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打印本页]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5 12:21
标题: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秒杀高手的现象真的令我很痛心!
写推理文的高手和游戏的高手并不是相等的
而且杀高手只会让好人的处境更加艰难!

所以我学习AC,实行游戏分层制度

低级:参加者不限
中级:保证一定的新老比例
高级:只允许有游戏道德的老鸟参加,大家都是爱推理的高手,不会为了狭隘的胜利去做秒杀高手的事。

各位同不同意呢?投一下票吧。
有什么建议也就在这里讲吧。
作者: 企鹅    时间: 2003-11-15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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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柳    时间: 2003-11-15 12:30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飞马,我还是觉得用游戏的统一马甲会好一点.这样是最能防止秒杀高手的!就像老江他们说得,在签名里写上这次人物的身份,马甲的名字统一为A~Z就好了啊.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5 12:45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我不同意马甲
因为首先注册很麻烦
而且一个人说话的风格也足以暴露他(她)了——比如d的省略号

我们要做的不是戴着面具去游戏
而是养成真正的推理风格
在AC连站长都是游戏爱好者
但是从来没有秒杀高手的事
我们缺的,实际上是“风气”
作者: 企鹅    时间: 2003-11-15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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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5 12:51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那大家就说说自己的想法吧。
作者: 云柳    时间: 2003-11-15 12:56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还有,我觉得剧本也需要有人把关.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5 13:00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游戏的不确定性很强,所以剧本总是难免仓促。
但剧情里面是一定要有线索!
过多或是明显的线索对凶手的发挥不利
所以剧情不可以太明显,但是不是意味着没线索!
剧情短一些或是在公布投票后迟一些发也没关系。
作者: 企鹅    时间: 2003-11-15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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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5 13:08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把法官和写文分开很难……只有法官写文最方便,因为法官是对投票第一知情的。
法官告诉别人结果,别人写文再给,这样会让游戏拖沓的……不好……

至于积分,严重同意,考虑细则中……
作者: 柯南    时间: 2003-11-15 13:12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抵制马甲,培养风气.
如果连我的2004编码投票计划都没有用的话,就一定分级
作者: 企鹅    时间: 2003-11-15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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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5 13:19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自杀者扣积分,并不允许参加下一次游戏
作者: 企鹅    时间: 2003-11-15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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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5 13:23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最初由 企鹅 发布

飞马,应该建立一个游戏人员 档案簿,核查历次游戏个人的表现以及积分等。

关于积分早已有人提过建议,现在是实行的时候了!
作者: 企鹅    时间: 2003-11-15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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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5 13:26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一般来说,这日记无关紧要……有的还有法官日记呢
想写就写,不想写就不写。
作者: 企鹅    时间: 2003-11-15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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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CF2    时间: 2003-11-15 16:46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关键还是素质跟意识的问题。
用不用马甲没什么关系,又不是针对高手投票。
分级有强烈的歧视成分。
而且推理区的大型杀人游戏的参与人数能多成那样么?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5 17:53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 -0
分级说着容易
做起来太难
很难严格去界定

大家所抵制的也不过是马甲这个名字而已
作为推理性质的杀人游戏
使用游戏ID,这并不是一种可耻的行为
至于说利用游戏ID保护高手这只是一个部分而已
主要还是让游戏推理性增强
不知道ID后究竟是谁,对对方的每一句话都要加以分析
利用对方说话的习惯猜出ID后得身份,并深入推理对方有没可能成为法官安置的杀手
这样只是更加深了推理的乐趣

- -0
ID又不是外挂
找不到抵制的理由

以前我新版规则的样品游戏被人误删了
不过某哈,聪头他们都玩过
效果应该是好于现在的版本
飞马上Q就给我发信息,研究一下新规则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6 10:06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那我再想办法……

