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标题: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打印本页]

作者: lawcross    时间: 2003-11-21 20:45
标题: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刚才看了灵萧的文章,让我想到了我们学校去年死掉的那个可怜的同学!她就在我们隔壁的宿舍住……

这件事情很离奇,大家可以来看看,推理一下!地名和人名我就改了,因为说得太明白了对当事人和学校不好

被害人是一名女生,个子高高的,人很漂亮
2002年10底的一个凌晨中国北方一座省会城市的街道上,被发现有一具女尸
该女尸的身份随即被确认,是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
但是这名女生虽然有宿舍但是并未在学校宿舍居住,而是和她男朋友在外族房子一同住

案发当晚在该大学的操场上,有人见过这名女生和一位男士有扭打的情况,可是大家没有上去阻止,一是因为天黑,看上去两人扭打的幅度不大;二是因为想着小情侣打打闹闹很正常,也不便去阻止——这是事后一些在操场散步的学校退休职工说的

离奇的是:
1.从发现尸体到确认身份再到去这位女生与男朋友同住的地方不过1小时时间,到了他们的住地却发现那男子(她男朋友)已经没有了踪影!
最让人费解的是,房间内一切的资料或是可能表明身份的东西、还有这位女生的一切东西不翼而飞!

2.警方开始调查她男朋友。他的身份是一家网吧的网管,但是问到关于他的其他情况,网吧的其他人员一无所知
这位女生认识他是在上网的时候,因为是这个男的先看上这位女生,于是不停的给她的上网卡上加钱,她不管怎么上网卡里的钱就是不会少……于是两人认识了,慢慢的成了恋爱的关系,后来搬出去一起居住。

3.警方发现这个男子在网吧里工作所使用的一切的身份证明、简历、姓名都是假的!!!!
就连这位女生的宿舍好友,与这个男的还经常来往着都不知道他使用的是假身份!
警方初步推定,可能这位被害人也不知道该男子的真实身份!

4.该男子作案手段残忍狡猾。女生的尸体满身是伤,胸部被一把长刀深深刺穿,穿通了后背!极有可能是先经过了酷打然后再进行的行凶杀人

5.令人发指的是:这名男子先杀人后弃尸,用车将尸体运出学校并弃尸于大街上!(后被居民发现尸体报了案)

6.有证人证言:说事发当天晚上,在操场上隐约听到有女生哭泣的求饶声:“求你放了我!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7.事后学校在对大家进行安全教育的时候说了一点:警方查出这个男子使用了假年龄,且已经结婚并有了一个6岁小孩。

警方通过他们掌握的证据推定凶手就是这名男子(她男朋友),并展开了侦查。

但是最后这件案子最终究竟破了没有我们作为那女生的同学根本不知道!学校除了把那女生的宿舍同学叫过去问了些情况之后,其他的任何消息都没有透露……

刚刚出事的那段时间,那位女生的宿舍好友们都害怕得不得了——因为突然知道这个男的的一切资料包括姓名都是假的。
大家都推定可能这个男的是个逃犯,被发现了身份才杀人灭口,而且一切的一切都这么有计划!杀人、弃尸、毁灭证据、逃跑……

各位喜欢推理的朋友们,你们怎么看呢??这案子中的疑点太多了,今天想到的就这些,你们要是推理中有什么问题就问我,说不定我还能想起来什么!
毕竟是同学,很惋惜很惋惜的……%&13
作者: 灵萧    时间: 2003-11-21 22:09
标题: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怎么回帖没了?
作者: 雪翼飞马    时间: 2003-11-21 22:16
标题: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回帖有版聊,当然没了……是我叫斑竹3的。

现在来推理:

他应该是个经常拈花惹草的人,文化水平不高,脾气暴躁,身体比较强壮,有些以自我为中心……

此案经过策划的可能性很大,他说不定就是那种专门钩女孩子后再财色双收的人!
死者可能发现了他其实有老婆孩子,才被他认为碍事
一般的花花公子是不会轻易杀掉自己的情人的。
作者: 灵萧    时间: 2003-11-21 23:04
标题: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 -0
楼主你们那个城市还有没有别的少女被杀事件?要是有的话……
作者: 蒙面GZ铁鹰    时间: 2003-11-21 23:30
标题: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本人认为这就是社会上犯罪率最高的“网络杀人”事件。被害人和凶手是在网吧认识的而且还相识相恋,可能凶手就利用被害人作某件事但被发现其之秘密于是变起杀心。细心的人肯顶注意到了当时被害人说的那句“求你放了我!我以后再也不敢了……”这句话吧,到底被害人发现并且做了什么她为什么要说这句话呢?我想凶手肯定是被看出什么秘密所以才杀人灭口的!
作者: lawcross    时间: 2003-11-21 23:51
标题: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最初由 雪翼飞马 发布
回帖有版聊,当然没了……是我叫斑竹3的。

现在来推理:

他应该是个经常拈花惹草的人,文化水平不高,脾气暴躁,身体比较强壮,有些以自我为中心……

此案经过策划的可能性很大,他说不定就是那种专门钩女海.?


但是要怎么解释他使用假身份的事,还有就是操场上有人听到的求饶声? [U]此案经过策划的可能性很大——这点赞成!!!

[U]他应该是个经常拈花惹草的人,文化水平不高——赞成!!
作者: lawcross    时间: 2003-11-21 23:59
标题: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最初由 蒙面GZ铁鹰 发布
本人认为这就是社会上犯罪率最高的“网络杀人”事件。被害人和凶手是在网吧认识的而且还相识相恋,可能凶手就利用被害人作某件事但被发现其之秘密于是变起杀心。细心的人肯顶注意到了当时被害人说的那句“求你放了我...


就是啊!!我们同学一起还推测他是个逃犯呢!!!!

但是有一点逻辑不通,警察既然已经查出来他已经结婚且小孩已经6岁,想必身份已经明确,只是对学生们保密!!

不知道他现在是已经抓获还是在逃%&16
作者: 蒙面GZ铁鹰    时间: 2003-11-22 00:17
标题: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是啊,是不是怕什么啊
作者: 名偵探小浩    时间: 2003-11-22 02:01
标题: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 -0
依我看, 女的是發現了男的某些秘密,做出了某些事, 而被男的殺人滅口.
他們扭打的時候不是正正在夜晚嗎? 為什麼他們會在操場上扭打? 原因可能是女的在逃走,走到操場就被男的捉住, 於是就扭打起來.
而证人证言中,“求你放了我!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可以更加證明了, 女的這時正被男的捉住了, 於是女的便求男的放了她. 但可惜的是, 男的沒有放她, 相反是殺了她....(寒~)
相信那個秘密對於男的是什麼重要的!否則他也不會選擇殺人去解決事情. 但, 這是什麼秘密? 就不得而知了~

對於這次事件,我認為有计划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是有计划的話, 男的就應該是一早已經知道女的發現了他的秘密. 但以他們夜晚還在操場上扭打著來看, 男的應該是那時才知道的. 如果是有计划的話, 相信男的盡量不會留下任何痕跡才對(選擇一個不會被人發現的場所殺人 - -0).
那個男的很聰明. 能夠即時把所有關於死者的線索拿掉,不留證據.

逃犯的說法也不太有可能吧...大家想想, 警方不是說了他已有了一個6岁小孩嗎? 如果是逃犯的話, 相信他已逃了最少6年, 但....警方會讓一個逃犯逃6年以上的嗎? 絕對不可能! (小說中就可能 - -0)
除非他是由外國逃來這裡的, 但看他應該是中國人吧...- -0
肯定不會是在進牢之前生的小孩. 如果已有了小孩, 他應該不會選擇逃獄. 更何況, 他逃獄後竟然還去忘識別的女子......
至於, 為什麼他會用假名....竟然還在工作所中使用假名...這點就很可疑了~ 我還沒想通. - -0

以上只是我的個人看法.
作者: 蒙面GZ铁鹰    时间: 2003-11-22 09:40
标题: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有道理啊
作者: lawcross    时间: 2003-11-22 20:32
标题: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小浩果然厉害呀!!前面的分析真是让人佩服!
可是关于逃犯一点,我有一点看法:逃犯这个词语的意义比较丰富,可以指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但由于犯罪嫌疑人逃脱而未能将其逮捕归案);也可以指从监狱里逃跑的犯人
我比较倾向于他是第一个意义上的逃犯。
猜测:他以前曾经犯过什么罪,于是从老家跑出来,为了隐瞒身份所以使用一切的假证明、还有假名字。他本身是好色之徒且会使用小手段,我同学又处事不深,所以两人后来发展到同居住
在同住的过程中他被我同学发现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就被灭了口~~~~~
我赞成小浩说的此次行为没有计划,因为要是有计划不会跑到校园里面来杀人,他大可以把那女生约到人烟稀少的地方再行凶
作者: lawcross    时间: 2003-11-22 20:39
标题: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最初由 HJMC 发布
哪有那么复杂哦……动画片看多啦大家:)

操场上的打闹是因为两人闹了别扭,这在情侣之间很常见。最有可能的情况是该女子发现了男子的真实身份(有老婆孩子的事情)于是与该男子提出分手(或其他要求),而从该男...


