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失踪的凶器 [打印本页]

作者: conan_shinich    时间: 2004-4-14 21:42
标题: 失踪的凶器
一凶手在办公室内杀死了一名公司经理,死因是脑部受到重击,在现场竟只发现了一只凶手留下的祙子,凶手并没有带走凶器。
房间内只有一个柜子,上面有书、笔,还有一个鱼缸,里面有几条鱼,缸底还有些装饰的细沙,这些根本不能做凶器。
凶手到底怎样杀的人呢
作者: シャンペン    时间: 2004-4-14 21:49
标题: 回复:
是把沙装在袜子里吧,古滇任三郎里就有一集在布袋里装硬币的.
作者: FF29    时间: 2004-4-14 23:40
标题: 回复:
答案显然就是这样,但也并没有证据说明“凶手并没有带走凶器”。
作者: shikoru    时间: 2004-4-15 07:03
标题: 回复:
在鱼缸底部的细沙里
作者: 依风听雨聊    时间: 2004-4-15 08:23
标题: 回复:
最初也是认为用沙子,可是死者是重创死的,一袜子的细沙有那么大威力吗?
布袋装满硬币是够打击力度的,可是袜子?实在想不通
作者: D-Conon    时间: 2004-4-15 10:44
标题: 回复:
有两个疑问:一、如果真是用沙装在袜子里杀人,那么袜子能否装下足够重量的沙子?;二、凶手为什么要留下袜子,因为袜子对凶手来说应该是很容易就能带走的东西。凶手完全可以让死者的头去撞柜子
作者: conan_shinich    时间: 2004-4-15 11:44
标题: 回复:
如果将沙子子很紧地塞在空袜子里,应该很结实的
作者: conan_shinich    时间: 2004-4-15 11:46
标题: 回复:
至于7楼说的,我的确忽略了二点,一是凶手杀完人后引来了保安,凶手急着逃跑。二是摆设等物品上却没有痕迹
作者: FF29    时间: 2004-4-15 20:42
标题: 回复:
但是装过沙子的袜子肯定会留有沙子在里头,不可能倒得干净,或者是另一只袜子?但这样子用沙袜杀人的确还不如更直接的方法
作者: 红い蝶    时间: 2004-4-16 23:37
标题: 回复:
还有,袜子的长度足够吗?是否是长筒袜?
作者: 红い蝶    时间: 2004-4-17 00:08
标题: 回复:
能够想复杂只能说明题目不够严谨

如果是短袜,沙子装多了使不上力,装少了杀伤力不够
作者: 天羽怪盗    时间: 2004-4-17 08:44
标题: 回复:
反正据我所知道的没有男的穿长筒袜呢!
作者: 扬州小燕    时间: 2004-4-17 10:55
标题: 回复:
又没有说凶手是男的~!~~~
作者: 曉の車    时间: 2004-4-17 17:47
标题: 回复:
把金鱼冻起来敲人......%&142
大家不要管偶的答案啊.....|||
作者: マハーヴァイロ    时间: 2004-4-18 02:31
标题: 回复:
有一件事我搞不懂,凶手为什么要留下一只袜子?如果是用沙子的话,既然有时间把沙子倒回鱼缸,为什么不把袜子带走呢,障眼法?
作者: 金田新いち    时间: 2004-4-18 02: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幻影魔术师2    时间: 2004-4-20 17: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藏马VS杀生丸    时间: 2004-4-21 06:21
标题: 回复:
题目出的有漏洞吧?关于留下的袜子,和细纱,在好的袜子也道不干净的啊!不像硬币,说拿走就拿走了
作者: HunterXHunter    时间: 2004-4-21 08: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onan_shinich    时间: 2004-4-21 21:29
标题: 回复:
题的确不够严密,各位思考的很周全
作者: FF29    时间: 2004-4-21 21:33
标题: 回复:
而且湿沙是很软的,无法作凶器。

还是请楼主公布最初的想法吧。
作者: LIYI    时间: 2004-4-22 00: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conan_shinich    时间: 2004-4-27 12:24
标题: 回复:
最初的题是这样的,两个人在沙漠里走,为了抢水,一个人杀死了另一个人,是将沙子装进的衣袖里,我只是改了一下,没想到出了漏洞(汗)
作者: FF29    时间: 2004-4-27 14:19
标题: 回复:
最初由 conan_shinich 发布
最初的题是这样的,两个人在沙漠里走,为了抢水,一个人杀死了另一个人,是将沙子装进的衣袖里,我只是改了一下,没想到出了漏洞(汗)


……怎么能这样~~害死了我们大家多少脑细胞~~你这个凶手~~~!




欢迎光临 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https://bbs.aptx.cn/) Powered by Discuz! X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