不过……26个马甲要26个邮箱……恐怖啊……
作者: 柯南    时间: 2003-11-16 10:09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抵制马甲!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积分的倒是可以考虑!!!!!!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6 10:10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你以为这是打疯狂坦克有准确的积分设置啊?
积分那出方案来看看再说
作者: 柯南    时间: 2003-11-16 10:17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用马甲,第一注册对论坛是不利的,第二会失去杀人游戏真正的乐趣,想想,参加游戏的人,你周围的人都变成abcd等符号还有乐趣可言吗??如果这样还不如不更改规定呢。
秒杀高手的问题并不是马甲就能解决的,如果有游戏者相互串通,马甲后面是谁照样可以知道。一旦知道马甲在本轮游戏里也就没用了。所以我反对用马甲。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6 10:25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 -0
这本身就不是针对秒杀高手制订的规则
而是为了进入剧情
比如说上次的游戏,面对的不是影子,而真正就是那个叫什么来着的人(寒……)
你要不要杀他,或者还是先杀别人
这样只增加可玩性
作者: 柯南    时间: 2003-11-16 10:32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我还是坚持不用马甲。
现在杀人游戏一个特色就是玩家扮演角色。
我再说说我的构思。
例如,现在玩一个名叫kof99克隆人的进攻的杀人游戏
法官:雪翼飞马
*****************************************************
角色扮演:
k’-- ?
八神 --?
泰利 --?

谁想要扮演他们就短信通知飞马,如果有人抢先扮演了,就选没人演的人。(或者飞马帮他们选)
但飞马不要公布谁扮演谁
*********************************
所有的游戏里出现的只有泰利、八神等名字。
凶手的行动会在他扮演的人物身上体现
至于舌辩,玩家可以为故事里出现的任何人物辩护(不一定要为自己辩护,也可以混淆视线)
只要大家猜出故事里谁是凶手,那扮演凶手的人就被抓,游戏结束。
如果没有的话就是凶手胜利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6 10:37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那样对剧情的要求太高了……我还想省些诡计写案子呢……
作者: 柯南    时间: 2003-11-16 10:41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没有剧情的话,游戏就没有意思了。保证剧情的可读性是法官的责任和义务。
对一件事物,你的态度决定你的高度。诡计用了后还会有的。
不然扮演凶手的人写案件(和推理王一样),不过身为法官的你要审稿。如果是e搞的、瞎扯的都退稿。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6 10:46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大家的意见分歧太大了……:(

看起来似乎用游戏ID可以解决一切的问题,但是管理方面还有待完善
用不公布的方式,投票杀人又怎么算?

老江还是把你的编码制度介绍一下吧……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6 10:46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 -0
某江
你的这个计划就是游戏ID的改进版
只是ID不再叫游戏者X,而是一个熟知的名字
如果是这样,那我完全接受
因为本质是一样的
作者: 柯南    时间: 2003-11-16 10:49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投票杀人投给故事里可疑的人物(故事里人物的举动和游戏里的凶手举动一致,并且法官必须给些线索,还有,凶手给法官的案件必须留下自己是凶手的一到两个破绽才行)
编码制度和这个几乎一样。既然米罗都同意了,那就这样实行吧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6 10:49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 -0
某江这个方案比我的方案好在人物名够直观,容易接受
缺点在于需要注册更多的ID
每次都要注册

除非每次都只玩以这几个人名为背景的游戏
作者: 柯南    时间: 2003-11-16 10:51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注册id干吗?我说过只是在故事里出现这些人物,你们连谁扮演谁都不知道。


你还是不明白我的意思- -0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6 10:54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那等我在AC的游戏结束后,用《十四个目标》的背景试一下吧。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6 10:55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 -0
某江
拿详细计划
作者: 柯南    时间: 2003-11-16 10:59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所有的游戏里出现的只有剧本里的人物名字。
凶手的行动会在他扮演的人物身上体现
至于舌辩,玩家可以为故事里出现的任何人物辩护(不一定要为自己辩护,也可以混淆视线)
再举刚才那例子,比如现在玩kof杀人事件
***********************************************
举米罗为例子吧…………
米罗现在想玩这个游戏,他想扮演八神。
于是他短信通知飞马:“八神有人演吗?我要演!”
飞马:“没人!你演凶手,交案先,要留一到两个你是凶手的破绽。”
米罗写好后交稿。飞马宣布游戏开始。
————————————————————————
飞马在游戏里,先写情节,再用米罗的手法杀人。比如说,杀死比利
比利被杀了~!
然后宣布,比利=小哈
开始辩论。
***********************************************
小哈:“谁杀我的?我看是故事里的k’干的!!”
老江:“根据我的分析,草剔京比较可疑,你看他在故事里那么xxx……”
……大家进行辩论
接着大家投票。
小哈-》k’
老江-》草剃
……
************************************************
草剃票数高,被杀,米罗继续写案件……
这样玩就行了,还要注册id干吗?????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6 11:02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214192684(&c℃!) 10:49:42
斑竹可以查IP
214192684(&c℃!) 10:53:07
马甲太容易漏嘴了