很有道理呀!!
就是因为有这些常人不具备的犯罪情节,所以这件事情才在当地大学城区引起轰动,不过很多是乱传话,越传越神奇。只有我们这些她的同学了解得稍微多一些,也真实一些

不过我最想不通的是,为什么这样一个使用假身份的人会跑来追一个大学女生?如果真如我们推测的那样他是在逃嫌犯,那他行事就必须要小心谨慎,追女生并同住这种事情对他的身份来说是很危险的呀~~~~~~~~%&12
作者: 江户川平一    时间: 2003-11-23 13:06
标题: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好恐怖的地方
作者: 犬夜叉116    时间: 2003-11-27 17:46
标题: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会不会是那个女生发现了他的身份,想以他们的关系要挟他,要他妻子离婚或是不要抛弃她的(比如那个男的不想要她了,她想挽留)。凶手不一定是在逃犯,可能只是觉得现有婚姻苍白想找刺激吧!
作者: 冰与烟的浪漫    时间: 2003-11-27 19:54
标题: 回复: 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杀人以后为什么要移尸呢
把她丢在学校操场上某个角落自己逃走不是更方便吗?
而且网吧打工的人不可能自己有汽车之类的东西
也不一定骑摩托
要吧尸体运到附近的公路上不是很容易吧
也就是说有人帮他或者是凶手并不是他
而是他认识的人而且那个人比他地位高更可能
杀人以后怕坏事所以让他逃走
至于为什么不丢在操场上而丢在公路上我还没想明白
也许是为了早点让人发现尸体
但是没想到为什么这么做
多少年前的事情啊?
可不可以详细的介绍一下有关那个男的的所有事情
再就是公安局没有告诉你们那是很正常的
公安局很少对外公开杀人事件
为了少给别人造成恐慌
再说了
公安局也没必要破案以后来告诉你们啊
也许还有我没想到的东西
想到以后再跟贴
作者: 黑魔導士    时间: 2003-11-28 02:00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通常犯人转移尸体的目的有两个:

(1)藏尸. 企图瞒天过海
(2)将尸体转移到凶案现场以外的地方, 并将尸体伪装成自杀又或者嫁祸别人. 这样一方面可以减低自己的嫌疑, 另一方面也可以令警方的调查变得困难

可是现在问题有二:

第一, 大街和校园都是人流多的地方, 即使将尸体弃到大街上, 尸体一样很容易被人发现. 如果我要藏尸, 也一定会选择将尸体埋在荒山野岭. 更何况中国地大物博, 适合藏尸的地方实在不少.

第二, 死者明显是被杀的, 犯人却只随便将尸体弃于大街, 不像要将罪名嫁祸给别人的样子. 可是嫌疑犯就只有犯人一个, 警方不怀疑犯人才怪. 对犯人来说, 将尸体弃于大街根本没有益处.

由此可见, 假如犯人是故意将尸体弃于大街的, 他未免是太愚蠢了! 与其将尸体弃于大街, 倒不如不移动尸体? 移动尸体可要花费不少「人力」、「物力」啊!

我总觉得「将尸体弃于大街」并不是犯人的本意.
作者: 黑魔導士    时间: 2003-11-28 02:59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最初由 名侦探小浩 发布
逃犯的说法也不太有可能吧...大家想想, 警方不是说了他已有了一个6岁小孩吗? 如果是逃犯的话, 相信他已逃了最少6年, 但....警方会让一个逃犯逃6年以上的吗? 绝对不可能! (小说中就可能 - -0)
除非他是由外国逃来这里的, 但看他应该是中国人吧...- -0
肯定不会是在进牢之前生的小孩. 如果已有了小孩, 他应该不会选择逃狱. 更何况, 他逃狱后竟然还去忘识别的女子......
至于, 为什么他会用假名....竟然还在工作所中使用假名...这点就很可疑了~ 我还没想通. - -0


我想, 犯人应该是「失踪人口」里的一员吧? 犯人离家出走6年, 相信他的家人早已报警. 而犯人懂得用假名生活, 则足以证明犯人相当聪明, 又或者他的「失踪知识」相当丰富. %&01

据《完全失踪手册》说, 一个人如要「失踪」, 就必须下定决心放弃过去的一切, 包括所有的亲人和朋友, 并必须用假名过新的生活. 因为当你失踪之后, 你的亲朋戚友一定会去报案. 那时候, 警方便会展开调查. 假如你用真名租屋、找工作、交朋友, 就很有可能被人发现. 别小看警方的力量, 事实上, 不少闹失踪的初哥都是在「未能完全放弃过去」的情况下很快被人发现. 相反, 数据显示, 用假名生活的失踪者的「失踪时间」普遍长几年, 甚至有人能够「完全失踪」, 直到新生活过得厌了, 才自动回家去.

另外, 犯人之所以会选择做网吧的网管, 便是由于做网管无需高学历, 因此雇主不会详细调查犯人的假身份证明文件和简历的真伪. 犯人容易蒙混过关. 由此亦可见得, 犯人对「失踪方法」是何其的了解. %&02

