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只需一步, 快速开始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导航
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搜索
查看: 1016|回复: 17

[注意]发表过柯哀、新志原创作品的请注意

[复制链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5-11-25 22:37: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飞雪在百度新志吧发现盗文现象,灰原哀吧也有未经授权擅自转贴的现象,其中有一些在45所发表过的原创文,但因为用户名无法核对,所以请大家注意一下自己的文是否被盗用。

到百度搜索“灰原哀吧”、“新志吧”(以此类推)即可。

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5-11-25 22:5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注意]发表过柯哀、新志原创作品的请注意

侵权的又出现了……哎……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月刊编辑部

发表于 2005-11-25 22:5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注意]发表过柯哀、新志原创作品的请注意

第一页就发现几篇了。= =

默。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侦探助理

发表于 2005-11-25 23:5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注意]发表过柯哀、新志原创作品的请注意

发现了就砍砍砍.......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11-26 06: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注意]发表过柯哀、新志原创作品的请注意

自动无视

那地方也就那样了,表白费力气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5-11-26 10:3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注意]发表过柯哀、新志原创作品的请注意

没办法阻止吗?
   很多论坛现在都在发的每句后加上一大堆古怪的隐藏符号,来阻止copy…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侦探

发表于 2005-11-26 13:0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注意]发表过柯哀、新志原创作品的请注意

百度实在素太乱了,偶都不想去了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11-26 13:3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注意]发表过柯哀、新志原创作品的请注意

百度没有好好地管理!这种事经常有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5-11-26 13: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注意]发表过柯哀、新志原创作品的请注意

百度的基本上懒得理他,那里实际上就是一个ass kisser的聚集点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大学生

发表于 2005-11-26 14:0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注意]发表过柯哀、新志原创作品的请注意

习惯了.............................
懒得管了- -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小学生

发表于 2005-11-26 17:36: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注意]发表过柯哀、新志原创作品的请注意

我去的第一个论坛就是百度,也介入过那里的兰哀争论。
盗文的话,在第一句写上作者XXX就行了。
PS:我不反对别人转帖我的文,少数除外。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05-11-26 17:37: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注意]发表过柯哀、新志原创作品的请注意

呃。= =反正也管不好了。还不是一时间抢回来然后下次继续被盗
能注明原作者我们就应该烧香拜佛了。笑。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西之服部

发表于 2005-11-26 20: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注意]发表过柯哀、新志原创作品的请注意

某只纯属路过………………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杯户中学生

发表于 2005-12-3 11:0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注意]发表过柯哀、新志原创作品的请注意

%&051 %&051 [quote=Nemesis-G]侵权的又出现了……哎……[/quote]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侦探助理

发表于 2005-12-4 11: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注意]发表过柯哀、新志原创作品的请注意

我倒无所谓了。别人转帖我的文只能说明我的文已经受到了认可,盗文?嗯……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在做免费的广告宣传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见习侦探

发表于 2005-12-4 14:2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注意]发表过柯哀、新志原创作品的请注意

心太乱,不屑理他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见习侦探

发表于 2005-12-4 21: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注意]发表过柯哀、新志原创作品的请注意

我很小白,那地方我从来不去,至于盗文,网络已泛滥,只能BS
回复 喝彩 无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新浪微博登陆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名侦探柯南事务所 ( 沪ICP备05038770号 )

GMT+8, 2025-2-5 05:02 , Processed in 0.078777 second(s), 27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