这个是葱头的意见


老江的提议让我都有些迷糊……
还是看看蝎子的规则http://www.bianliangcheng.com/bbs/topic.cgi?forum=34&topic=73
但是我没那么多时间
作者: 柯南    时间: 2003-11-16 11:04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还不懂?我的天………………谁看懂了我的意思来给他们解释一下

看了那么多想法,真的就我的想法最好,不用注册id,又让扮演凶手的人担任凶手的责任:写案件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6 11:07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明白
但是游戏真实性不够强
你可以把自己作为游戏玩家进入剧情想一下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6 11:11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但是因为彼此不知道对方扮演的是谁
那么分析起来就很混乱
比如说,我是八神
然后某人怀疑我了
我也跟着起哄,说一点确实是八神,但又站不住脚的理由
这样有可能会蒙混过去
而不知道对方游戏身份,这如果把游戏当成实际,是不会发生的吧?

力求把杀人游戏尽量真实化,让每个人都进入剧情
这就是我追求的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6 11:11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明白是明白了,但是那样一轮估计要拖两天……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6 11:15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我和江的方案已经开始殊途同归了
唯一的不同现在就是要不要用游戏ID

他的观点是不必要,也不好管理。对于不好管理,我同意,只能坚强监控了

我的观点是为了游戏推理性完全有必要,可以这么说吧!如果游戏结束后,把所有帖子组合到一起,就直接是一篇上乘的推理故事,这就是我的理想目标。
而且在以前的模拟游戏中,也确实达成了这个目标。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6 11:18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http://www.bianliangcheng.com/bb ... p;start=0&show=

这个是样板游戏的结局
前面剧情都被我老婆误3了
只剩下结局了
凑合看吧
作者: dispair    时间: 2003-11-17 08:01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抵制马甲。。。

老江乱亲两口。。
飞马乱亲两口。。。

老鼠和米罗拖出去打。。。
作者: 猫咪    时间: 2003-11-17 09:17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作为AC论坛的法官,我一向支持用真实id游戏
因为游戏不仅仅是游戏,同时也是一个互相认识互相交流的过程,用了马甲就少了点朋友之间一起游戏的感觉了。
以上意见供参考
作者: dispair    时间: 2003-11-17 09:46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忘了还有小哈。。。

拖出去打。。。。
作者: 龙之翼    时间: 2003-11-17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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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7 12:00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 -0
死小D

随便了,反正不是特殊情况我就不参与游戏了
太忙
什么时候几个老鸟都出手了
偶就参加

还有我出台游戏ID不是为了保护高手
如果高手怕被秒,那就表参与了
本身就是一种运气嘛

打坦克的时候我没少被秒
- -0
作者: 黑羽快斗!!    时间: 2003-11-17 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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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spair    时间: 2003-11-17 13:21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最初由 米罗 发布
- -0
死小D

随便了,反正不是特殊情况我就不参与游戏了
太忙
什么时候几个老鸟都出手了
偶就参加

还有我出台游戏ID不是为了保护高手
如果高手怕被秒,那就表参与了
本身就是一种运气嘛

打坦克的时候我没少被秒
- -0


呵呵,刚发现米罗是帅哥的说。。。
拖出去打完再拖进来。。。乱亲两口。。。%&09
再拖出去打。。。%&09
哈哈哈。。。


小d ,不要在这灌水……直接说建议不好吗?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7 13:30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最初由 黑羽快斗!! 发布
[QUOTE]最初由 柯南 发布
所有的游戏里出现的只有剧本里的人物名字。
凶手的行动会在他扮演的人物身上体现
至于舌辩,玩家可以为故事里出现的任何人物辩护(不一定要为自己辩护,也可以混淆视线)
再荆.?
你根本没理解游戏ID的意思
- -0
游戏ID是玩杀人游戏时使用的
不是专为某个人去注册的!
游戏结束后该ID还要换给论坛,以备下次游戏时使用!
%&15
懂没
作者: 柯南    时间: 2003-11-17 13:36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我建议立刻开始个新游戏,试用我的方法,如果大家都可以接受的话以后使用这个方法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17 13:38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等我在AC参加的游戏结束后就举行一次,来看看结果吧。这几天忙着呢……
作者: dispair    时间: 2003-11-17 13:39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sorry,欧道歉。。。(水区蹲多了。。)%&20 %&20
我不知道推门是怎么处理这种问题的。。。
下面是欧的一些看法。。
赢得胜利是每个参赛者都想要的。。(像欧这种重在参与的不多了。。其实偶也存有侥幸心理的。。)
用马甲。。以前欧也曾有过妥协的想法。。跟菲马说的一样,马甲并不能真正掩藏大家的个性。。(比方欧的。。。)
而且也增加主办者的劳动量,是很不可取的。。。
还是那句话。。抵制马甲。。。
欧认为可以报名的时候就用悄悄话。。主办者可以在具体角色后加上--人选已定。。