作者: 犬夜叉116    时间: 2003-11-28 08:49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说不准犯人是想移尸,结果在移的过程中看到有人来了,只好把尸体丢在大街。这也有可能的。
作者: 解密者    时间: 2003-11-28 11:03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这应该是件突发杀人案,凶手是那种脾气暴躁容易激动的人。如果是有计划根本不会在学校操场和被害人扭打。死者是发现凶手的秘密后提出分手,凶手先殴打被害人试图让她回心转意,所以被害人满身是伤,当被害人执意不从后,凶手在情绪极度不稳下杀了被害人。这从被害人的致命伤上可看出,一刀从前胸穿后背,除非他拿的是销铁如泥的宝刀,否则要用很大的力气才办的到,只有在极度愤怒的情况下才会这么做。楼主没有说明了案发现场在哪里,象这种杀人移尸案最重要的是找到第一案发现场。凶手拿走能够证明死者身份资料完全是多此一举,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匿名潜逃,但至少他是第一次杀人。他把死者的尸体丢弃在马路上而不是什么人迹稀少的地方是他杀人后心虚的表现,觉的自己带着个死人到处跑万一在路上碰到警察临检之类的怎么办,所以就随便扔在了马路上。这也是相当幼稚的做法,如果是杀人惯犯,要么弃尸荒野,要么就把尸体放在住宿的地方。这样可以为自己逃脱赢得更多的时间。一个完全抛弃以前生活潜逃多年的人,应该是相当寂寞和空虚的,他将死者作为自己唯一的寄托,当死者背叛他后觉的自己有将变成孤身一人,他殴打死者完全是想挽回她,他不想在过那种就算他死了也不会有人知道的生活。在遭到死者拒绝后,凶手觉的全世界的人都抛弃了他,在长期躲避的生活中,他的精神高度紧张有遇到这样的事情在极度的失望和愤怒下杀死了被害人。如果以上推断正确的话,现在的凶手很可能已经变成精神变态和性格扭曲的人,他可能会从一个潜逃犯转变为向社会报复继续找和被害人相似的人下手的杀人魔,目标是那些喜欢到网吧上网的女大学生。这种罪犯是最难抓的,他的流动性很大,虽然他找的都是相似特征的人,但目标实在是太多了,而且会因为目标的一句话或一个眼神而杀人。他现在应该是一个沉默寡言工作勤奋的人,而一到晚上,随着黑夜的降临,他体内杀人的血液也沸腾起来,他活下去就是为了杀人,这可能是他悲惨人生唯一的乐趣,享受杀人时被害人恐惧的眼神和血腥的气味从而让自己得到放松和解脱,就象吸食毒品一样渐渐上瘾。警方对这种罪犯是很难进行抓捕的,唯一可行的是将罪犯的照片分发给各个网吧和街道派出所,也可以让女警假拌成大学生到网吧,希望可以引蛇出洞。最后奉劝和不明来历异性在校外同居的女大学生,不要玩这么危险的游戏,它可能使你的生命GAME OVER。
作者: 解密者    时间: 2003-11-28 12:44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我对楼主所说的这是真实杀人案件表示怀疑。楼主说:“令人发指的是:这名男子先杀人后弃尸,用车将尸体运出学校并弃尸于大街上!”。我认为学校绝不会是杀人现场,大学晚上并不是空无一人,凶手先殴打死者再将她杀死,这段时间不会很短,而且凶手在殴打被害人时,会说一些“你还和我分不分手”这类话而且打人也会发出声音,除非楼主大学里的学生有夜盲和夜聋症,所以在这种地方杀人风险太高,很可能会被人看见。楼主也没有说死者身上出了致命伤和被殴打的伤痕外,有没有发现手脚处有被绑过的痕迹,嘴里有没有纤维组织。如果有的话,在凶手绑被害人和将她的嘴堵住时,被害人一定会拼命反抗和大声呼救(这个大学太可怕了,世界上最聋最哑者莫过于装聋作哑),如果凶手只堵主被害人的嘴,凶手是不会一只手拿一把长刀另一只手去打人,这样不太方便,当凶手去拿凶器时,被害人不会逃跑?如果凶手只捆住被害人的手脚,那就太可笑了,这又不是国民党反动派在严刑拷打我地下工作者,被害人会一声不吭?难道是死者知道这个学校的人一到晚上就都有这个毛病,套句老话“就算你叫破吼咙也不会有人听到”?就算死者从容就义被刀贯穿身体,一定会大量出血,凶手将尸体搬到汽车后备箱里,汽车和他脸上衣服上一定沾满血迹,出校门口时,门卫也看不见?当然凶手可以脱掉沾血的衣服擦掉脸上、手上和汽车上的血迹,但血腥味却去不掉,门卫闻不到汽车上的血腥味,大学晚上总有老师或者校工巡视的吧,操场上一大滩血迹看不出也闻不到?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话,那么楼主所在大学的校长就该被免职,学校保卫处渎职到骇人听闻的地步。这个凶手也挺有钱的,买的起车还是工作单位的?身份证可以造假,但他的驾驶证呢?那可是要和交警大队打交道的,假身份证骗得了老百姓还骗得了警察?凶手有车的话,为什么不打晕被害人,将她带到僻静的地方再行凶呢,一定要在学校里大动干戈显能耐吗?不过这样一来,凶手抛尸马路就讲不通了。综上所述,我觉得这不太可能是真实杀人事件,感觉是楼主杜撰的。
作者: lawcross    时间: 2003-11-29 00:06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拜托!你说我是杜撰的!!
是不是要我把真认真名真实的学校全部写出来你才肯相信啊!
你以为现在的高校管理很好吗??
这所学校在中国北方还是比较有名气的
我说出来了,以后还会有人报考它吗??
我们大学城周围的那些学校,师大,外院哪个不是出过很多惨案
只不过那些离我太远
道听途说的成分多
所以不好妄加评论!
你说我的案例是假的!
冤死的同学的在天之灵啊!
是啊!你说得很多东西都很有道理
我们当时也很震惊!
我要是告诉你:
杀人就发生在校园内——广场上国旗旗杆下面
当时操场上还有人,只不过天比较黑没有引起注意,
凶手接着用车把尸体运出学校
——过大门的时候门卫根本没有发现车内有尸体
——门卫后来说:“一天进进出出的车那么多,我们哪里能想到里面装了尸体呢?”
说了这么多,按照你的推理
这些全都不可信了???
你说没人发现血迹?
案件发生在晚上10-11点
谁能想到会出杀人事件啊!
那么晚,谁吃多了跑到操场上找血迹啊?
1点的时候警察已经到我们学校了
学校的领导全部都来了
第二天我们都看到那摊血迹了~~~~~~~
问题是这时候警方已经展开调查很多个小时了!
我觉得,你把这世界想得太好了!
你觉得发生这种事情一定会有一个环节让人们很快的发现!
可是这正好是理论和实际的差异!
你说抛尸马路想不通
我再告诉你
不仅仅是抛尸马路了,还是这座城市的繁华路段
——不然警察怎么会这么快就发现了??
我不知道你是不是上大学
不过我可以告诉你
任何一所大学里面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少!
不管哪一所大学!
你说我杜撰!
哈哈哈,要真是杜撰,
杜撰出这种逻辑上漏洞百出的案子真是太对不起我的专业了!
要真是杜撰,精心的杜撰加上我们平时接触的诸多案例,
不是说大话,应该也可以杜撰出完美犯罪了!
我告诉你
死者的妈妈到我们学校哭晕了好多次
嘴里不停的含着她女儿的小名
那状态真是让人太伤心了!!连旁边的男老师抖掉泪了……
作者: lawcross    时间: 2003-11-29 00:50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其实,你说的这些东西我还是很能理解的!
事情刚刚发生之后,我们年级的学生群情激奋,很多原因都和你分析得一样!
我们觉得这么多环节可以被发现、可以补救……竟然都没有一个环节被注意到,一直让事情演变到杀人弃尸!
这么混乱的管理,校长应该引咎辞职了!!!

可是学校对家长说什么呢?
——我们三令五申的强调不能外出居住,你家孩子不仅违反校规而且还是出去和来路不明的人同居!你让我们怎么负责!!……
家长能说什么呢?人都已经死了!能够让大家不胡乱猜测就很好了

你也许会说这个学校多么可怕
我告诉你,个个学校都有这种事情
我们旁边的师大经常发现被肢解的女尸……
外院曾经一个宿舍的7名女生被多人强暴……
一般学校如此
名校也一样!我在某名校的同学亲口告诉我该校一名女生被人强奸致死……
当时发生这件事,又因为发生在这座名校,还引起很大的轰动

不管发生多么恶质的事情,一般的学校都能将它掩盖下来
你知道一般来说高校怎么处理在学校内被强奸的女生吗??
——报送读热门专业的研究生,还是公费,导师自己挑
现在考研竞争这么激烈,保研更是求之不得,事情很快就平息了~~~~~~

杜撰这种事情
一般还不会拿自己学校自己同学开玩笑

毕竟这件事情给我们很多同学造成记忆中的阴影
上次看到这里一位朋友的实案分析让我想起了这件事
觉得胸中有块垒,不吐不快,也就写了出来

死者长已已
评论者请口下留德
我无意争论或是挑起争执
大家都是爱好推理的朋友!

关于案件的推理
我会继续关注大家的发言
算了为了忘却的纪念……
作者: lawcross    时间: 2003-11-29 01:05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补充一点,关于你说的血腥味一点
一般来讲,刚死的人就算是流血也不会有太大的味道,如果被什么东西包裹再加上车窗紧闭一般不会有什么味道
你说的那种能让人立刻反应并认识到是和死人相关的血腥味一般都是在人死了较长时间之后,尸体开始腐烂,伴随有尸臭的血腥味

还有,你说的关于汽车和驾照的疑惑
从我们在校学生当时可以了解到的信息来看,
我们不知道这辆运尸体的车是不是他自己的
我们也不知道他有没有驾照
所以这个问题回答不了你

也许在你看来
真实的杀人事件就像柯南中的那么缜密
我想告诉你
就我们专业所学所接触的刑事案件尤其是杀人案件来看
真正十分缜密的案件是少数
大多数案件都是普通的掩饰,留下很多线索
甚至还有十分蹩脚的杀人事件
还有很多是一时兴起的不计后果的杀人事件——所有证据包括罪犯、被害者都在同一现场
还有很多是直接杀了人就逃跑的,什么都查清楚了就是抓不到犯人,只好网上追逃的
缜密的案件一般都拿来当作经典案例加以分析了!!!
一年一个地区才能有多少经典案例啊??
一年全国又能有多少堪称经典的案例啊?
你看看案例书的厚薄就知道了!

不过我还是很欣赏你比较细致的思维
欢迎接着讨论!!!
作者: lawcross    时间: 2003-11-29 01:09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最初由 冰与烟的浪漫 发布
你们有没有想过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杀人以后为什么要移尸呢
把她丢在学校操场上某个角落自己逃走不是更方便吗?
而且网吧打工的人不可能自己有汽车之类的东西
也不一定骑摩托
要吧尸体运到附近的公路上不是很容易...


