了。。
作者: 林原哀    时间: 2004-3-6 21:52
标题: 回复:
最初由 wilim 发布
网很好呀,不是还要130的吗?XDXD
不要再难受了,都过去了。。


也许吧…………觉得回不到过去了
作者: wilim    时间: 2004-3-6 22:20
标题: 回复:
本来生活就是向前走的,不需要回到过去,只要越来越好就行~~
作者: 林原哀    时间: 2004-3-6 22:34
标题: 回复:
最初由 wilim 发布
本来生活就是向前走的,不需要回到过去,只要越来越好就行~~


谢谢老G哈,我已经开心起来了
作者: 流星    时间: 2004-3-11 16:16
标题: 回复:
最初由 林原哀 发布
也许吧…………觉得回不到过去了


一盏黄黄旧旧的灯 时间在旁闷不吭声
寂寞下手毫无分寸 不懂得轻重之分
沉默支撑跃过陌生 静静看着凌晨黄昏
你的身影 失去平衡 慢慢下沉

黑暗已在空中盘旋 该往哪我看不见
也许爱在梦的另一端 无法存活在真实的空间

*想回到过去 试着抱你在怀里
 羞怯的脸带有一点稚气
 想看你的看的世界 想在你梦的画面
 只要靠在一起就能感觉甜蜜

 想回到过去 试着让故事继续
 至少不再让你离我而去
 分散时间的注意 这次会抱得更紧
 这样挽留不知还来不来得及 想回到过去

 思绪不断阻挡着回忆播放 盲目的追寻仍然空空荡荡
 灰濛濛的夜晚睡意又不知躲到哪去 一转身孤单已躺在身旁

Repeat *

沉默支撑跃过陌生 静静看着凌晨黄昏
你的身影 失去平衡 慢慢下沉 想回到过去
作者: wilim    时间: 2004-3-11 18:52
标题: 回复:
呵呵,jay 的 回到过去 哈~
偶挺喜欢听的~谢谢星星~
作者: lovelymanzzh    时间: 2004-3-11 19: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灰原☆    时间: 2004-3-11 19:55
标题: 回复: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结婚贴
今天算是长眼界了
HOHO~~~~~~~
作者: lovelymanzzh    时间: 2004-3-11 20: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林原哀    时间: 2004-3-12 17:44
标题: 回复:
你老婆偶是学生耶!!怎么可能天天上啊?笨!!!




欢迎光临 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https://bbs.aptx.cn/)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