开故事贴和讨论室
讨论室中谁都可以发言,当然也可以吹沙子(自己吹自己都可以,当然如果自己吹得太多而惨遭投死,这就是你的宿命了。。。赫赫。),而故事贴中只有剧情。。
这样,大家最多只知道角色名,是不是比较安全呢。。。

至于老手被秒,这说明你的实力是得到大家认可的。。。

被秒。。。也是一种幸福。。。

分级,大可不必。。。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7 14:24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 -0
除了不用游戏ID以外其他说滴很我的规则没有两样
默认了
爱怎么玩怎么玩吧

还有就素有写案件能力的人,拜托也都帮忙写一些背景备用
每次都靠飞马写,会死人滴

以上……
作者: dispair    时间: 2003-11-17 15:03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除了不用游戏ID以外其他说滴很我的规则没有两样



米错,所以用马甲实在多此一举。。。
作者: 米罗    时间: 2003-11-17 16:11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去去去
不跟你讨论这个了

另外我的规则中包含着手法杀人这个概念
这个在某江的2003版里也有类似滴东东
希望以后能引入
如果单纯杀个人留个暗号就太无聊了点……
作者: noheart    时间: 2003-11-18 12:03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老江的提议不错,每个人记住自己扮演的人物就OK了,至于其他人到底是谁就不用管了,也管不了,这样就可以安心推理文中线索,至于凶手想怎么吹沙子就看自己喜好了
对于米罗的规则,看了一下,跟老江的差不多
对于马甲,能不用就不用吧,确实也不好办,因为习惯,用马甲还是多少能透露本人身份的,所以,能不用就不用吧,感觉还是老江的规则比较有意思些,支持老江
某D老是乱亲人,难道是~~~~~~~~~~~小狗狗(这个念第二声~~~)??XD
作者: noheart    时间: 2003-11-18 12:08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对于分级的问题,我是表示支持的,这样可以提高游戏积极性嘛,对于这样有歧视的问题,我反对
要是这样也算歧视,发贴量的积分和威望啊什么的,不也可以看作歧视了?所以我认为歧视是不存在的
当然,这样可能导致凶手或者好人为了胜利不择手段,我觉得可以在规则上限定
比如说是表现好得分多,胜利不一定多得分,重在表现而不是胜利
让游戏有更高的人气,有更多的人喜欢并参加一直是我的希望
作者: 莫良望    时间: 2003-11-18 21:56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you xi de fang shi ?

有疑问请看置顶帖。
作者: 蒙面GZ铁鹰    时间: 2003-11-21 19:22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我觉得推理游戏如果有等级限制,那么我相信这个游戏就不回存在了。
作者: Bee.zz    时间: 2003-11-29 03:27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我也不希望分级,那样新人的参与意愿就不强了啊,那还怎么期望这里的人气回升呢?
支持柯南的说法.
期待下次的游戏.:)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30 18:18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TO 65楼
我不是排斥新人,只是想让新手和老手分开游戏,不然对双方都不利……