那个男的的详细情况我们也不知道啊!
学校把消息都封锁了
我知道得也都是听那女生宿舍的同学说的
都写出来了啊

后来听我们辅导员老师说话的语气
感觉好像杀人犯就是这个男的,没有别的帮凶~~~~~~~~~%&16
作者: 解密者    时间: 2003-11-29 09:42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没有想到我的回帖会让楼主的情绪那么激动。我之所以说是杜撰的,另一层含义是我不希望它是真实的。在这里因为我的回帖让楼主再度想起这件不幸的事向你道谦,希望凶手已经得到应有的惩罚使你的同学早日安息。不知道楼主有没有看我第一篇回帖,那是我把它当成是真实案件来分析的。看了楼主的新帖之后,我对你也有了点兴趣。楼主有一点说对了,我确实没有上过大学,现在想想当初真应该好好读书的。不过我的表姐是大学生没有听她说起过她们学校发生过什么刑事案件。不过我是上海的,可能和楼主所在地的治安环境有关系。第一看楼主的头像我认为是男的,但楼主在叙述案件时说死者宿舍是在楼主宿舍的隔壁,那楼主是女的。但楼主的签名今年的2个目标,第一个是上北大,第二个是玉树临风,有明显的男性倾向,但楼主看过我的回帖之后情绪激动的超过我的意料,如此情绪化又带有很强的女性特征,也有可能楼主暗恋死者(纯粹分析)。但楼主在回帖里说所学专业所接触的刑事案件,我确实对大学不太了解,只能从常理推测应该很少有女性选择这种专业吧,当然楼主可能是读法律或律师专业的,不过律师应该是很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关于这个案子,汽车很可能是凶手的,凶器一开始也应该是在汽车上的,原因我已经说过了,拿一把可以贯穿身体的刀殴打死者是很别扭的。而且凶手殴打死者,说明一开始并不想杀人,只是想吓唬死者让她回心转意,遭到拒绝后到汽车上拿出凶器痛下杀手。因为凶手如果是步行进入校园的话,他无法隐藏凶器毕竟不是水果刀之类的东西,觉的是像西瓜刀或日本刀一类的。而且汽车如果只是凶手临时看中的话,还得撬锁拆开方向盘下方的启动钥匙锁还要连接电线发动汽车,车上还得有一把足够贯穿身体的长刀,可能性小了一点。如果是凶手事先偷的,也不太可能这很明显是突发案件。所以汽车是凶手开来的,可以根据门卫的进出车辆登记表来查汽车牌照(如果门卫尽责的话)。当然凶手最后会弃车逃亡,警方在汽车上应该只回看见一大滩血迹,运气好的话也许凶手作案穿的血衣和作案凶器会在车上。凶手可能的下落看一下我第一篇回帖,但愿我分析是错误的。
作者: 人85    时间: 2003-11-29 13:15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为死者默哀先……
这个案子疑点很多,看了前面诸多分析觉得获益匪浅。

个人认为有两种可能,

1.        凶手为一高智商犯罪者。
从开始就设计一系列假象,这就便利了一个阴谋的降临。臆测N多年前,&&与**与$$$……之间结下血海深仇,一方一直寻求报复而苦于没有机会,某天忽然发现仇人/仇人的亲眷坐在自己的网吧里优哉游哉,于是故事开始……这样的可能性很小,但决非没有,而且种种不可解释的疑点也把案子往这个方向引:
在操场上佯装小两口吵架,给大家演戏实则让他人放松戒备,而后在某背人角落凶相毕露,杀人泄愤;
无声无息的折磨与不常见的凶器,不是一般犯罪者能办到的;
弃尸街头或许是某种示威,昭告众人;[这在当代的美国很常见- -0]
由于是阴谋所以设计停当,顺利逃走,只有身后的人们在那里打转转。

以上的想法多半受推理小说影响,可惜小说也来源于生活,所以姑且算一种可能吧。

2.        凶手为普通人。
游手好闲的小混混弄一些假证件在大城市谋生不是没有可能,至于6岁的孩子,也许是学法国人随意撒种,这种人有没有孩子都是次要,因为有也肯定不会尽做父亲的责任,所谓[家庭负担]就更不用考虑。
这种人利用工作之便钓漂亮女孩子是很正常的事,男女间都是互相玩玩没有当真,过程中因为某件事[这就不好说了]不合而演化到动手,甚至过失杀人,当犯罪嫌疑人从癫狂状态恢复到现实中来,他肯定后悔当初,惊恐下急于摆脱后事,于是乎湮灭证据仓皇逃离。由于没有经验[`````经验``````- -0],尸体草草丢在街上,凶器[长刀,也许为偶然得到]也没有处理,留下很多疑团。


这里细节太少了,只能大概把情节捋一遍。
冷静地想,也许凶手另有他人。
Ps: 大家都不要去网吧了,危险,危险……
作者: lawcross    时间: 2003-11-29 17:12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最初由 解密者 发布
没有想到我的回帖会让楼主的情绪那么激动。我之所以说是杜撰的,另一层含义是我不希望它是真实的。在这里因为我的回帖让楼主再度想起这件不幸的事向你道谦,希望凶手已经得到应有的惩罚使你的同学早日安息。不知道楼...



唉,我哪里激动了~~~~~~~
不过写了那么多就给人这样的感觉%&16
主要是因为一直不愿意与人谈起的旧事因为这里有这样良好的推理的氛围所以才写了出来
看到你那“杜撰”两字的时候,心里滋味很多所以一口气写了那么多
偶把你想成是初中、高中的DD或者MM了
要是有什么得罪的地方还请多多原谅!!!%&20

我认真看了你的第一张帖子的
你说得很对!
我觉得我们这一级包括后来的年级都是盲目扩招、教育产业化参与者
原本吞吐能力有限的高校为了产业化的经济利益都扩招
随之而来的不安定因素就越来越多了
我以前一直觉得自己生活的环境很单纯
像那种书上分析的案例我觉得我自己的现实生活不会遇到
没想到却发生在自己的同学身上
这种感受很复杂……

对了,我没有暗恋那位同学啊~~~~~~~~
其实要是你把我的目标暗号2完全解开了
对我的种种猜测也就不言自明了~~~~~~
呵呵~~~~~~~
作者: lawcross    时间: 2003-11-29 17:23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最初由 人85 发布
为死者默哀先……
这个案子疑点很多,看了前面诸多分析觉得获益匪浅。

个人认为有两种可能,

1.        凶手为一高智商犯罪者。
从开始就设计一系列假象,这就便利了一个阴谋的降临。臆测N多年前,&&与**与$$$……郑.?



我比较赞成你分析的2:凶手是普通人
因为这女生是北京人,到这里来上学的,她家境不错
不过我们不知道她家有没有和谁结仇
这个问题太复杂了%&20 %&16
不过她爸爸妈妈来学校料理后事的时候
没听见他们说什么过激的话
我觉得可能原因还是在这女生和那男的之间
我们到现在也不知道结案了没有
当时那一段时间
我们都不敢谈论这件事
因为害怕那个“逃犯”(当时我们一致那么认为)回来杀害其他的相关的人
不过后来发现没事~~~~~~~~~
作者: dispair    时间: 2003-11-30 12:14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正常,

以前在欧们学校死的人多了,

自杀有:跳楼(以前晚自修的时候听见过一声巨响的,离得那么近。。可以体会欧当时的心情。。偶还去看过尸体的,虽然那时已经被布盖住了)
        
        上吊 (三教有片小树林是他们的圣地,晚上看上去像恐怖森林)
        
        投河(最觉得不解的就是这种死亡方式了,偶们学校的小河很臭的。。)
        
        服毒(哈哈。。化工学院就这点好处,药品随便拿,如果在搞课题的时候自杀,可以拿到一整瓶的砒霜)

他杀么:手法也很多。。
      
       分尸弃尸是最常用的了,小河里经常捞到的。。。而且大部分都是女尸。。。
       寒~~~~~`
      
       不过欧们学校自杀的比较多点。。
      
       不知道现在的学生心理承受能力怎么那么差。。

生命。。。脆弱的东西。。。
作者: kularpika    时间: 2003-12-3 18:20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案发现场在哪里??,如果是在住处的话,直接逃不就行了吗?至少可以迟一点让人发现啊!!还有,不是说什么都是假的吗?为何又能查出那个男子使用了假年龄,且已经结婚并有了一个6岁小孩。如果知道他有了一个6岁小孩,也就是说知道他是谁了
作者: lawcross    时间: 2003-12-4 23:06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杀人现场应该是在我们学校操场上,进一步的细节我们也不知道
我们只是知道刚开始的时候这人的假身份很吃惊,后来警方怎么查的我们不知道啊,有6岁小孩这是我们辅导员进行事件之后的集体教育时说的,别的他也没多说%&16
作者: zhanglu0828    时间: 2003-12-5 14:30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本人新来的,看到了这个帖子和各位高手的回帖,也想说说自己的看法。

