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各项公告|星星申请|交流建议 [打印本页]

作者: shinichi·kudo    时间: 2004-9-26 21:48
标题: 各项公告|星星申请|交流建议
2007年7月17日新增公告
即日起主论坛做出明确限制投票贴的公告。
1.对于可以不用设置投票的帖子,版主将会强行编辑关闭投票部分。
2.投票贴原则上不允许参加评星,优秀投票贴除外。
3.一般投票贴3月后即锁。
4.即日实行。


本贴使用说明:

各项公告一览---------详情见2楼
星星申请-------------有意申请的请在此贴后跟贴说明。
交流建议-------------你对主论坛有什么新建议?或者说你对主论坛有什么疑义,都可以在这里提出,同时,也欢迎大家来这里交流(但禁止灌水!)


重要说明:
在论坛功能改进前的已经加星的帖子,不接受重复申请星星的请求
文学类帖子不再接受追加申请

如对剧情有任何疑问,请去柯南知识答疑贴提问。


[ 本帖最后由 飞扬的火 于 2007-9-30 09:15 编辑 ]
作者: shinichi·kudo    时间: 2004-12-25 16:24
标题: [各项事宜公告]
2007.7.13
新增规定:此贴禁水

2007.5.25:
在事务所发布M11下载之前禁止任何M11的剧情透露,请体谅下没看过的同仁。。。

2006.12.22新增公告:
新增主题分类.
大家发表新主题的时候请注意相应分类.
其中有关柯南中的相关知识请分到"柯南百科"分类.
问题的提问还是在置顶贴里.


2006.4.18:
在事务所发布M10下载之前禁止任何M10的剧情透露,请体谅下没看过的同仁。。。

2005.11.23:
主论坛主题分类已完成。
为了便于大家寻找柯南相关资料,有需要请去“资料整理”分类里查找您所需的各类资料。若没有,可以去置顶帖里提问~
精华帖依然在精华导读帖内查看,但由于现在已经有精华区的(请看网页右上角部分),所以精华导读不再更新,大家多去精华区发掘好帖子

2005.11.3:
公告:从即日起对主论坛内好文章进行金钱奖励,一星奖励10conan,二星奖励20conan,三星30conan,以此类推...

2005.10.26:
注意:已有加积分权利的会员不得为以前的老贴加积分,以前的好贴都已经奖励过,因此不允许出现重复加的情况,老贴指的是05年10.1号之前的帖子,如果一旦发现便扣除加上的积分。




★各项事宜汇有效公告★

2005.03.16
主论坛长期活动正式启动!
http://bbs.aptx.cn/viewthread.php?tid=89672

2005.03.38
主论坛QQ群开放,欢迎大家加入哈!
http://bbs.aptx.cn/viewthread.php?tid=91026

2005.04.08
现在开始对部分话题和帖子标题,以及投票做出限制
http://bbs.aptx.cn/viewthread.php?tid=92179

2005.05.22
主论坛QQ群整理事项
http://bbs.aptx.cn/viewthread.php?tid=103750

2005.7.23
关于不定期置顶文学类帖子
http://bbs.aptx.cn/viewthread.php?tid=103317


[ 本帖最后由 小uv 于 2007-7-18 23:00 编辑 ]
作者: 飞扬的火    时间: 2007-7-19 19:10
如有建议或者是意见,在此贴跟帖便可
作者: 璘曦    时间: 2007-7-29 01: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小uv    时间: 2007-7-29 10:46
首先威望和钱都是需要参加活动才能拿到的,这个不是你发贴就会上升的.

其次具体是怎么算积分的警察局的置顶贴里有~去看看吧.


以前的VBB显示的已经不存在的ID是呈现a/n的格式

现在换了DZ不晓得如何才算,不过我看楼上的有贴数应该还没喀嚓掉

你可以发贴回贴试试贴数是否会增加,会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

如果还不会的话,一般已经被喀嚓的ID管理员是不会管的,因为都是些已经很久没来论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才会这样的

如果是非这样的情况,是系统问题造成ID这样的话,不知道可不可以再重新注册一个呢?

主论坛是讨论柯南的这方面资料当然是没有了.如果你一定很爱这个名字,那么去警察局说明原因看看管理员是否能帮忙恢复一下.

不行的话就只有重新注册一个了.

[ 本帖最后由 小uv 于 2007-7-29 10:47 编辑 ]
作者: 璘曦    时间: 2007-7-29 20:0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飞扬的火    时间: 2007-8-2 19:28
璘曦同学
积分是自动加上去的
你到100T的时候就是1积分了。
另外如果你的帖子得到了星星奖励,将会加上10积分。
现在你的ID,如果我没有说错,是你以前的那个,因为论坛换了,所以不存在A/N了
作者: 小uv    时间: 2007-8-6 11:17
原帖由 璘曦 于 2007-7-29 20:08 发表

谢谢你耐心的回答,

另外,那个警察局大厅我去看过了,

什么一贴是0.01积分,

能不能请Sama说的稍微详细一点,

我有些晕乎乎的,

这个兑换积分是要自己去申请的还是会自动转换的?

我现在资料里积分为零是不是要等发满100贴 ...

呵呵~表客气

火火解释过了,意思就是100贴换1积分

所有的积分都是自动换的~不需要申请~

既然可以正常发贴,发贴数量也在增加的话你的ID应该没什么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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