至于不知角色,我个人真的不喜欢,那样对剧情要求太高,让凶手写也是不很可取的……让我写我会死的……
线索多了是对凶手不利的,我不喜欢在游戏中给很确切的线索。
只是为了高手……
其实高手越早死对大家越不利,为什么都不注意这一点呢?
作者: 柯南    时间: 2003-12-1 16:23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新规则觉得怎么样?在新游戏里……
作者: sedl    时间: 2003-12-5 17:01
标题: 回复: 对杀人游戏的一个建议
不好说啊~要是有些人天生有推理细胞那岂不是埋没了?
作者: 玉麟蛇    时间: 2003-12-14 00:28
标题: 回复:
作为新人,我赞成不用马甲,而且可以分级
用马甲的确有碍于朋友间的正常交往。
另外分级表面上是把新人和老手分开,但我总认为新手总是会有新的思维,无论是杀人,还是破案。分级之后对新人并没什么不利因素。大不了法官或者少量的角色由老手担任,再加上对于新人的游戏多开几局,这样便于新老交替,对论坛的发展也有好处
作者: 雷斯林    时间: 2003-12-15 16:13
标题: 回复:
我同意。
推理是不分先后,不分早晚的。
经验主义对推理有害无益。
作者: Kensou    时间: 2003-12-18 12:03
标题: 回复:
我保持沉默……
作者: zhaosoul    时间: 2004-1-5 22:41
标题: 回复:
原来这个事物所是推理的啊~我原来还以为是个漫画FANS的集中地呢!(汗....表打我...)
其实主要凶手是高手当,或者高手和低手一起进行应该可以避免的,关于凶手的道德问题确实比较麻烦,所以我觉得高手应该要承担起分析游戏数据、引导正确推理、当道德模范的作用~这样大家发现有高手在可以比较快的破案~而凶手嘛,在选定的时候就应该说明游戏的道德,不要一味的杀高手,不过这样也暴露凶手多半是个新手。
作者: 明智健悟    时间: 2004-1-10 19:48
标题: 回复:
大家的话都看了,我想关键是大家都太想赢了!友宜第一么!
我有个想法是给负则编案的人的,我认为第一是控制参加人数,第二,不要一直杀下去,10个人死4,5个就够了吗!大家参加这游喜又不是来送死的,(我也要来的)是要来推理的么!
同意柯南的方法!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4-1-12 08:17
标题: 回复:
这你就错了,杀人游戏就是死光,但是在剧情里也可以写成不死,但是那就不象游戏了。
游戏的推理不死人是不好推理的,再说死的也不是参加游戏的人,只是角色而已。
作者: Pucca娃娃    时间: 2004-1-12 09:48
标题: 回复:
推理游戏干吗要分等级呢?
像我这样的新手不就不能玩的尽兴了吗?
那多没意思啊!
大家都是FANS嘛!干吗要分这么细呢?
作者: HSCY    时间: 2004-1-15 00:04
标题: 回复:
我同意,我投了同意
作者: action    时间: 2004-1-29 23:43
标题: 回复:
同意是同意,但低级的没人玩啊!!!!(谁会承认自己低......)
作者: KAble    时间: 2004-2-4 11:03
标题: 回复:
最初由 雪翼飞马 发布
我不同意马甲
因为首先注册很麻烦
而且一个人说话的风格也足以暴露他(她)了——比如d的省略号

我们要做的不是戴着面具去游戏
而是养成真正的推理风格
在AC连站长都是游戏爱好者
但是从来没有秒杀高手的事
我们缺的,实际上是“风气”




赞同飞马的想法..只是不知能否真正实现...
it may be a long way to go..

作者: 彼得大帝    时间: 2004-2-25 11:44
标题: 回复:
如果是写文的、当法官的、做凶手的都是同一个人,那就遭了!
作者: 彼得大帝    时间: 2004-2-25 11:52
标题: 回复:
我倒是有一个写文的意见——既然大家要的是高的推理性,又使文章不显得仓促,那么干脆写文的提前把文章主要的部分都写好就行了。
比如说:
一个杀人游戏中,A杀死了B,然后大家开始选择。
这个时候,作者(写文的)要把C、D、E的死法,推理都要想好些出来。如果说C挂了,那么把C的故事抽出来,然后添上其它的情节(还剩下谁,每一个人的对话),其他的情节毕竟属于文学范畴,都很简单,如果需要Dying message,因为你知道凶手是谁,也应该很好写。当然,凶手可以和法官跟作者通过信箱商量,如果凶手破解了那个密码,可以让凶手在密码结构不作改变的情况下修改密码,这样不就给凶手陷害的一个机会了么?这比在舌辩区空洞的陷害更好吧?
作者: £柯南·道尔    时间: 2004-3-2 19:32
标题: 回复:
各位斑竹 你们好撒 我觉得其实你们分不分等级应该没什么用 因为这个等级很难分撒 谁知道谁是菜鸟和高手啊~~~~(我是新来的 所以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 呵呵 不好可不要仍鸡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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