我同意上边的一些看法~此犯人很可能是在逃犯~着次杀人也是有计划的~可能事情并没
有按照他计划的那样~

假象一下犯罪经过:此罪犯可能在自己家乡犯案以后~在外潜逃~并且使用假身份
证在招工要求不高的网吧工作来积攒潜逃费用~但网管工资不高~费用积攒缓慢~于是便
以该女生为目标骗财骗色~该女生在与罪犯同居以后~偶然发现了罪犯还有妻子和6岁孩
子~(当然不可能知道他是在逃的罪犯~否则应该早报警了)罪犯怕行踪暴露~于是计划
杀人~计划可能是:将该女生骗至人烟稀少的地方将其杀害并弃尸~将所租房屋内的身
份证明销毁是为了让警察发现试题以后~不便对照失踪人口资料~为罪犯拖延潜逃时间~
于是罪犯准备好车辆与凶器~准备按计划杀人~但是不料在罪犯想将该女生骗出校园时
该女生不从~于是发生扭打~(学生看到的一幕)然后该女生可能告知罪犯已经与其妻
子有过联系~罪犯发现行踪已经暴露~并恼羞成怒~在校园内殴打该女生~殴打过程中该
女生求饶不在与罪犯家乡联系~(证人听到的哭泣求饶声)然后罪犯在校园内用已经
准备好的凶器将其杀害~然后将尸体搬运上车~目的是为了不让尸体在罪犯逃离校园前
被发现~以免校门封闭不便潜逃~当逃出校园后~将尸体丢于马路~
至于警察的知该罪犯有妻子和6岁孩子可能是由网吧其他工作人员的相貌描述画的肖像
和在逃犯资料对比的知的吧~

以上是我的肤浅看法~希望各位侦探不要笑话~并请补充指正~
作者: lawcross    时间: 2003-12-6 22:25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人民大学一学生昨日跳楼身亡

来源:新京报   www.thebeijingnews.com    日期:2003年12月6日5:41  转载请注明
出处
本报讯 (记者马妮娜) 昨晚,在中国人民大学校园内发现一具裸体男尸。
目击者称,他在21时15分左右发现男尸。记者赶到现场时看到,尸体躺在人大第四教学
楼前的空地上,距教学楼台阶约有五六米远,教学楼斜对面是一幢男女混住的学生宿舍
楼。尸体系男性,身高约1.75米,半披肩长发,正面朝上,身上盖着一床格子床单,只
留长发和赤祼的双脚露在外面。目击者称,尸体为全裸。
现场已拉起了警戒线,警方正在处理。据了解,急救车21时25分已来过,确认男子已死
,急救车就开走了。
现场有数百学生围观。有人怀疑男子系跳楼而死,但记者没有找到看到他跳楼过程的人
。尸体处没有血迹。
一名公共管理学院的大三学生对记者说,生命太脆弱了,这样死不值得。
22时08分,有学生来认尸,他看过尸体后就起身离去,步履蹒跚,显得很悲伤。
22时45分,一名30多岁的男子来认尸,学校保卫处工作人员说那是死者的班主任。
22时48分,男尸被抬上一辆白色包面车。尸体被抬起时记者看到确实全裸。
23时20分,面包车和警车开走。警方称男子的确切身份和死因待调查清楚后再公布。
至此,这具男尸在寒风中及上百人的围观下,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已躺了近两个小时。


跳楼事件震惊人大校园 事件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2003-12-6 1:12:05  学生会新闻网络中心  高峰  阅读4次
   12月5日晚9时刚过,人大教学四楼发生了一起学生坠楼事件,坠楼学生系商学院财管专业02级本科生王亚飞。据悉,事件发生后,人大校卫队在第一时间赶到了教学四楼南门前空地,保护现场,维护秩序。校团委高祥阳书记等有关领导也很快的赶到了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协调各方面的工作。
牐牼方现在正在调查事件发生原因



新浪的报道:            
             人民大学一学生跳楼身亡 全身赤裸面带微笑
http://www.sina.com.cn2003年12月06日02:11京华时报

  本报讯 (实习生周前进)昨晚9点多,人民大学一大二男生从教学楼上赤裸着身子跳下,结束了他年轻的生命。

  记者赶到现场时,该男生身上刚被校方盖上一层被子,闻讯赶来的保安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120急救人员随即赶到,经检查后确认,男生已经死亡。

  一位姓王的同学告诉记者,当时他正从四教学楼走出,死者落在了前方地上。当时他看到男子全身赤裸,似乎还面带微笑。

  晚11点左右,死者被抬上警车。一名商学院大二女生哽咽地告诉记者,死者姓王,是他们班的同学,昨晚班级聚会,死者没去,没想到他会跳楼。“平时他和大家的关系都很好,”另一位男生告诉记者,“他留下了一封遗书,好像是家庭的原因。”


sohu的报道:
              人民大学一男生留下遗书 赤裸跳楼身亡面带微笑

   NEWS.SOHU.COM  2003年12月06日02:12  人民网-京华时报



  本报讯 (实习生周前进)昨晚9点多,人民大学一大二男生从教学楼上赤裸着身子跳下,结束了他年轻的生命。

  记者赶到现场时,该男生身上刚被校方盖上一层被子,闻讯赶来的保安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120急救人员随即赶到,经检查后确认,男生已经死亡。

  一位姓王的同学告诉记者,当时他正从四教学楼走出,死者落在了前方地上。当时他看到男子全身赤裸,似乎还面带微笑。

  晚11点左右,死者被抬上警车。一名商学院大二女生哽咽地告诉记者,死者姓王,是他们班的同学,昨晚班级聚会,死者没去,没想到他会跳楼。“平时他和大家的关系都很好,”另一位男生告诉记者,“他留下了一封遗书,好像是家庭的原因。”


下面这则是《京华时报》网站上的,这应该是原稿。

                 人大一学生赤裸跳楼身亡

               作者: 周前进 | 来源:

   本报讯 (实习生周前进)昨晚9点多,人民大学一大二男生从教学楼上赤裸着身子跳下,结束了他年轻的生命。

   记者赶到现场时,该男生身上刚被校方盖上一层被子,闻讯赶来的保安在现场拉起了警戒线。120急救人员随即赶到,经检查后确认,男生已经死亡。

   一位姓王的同学告诉记者,当时他正从四教学楼走出,死者落在了前方地上。当时他看到男子全身赤裸,似乎还面带微笑。

   晚11点左右,死者被抬上警车。一名商学院大二女生哽咽地告诉记者,死者姓王,是他们班的同学,昨晚班级聚会,死者没去,没想到他会跳楼。“平时他和大家的关系都很好,”另一位男生告诉记者,“他留下了一封遗书,好像是家庭的原因。”



  大家看看新浪搜狐的新闻标题,人都死了,怎么微笑??通过比较可以看出,新浪搜狐的新闻编辑在处理新闻时毫无人道,拿死人开涮。我对此强烈谴责,要求这两个网站立即纠正错误。
作者: 鬼魅琊    时间: 2003-12-6 22:25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楼上的分析的很有道理
我觉得可能是是偷听或偷看了什么秘密,所以才会被杀
作者: msakura    时间: 2003-12-13 19:48
标题: 回复:
怎么到处都有杀人事件啊,现在的社会这么不稳定吗?%&13 其实我们这里也有过类似的,不过那纯粹是谋财害命,死亡的是一个拉三轮的一个18岁的青年,他好像是因为家里穷才出来赚钱的,被刺了许多刀后,还爬出来求救,不过终究不治身亡。可惜!哎! %&12
作者: evitc    时间: 2003-12-14 13:25
标题: 回复:
引用搂住的话:就我们专业所学所接触的刑事案件尤其是杀人案件来看
真正十分缜密的案件是少数
大多数案件都是普通的掩饰,留下很多线索
甚至还有十分蹩脚的杀人事件
还有很多是一时兴起的不计后果的杀人事件——所有证据包括罪犯、被害者都在同一现场
还有很多是直接杀了人就逃跑的,什么都查清楚了就是抓不到犯人,只好网上追逃的
缜密的案件一般都拿来当作经典案例加以分析了!!!
一年一个地区才能有多少经典案例啊??
一年全国又能有多少堪称经典的案例啊?
你看看案例书的厚薄就知道了!
拜托啊,美国的破案率也只是20%,不要说中国了。你所说的案例书也只是破得了的案件,经典的案例?工藤新一破的案件都是经典案例吗?金田一破的都是经典的案例吗?不都是吧!金田一有的案件和他爷爷比起来就像小儿科,工藤的有些案件,就算没有他的参与,警察也迟早会查出个水落石出。经典的案例现实当中有不少,小说有很多,只不过小说中总会有一个厉害的侦探揭开谜底,而现实中就没那么幸运了。
作者: 毛利小八狼    时间: 2003-12-14 21:21
标题: 回复:
就一个嫌疑犯,有什么好推理的?
如果他真的是逃犯,那就有90%的可能是他杀的了,而且他很有可能又逃跑了。
作者: 毛利こごろう    时间: 2003-12-16 17:07
标题: 回复:
最初由 lawcross 发布
[QUOTE]最初由 雪翼飞马 发布
回帖有版聊,当然没了……是我叫斑竹3的。

现在来推理:

他应该是个经常拈花惹草的人,文化水平不高,脾气暴躁,身体比较强壮,有些以自我为中心……

此案经过策划...

