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转贴】我喜欢你 [打印本页]

作者: 兰夕    时间: 2004-6-20 14:21
标题: 【转贴】我喜欢你
无意看到了,贴一下

[转帖]我喜欢你~~~~

也许你永远也不会知道~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你~~~~



也许朋友做的太久~~~~~



忽然看不见你的笑~~~`



我郁闷了~



最近老是发火~



还不是因为你~~



我只想说



我喜欢你



你不明白也好



明白也好



我不在乎了



决定忘记你~~~~
作者: 小璇    时间: 2004-6-20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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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决定忘记你~~~~???????
作者: 裙子    时间: 2004-6-20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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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行
作者: 小璇    时间: 2004-6-20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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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的~这不叫还行, 这叫根本不行!
作者: 贝瑟芬妮    时间: 2004-6-20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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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在对某个不懂风情的人表白吗?
作者: 兰夕    时间: 2004-6-20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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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对啊~贝瑟芬妮MM好善解人意……
我在对某个叫 小璇 的人表白,可人家就是这么无情的不点我~
作者: 裙子    时间: 2004-6-20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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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楼主,我顺便可以用,呵呵
作者: 灰原小小哀    时间: 2004-6-20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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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飘走~~
作者: 小璇    时间: 2004-6-20 14:30
标题: 回复:
哈……对啊~贝瑟芬妮MM好善解人意……
我在对某个叫 小璇 的人表白,可人家就是这么无情的不点我~


不要吧?我一辈子奉公守法,路上从不乱吐口香糖,坐公车还会让座给老弱
妇孺,上苍怎么可能残忍地拿这个惩罚我?
作者: 裙子    时间: 2004-6-20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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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小璇 发布
3楼的~这不叫还行, 这叫根本不行!



不需花哨,意思表达清楚就可以
作者: 明智六郎    时间: 2004-6-20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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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怎么老看见一群LOLI头像的人在谈什么 情啊 爱啊 的
作者: 贝瑟芬妮    时间: 2004-6-20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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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兰夕 发布
哈……对啊~贝瑟芬妮MM好善解人意……
我在对某个叫 小璇 的人表白,可人家就是这么无情的不点我~


啧啧啧,落花有意逐流水,流水无意恋落花。。。哎 小璇 DD真是的,软玉温香抱满怀不要。。。哎。。。不解风情不解风情。。。。
作者: Asakura You Sai    时间: 2004-6-20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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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死了
最后决定忘记~~~~~~~~~~
喜欢了就不能忘了
作者: 兰夕    时间: 2004-6-20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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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小璇 发布
不要吧?我一辈子奉公守法,路上从不乱吐口香糖,坐公车还会让座给老弱
妇孺,上苍怎么可能残忍地拿这个惩罚我?

原来加拿大和中国一样有公车啊……我才知道……
谢谢璇璇JJ~~
作者: 兰夕    时间: 2004-6-20 14:36
标题: 回复:
最初由 贝瑟芬妮 发布
啧啧啧,落花有意逐流水,流水无意恋落花。。。哎 小璇 DD真是的,软玉温香抱满怀不要。。。哎。。。不解风情不解风情。。。。


哈哈,璇璇,U活该~
再让你来灌水……灌出稀奇来了吧~~
哈哈!
璇璇DD~~~%&005
作者: 小璇    时间: 2004-6-20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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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原来加拿大和中国一样有公车啊……我才知道……[.quote]
小夕儿, 你人笨点就算了, 不用这么致力把它发扬光大..

你叫我JJ,人家还叫我DD咧...我现在到底是个啥.....
作者: 小璇    时间: 2004-6-20 14:38
标题: 回复:
哈哈,璇璇,U活该~
再让你来灌水……灌出稀奇来了吧~~
哈哈!
璇璇DD~~~


不知者不罪, 不计较!
作者: 兰夕    时间: 2004-6-20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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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小璇 发布
[quote]原来加拿大和中国一样有公车啊……我才知道……[.quote]
小夕儿, 你人笨点就算了, 不用这么致力把它发扬光大..

你叫我JJ,人家还叫我DD咧...我现在到底是个啥.....


废柴废柴!!~~坚决拥护!
作者: 方舟    时间: 2004-6-20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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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原创, 不过。。。这个感情。。。。。我太能理解了!
作者: 贝瑟芬妮    时间: 2004-6-20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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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小璇 发布
不知者不罪, 不计较!


是MM更好,做我第23个老婆吧!
作者: 轩茹    时间: 2004-6-2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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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结局能改得好点,说不定还不错~
作者: 佐雪哀    时间: 2004-6-20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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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的感受都有过,最后一句却心有余而力不足
作者: 飞冰    时间: 2004-6-20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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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忘记她??????~~~~~~~~~~~~~~~!!!!!!!!!!!!
郁闷ing
作者: 工藤昕依    时间: 2004-6-20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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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可以忘得掉吗?
作者: louiselan    时间: 2004-6-29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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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好想说,我喜欢你,只因为那是你。
前面几楼的互讽不是我这个中学生能懂的,
啊,终于说出口了,太好了,凡事总有第一次,
自我满足中……
作者: 平成年代的鲁班    时间: 2004-6-29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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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时候,忘记一个人是一辈子也做不到的……即使是时间的流逝也不会让他忘了那个他立志忘掉的人,最后他可能会发现,那个他口口声声说要忘记的人其实才是他最最不愿忘记的那个啊……
(深有体会的说……)
作者: louiselan    时间: 2004-6-29 08:46
标题: 回复:
越是说要忘记,越是表示她很重要,根本就忘不掉。
可是要忘掉一个人,就不要说什么,
等时间过去,蓦然回首,原来那个人已不再重要,
可以轻轻地对他说,我走了,
就连当初的相遇,都已模糊不清,
谁又能真正放得开,
只是那种心情已无法重来,
毕竟,喜欢并不代表爱……
我也不知是如何忘记的,
只是多年过去,一切对对错错都不那么
重要,可以对他微微一笑,
祝你幸福……
作者: FrEE mAgIc    时间: 2004-7-2 23:00
标题: 回复:
事已至此
惟有祝他幸福

这么多年兄弟...........
这么多年,心底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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