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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专题-柯南20周年纪念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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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 944|回复: 3

[公告] 对会员“Luc-Scarlet”的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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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字幕组

发表于 2014-12-5 23:5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admidi 于 2014-12-5 23:58 编辑

会员Luc-Scarlet在回帖和私信中对版务人员进行人身攻击,违反主论坛版规第11条:
11、请谨慎发表涉及人物偏好、容易引起争吵引起公愤的话题,或者明显错误误导大家的言论。(视情况删帖+系统警告+扣3-5RP)
   1.请勿对任何人任何行为进行谩骂以及人身攻击,违者从重处罚;(删帖+系统警告+扣5-15RP+单版屏蔽5-10天)

现对Luc-Scarlet处以单版PB一周、删帖、扣5RP、黄牌警告一次的处罚。

特此公告




最后的银色子弹

发表于 2014-12-6 01:48: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坐个沙发
即使是网络空间,尊重也是相互的
没有人有义务承受你的粗鲁
版务人员受到辱骂是这么处理
如果普通会员受到人身攻击也欢迎举报
回复 喝彩 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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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发表于 2014-12-6 02:0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Nicolas-C 于 2014-12-6 02:04 编辑

我是板凳,面对这个公告我说两点:
第一,论坛作为网络社区的一种,也有一套属于论坛自身的规则,就是所谓的“版规”
版规上已经写的很清楚“不要发表纯水、无意义、与主题无关的回复”,你还要坚持水。最后受到了惩罚,能怨谁呢?

第二,在网络社区里,最起码的尊重还是要有的
人参公鸡神马的,自己心里是爽了,但是别人的心里呢?
版务人员已经给你机会了却不好好珍惜,惩罚来了还想人参公鸡一两下,这种情况下肯定会从重处理
其他的内容和楼上说的一样,我就不赘述了


最后还是希望被惩罚的这位朋友能改正错误,好好珍惜自己在这个网络社区和别人一起“生活”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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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所资源补档组

发表于 2014-12-6 16: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和以前比起来处罚已经轻了很多,请大家尊重事务所版规和版务人员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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