逃犯到不一定,不过我觉得这人以前应该有前科,与其女相恋也存在其他目的,有没有人说是劫杀?
作者: Melodious    时间: 2003-12-17 04:58
标题: 回复:
线索好少啊...

抱歉, 欧只感觉有以下2点;
1,房间内一切的资料或是可能表明身份的东西、还有这位女生的一切东西不翼而飞!
既然可以从女生室友或网吧那里找到住址,没必要扔掉这位女生的所有东西;
偶估计...要么他是像做两手准备, 即使被警察抓住也已已经分手为由推得干干净净;要么..作案后头脑发热...
2,事后学校在对大家进行安全教育的时候说了一点:警方查出这个男子使用了假年龄,且已经结婚并有了一个6岁小孩。
像是学校为了强调安全问题而故意这么说的, 似乎可以排除在线索之外...

只是感觉啦..
作者: arthurconanz    时间: 2003-12-20 11:42
标题: 回复:
楼主不会是政法大学的吧?你说的经常出案子的师大不会是我们学校吧~~~~~
很想知道一些细节,比如那个男的用的假名,是一看就像假名的那种,还是很正常的一名字?另外,他们阻的房子里学校远不远?那条繁华的大街离学校远不远?那个网吧离他们租的房子远不远?那个网吧是很正规的那种,还是一般的小破网吧?(允许包夜的都不正规)
作者: ChloeLi    时间: 2003-12-20 20:15
标题: 回复:
我对搂主所说的事件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即使事件是真的,我不认为警方会把他们调查的内容详细说出来,那么搂主怎么知道得那么详细,如果是道听途说,那么我们就不要浪费精力了
作者: 荒山之夜    时间: 2003-12-22 01:33
标题: 回复:
从第一点看,这个人可能是逃犯或者是惯犯,一小时之内带走了所有可能表明身份的东西,看来这个人在第三十六计上下了很大功夫。第二点和第三点来看,是常见的案件(寒~),又跟网吧有关,骗色骗财(也可能是骗色然后威胁劫财)然后杀人。第四点和第五点,如果只是带一把长刀行凶,这个人不是太笨就是BT,一般不会带如此显眼的凶器,可能本来是用来起威胁作用倒也可能,凶手带着车来,可能本来是作为交通工具,杀人后正好作为搬运尸体的工具,从第六点看,很可能是威胁不成起了杀心,从尸体状况和当天晚上一些证人的证词来看很可能是这样。至于为什么要搬尸,百思不得其解,如果是为了拖延尸体被发现时间,为什么要扔在繁华街市?如果第七点是真的,那么这就满足了关于第一点的推测。可能是一种手法,抛尸在最显眼的地方,作出一种假象:作案者很慌张,而其实是早有预谋。一个用假身份的人,如果犯了案,肯定不会再呆在这个城市里了,除非像张君一样神通广大、有严密组织,所以应该作案后就立刻离开这个城市了。
作者: sherrylong    时间: 2003-12-23 17:04
标题: 回复:
哇,大家都好厉害哦,我比较赞成小浩说的
作者: 三流侦探    时间: 2003-12-27 09:38
标题: 回复:
第9楼
说的很有道理,说不定那个女的知道了,她男朋友是逃犯,意图逃跑报案
但后来被他知道后,打了一顿,“求你放了我!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而逃犯为了保住自己,就把女的给杀了,在伤痕很明显,女生的尸体满身是伤,胸部被一把长刀深深刺穿,穿通了后背!很明显是知道了不可告人秘密
作者: sdl    时间: 2004-1-2 23:15
标题: 回复:
有道理~~~~~~~~~~俺也这莫觉得~~~~~~~~~
作者: 阿波罗    时间: 2004-1-3 12:14
标题: 回复:
大家想的太多了,这是一件凶杀案,谈不上推理,交给警察去查好了。
作者: 米兰香如故    时间: 2004-1-4 21:25
标题: 回复:
20楼的有道理
作者: 冰风雪舞    时间: 2004-1-5 17:31
标题: 回复:
既然警察知道了他有个6岁的孩子,那么,就应该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并且,去查查他的妻子和他妻子的交际情况
通过他的表现,我觉得他是因为她说了什么话而不是因为她知道了什么而动手的
他的妻子可能是关键
作者: 雪兰哀    时间: 2004-1-7 08:04
标题: 回复:
我认为那男的根本不是要藏尸,想一想,校园再怎么已被发现也比不过大街啊!那人应该是想让人早些发现吧!由此看来,他可能还舍不得被害者,但被害者与发现了他的一个不可告人之秘密,而被他发现,所以才策划出这个有计划的杀人事件!但又于心不忍,或者向搅乱警方的视线,毕竟上面没有提出案发第一现场的具体位置,也学是因为第一现场又最重要的线索的缘故吧!(这只是我的个人猜想)
作者: 冰风雪舞    时间: 2004-1-7 09:44
标题: 回复:
如果说发现了他不可告人的事的话,那个女的肯定要逃跑的,而不是要说:“我以后不敢说了”,这句话的意思到底是什么呢?可能能找到杀人的动机
作者: 名偵探小浩    时间: 2004-1-7 19:54
标题: 回复:
to 冰风雪舞:

請妳去看看我在第一頁的跟帖...
作者: 风林火山    时间: 2004-1-8 00:33
标题: 回复:
比较倾向于有预谋的作案,看这样还是个老手,查下有没有类似的未破的案件。要是有,确定下范围,
再找人描述一下嫌疑人的容貌,剩下就全看警察的本事了....
作者: 冰风雪舞    时间: 2004-1-8 09:19
标题: 回复:
假名可能是他不想任何人找到他,包括他的妻子。
作者: 冰风雪舞    时间: 2004-1-8 09:20
标题: 回复:
他可能开始躲避的可能不只有警察(并且我认为可能也不是),很有可能躲避的是他的家人
作者: tinycindy    时间: 2004-1-10 22:26
标题: 回复:
同意47的,这样的案件有什么可推理的呢?又不是什么完美谋杀。 只是犯人很凶残,对DDMM们很有警示作用哦。

楼主是想考北大的研究生么?所以对学校拿考研作交易很忿闷吧。(不知道是否蒙对了你的密码签名呢)

初来乍到,希望大家表拿版砖砸我
作者: 花街舞    时间: 2004-1-11 09:32
标题: 回复:
为什么要与那女生相遇呢?

PS:这事件好象是在吉林
作者: jxxyp2    时间: 2004-1-13 10:19
标题: 回复:
这个案件的迷团可真多,各位大人分析的好复杂,根本没我插手的余地啊,甘败下风!
作者: Pucca娃娃    时间: 2004-1-13 15:55
标题: 回复:
我觉得他不会是因为脾气暴躁突然杀人,楼主说了,死者的致命伤是一把长剑造成的,那么谁突然杀人用长剑呢?他要是突然杀人是会用离身体最近的东西的,而不会是风尘仆仆地找一把长剑。死者应该是发现了什么,而她男友原计划要杀她,现在因为她发现了什么秘密而提前了。
作者: Pucca娃娃    时间: 2004-1-13 16:03
标题: 回复:
他的这次杀人应该是临时起意的,要不然他怎么会叫大家怎么会听到他们扭打的声音呢?
作者: Pucca娃娃    时间: 2004-1-13 16:05
标题: 回复:
最初由 花街舞 发布
为什么要与那女生相遇呢?

PS:这事件好象是在吉林

在吉林?
恐怖!!!%&051
作者: 问题    时间: 2004-1-14 14:02
标题: 回复:
解释移尸这里的问题.
当时是几点???街上光线怎么样???街上的人流怎么样???
当时,有学生之类的人物看见他们两个人在操场上了吧.如果杀了那个女的,半放在那里的话.那么 100% 可以猜到是那个男的杀的.如果当然街上很暗.又没什么人,就把尸体放在街上的话.那么那个男的就可以做假证了.
作者: 绫原哀    时间: 2004-1-14 20:37
标题: 回复:
我觉得“求你放了我吧”是因为那女生发现这个男的家庭情况,有逃离他身边的打算,结果被发现了。
好惨
作者: 绫原哀    时间: 2004-1-14 20:39
标题: 回复:
同意62楼的说,一般的推理小说里,嫌疑犯不会这么容易暴露的~
作者: 二十四个月    时间: 2004-1-15 00:14
标题: 回复:
有几个问题:
1,如果文化程度不高,怎么知道要把自己的一切掩饰的这么好再去骗大学生?还在网吧里这样费心的追她?
2,被害人最后那句“求你放了我”含义很丰富。可能指让他停止暴力行为,也可能指要分手。
我的推论是
1,该名男子并非杀人凶手。
2,凶手另有其人,可能是事后(吵架)被害人在街上遇到的。也可能是其他尾随其后的什么人。这个人应该学历不高。目的不明,因为搂主给的资料不详细。
3,该名男子应该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这一点,请各位计算一下他的年龄和该年龄段中国人的普遍情况。他很有可能是出去找一夜未归的被害人,在警察之前找到了。而他本人那天因为吵架赌气呆在家或是什么地方,也没有人证或不便说明。关于他的家庭,我倾向于他不能和妻子分手或有难言之隐着一种假设。毕竟没有人会因为单纯的想追mm而挖空心思的改名换姓还设计出这么完美的谎言来欺骗所有人。
over
作者: kidd1981    时间: 2004-1-15 02:33
标题: 回复:
1:我认为凶手就是被害人的男朋友,否则无法解释被害人一死,被害人的男朋友和被害人的东西就消失了这一点。
2:从嫌疑人使用假身份的情况看,他很有可能是个在逃人员,逃到这个城市就地隐藏起来。他有老婆孩子,但是他不能回家乡看他们,因为他一回去就会被抓住。而人在他乡又很寂寞,所以才和被害人交往。
3: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其他人描述的嫌疑人的体貌特征来制作画像,从而确定他的真实身份,如果凶手不是在逃人员,那么认定过程就犹如大海捞针,十分漫长。如果他是在逃人员,那么公安机关通过公安部的全国在逃人员网,几个小时就可以确定他的真实身份,从认定速度上看,凶手肯定是网上在逃人员。
4:移尸的目的是为了把这个案件伪装成偶然案件(例如街面抢劫杀人),降低他自己被怀疑的概率。
5:被害人很有可能是偷偷看了凶手的东西,发现了有关凶手真实身份的线索,才被凶手灭口的。她最后说:“我再也不敢了”我觉得就是指偷偷看凶手东西的事情。
6:至于公安机关有没有破案就要看运气了,可能凶手在逃逸过程中被抓获了,也有可能他又到了另外一个城市,使用另外一个假身份,从新开始他的新生活了。
作者: 问题    时间: 2004-1-15 12:43
标题: 回复:
我觉得是那个男的杀害 MM..
理由:"求你放了我" 从这里可以看出,MM当时很害怕.当时她为什么不大喊呢???有可能男的手里有凶器.
“我再也不敢了”也就是说 MM 做了一些对男的本人来说是有害他的事...比如知道他有妻子后,把这事张扬出去之类的..如果要具体的话,就要回到过去咯 = =0...
作者: dxssbj    时间: 2004-1-15 20:42
标题: 回复:
最奇怪的事是为什么弃尸于大街呢,有没有后续的资料呢,可能性太多了。
作者: steven_chan007    时间: 2004-1-15 21:07
标题: 回复:
为什么案犯能用汽车把尸体运出学校,既然你说他用车把尸体运出,那一定有汽车的进出记录,我相信每一个学校都应有这样的记录,凶手是被害人的男朋友是很有依据的,被害人被害后其男友去向不明,而且其男友用的都是假名,受害者在临死前说:“今后不敢什么?”这是一个疑点,
此次行凶不应该是事先策划的,如果策划应该不会让被害人发出声音,不然不就把自己暴露了吗。我认为是一时的情绪失控,杀人案件大多由于凶手在情急之下而杀人!
你能给点意见吗?
作者: kidd1981    时间: 2004-1-16 02:34
标题: 回复:
学校的门卫室才不会有什么汽车进出记录呢。
作者: hd10000    时间: 2004-1-18 09:48
标题: 回复:
楼上的各位哥哥姐姐好厉害啊~~~~~~打那么多!!特别是楼主和解密者好多啊!
我看完帖子唯一想说的是我好幸运啊!我已经计划去国外上大学了。中国大学好可怕啊~~~~~~~~~~
我严重同意解密者的推理,而且我认为这件事是偶然发生的。因为案子本身并不完美。是男的在某种未知情况下,一激动杀了女的。因为他的行为很反常。
在这里对中国的大学和那位女生表示哀悼!%&014
作者: sosoya    时间: 2004-1-18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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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吧……
作者: hd10000    时间: 2004-1-18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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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可能?
作者: lawcross    时间: 2004-1-18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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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ChloeLi 发布
我对搂主所说的事件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即使事件是真的,我不认为警方会把他们调查的内容详细说出来,那么搂主怎么知道得那么详细,如果是道听途说,那么我们就不要浪费精力了


你认为这样就很详细了??真正的案件这不过只是个开始!你太小看警方了

另外,如果不喜欢你可以不要来讨论,我同学人都已经死了1年了,这对我们原来的同学大家都是一个灰色的记忆,无论你怎么不相信我都不会公开我们学校的名字和我同学的名字!

请不要再说这样很伤感情的话。
作者: lawcross    时间: 2004-1-18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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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Pucca娃娃 发布
在吉林?
恐怖!!!%&051


不在吉林~~~~~~
作者: 解密者    时间: 2004-1-18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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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好久不见,很长时间没有来了吧。
作者: kidd1981    时间: 2004-1-18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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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根本就没有完美的犯罪,总会露出马脚。罪犯犯案后的心理是什么?是紧张,想赶快逃离现场,但又不能被发现,所以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考虑,就算计划很周详,但犯罪过程中总会发生变故,让他措手不及。
作者: lawcross    时间: 2004-1-19 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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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解密者 发布
楼主好久不见,很长时间没有来了吧。


呵呵,还记得我呀~~~~~happying~~~~~
因为考试呀,闭门复习。现在放假了,算是回归了!

新年快乐哟~~~~~
%&012
作者: lawcross    时间: 2004-1-19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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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kidd1981 发布
其实根本就没有完美的犯罪,总会露出马脚。罪犯犯案后的心理是什么?是紧张,想赶快逃离现场,但又不能被发现,所以他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考虑,就算计划很周详,但犯罪过程中总会发生变故,让他措手不及。



唉,要是真的是完美犯罪导致学校没有发现,那我觉得还可以理解!——因为他手段高明啊!

问题就在于他这种很蹩脚的犯罪手法,逻辑矛盾的使用犯罪手段与导致的结果……
这点最让人生气!对于当事人,我无法评论,可是对于学校的管理,我很失望!愤慨!!!

p.s:感谢大家这么踊跃的发言,看你们的推理也让我想到很多以前不曾注意到的东西,反思很多!欢迎大家继续讨论
可是关于案情,我知道的都写完了,这件事情由于学校的冷处理最后大家都淡化了,也就无法知道更多的东西了,所以不好意思了,我没有办法再给提示,只能根据大家的提问丰富一下原有的东西
作者: 20010185    时间: 2004-1-19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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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第一次上 发现全是个人推理与逻辑判断  看到最后好象都不了了之 要是最最最后发个结果多好啊  要是判断对了 对自己也是鼓励 错了 还增加自己的一种思维逻辑  推理也是在自己的经验之上的推理嘛 难道柯南一点化学知识都不会 他会判断出受害者中毒  本人愚见  第一次嘛  献给这帖了
作者: 解密者    时间: 2004-1-19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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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到底在说什么东西?
作者: 问题    时间: 2004-1-19 21:43
标题: 回复:
最初由 lawcross 发布
[QUOTE]最初由 ChloeLi 发布
我对搂主所说的事件的真实性表示怀疑,即使事件是真的,我不认为警方会把他们调查的内容详细说出来,那么搂主怎么知道得那么详细,如果是道听途说,那么我们就不要浪费精力了...


警方???垃圾~~~
我给他们2次拉去问话....
1.第一次.我晚上抬电脑去朋友网吧[1.整电脑.2.顺便在那里玩一晚].你知道他们怎么说我不?他们说我偷医院里面的电脑 = =!!! 他们没证据就乱说话.说我装备拿那台电脑去卖钱 !_! ,没错.晚上抬电脑出来是有给不对.但是我和他说,你有种去我家看看我的主机是不是这台啊.问问我家里人啊.你们知道他是怎么说我不?以为自己很聪明.说我把里面的硬件换了再装是自己家的机子.拿出去买了里面的硬件.然后再拿回家.这些都没有充分的证据.然后我就给他们硬拉去 %&001  过了一晚.我家人才来接我回家.
第二次是医院的水管被盗.拉我去的理由是.我上次被怀疑盗医院的电脑.就是这个理由就拉我去问话.而且还是在哄我.说.如果我承认就替我保密 = =
作者: kidd1981    时间: 2004-1-20 0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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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这位的观点恐怕偏激了。全国公安系统有很多办案能手,上海市刑侦总队(就是刑警803)也侦破过许多大案要案。不能因为你碰到过个别不负责任的警察就否定所有警察的能力。这是严重失实的。
作者: hd10000    时间: 2004-1-2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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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也许你只看到他们的成绩  没看到他们的缺点吧?我想中国没几个男犯人是身上没伤就能过审问的!
作者: kidd1981    时间: 2004-1-21 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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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hd10000 发布
楼上的,也许你只看到他们的成绩  没看到他们的缺点吧?我想中国没几个男犯人是身上没伤就能过审问的!

是吗?这只是您的猜测而已,说一句不客气的话:您见过审问嫌疑人的场面吗?
作者: rnmrnm3    时间: 2004-1-25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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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大家都被小说里的情节弄晕了吧
其实在现实中哪有什么完美犯案啊,不管是下毒还是不在现场的设计谋杀都会留下线索,指纹毛发脚印在现场总是会留下痕迹证据的,就算没这些证据,警方确定嫌疑人后也可以进行心理测试,可别小看这玩艺,准确率可达99.8%,当然嫌疑人可以拒绝进行心理测试,这样警方更加认定你是嫌疑人,对你加大审讯力度,轮流审你让你几天不睡觉或者刑讯逼供(现在还是挺常见的,只是有所收敛,变相折磨你,如你是烟鬼你不说就不给烟抽,不给饭吃)一般人受不了这折磨的。所以在现实中这个算是比较完美的犯案了,呵呵,在现实中几乎就没有不能确定嫌犯的案件,在我看来犯案完不完美关键在于是否能让凶手伏法,不能让凶手伏法结案的案件就是完美的犯案(只是个人观点欢迎拍砖)

这个案子中凶手杀人可能是没有具体预谋的,但心中早已有了杀机,所以要行动起来也不用预谋很长时间,而且凶手大概也不是第一次杀人了,他对杀人后逃跑显然是轻车熟路,所以才会在校园内肆无忌惮地行凶,车辆有可能是凶手随手偷的也可能是网吧老板或朋友的,难道没有找到运尸的车子?女学生的物品大概也是在偷车(借车)前就处理掉了,为的就是杀人后尽快逃离。
杀人后逃跑在于一个快字,所以凶手为了逃跑顺利就将尸体随便扔在了大街上,然后就开始逃跑。
有可能直接开车走高速路逃跑(只要抛尸时不被发现完全有时间逃离)或将车随便扔在哪里坐火车长途汽车逃跑,被抓的机率几乎为0(呵呵除非你枪杀了警察那么就要祈祷了)因为这样的案件警察行动是很慢的
然后就是漫漫长途的追逃了,被抓的机率呵呵万分之几吧,如果真被抓就只能怪自己运气不济了

我们这里就有一个这样的案例,死者是我们县里有名的民营企业家,他的第三个老婆正与他闹离婚,他扬言不会让那女人得到一分钱,然后那女人伪造房产证将他的一些物业典当(那女人挺厉害伪造了公正书离婚协力书房产证,在其他县市的几个典当行分别套款,大概一共套了一百来万,因为折价很便宜再加上那女人演技好,典当行也就没过多调查),然后在离我们最近的一个县用假身份证将钱存入银行,(调出银行带子都是一个星期后的事情了,马上查帐户钱已经提光了)雇凶杀了企业家,并逃跑,警察追查到她提款银行的那个城市,查了当地市县银行最近开户的值得怀疑的所有帐户也根本查不出任何线索(这个工作量很大的,因为被杀的也算本县重要人物了,一般案件根本不会这样查),据推测那女人大概买了一辆黑车(不过户的车子)携款从高速路辗转逃跑,然后又在别的城市利用假身份开始了新生活,呵呵查到的机率好比中彩票,这个案件我觉得是比较完美的犯案了
作者: *飞鸟*    时间: 2004-1-28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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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犯人抓到了没有啊 ??
从楼主的话中很难知道真实性有多少,可能楼主也不全明白吧。
但从案件来说这可能是个意外失手杀人,并不像有什么计谋的杀人事件,大家看书都看多了!!
作者: action    时间: 2004-1-29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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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弃尸有点看法.
犯人应该不是使用交通工具弃尸的,不然应该弃到郊外吧,怎会在街道上?个人认为徒手搬运的机会较大.而从这点看来,犯案的地点也应该很近,可能凶手以某种借口带到附近再杀掉(或者因某原因经过附近时起争执而杀害死者),之后移尸到该地点的.
以上只是本人的拙见,还望指点!
作者: 炽天使·兰    时间: 2004-1-30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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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83楼:好像有过<刑警803>的一部广播剧吧~S记得以前好像听过~
唔 说正题
S认为这起事件是又有预谋有没有预谋的 凶手因为某些秘密 (类似报仇性质的- -b) 早就想杀她 为了接近她 (要接近后让死者感受被自己亲近的人所杀的痛苦 可能凶手有过类似的经历 由此可看出凶手心理变态) 但是 后来和死者相处 渐渐对她产生好感 决定隐瞒所有的一切 包括凶手对死者的仇恨和报复心理 和死者成为真正的情侣 可是 死者不知道从哪里得知凶手的某些秘密 (S认为凶手是死者男朋友啦~这个人太可疑了) 比如说他已经有妻室了或他想杀她啦 很可能死者将其记在日记里 案发的那一天 凶手发现了死者记的东西 (对了 想问问死者在死前有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 (嘻嘻 先假设有吧) 联想到死者之前的异常表现 想到死者有可能在极度不安的情况下向别人倾诉 (可能是死者的朋友 应该知道 女生在恋爱的时候很喜欢和朋友悄悄的讲自己男友的事情哦 死者如果真的发现了类似凶手身份或秘密之类的事情 一定会向别人说的) (或许日记上记过类似的事情) 凶手怕自己身份曝光 于是简单计划了一下 收拾好所有东西 带上凶器 (就是那把刀) 去学校找那个女生把她叫出来 问她怎么回事 死者当时很可能已经吓得胡言乱语咯 大概说了什么要报警之类的 想要挣脱 于是凶手便殴打死者 凶手更进一步威胁 或许亮出了长刀 死者于是说出了'求你放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这种话 凶手虽然很喜欢死者 但是死者掌握的秘密足以置凶手于死地 (或者死者知道凶手有妻室 想和他分手 于是凶手由爱转恨 或者两者皆有) 为了保护自身 便行了凶 行凶之后将尸体运到街上 (凌晨被发现的 那么运尸应该是在深夜 再繁华的街道也不会有很多车) 然后逃之夭夭
弃尸街上是为了警告死者的朋友 不要将这些事情讲出来 否则就会像死者一样

呼 累死我咯 重新看一遍 唔 好像是<蓝色虚拟空间>+<无间道>+<绝爱1989>啊....唔..S好像让小说,漫画和电影搞昏头唠..唔..8过觉得还满有道理啊..(众:什么破东西 臭鱼烂虾 长毛的南瓜 拿来 我砸~S:我左闪 我右闪 我上闪 我下闪 我闪 我闪 我闪闪闪~画外音:啪叽~)
对了 建议大家看看<蓝色虚拟空间> S觉得满不错的 <译林>2003年第n期有刊登过
作者: 永远的云    时间: 2004-1-31 19:11
标题: 回复: ★现场检证★发生在我们学校的真实杀人事件 第1楼
我认为这是一个有预谋的谋杀
因为这个网管早有预谋的说了假的身份
作者: kidd1981    时间: 2004-1-31 23:10
标题: 回复:
to:89楼,这部广播剧直到现在还在播放啊。
作者: cangyi    时间: 2004-2-1 11:36
标题: 回复:
还有一个可能,就是那个男的是不是用毒品之类的物品控制住了那个女的,然后对他百般蹂躏,女的迫于这个才会在受尽欺凌的情况下不出声,这是个疑点啊。 女的在受不了折磨的情况下要去报警被男的半路抓住,男的出于安全的考虑才杀人灭口 。还有就是关于弃尸方面让人不得其解,杀人的现场会是哪里呢?
作者: 炽天使·兰    时间: 2004-2-2 12:41
标题: 回复:
最初由 kidd1981 发布
to:89楼,这部广播剧直到现在还在播放啊。

哦?~S在哈尔滨~以前好象是在一个叫‘悬念剧场’的栏目里听过~8过忘了是哪个调频了~
作者: 炽天使·兰    时间: 2004-2-2 12:43
标题: 回复:
to 92楼:验尸时应该能验出来啊~
作者: 灰原~    时间: 2004-2-4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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